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杭氏学 - 第1部分

作者: 杭辛斋46,767】字 目 录

,亦乾之坤”,言八卦阴阳相交,奇偶相易。虞仲翔氏专言之正,谓不当位之爻(如阳爻之二四六,阴爻之一三五。),皆当之而当位。乾之二四六爻不当位,之坤之一三五则当位。坤之一三五不当位,之乾之二四六则当位。名曰“之正”,谓之而得其正也。惟乾之坤,坤亦之乾,则乾坤两卦,成两既济。既济定,阴阳消息,皆止而不行,乾坤几乎息矣。故又以成两既济为凶。必乾初之坤四而上之坤三,然后旁通交变以周六十四卦。初上未动,而二五先行,亦为凶。焦理堂《易通释》,又本此以演为《时行》、《失道》各图。要皆一家之言,足备参考。若泥其例以言《易》,多窒碍难通,学者不可不知也。

右为乾坤二卦之正,余卦类推。惟占家言卦变亦曰之,则不以一爻为限。三爻变至五爻变,皆以所变之卦为之。如乾之剥,家人之睽。一卦变六十三卦,皆谓之曰之卦也。详《学易笔谈初集》。

互卦

互卦(中爻、约象)者内外四爻,二至四,三至五,又各成三画之卦一。两卦交互,又成两卦,故汉人谓之互卦。京氏曰:“会于中而以四为用,一卦备四卦者,谓之互。”崔氏子元曰:“中四爻杂合所主之事,撰集所陈之德,能辨其是非,备在中四爻也。”(京氏所谓一卦备四卦,以本卦内外两象,更以二至四三者至五,又各得一卦,合为四卦也。)

《系传》曰:“《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若夫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

又曰:“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耶?”(阮氏《校勘记》:其用柔中也“用柔”下有“得”字。)

《系传》之言中爻,详矣备矣。字字精实,孕育宏深,不可忽略。即以六爻言,初上及中四爻之时位象数,已划然分明。后儒尚有疑互卦为非圣人之说者,则承扫象之余习,不辨中爻二四三五之说,他更无论矣。《系传》既详备至此,而《左传》之说,尤可为三代言易不废中爻之确证。为图如下:

《左氏传》:“敬仲之将生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候者,陈候使筮之,遇观之否(四爻动,偶变奇,风地观变天地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又曰: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风为天,犹云风变天,即巽变乾也)于土上,山也。”谓观中爻三至五为艮,变否二至四亦为艮,此言互卦之最古者。故《朱子语录》曰:“互体如屯卦震下坎上,就中四爻观之,自二至四,则为坤。自三至五,则为艮。互体汉儒多用之。《左传》中说占得观卦处亦分明,看来此说亦不可废。”盖其时言易者,皆莫明中爻,而反对互卦。故朱说云尔。

《系传》言中爻谓二五三四,初与上不与焉。因二与五为本卦上下两象之中爻,三为二至四成一卦之中爻,四为三至五成一卦之中爻,故四者皆谓之中爻。然后人之言互卦者,则不仅二三四五,实合初上与二三四五言之。又自五至上,复反至初言之,皆谓之互。故京氏又谓之约象。观《杂卦传》两卦对举,中爻皆成互卦。而自颐以下八卦,皆首尾交互,返归于乾坤坎离四卦。列互卦如左:

吴草庐曰:“自昔言互体者,只以六画之四画互二卦而已,未详其法象之精也。今以先天图观之,互体所成十六卦,皆隔八而得(外一层隔八卦得二卦,即中一层互体之卦名),缩四而一(内层一卦缩外层四卦)。图之左边,起乾历八卦至睽归妹(中层睽妹即接乾夬),又历八卦而至家人既济(家人既济即接睽妹,余卦仿此),又历八卦至颐复。图之左边,起姤大过,历八卦至未济解,又历八卦至蹇渐,又历八卦至剥坤。左右各二卦互一卦,合六十四卦互体只成十六卦,又合十六卦互成四卦,即乾坤既未济。学《周易》始乾坤终既未济,以此欤!”

盖统云互卦,不但为中四爻,二至上五至初,亦皆交互成两卦。更以五至上,复由上反之初二三四,亦互成两卦,所以又称约象。《序卦》“剥穷上反下”,即由上反初之一例也。

泽山咸。中爻为天风姤。五至初,互天山遁。二至上,互泽风大过。若由五至上,更反之初二三四,仍互泽雷随。由四至上,更反至初二,互地天泰,泽山反为雷风,则中爻又与上下互亦各相反。

地天泰。中爻为雷泽归妹。五至初,互雷天大壮。二至上,互地泽临。五至上,更反之一二三四,为泽山咸。四至上,更反至初二,为泽雷随。地天泰,反为天地否。即上下易,中爻上下互,相反亦同。

辟卦 月卦

辟卦亦称十二消息卦,与月卦另详下《卦气》章。

包卦

宋儒言《易》,又有包卦之名。包卦者,六画之卦,以上下三画,中包三画。如咸恒为坤包乾,损益为乾包坤之类,亦由互卦推衍而得者也。包卦之名,始于林黄中氏,谓由一卦分两卦,两卦分四卦,一正一反,又得四卦。是即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也。因朱晦庵力驳之,故其说不行。然言之成理,亦不可谓毫无意义也。后儒如纪大奎等,颇采其说。略举其例,如右图:

六十四卦,皆可以此类推。但咸恒坤包乾也,而咸亦可谓之坎包巽,恒亦可谓之坎包兑。损益乾包坤也,损亦可谓之离包震,益亦可谓之离包艮,其实即中爻之二与四三与五也。他卦上下相推,亦无不如此。特以阴阳内外言之,亦自有此一象。故存之。

像卦

像卦者,合六爻之奇偶观之,像三画之一卦也。《系传》曰:“象也者像也。”故谓之像卦。来知德氏谓之大象,如大坎大离之类,实皆像卦也。于卦义均有关系,《彖》、《象》可证者甚多。举例如下:颐像离,中孚像离,大过像坎,小过像坎。

此来氏所谓大象之坎离,故《序卦》以列于坎离既未济之前也。余卦仿此。重画或单画者例亦同。

大壮像兑。雷天大壮无兑,而合全卦观之,有兑象。兑为羊,故象辞云“羝羊”“丧羊”。

剥像艮。山地剥,合全体观之,有艮象,故重艮,《象》云“孚于剥”。

六爻合观之象,无不各有取义。如咸恒损益,为乾坤互交,而又像坎离者也。故咸恒继坎离为《下经》之首,而损益次十一十二,与泰否等,其义大可见矣。

命卦

命卦(动在其中)者,昔无此名。青田端木氏《周易指》,据《大传》“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而发其例。凡卦六爻,《象》下所系之辞,言卦名者是也。卦有阴阳,不论其爻之刚柔,爻无卦名。卦阳六爻以阳论,卦阴六爻以阴论。如乾阳卦也,惟九三一爻有卦名,则九三为阳。余以阴论,即命为谦,如坤阴卦也。六爻无卦名,六爻皆以阴论,仍为坤。如屯阳卦也,二五两爻有卦名。二五为阳,余皆阴论,即命为坎。蒙阴卦也,初二四五上有卦名,皆为阴。二爻以阳论,则命为谦。如震六爻皆有卦名,震阳卦,六爻皆阳,命为乾。余可类推。动在其中者,合阴阳两卦之中,阴阳交变。如屯命坎,坎离动在其中,为小过中孚是也。

声应卦

声应卦,亦发例于《周易指》。同声相应,孔子于六爻《象传》赞语,皆有韵以分阴阳。平为阳仄为阴,如乾分赞三次,曰:“阳在下也”,“德施普也”,“反覆道也”,“进无咎也”,“大人造也”,“盈不可久也”,为六阴声是坤卦。又曰:“下也”,“时舍也”,“行事也”,“自试也”,“上治也”,“穷之灾也”,五阴一阳是剥卦。又曰:“阳气潜藏”,“天下文明”,“与时偕行”,“乾道乃革”,“位乎天德”,“与时偕极”,三阴三阳是泰卦也。坤卦六爻曰:“致坚冰也”,“地道光也”,“知光大也”,“慎不害也”,“文在中也”,“其道穷也”。初二四上,皆阳,三四阴,坤应声中孚也。

卦象第六

《传》曰:“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是先有象而后有数。而古圣人之作《易》也,仰以观象于天,俯以观法于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然则八卦之象,皆法天地之象。万物之象,并则河图洛书以定其数者也。八卦之象,始于羲农黄帝,而后代有孳乳。《说卦传》之象,非孔子所创造,必有所受。问礼于老子,象数在其中,故曰“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列举之象虽不多,而用无不备。自王弼有“得意忘象”之言,后人未得其意,辄以扫象为扩清芜秽,易学由此荒矣。南宋而后,渐知象之重要,然又未能求诸根本,以邵子大小方圆各图为易象之标准。而《说卦传》八卦之象义,反略焉不讲,或以不解解之。有明来知德氏,研求象学二十余年,颇有发明。然未解者,亦尚什之七八也。前清经师,如黄、毛、朱、王、胡、钱、惠、段、桂、张、焦、端木诸家,各有心得。而是丹非素,不相会通。爰萃众说,择善而从。纵未能尽,参诸《学易笔谈》所述,亦庶几矣。

大象

乾,天。天不可见,以日月星辰见之。故蔡墨言“乾之六龙”,皆指星象。天行不可测,由地测之。故天无方无体,乾无方无体。

坤,地。地为实质,有体可测,有方可纪。承天而时行,天之用皆着于地。而地代天终,时行物主,静而有常。天地定位,法象备矣。

艮,山。高于地者为山,地气乃上通于天而云出也。一阳上覆,万宝蕴藏,山之用也。

兑,泽。下于地者为泽,天气乃深入于地而龙潜焉。一阴外见,以阴涵阳,泽之用也。山泽通气,上感下应,人生乃通乎天地。

震,雷。雷伏地中,一阳奋出,万象昭苏。见天地之心,为乾之肖子,动万物莫疾乎雷。

巽,风。风行天下,阴阳相遇,品物咸章。风不可见,而无微不入。挠万物者,莫疾乎风。雷风相薄,出入无疾。阴阳和,地天泰矣。

坎,水。坎本坤体,故水性就下。阳含阴中,气化为质,润万物者莫润乎水。天一之精,万物资生,资此坤中之一元也。

离,火。离本乾体,故火性炎上。阴丽于阳,气盛生光,万物皆相见。其精为日,水火不相射而相逮,天地之大用备矣。

天地山泽雷风水火,为八卦之大象,《易》之本也。八卦相错,因而重之为六十四。阴阳相交,变化以生。而象之变易,亦各因时位而异。而要不越此八者之范围也。

本象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观象画卦,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而物各有所本,象以象物,亦莫不各有其本。故本象著焉。

乾为马。物性马最健,得阳刚之精,昼夜不眠。房星为天驷七星之次,七星为马,于辰为午,故马为火畜。蚕马首龙精,故马蚕同气。在天为龙,在地为马,皆乾行也。

坤为牛。牛性柔顺,属土属阴,不动即眠,起先后足,与马相反。牛为大物,故物从牛。坤备万物,故以牛象之。

震为龙。乾变震为长子。龙雷同类,龙马同种。马八尺以上曰龙,龙阳物而生于纯阴之地,震象也。

巽为鸡。鸡善伏,《九家》曰“应八风也”。风应节而变,变不失时。鸡时至而鸣,与风相应。故有风疾者禁食鸡。鸡将鸣,必动股振羽,故曰“翰音”。

坎为豕。豕水畜。《传》言星斗散精为彘,斗星坎地。朱氏曰:“亥为豕者直室也,坎之所自生也。”

离为雉。雉文采象离。朱氏曰:“雉方伏时,东西风则复,南北风则去而不复。坎胜离也。”卜楚邱论明夷之谦曰“当鸟”。鸟者朱鸟也,离之次也。

艮为狗。《九家》曰:“艮止,主守御也。”艮数三,七九六十三,三主艮。斗为犬,故犬三月而生。斗运十三时日出,故犬生十三日开目。艮火之精,畏水不饮,而以舌舐,斗则以水解也。

兑为羊。朱氏曰:“兑,说也,羊内狠者。二阳伏于一阴之下也。”项氏曰:“未为羊而主兑者,金生于土也。土旺则金生,故坤伏必于建未之月。”

此所谓“远取诸物”也。汉上朱氏曰:“说八卦本象也。”

乾为首。首为众阳所宗,乾尊在上故为首。《虞氏易》:“明夷九三得其大首,乾三之上也。”

坤为腹。《正义》:“坤能包藏含容,故为腹。坤体中虚,亦象腹。”朱氏曰:“坤又为身为躬。按艮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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