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所有以前所作过的有关梦的解释都是以记忆中所保留的“梦内容”直接予以阐释。他们由梦内容寻求解释,有些甚至不经过解析,而直接由梦内容获取结论。然而,这方面我们却有一些不同的资料,在我们研究出来的结果与“梦内容”之间,我们发现了另一新的心理资料:梦的隐意沿袭自古所用“梦内容”〔或称为“梦的显意”(manifestdream-content)〕。因此我们所面临的将是一个崭新的工作,一种近似小说的工作--仔细检验“梦的隐意”与“梦的显意”之间的关系,并探讨后者如何由前者蜕变出来。
“梦的隐意”与“梦的显意”就有如以两种不同的预言表达同一种内容,或说得更清楚些,“梦的显意”就是以另一种表达的形式将“梦的隐意”传译给我们,而所采用的符号以及法则,我们唯有透过译作与原著的比较,才能了解,一旦我们做到了这点,那“梦的隐意”就再不是一个如此难以了解的秘密。“梦的显意”,就有如象形文字一般,其符号必须逐一地翻译成“梦的隐意”所采用的文字。因此,这些符号决非以其图形的型态即可解释,它必须按符号所代表的意义来作这项翻译的工作。譬如说,现在我面前呈现一个画谜,有一所房子,在屋顶上有只木舟,然后是一个大字母出现;再来便是一个无头的人在飞跑等……。一眼看上去,我一定会斥责这简直是荒唐而毫无意义,一只木舟怎有可能摆在屋顶上,无头人怎么会跑,而且人哪有可能比房子还大,还有,如果整个画面是代表一幅景物,那么一个字母又代表什么呢?自然界的风景哪有这种景象?因此要想对这画谜作正确的解释,唯有抛弃这些对这部分或整个的反对批评,相反地,将这每一个影像均视为有意义,而绞尽脑汁地去找出每一个所代表或牵涉到的文字,而后再把这些文字凑合成一个句子,这时它们再也不是毫无意义了,而很可能地,成了一句漂亮动听寓意深长的格言。梦其实就是这么一种画谜,只是我们祖先却没把握住真正的释梦方法,而误把画谜当作一张艺术作品加以鉴赏,也因此,才会认为梦是毫无意义,一文不值的。
甲、凝缩作用
在梦的“隐意”,与“显意”之间的比较,第一个引人注意的便是梦的工作包含一大堆的“凝缩作用”。就“梦的隐意”之冗长丰富而言,相形之下,“梦的内容”就显得贫乏简陋而粗略,如果梦的叙述需要半张纸的话,那么解析所得的“隐意”就需要六或八至十张的纸张才写得完。这差距的比例按各种不同的梦而异。但就我的经验看来,几乎多半是这样的比例。一般而言,我们多半低估了梦所受凝缩的程度,以为由一次解析所得的“隐意”即包含了这梦所有的意义,然而事实上继续对这梦分析下去,往往又发掘出更多深藏在梦里的意义。因此我们必须先要有个声明,“一个人永远无法确定地说他已将整个梦完完全全地解释出来”。尽管所作的解释已到毫无瑕疵、令人满意的地步,但他仍可能再由这同一个梦里又找出另一个意义出来。因此严格地说,凝缩的程度是无法定量的。由这梦的“隐意”与“显意”间的不成比例,而得出“在梦的形成时,必有相当多量的心理资料经过凝缩的手续”的结论恐怕会受到一些反对。因为我们经常有种感觉,“我昨天整个晚上做了一大堆的梦,但却忘了一大半”,因此有人会以为醒后所记得的部分只不过是整个梦里头的片段,而如果能把所做的梦全部内容追记出来,那就差不多可与“梦的隐意”等量齐观了。就某一程度而言,这种说法不无道理。梦只有在睡醒后马上记下来才有可能精确地把握住所有内容,否则随着时间必渐渐淡忘而不复记忆。然而,我们需要认清一件事实,自以为所梦的比所追记得出的资料还要丰富得多,其实是一种错觉,而这种错觉的来源以后会再详细解释。还有,梦工作所采用的“凝缩作用”并不因为“有可能遗忘掉一些内容”的说法而有所影响,因为我们可以由记忆所尚保留的梦的各部分分别找出所代表的一大堆的意义。果真梦的大部分内容均不复记忆,那么我们将很可能无法探究一些新的“隐意”,因为我们毕竟没有理由判断这些遗忘掉的梦所隐含的“梦思”一定与我们所仍保留下来的部分内容所解析出来的“隐意”完全一样。
就每一部分的“梦的显意”逐部分析时所产生的一大堆意念看来,许多读者一定禁不住心中有个怀疑,难道现在分析这梦时心灵所产生的每一种意念均可能构成“梦的隐意”吗?换句话说,我们岂不是先假定所有这些念头均在睡眠状态下活动着,并且均参与了梦的形成。有些梦形成时并没参与的新念头是不是很可能在解析梦意时才产生呢?对这反对意见,我只能给予一种条件性的回答。当然,这些分散的意念的组合是直到分析时,才第一次出现的。但我们可以看到的,这种组合只有在各种意念之间确实已经在“梦的隐意”里有某种联系时才会发生的。因此,可以说,惟有在能以另一种更基本的联系形式存在下,才有这种新组合的结果。由分析时,所产生的大部分意念看来,我们不得不承认它们早在梦的形成时已有所活动。因为如果我们由一连串的意念下手时,许多乍看之下,对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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