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乾坤之用,皆九六之用。乾无方体用不可见,故乾九之用,用于坤六。《传》曰:“显诸仁,藏诸用。”乾显而坤藏,惟藏而用乃显焉。乾坤象也,九六数也。象数不明,用何由显?为图如左,余卦类推。
端木鹤田曰:“乾坤天地一二,始子复一,丑临二。而临二坎爻,其初复一震爻。天地一二子丑数造始(坎震屯),一主日,二主月。子复一交午七数,为复‘七日吉’。丑临二交未八数,为临‘八月凶’。故七八正当子丑一二正位。《易》,七八数之正也,九六数之变也。七吉以七而九进为用,午进而七数之正。进而用九数之变,乾用九是也。八凶以八而六退为用,未退而八数之正,退而用六数之变,坤用六是也。六坎数,九震数,皆天地一二造始数。乾坤卦用七八正爻用九六变,此其数是也。”
晁氏公武曰:“余有志学《易》,本好王氏,妄谓弼之外,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传,而文字颠倒舛讹,不可训知。迨其服习甚久,渐有所窥,今二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数辨正文字,而私识之曰:是书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变而六十有四,于其往来升降之际,以观消息盈虚于天地之元,而酬酢乎万物之来者,炳然在日也。大抵辨三《易》,运五行,正四时,谨二十四气,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进退以几,为一卦之主者谓之世。奇耦相与,据一以起二而为主之相者谓之应。世之所位而阴阳之肆者,谓之飞。阴阳肇乎所配,而终不脱乎本,以应显佐神明者谓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内外,参乎本数以纪月者谓之建。终之始之,极乎数而不可穷以纪日者,谓之积。会于中而以四为用,一卦备四卦者,谓之互。乾建于甲子于下,坤建于甲午于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分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为游魂之世。五世之初,乃为归魂之世。而归魂之初,乃生后卦之初。其建刚日刚节气,柔日则中气,其数虚则二十有八,盈则三十有六。其可言者如此。”晁氏之说,可谓挈《京易》之纲领矣。兹分列八宫暨飞伏诸例如下,若应与配位五行六神诸说,详下《爻位》、《爻数》各章。
八纯卦各以五行所属为主,乾金坎水艮土震木巽木离火坤土兑金,所谓进退以几而为一卦之主者谓之世也。本宫不变,初爻变为一世,至五爻变为五世,上爻六世,即本宫,谓之宗庙不变。初至七世仍以三爻变为游魂,八世下三爻,全复本宫,为归魂。故二世为地《易》,三四世为人《易》,五六世为天《易》,游魂归魂为鬼《易》。
乾坎艮震巽离坤兑之序,决非京氏所创。《系传》曰:“乾知大始,坤作成物。”虽乾坤对举,而详玩后天八卦方位,及六十四卦之次序,所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天道下济,地道上行”者,皆足以见八宫之用,即分阴分阳之大义也。八卦东震西兑,东西平衡,若地平线。故巽离坤三阴卦,实处于地之上,所谓地道卑而上行也。而乾坎艮三阳卦,皆处于地之下,所谓天道下济也。上下以震兑为始终,故雷泽归妹曰“天地大义人终始”者此也。震之始,始于乾,“乾知大始”也。兑之终,终于坤,坤“代终”也。三《易》之卦,爻象皆同,不同者其序耳。八宫之序,或谓出于《连山》,非无所见也。
世卦月卦
世应
《周易》虽无八宫之别,而世应仍所不废。惟《周易》之世应,但以爻论,而京《易》则特重在卦。京氏曰“卦有八世爻分六位,配乎人事,以定吉凶”者,固不仅为占筮言也。《易乾凿度》曰:“三画以下为地,四画以上为天。易气从下生,动于地之下,则应于天之上。动于地之中,则应于天之中。动于地之上,则应于天之上(此以上下二象分天地,故不曾人。人秉天地之气以生,一身之阴阳之气亦有感必应。言其精则水火升降,言其粗则脉络之交布,穴气之分行。与夫一身外相所表见者,无不各按其位,而上下相应。如人身上部口面耳目间有痣者,下部相应之位亦必有之,毫厘不爽。此上下相应之最显而易见者也。一卦六爻亦如一身上下相通,如有否隔,即为疵病。天地人物,因无二理也。)。”
初与四,二与五,三与上,阴应阳,阳应阴,二气感应以相与,此其正也。盖天地之气有终始,六世之位有上下,故《易》始于一(《易》本无体,气变而为一,故气从下生也。),分于二(清浊分于二仪。公武曰:奇偶相与,据一以起二,而为主之相者,谓之应是也。),通于三(阴阳气交,人生于中。天地气通,故三阳成泰,而泰为通。),交于四,盛于五(二壮于地,五壮于天,故如盛也),终于上(上则数极,极则反也)。故六爻皆有应,而世取其一。与世对者,则为应也。
水火既济,初阳而四阴,二阴而五阳,三阳而上阴,所谓六爻当位、上下皆相应者者也。既济属坎宫三世卦,三之应在上。
火水未济,既济之反也。六爻皆不当位,而上下刚柔相应,属离宫三世卦应亦在上。
月卦非月建,由世卦生,亦由十二月辟卦生者也。世分阴阳,阳世起子月,阴世起午月,以数不以气。虽以辟卦为纲,而不去坎离震兑,仍以六十四卦配八宫之属也。
乾为本宫,上爻六世,阳爻阳世,从初爻子月起数至上爻为巳,故乾为四月卦。
丰为坎宫五世卦。五阴爻阴世,从初爻午月起至五爻为戌,丰为九月卦。余类推。
八宫飞伏
世之所位,而阴阳之肆者谓之飞,阴阳肇乎所配(乾与坤,震与巽,坎与离,艮与兑),而终不脱乎本(以飞某宫之卦,乃伏某宫之位)。
以显应佐神明者谓之伏。故有卦之飞伏,有爻之飞伏。《文言》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飞之与伏,声气相通,或显或隐,各以类求。《中庸》曰:“莫现乎隐,莫显乎微。”此精义入神之论也。后儒以经学自夸,谓孔子未尝言此,指为术数小道,不知《十翼》之言飞伏者多矣。奈学者瞠目视之,皆未见耳。《杂卦传》“兑见而巽伏也”,是明言飞伏之一例。《说卦》“坎为隐伏”,而《离?象》“飞鸟”,亦飞伏之见端。而六十四卦《彖》、《象》言之者,更不胜枚举也。
月建 积算
《京氏易传》以爻直月,从世起建,布于六位(惟乾坎二卦从初爻起)。乾起甲子,坤起甲午。一卦凡六月,计一百八十日。积算以爻直日,即从月建所止之日起,如姤卦月建起庚午至乙亥(姤初爻庚午,上爻乙亥),积算即从乙亥起。上九为一日,周而复始,一卦凡百有八十日。今占家用《火珠林》术,大半出于京氏。惟月建积算,罕有传其法者。后人或以月为直符,日为传符,指六爻所见之支当之,非其义也。此为京氏占法,详晁氏《别录》,说繁不赘录。
八纯卦外,一至六世,皆以本宫纳甲为伏,而变宫游归以爻论。详下章。
八卦五行之用
《说卦》“帝出乎震”,及“神也者”两节,皆言后天八卦之用者也。术家言后天八卦皆居旺地,语虽俚而所见甚精。盖帝出乎震之帝,非专属震卦。帝者主也,主权所在,即王也。术家曰旺,即土之用。《大平御览?五行休旺论》曰:“立春艮旺(艮居丑寅之交,立春之候也),震相,巽胎,离没,坤死,兑囚,乾废,坎休。立夏巽旺(巽居辰巳之交,立夏之候也),离相,坤胎,兑没,乾死,坎囚,艮废,震休。立秋坤旺(坤居未申之交,立秋之候也),兑相,乾胎,坎没,艮死,震囚,坎废,离休。立冬乾旺(乾居戌亥之交,立冬之候也),坎相,艮胎,震没,离囚,坤废,兑休(《唐典》:王、相、胎、没、休、废为八卦之气)。”王充《论衡》亦同。盖立冬之候也,得地为旺,旺之冲死,旺所生相,相之冲囚,胎之对废,没之对休。《淮南?坠形训》曰:“五行:木壮,水老,火生,金囚,土死。火壮,木老,土生,水囚,金死。土壮,火老,金生,木囚,水死。金壮,土老,水生,火囚,木死。水壮,金老,木生,土囚,火死。”
春令 木王 火相 土休 金囚
夏令 火王 土相 金休 水囚
秋令 金王 水相 木休 火囚
冬令 水王 木相 火休 土囚
土王四季 金相
十二卦地支藏用
地支藏用,分晰阴阳,最为精密。周天三百六十有五度四分度之一,历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而气周,即六十卦三百六十爻之爻周。坎离震兑,分主二至二分,共三百八十四爻。阴阳错综,消息盈虚,无不合矣。藏天干于地支者,即乾体坤用。乾之用九,用于坤六,学者以术家言而忽之。是犹悦琢玉之精美,而贱斧凿为匠器。《十翼》造化之笔,因无斧凿之痕。然不知斧凿之用者,又安识良工之心苦哉!
壬五日三分半,癸二十日六分半,辛长生。
癸九日二分半,辛三日一分,己十八日六分。
戊七日二分半,丙七日二分半,甲十六日五分。
甲十日三分半,乙二十日六分半,癸长生。
乙九日三分,癸二日一分半,戊十八日六分。
庚七日二分半,戊七日二分半,丙十六日五分。
午丙十日三分半,己九日三分,丁十三日三分半。
丁九十三分,乙三日一分半,己十分日六分。
戊己共七日,壬七日三分半,庚十六日五分。
庚十日三分半,辛二十日六分半,丁长生。
辛九日三分,丁三日一分,戊十八日六分。
戊七日二分半,甲七日二分半,未十六日五分。
明爻第十
积爻而成卦,故爻为卦之体。爻动而卦变,故爻又为卦之用。卦之体用,具在于爻。《说卦传》曰:“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系传》曰:“《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杂故曰文。文不当故吉凶生焉。”又曰:“《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又曰:“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功业见乎变,圣人之情见乎辞。”孔子之所以言爻者,详且备矣。后世言《易》者,既昧于象数,而六虚六位之义,亦泛焉而莫知所指。每卦仅就所见之上下六爻,为承应当否,卦之情其何由见哉!
卦气由下生,故以下为初。重三画之卦为六画,仍分三才。阳奇阴偶,阳刚阴柔。以配天地,中爻为人,曰仁曰义。上下进退,为内外两象之中枢。孔子赞《易》,《彖传》以内外两象之阴阳刚柔,释一卦之义。《象传》则专取中爻,联合上下象数,以人合天。六十四卦《象传》,皆曰“君子以”或“先王以”者,即以人事明天地之道者也。天地之道往复不穷,而人事之千变万化,皆在三四两爻之反复。孔子曰“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大过?彖》曰“本末弱也”。明六爻之本末,而后一卦之体用可知。而元亨利贞,亦可以阴阳之升降上下而明其序也。
端木氏曰:《易》太极含三为一,乾坤上下中,上天极,立在下地极,而中人极。离坎天地中,日月二人象,天地中人道,离坎交中,天地间生人。
天地颠,乾下首,生人出。乾是坎,北极艮背。坤是离,南极巽高。而中极人道,震兑出入,天地大义人之终始。此六爻三极之道也。
爻位第十一
六位六虚
六位
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六位者,初爻二爻为地位,三爻四爻为人位,五爻上爻为天位。以乾卦例之,初九在地之下,故曰“潜”。九二地之上,故曰“田”。三爻为人之正位,故曰“君子”。四爻不当位,故曰“或”。五爻天位,故曰“在天”。上九在天之上,故曰“亢也”。
位有一定,而爻则变动无常。学者必先知有定之位,定其为阴为阳,为上为下,而后爻之奇偶当否,可得而言也(偶居阴,奇居阳,为当,反之为不当)。
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惟既济一卦,为阴阳柔刚各当其位,故曰“既济定也”。定则不动,不动则不生,而《易》道或几乎息矣。故荀虞均以乾坤成两既济为凶。《序卦》曰:“《易》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也。”此以阴阳之位言之也。若以用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