国家兴衰探源 - 第五章 管辖权统一与对外贸易

作者:【经济类】 【20,990】字 目 录

有重要的意义。

表5.2中的结果表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特别是新西兰)的关税比表中其他国家高得多。它们的保护程度比欧洲经济共同体和美国高出一至两倍,是瑞典和瑞士的四倍到五倍。正如根据关税水平所推想的一样,新西兰的进口限额措施也是相当严厉的。由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经济规模都比较小,其保护程度的影响相对变大了。从发达国家的标准看,这种保护程度的影响之大是绝无仅有的;对于像美国或日本这样的大国经济,如果实行像澳大利亚与新西兰那样高的保护程度,在人均收入水平方面所造成的损失就不会那样大。

本书所提出的理论认为: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制造公司与城市利益阶层肯定已经组织起来寻求保护。当它们取得这种保护地位的时候,它们有时就能够采取寡头独占或卡特尔行动;在自由贸易的情况下,这是不可能的。由于高关税和对国内竞争的种种限制措施,即使付出比在竞争条件下更高的工资,企业也能够生存下去。这时工会比在其他情况下有着更大的余地从垄断劳动力市场中得到利益。对亚洲移民所进行的各种限制进一步有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卡特尔化。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两国享有长期的政治稳定与免受外来侵略的历史,使各种特殊利益集团很难被淘汰,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更多的组织在这一温床中产生出来(推论2)。这样发展的结果意味着:在这两个国家内,原来不受卡特尔组织和院外活动集团控制的部门或地区最终也会高度地组织起来,从而使当初人均收入水平特别高的这两个国家的经济最终落后于欧洲各国家,尽管后者的自然资源相对其人口而言比澳新两国贫乏得多。

有必要根据这一理论对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历史进行更细致的研究。像任何其他国家一样,这两个国家的历史无疑也是非常复杂的,不可能用任何一种单一的原因来解释其历史的发展。最终的结论应该留给专门的研究去作。但是,对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初步研究已表明,本书理论非常符合这两个国家的情况。

将英国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相比较,会把前者的经济问题阐述的更清楚。英国对贸易的限制一直很少。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英国的工业出口商具有自己势力强大的组织;另一方面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它继承了19世纪的自由贸易政策。这可能意味着,尽管英国具有更长的政治稳定的历史,但是其经济的某些部门却比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的相应部门向外国的竞争者更加开放。像英国一样,澳大利亚也是一个劳动力在城市高度集中的工业化国家。但是,在澳大利亚及其邻国以外的竞争市场上,有多少买者曾经买过它制造的产品呢?从澳大利亚到美国与欧洲的运输成本固然很高,但是从日本到这些国家的运输成本也很高。也许澳大利亚的某些制造品在生产上比别国可能没有比较优势,从而即使它实行另外的贸易政策,我们也不大可能在其他国家看到这些澳大利亚制造的产品。然而,由于大部分身体健康、受过良好教育的澳大利亚人都从事范围广泛的各种制造品的生产,而这些产品之中向国外出口的数量却少得可怜,这足以说明其资源被严重滥用了。与此相反,英国的制造品的出口却相当普遍,虽然它在世界出口量中所占的比重日益下降。另一方面,由于继承了封建时代的传统,英国各种分利集团的社会影响,却比澳大利亚或新西兰严重得多。

本书提出的理论,也有助于进一步认识某些经济业绩上的其他差别。现在让我们来考察瑞典和瑞士的情况。这两个国家已经达到了比大部分西欧国家更高的人均收入水平。表5.2表明,瑞典和瑞士(特别是瑞士)其贸易保护程度是相当低的。我们还注意到,日本经济在60年代比50年代增长得更快,尽管它在50年代通过引进国外技术得到了比以后引进更多的好处。正如阿尔弗雷德·霍(alfredho)在其论文《日本在60年代的贸易自由化》中所强调的: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自由化比率”衡量,在1960年与1965年之间日本的贸易自由化比率从41%提高到93%。最后,我们再来看西德的情况。加入共同市场以前,西德的经济政策已经相当自由化了。和欧洲共同体中的其他伙伴如比利时、法国与荷兰相反,西德经济在50年代比60年代增长得更快。我再次强调,虽然增长与繁荣通常包括许多不同的原因;但是,要举出增长和繁荣与比较自由的贸易政策密切相关的例子,肯定是俯拾皆是的。

(十)

矛盾的现象仍然存在:一方面,在较快的经济增长和比较自由的贸易政策之间经常存在着联系,不管这种联系是通过统一管辖产生的还是由取消关税产生的;而另一方面,若干精确的计算结果表明,相对来说,贸易创造的利益并不大。的确,我们已经看到了许多实例:较快的经济增长和较自由的贸易密切相关,所以,上述矛盾现象更尖锐了。如果比较自由的贸易能导致较快的经济增长,为什么它没有在由贸易自由化所应产生的交易利益中表现出来呢?

出现上述矛盾现象的原因在于:较自由的贸易具有一种更深刻的优点,后者不可能用通常的相对地静态的方法加以衡量。普通的衡量方法之所以失效,是由于这种效益不是由参加贸易一方在国际交易中由自由化所得到的直接利益,而是表现在商品进口国由于经济效率提高而产生的其他收益——这种效率的提高有别于并超出该国生产的比较优势之上。

对于并非经济学家的读者,指出以下这一点是必要的:对自由贸易发生原因的传统解释是以比较优势理论为基础的。这一理论至少可以追溯到大卫·李嘉图,他是后来的经济学家们有幸可以站在其肩膀上的巨人之一。许多优秀的教科书都已经对比较优势理论进行了清晰而严谨的阐述,因此,在此我们既无需对这一理论作进一步的解释,也不必再举出一些例外的情况说明关税也可能产生某些好处。有关比较优势的文献,既具理论价值又富有魅力,每个人都应把这些宝贵文献当作他们所受教育的一部分。然而,在这些丰富的文献中,只有一点是以下的分析所必不可少的:由于比较优势而产生的生产成本差异是自由贸易发生的原因。传统的看法认为,生产成本的差异由以下因素引起:不同国家自然资源的天赋条件的差别;不同经济中劳动力与资本等生产要素组合比例的差别;或不同经济中由专业化分工所形成的规模经济的差别。如果在各个经济之间允许进行自由贸易,而且运输成本可以忽略不计,那么,当某些由于具有优越资源条件的国家能够以较低的成本生产某种产品时,另外一些国家的生产者就不会再去生产这种产品。如果每一个国家都只生产成本低于或等于其他国家的那些种类的产品时,那么,消耗同样多的世界资源,就将能生产出更多的产品。一个实行保护国内生产者免受进口商品竞争的国家,必须刺激消费者从成本较高的国内生产者那里购买商品;而生产者生产这些商品时则消耗了较多的资源。反之,如果让这些生产者仅从事他们国家具有比较优势的生产活动,则利用同样多的资源,通常会生产出对这个国家价值更多的产品;由此多赚得的利润则可以用来进口该国所需要的其他商品。一般说来,在较为自由贸易的情况下,一个国家能够得到更多的各种商品;或者至少在不减少其他商品数量的条件下,获得更多的某些商品。

虽然本书提出的理论与传统理论有相通之处,但是它和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不同。为了证明比较自由的贸易能够带来超出于比较优势或生产成本的差别所产生的额外利益,让我们首先研究一个国家的情况。假定这个国家在生产某种商品上具有比较优势,因此它出口这种商品;但是,同时又如推论2所述该国国内已积聚起一批特殊利益集团。假定出口某种商品的生产者们成功地建立了一个有能力进行院外活动和垄断活动的组织。但这些出口商似乎并无兴趣要求对他们出口的那种商品征收进口关税,因为他们在生产这种产品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这就足以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有成本更低的这种商品从国外进口。事实上,出口商们往往不要求关税的保护。为了说明这一现象的逻辑,同时为了阐明一类重要的(即便是非典型的)案例,我们必须注意到出口商们也可能从征收进口关税中得到好处。如果征收了进口关税,则他们可能把更多的在国内市场上以较高价格销售的产品转移到世界市场上去。(在世界市场上,商品的需求弹性通常较大。)因为他们这样做不会对世界市场价格影响得太多。换言之,有组织的出口商们这时可以由价格歧视得到比以前更多的收入。即使该国拥有并且假定它能继续保持生产上述商品的比较优势,取消进口关税并实行比较自由的贸易政策,将仍然能提高生产效率。因为,从社会意义来说,征收进口关税只对组织起来的出口商们建立的低效率的两种价格体系才是必要的。这个例子已足以证明:从比较自由的贸易政策中得到的利益,不是来自于比较优势理论或各国之间的生产成本差别理论,而是来自于自由贸易和生产要素流动对特殊利益集团的约束。

为了揭示这一问题更为重要的一方面,可假定有好几个国家在生产同类产品上都具有比较优势。若它们天赋的自然资源和相应的生产要素都完全相同,并且不存在任何规模经济的影响。再假定,由于某种原因,这些国家的贸易保护程度都很高,而且长期以来社会一直相当稳定。于是,根据推论2,它们国内都已逐渐形成了一个致密的集团网。由此,根据推论4,这些集团具有一种动力将更大份额的国民收入分配给它们的成员,而不是设法提高社会的效率。根据推论6、7、8和9,它们将必然导致决策速度降低、资源流动减少、社会鸿沟加深、法律条文繁琐,而且它们社会的经济增长速度变慢。

现在,假定取消这些条件完全相同国家之间的关税;并且,为了保证能够处理可想像的最棘手的情况,我们再假定,在每个国家中的分利集团聚积程度甚至也是相同的。于是,在这种假设下,甚至基于我们称之为“机构比较优势”(institutionalcomparativead-vantage)的贸易也不会发生。然而,即使作出了这些最不利的假设,贸易自由仍然会作出巨大的贡献。根据“集体行动的逻辑”和推论3,我们知道,组织大的集团要比组织小的集团更困难。当没有关税的时候,任何卡特尔组织为了有效地进行自己活动,需把所有国家中生产同类产品的所有企业都吸收进来(除非有些企业的运输成本很高以致形成了天然的关税障碍)。因此,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卡特尔组织,就需要组织更多的企业和工人。语言和文化的差别也可能使建立国际卡特尔组织比较困难。由于在相互独立的国家之间实行了自由贸易,就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再利用政府的强制性权力来加强卡特尔组织所需要的对产出的限制了。同时,也没有任何方式在所有国家中间再去建立维护特殊利益集团利益的法律,因为并没有任何共同的政府存在。当然,每个国家单独的政府,仍然可能在它的国家内通过会导致效率降低的法律;但是,即使如此由于人口和其他资源可以自由流动以及贸易自由,资本和劳力最终必将流向具有较高效率和较高收入的国家,从而使这种法律失效。

由于国际卡特尔化的种种困难,在实行自由贸易以后的某段时期以内,每一个国家的企业将有机会把产品销往由卡特尔控制较高价格的其他国家,以获取较大利润。即使企业在它们自己的国家继续遵守本国卡特尔的规定,但是由于它使外国卡特尔制定的价格不断下降,所有的卡特尔终将瓦解。随着卡特尔组织的消失,推论4、6、7、8和9中提出的问题也就不复存在,于是经济效益随之改善,而经济增长率得以提高。

如前所述,目前的经济理论已经变得更像牛顿力学而不像达尔文生物学,因此,有必要在经济理论中补充一种进化论的和历史的方法。被称为国际贸易的那部分经济理论同样也是如此。对国际贸易的传统解释集中在比较优势理论上,这无疑是深刻的和有价值的。但是,如果能更广泛地研究国际贸易理论,则世界将处于更有利的状况。应该把根据第三章分析所发展的考虑时间变化的理论补充到国际贸易理论研究中来。以传统理论为基础的静态比较计算在论证经济增长与比较自由贸易之间联系上的失败,表明了有必要这样做。

(十一)

本书所提出的理论的政策含义是什么?这一问题在前一章中就已经提出了。在评审本书初稿时,有些评论者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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