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 者: | 赫尔本·迈南 |
| 出版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 丛编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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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签: | 暂缺 |
| ISBN | 出版时间 | 包装 | 开本 | 页数 | 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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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绪论
1.1 理论与实践背景
1.2 方法和目的
1.2.1 三个视角
1.2.2 两个问题
1.2.3 司法管辖区之间的差异
1.2.4 道义与刑事责任
1.3 章节概述
2 法律性精神错乱的标准:结构与要素
2.1 历史根源
2.2 麦克诺顿规则
2.3 不可抗拒冲动标准
2.4 模范刑法典(美国法律研究所)
2.5 结果标准或德拉姆标准
2.6 挪威:“医学原则
2.7 荷兰:没有标准
2.8 结论
3 反对精神错乱辩护的观点与回应
3.1 前言
3.2 既往精神状态
3.3 专家作证
3.4 震慑力受损
3.5 诈病以逃脱处罚
3.6 精神障碍是谬见或至少概念不清
3.7 只为富人服务
3.8 精神错乱的标准不清
3.9 所有人的行为都是有原因的
3.10 污名
3.11 对于对抗制下专业人员的忧虑
3.12 过于罕见不值得麻烦
3.13 结论
4 缺乏自由意志与理性
4.1 自由意志
4.1.1 哲学上的自由意志问题
4.1.2 自由意志与法律责任无关?
4.1.3 自由意志的三重含义
4.1.4 冲动与自由意志
4.1.5 道德不敏感性与自由意志
4.2 缺乏理性
……
5 具有决策能力与决策能力受损
6 神经法学:挑战与机遇
7 修订法律性精神错乱所要考虑的问题
8 精神错乱的现在与未来
参考文献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