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杭氏学 - 第2部分

作者: 杭辛斋81,143】字 目 录

亦能化为君子。所谓“有孚颙若”,下观而化,则先否后喜,天下受福矣。若不能用观,则成大壮。义非不正,理非不直也。而刚以反动,小人用壮,君子用罔。羝羊触藩,天下被其祸矣。乾元用九,必有孚而始致其用。故孚有信义,有化义,有容义,又有合义,有感义。所谓精义入神之用,以孚字尽之矣。非统全《易》而详察之,又乌知其妙哉!

以上单辞,略举一隅,可见经传字无虚设。或一字而含数义,或数卦合用一字,无不脉络贯通。潜心体玩,均有线索可寻。此外有字以类从,因意义相同,而互见于各卦而相贯串者,可谓之类辞,如则法律一类也,克伐征一类也,速疾遇一类也,需繻须濡一类也,怠缓徐慢裕一类也。凡同乎此者,皆以义相类者也。如弟娣娣涕一类也,頄仇九一类也,轮纶一类也。凡同乎此者,皆以形声相类者也。相类之字,于卦爻之变通意义,皆有关系,均可互相印证者也。其单辞之外,更又缀属一字,或二字,或三四五字,以成一名辞,或成一句者,可谓之类句。如由颐、由豫;甘节、甘临;频复、频巽;艮其腓、咸其腓;困于酒食、需于酒食;我心不快、其心不快;同人,先号咷而后笑;旅人,先笑而后号咷之类,亦无不互相联贯。如密云不雨、帝乙归妹、用拯马壮吉、不富于其邻,完全相同之一句,或二句,分见于两卦或三卦者,则更为显而易见。具详于焦理堂氏之《易通释》,兹不赘述也(《易通释》偏于旁通之正立言。有未可尽通化学者,以意逆之,勿以其辞云意也可。)。

举单辞、对辞、类辞、类句,经传之概略,已可见矣。而正言断辞,尚有数例,更举如左。

称号

号者,名也。称其名使与实相称,亦当名辨物之意也。孟长卿曰:“周人五号,帝,天称,一也。王,美称,二也。天子,爵号,三也。大君者,兴盛行异,四也。大人者,圣明德备,五也。”

以上五者,皆经之特称。孔子赞《易》,更广其义。

曰“先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

曰“后”。泰,“后以裁成辅相之道”。

经称爵号,王之下有三:

曰“公”。大有,“公用享于天子”。解上六,“公用射隼”。益六三,“告公用圭”。六四,“告公从”。鼎九四,“覆公餗”。

曰“侯”。屯,“利建侯”。豫,“利建侯”。晋,“康侯”。

曰“子”。明夷,“箕子之明夷”。鼎,“得妾以其子”。

言公、候、子而不及伯、男。或曰:“此殷制也。文王演《易》于纣之世,故从殷制。”

正名之称有六:

曰“大人”。一人为大。孟子日:“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文言》“与天地合其德”一节,孔子赞大人也至矣。

曰“君子”。乾为君,震为子。乾震为无妄,君子者。无妄之称

曰“小人”。天大,地大,人亦大。与天地参,故大。违反天地之道,则曰小人。

曰“恶人”。睽“见恶人”,人而见恶于人,曰恶人。于象,离为恶人。

曰“寇”。寇者悖逆之词。于象,坎为寇。

曰“匪人”。匪同非。“比之匪人”,“否之匪人”,失人道,故曰“匪人”。孟子曰:“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

孔子赞《易》,更广其义。

曰“圣人”,曰“贤人”,曰“盗”,亦曰“暴客”,日“吉人”,曰“躁人”,曰“诬善之人”。

名当而辞可断矣。爻有等,故曰“物”。辨物当名,名不等也。正言,言不等也。故断辞亦不等。凶至吉为七等:凶,厉,悔,吝,无咎,无不利,吉。

凶不若厉,厉不若悔,悔不若吝,吝不若无咎,无咎不若无不利,无不利不若吉。

学易笔谈序

海宁先生之于《易》,得异人传授,又博极诸家传注,故能竟委穷源,而独见其大。先生于书,无所不读,故能探赜索隐,钩贯于新旧之学,而独得其通。昔尝闻之先生曰:《易》始于包牺氏,备于神农、黄帝,大明于文王、周公、孔子。汉人去古未远,其卦气、飞伏、阴阳、消息,皆有所授受,非能自创。孔子赞《易》,专重人道,以明立教之旨。故三陈九德,以人合天,而筮法仅略言及之。朱子乃谓“《易》为圣人教人卜筮之书”,岂知方耶?然河、洛为《易》象所取则,汉学只诋为伪造,朱子独取以冠经首,是其卓识,亦有不可及者。又曰:“道家祖黄老,渊源悉出于《易》。”其七返九还,六归八居,度数与卦象悉合无论矣。所异者佛产印度,耶稣生于犹太,而《华严》之乘数,《金刚》之相数,一八、三六、百零八之数,及“七日来复”、“十三见凶之数”,亦无不得。仅以素所闻于先生者,弁诸简端,并志其缘起如此云。

学易笔谈述旨

《易》道至大,《易》理至遂;辛斋之愚,何敢妄谈?顾念吾师忍死狴犴,克期以待,密传心法,冀绵绝学,又曷敢自弃?丙辰出狱,爰搜集古今说《易》之书,惟日孳孳,寝馈舟车,未尝或辍。丁巳以后,国会蒙尘。播越岭峤,议席多暇,两院同人,合组研几学社于广州之迥龙社。谬推都讲,计日分程,商兑讲习。虽兵戈扰攘,而课约罔闲。讲义纂辑,得书若干,名曰《易楔》。而晨昏余晷,切磋问难,随时笔录者,又积稿盈尺。同人艰于传写,乃谋刊印。厘为四卷,名曰《笔谈》,盖纪实焉。己未庚申,由粤而沪。同志之友,闻声毕集。风雨一庐,不废讨论。以续前稿,又得四卷,另为《二集》。借阅传钞,恐多遗失。适前印之书,久已告罄。同人请合两《集》与《易楔》、《易数偶得》、《读易杂记》诸稿,均以聚珍板印行。始于壬戌八月,至十月抄,《笔谈》八卷工竣。爰纪颠末,并述旨如左。

一、承学之士,不废笔札,谈论所及,择要缀录,聊以备忘。除《初集》第一卷,于临印时略有增减,以明源流外,余悉随时编订,并无先后次序。

二、讲《易》与诂经不同。诂经当有家法,有体例,义不容杂。而讲《易》则以阐明卦爻象数之原理原则,但以经文为之证明。故凡与象数有涉,足与《易》道相发明者,博采旁搜,不限时地,更无所谓门户派别也。

三、《易》本法象于天地。乾易坤简,易知易能,虽见仁见智,各随学识之深浅而异,要无不可知之理。自象义不明,学者无所适从,几视《易》为绝学,而不敢问津。致《易》简之理,日即湮晦。本编有鉴于斯,立说皆取浅显明白,务期尽人能解,不敢以艰深文浅陋也。

四、孔子赞《易》,身逢乱世,行危言逊。有因时忌不能显言者,不得不以微言大义,隐寓于象数之中,与春秋同一例也。后人不察,悉以文字求之,孔子忧天悯人之苦心湮没尽矣。历代学者,如邵康节,如刘青田、黄姚江,均抱此隐痛而未敢昌言者也。鼎革以后,世虽乱而言可无讳。发历圣之心传,弥前贤之遗憾,维世道而存绝学,不可谓非千载一时之良机。剥极必复,时乎不再,幸我同人勿自暴弃以负天心也。

五、卦因数衍,数缘象起,象由心生。《易》准天地,广大悉备。虽人事递演,世变日繁,要不能出乎此象数之外。故洲殊种别,文字语言,万有不齐,维数足以齐之。宗教俗尚,各有不同,惟数足以同之。两千年来,数学失传。宋后言《易》者,往往以邵子先天数为《易》数。数理繁啧,固非短扎所能尽。然于旧说之显然挑牴牾者,不能不援据象数以为商榷,非敢故翻成案也。

六、占筮固《易》之一端,而圣人修《易》以明道,实非尽为占筮。孔子赞《易》,绍述文周,以人合天,兢兢寡过,岂导人于趋吉避凶哉!朱子以占筮为《易》之本义,未免偏见。而《大衍》揲蓍之法,自唐以后,于挂一再扐两端,立说互歧。往诸数理,并多遗憾。未敢盲从,以误后人。

七、至诚之道,虽可前知,惟道本一贯,学无躐等。必正心修身,能尽人之道以合天,斯天人契合,感而遂通,百世可知。初无二理。若一知半解,妄谈祸福,自欺欺人,实学《易》之大戒。兢兢自箴者,窃愿以此勉人。

八、尽性至命,乃易学之极功。孔子之圣,犹韦编三绝,但云寡过,罕言性命。后生末学,更宜践履笃实,下学上达。同学讲习,窃本斯旨。《初集》刊布,朋自远来,往往以只言象数,不谈身心性命相责。但愚尚以象数之未能尽明为憾。果象数通解,则身心性命之理,胥在其中,更无待言说为也。

九、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上者谓之道。凡有形可指者皆器。道本于心,未可以言尽焉。故八卦因重,羲农法天以垂象;两编《十翼》,周孔立言以明道。然未可遽执卦象经传以为道也。譬诸升高必以梯,而梯非高。求饱必以饭,而饭非饱。宋后讲《易》,开口言性理,言道统,是犹指梯而称高,看饭而说饱也。今之谈道者,无宋人之学,而立说更高出宋人。自误误人,更不待言。愿学者共明斯旨,各求实学,返诸身心。勿好高鹜远,循前车之覆辙焉。

十、洁净精微之学,非潜修静养,未能深造。劳人草草,敢言心得?惟汇积年涉猎所得,聊供同学参考之便。深望海内鸿硕,时加匡正。幸得学与年进,尚拟续,以供采择。

十一、世道陵夷,圣学中绝。人欲横流,罔知纪极。谨愿之士,苦身心之无所寄托,蒿目时艰,恒怀消极。或附托西教,或皈向佛门。而仙灵神鬼,导引修养,及飞鸾显化之坛宇,遂遍于域中。影附风从,是丹非素。不知我国固有之学,贯澈天人,足以安身立命。保世滋大,概群藉而罗万有者,悉在此一画开天,人文肇始之《易经》。存人道,挽世运,千钧一发,绝续在兹。弘道救世,责无旁贷。惟我同人,自奋勉焉。

上古之《易》

上古之世,无所谓《易》也。但后世之《易》,实本于伏羲,故《周官》掌太卜者有“三《易》之称。因周以《易》名,遂追谥《连山》、《归藏》皆谓之《易》。余所谓上古之《易》者,亦援斯义而追称之耳。

溯自伏羲一画开天,其时虽文字未兴,而结绳为治,已有等秩伦纪之可观。《系传》称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其条理井然,而观法于地暨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已能将地之所有,分析观察,颇如近世科学家,区地文地质学为二类。此岂欧洲人所谓上古时代野蛮酋长之可比拟哉!以佃以渔,虽未脱游牧之风,而政治亦已斐然可观矣。况八卦成列,有形,有象,有声,实已备具文字之作用。因而重之为六十四卦。益之以变化,固已肆应而不穷矣。此伏羲之《易》,所以为我中国文化之初祖也。

伏羲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是已由游牧时代而进于农商。且规模宏远,政教并行。又尝百草以御疾灾,民无夭折,创制显庸,泽及万世。然其时文字未兴,所赖以为政治之具者,实维伏羲所遗传之卦象。度神农氏必有所增益而变通之,是名《连山》。相传以重艮为首,经卦皆八,重卦皆六十四者也。故神农为炎帝,亦号列山氏。

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盖至是文明日进,制器尚象,人事日繁。而旧有之八卦,不足以应用。于是广卦象为六画,而文字以生。益以天干地支,而阴阳五行之用愈精。吹律定声,民气以和。而礼乐以兴,本黄钟以定度量权衡。治历明时,定璇玑玉衡以齐七政。绝地天通,百官以治,万民以察。而《易》之为用,益无乎不备。故黄帝之《易》曰《归藏》,以坤乾为首者也。尧舜继黄帝之后,于变时雍,垂衣裳而天下平。今读《系辞下传》之二章,上古进化之历史,与三《易》之源流,可概见矣。此上古之《易》也。

中古之《易》

夏易《连山》,盖继述神农氏者也。商易《归藏》,盖继述黄帝氏者也。周曰《周易》,或曰“祖述尧舜”。孔子曰:“《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虽指《周易》,以文王与纣之事当之。然帝降而王,德不如古。神禹受命,开家天下之局。汤武革命,《易》揖让而征诛,均不能无惭德焉。故三代之《易》,皆可谓之中古,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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