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稗史笺证 - 靖康稗史之六

作者: 确庵 耐庵22,005】字 目 录

,为赵■〈木咢〉谋害。」按宋二帝于天会六年十月徙往韩州,而赵栻于九月即已死亡,似不得谓「薨于途」。

▲建炎三年【即金天会七年】三月,虏主榜朝市云,良民被俘为奴者,听其家属赎之。耶律延禧、赵□、赵□家属没为奴者,不准赎。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七年三月「壬寅,诏军兴以来,良人被略为驱者,听其父母、夫妻、子赎之。」

▲七月六日,少帝生子训,郑夫人出。

△宋俘记:少帝「入国后生子二……训七年七月初六日郑庆云出。」

▲八月,越王偲薨。

△宋俘记:「赵偲即越王,四起北行,七年八月殁韩州。」

▲十月,虏主令宋官降金者缴易诰命。又封挞懒。掠给刘豫之内夫人钱氏为大齐国皇后,钱本荣德帝姬媵。

△按续资治通鉴卷一0八「金主命辽、宋诸官之降者,各上其本国诰命,等第换授」在建炎四年十月,与此适差一年。

金史卷七七挞懒传:「宋二帝已降,大军北还,挞懒为元帅左监军,徇地山东,取密州……刘豫以济南府降,诏以豫为安抚使,治东平,挞懒以左监军镇抚之,大事专决焉。后为右副元帅。」按「又封挞懒」,似指「大事专决」。又刘豫伪齐之立在天会八年九月,此时安得有「大齐」?必刘豫得钱氏于此时,故书之,然行文欠妥。

▲建炎四年【即金天会八年,】粘罕驱所掠宋人至夏国易马,以十易一。又卖高丽、蒙古为奴,人二金。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0建炎四年十二月辛未,「是日,金左副元帅宗维命诸路州县同以是日大索南人及拘之于路,至癸酉罢。藉客户拘之入宫,至次年春尽,以铁索锁之云中,于耳上刺『官』字以志之,散养民间。既而立价卖之,余者驱之达靼、夏国以易马,亦有卖于蒙古、高丽之域者。」

▲四月二十七日,太上生子柱,阎婉容出。

△宋俘记:「柱八年四月二十七日阎婉容出。」

▲五月十二日,建安郡王子成式生,陈氏出。

△宋俘记:「赵■〈木英〉即建安郡王,二月十五日殁,以赵梴为代……梴娶陈氏,六年五月生子成功,八年五月生子成式。」

▲六月初三日,虏主榜朝市云,宫奴赵□母韦氏、妻邢氏、姜氏【凡十九人,】并抬为良家子。沐此湛恩,想宜感悔。又榜云,赵□妹【凡六人】久侍宗子,获宠生男,应予优容,抬为次妇。服此隆恩,懋昭激劝。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八年六月「癸酉,诏以昏德公六女为宗妇。」按是月辛未朔,癸酉乃三日。

▲二十六日,郓王薨。

△宋俘记:「赵楷即郓王……楷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殁韩州。」

▲始闻韩世忠大败四太子兀朮于黄天荡。粘罕编造秽书,诬蔑韦后、邢后、柔福帝姬诸人。韦后北狩年近五十,再嫁虏酋,宁有此理?虏酋舍少年帝姬,取五旬老妇,亦宁出此舍是不恤?图复中原,天理人情,似无以易。诸公衮衮,未喻所裁。

△宋史卷三六四韩世忠传:「会上元节,就秀州张灯高会,忽引兵趋镇江。及金兵至,则世忠军已先屯焦山寺。金将李选降,受之。兀朮遣使通问,约日大战,许之。战将十合,梁夫人亲执桴鼓,金兵终不得渡。尽归所掠假道,不听。请以名马献,又不听。挞辣在潍州,遣孛堇太一趋淮东以援兀朮,世忠与二酋相持黄天荡者四十八日。太一孛堇军江北,兀朮军江南,世忠以海舰进泊金山下,预以铁绠贯大钩授骁健者。明旦,敌舟噪而前,世忠分海舟为两道出其背,每缒一绠,则曳一舟沉之。兀朮穷蹙,求会语,祈请甚哀……是役也,兀朮兵号十万,世忠仅八千余人。」

宋史卷二四三后妃传:绍兴「十九年,太后年七十……二十九年,太后寿登八十……」由此上推,知靖康元年北迁时,韦后已年四十七、八,与此云「年近五十」合。

燕人麈云:时左帅兀朮名宗弼,右帅讹里朵名宗辅,新用事。兀朮尤骄横,所向无敌。自韩世忠败之黄天荡,吴璘败之和尚原,岳少保败之颍昌,锐气渐消。粘罕、挞懒亦浸淫子女、玉帛中,久厌兵。第胁和无术,始降指挥,继造秽书,以辱宋康。苟非技穷,一何至此?宋若坚心一志,不共戴天,中原未必不复。况如秽书,诬蔑已甚,虽不成和,难滋益谤。甘为人下,失策多矣。

按燕人麈之感慨,颇得事理。若津津陈辞辨之必无,似无深意,徒费口舌而已。

▲二十八日,安康郡王女生,林氏出。

△宋俘记:「赵楃即安康郡王……楃曾娶林氏,生女于五国。」

▲是月,陈过庭卒于显州。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四建炎四年六月「己亥……资政殿大学士陈过庭薨于燕山,年六十,后谥忠肃。」按是月辛未朔,己亥是二十九日。

▲七月,又徙二帝于胡里改路五国城。舟行至东路,都统孛堇习古传虏主命,减去随从宗室仲瑅等五百人、内侍黎安国等三百人,流离咸州道中。惟和仪郡王有奕、永宁郡王有恭,燕王府节使有章、有亮,越王府节使有忠、有德六人从。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八年七月,「徙昏德公、重昏侯于鹘里改路。」按「鹘里改」即「胡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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