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史 - 史卷十六

作者: 连横5,016】字 目 录

,移臺灣府縣於臺中,改稱臺南,而縣曰安平。

嘉義縣城:康熙二十三年,置諸羅縣於佳里興堡,則昔之諸羅番社。四十三年,遷今治,知縣宋永清始設木柵。周六百八十丈,建四門。雍正元年,知縣孫魯改築土城,周七百九十五丈有二尺,壁基厚二丈四尺,上廣一丈四尺,池深一丈四尺,闊二丈四尺,周八百三十五丈有五尺。五年,知縣劉良璧建城樓,東曰襟山,西曰帶海,南曰崇陽,北曰拱辰,各門置二砲。十二年,知縣陸鶴又於城外環植刺竹,用以為固。林爽文之變,環攻數月,死守不下。事聞,詔改嘉義。其後屢遭兵燹,城半傾圮。道光十三年,紳士王得祿等捐款重修,並築砲壘。以九月起工,十六年二月告竣,用費十一萬九千三百六十兩。同治九年,大震復圮。光緒十五年,知縣包容與紳士林啟東等重修。

鳳山縣城:前在興隆內里前鋒莊,康熙二十三年建,以其地有鳳山故名。六十一年,知縣劉光泗始築土城,周八百有十丈,高一丈三尺,建四門,左倚龜山,右連蛇山,池廣一丈,深八尺。雍正十二年,知縣錢洙奉命環植刺竹。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變,莊大田應之,城破,文武多死,乃移於埤頭店,環植刺竹。嘉慶十一年蔡牽之亂,吳淮泗陷新城。將軍賽沖阿議復舊城,且建石,嗣以費大而止。道光三年,總督趙慎軫議建,飭知府方傳穟查復。翌年,巡撫孫爾準巡臺,奏請再建。而是時適有楊良斌之變,潛入新城,其議遂定。十一月,傳穟謀於紳民,捐款十四萬兩。五年七月起工,以知縣杜紹箕為監督,紳士黃化鯉、吳尚新、黃名標、劉伊仲等為董事。擴其舊址,內包龜山,外接蛇山,壘石為之,高一丈有二尺,廣一丈有五寸,上建雉堞,闢四門,東為鳳儀,西為奠海,南為啟文,北為拱辰。四隅各築砲臺。計費九萬二千一百兩。六年八月竣工,擇吉告遷,而紹箕忽死,眾以為不祥,無敢移者。衙署漸就荒廢,於是乃建新城,積土以築,略具規模,則今之縣治也。恆春縣城:同治十三年,欽差大臣沈葆楨至琅?,奏建縣治。擇地於猴洞,山勢迴環,左趨海岸,而右廓平原,似為全臺收局。名曰恆春,以其地為極南,四時皆春也。光緒元年起工,翌年告竣。城高二丈有八尺,周九百七十二丈,用土石築之,建四門。

臺灣府城(附郭臺灣):光緒十三年建省,移臺灣府於此,附郭亦曰臺灣。先是巡撫岑毓英來巡,擇地於藍興堡東大墩之麓,劉銘傳亦以為可。十五年起工,先建八門四樓。東為靈威,樓曰朝陽。西為兌悅,樓曰聽濤。南為離照,樓曰鎮平。北為坎孚,樓曰明遠。而小東為艮安,小西為坤順,小南為巽正,小北為乾健。十六年,檄棟軍統領林朝棟督勇築城,以紳士吳鸞旗等董工。十七年二月略成,周六百五十丈,費款二十一萬五千兩。而銘傳一去,其事遂止。

彰化縣城:雍正元年建縣治於半線。十二年,知縣秦士望環植刺竹,建四門。林爽文之役,剪伐殆盡。嘉慶二年,知縣胡應魁再植。十四年,總督方維甸巡臺,紳士王松、林文濬等捐建。以城東倚八卦山,形勢不利,議包圍之。而工巨,乃仍舊址,別建砲臺於山上。知縣楊桂森先捐款,眾從之,計得十四萬餘兩。以十六年起工,二十年告竣。周九百二十二丈二尺有八寸,高一丈五尺,雉堞高三尺,基寬一丈五尺。為門四:東曰樂耕,西曰慶豐,南曰宣平,北曰拱辰。樓二層,高三丈九尺,砲臺十二,水洞六,堆房十六。先是林爽文之役,陽湖趙翼從軍,議移治鹿港,其後陳震曜亦有鹿港建城之議,皆不行。以城在山下,每攻必破也。

雲林縣城:光緒十三年建縣,擇地林圯埔之雲林坪,固鄭氏部將林圯所闢也。翌年二月,知縣陳世烈奉命築城,周一千三百丈有奇,寬六尺,多植竹三重。既成,建旌義亭,以志工事,題曰「前山第一城」。然其地當濁水、清水兩溪之域,每逢汎濫,往來杜絕。十九年,知縣李烇請移治斗六,築城以居,周一千一百六十丈,高五尺,廣八尺,外植刺竹,闢四門。竹多環池,深七尺,寬八尺。苗栗縣城:未建。

臺北府城(附郭淡水):光緒元年,欽差大臣沈葆楨奏建府治,擇地於大佳臘堡。四年,知府陳星聚謀於紳士,捐款二十餘萬兩,以五年正月起工,八年告竣。壘石為之,周一千五百有六丈,池略大之。闢五門:東曰照正,西曰寶成,南曰麗正,北曰承恩,小南曰重熙,而東、北兩門又築一郭,題曰「巖疆鎖鑰」。既成,聚者漸多,其後復建巡撫衙門,遂為省會。

新竹縣城:雍正元年,設淡防廳於竹塹埔,固番社也。十一年,同知徐治民始植竹,周四百四十餘丈。闢四門,建樓。嘉慶十一年蔡牽之亂,城民增築土垣。十八年,同知查廷華擴之,周一千四百有四丈,高廣各一丈,池深一丈。董事林超英、吳國步等亦改建四門,且增窩鋪。道光六年,總督孫爾準巡臺,同知李慎彝從紳士鄭用錫之議,稟請改建,砌石為之,周八百六十丈,高一丈五尺,堞三尺,基廣一丈六尺,上廣一丈。雖較舊略小,而既高且固。仍闢四門:東曰迎曦,西曰挹爽,南曰歌薰,北曰拱辰。樓二層,高一丈九尺,各建砲臺。以七年六月起工,九年八月告竣,計費十四萬七千四百九十八兩,均為官民捐出。是役巡道孔昭虔親勘其地,紳士鄭用錫、林國華、林祥麟等各董其事。其後疊圮疊修。光緒十九年四月,知縣葉意深再發國帑重修,凡支三千八百二十四兩。先是道光十九年,巡道姚瑩命同知龍大惇別建一城於西門之外為犄角,以地當港口,用以防海也。二十年英軍之役,同知曹謹乃擴之,周四百九十五丈,高一丈。建四門樓,東為賓暘,西為告成,南為解阜,北為承恩。又闢四小門,小東曰卯耕,小西曰觀海,小南曰耀文,小北曰天樞。城多植竹鑿池,廣二丈,深一丈五尺。紳士鄭用錫等董之。二十三年修。同治九年,增建砲臺,今圮。

宜蘭縣城:宜蘭故蛤仔難也,嘉慶十五年建噶瑪蘭廳,擇地五圍。委辦知府楊廷理始築土城,周約三里,長六百四十丈,東西互均,南北相距一百八十丈,垣高六尺有奇,環種九芎,故曰「九芎城」。十七年,通判翟淦增植刺竹,並建四門,各以方向名之。二十四年,通判高大鏞重建。道光十年,薩廉修之。城內舊有水圳兩道,自西而東,乃引以為池,深七尺,寬一丈五尺。光緒元年,改為宜蘭縣。

臺東直隸州城:未建。

埔里社廳城:光緒四年,改北路理番同知為中路撫民理番同知,駐埔里社。總兵吳光亮以官帑四千圓,建築廳署,壘土為城,多植刺竹,為四門,周二里許,曰「大埔城」。

基隆廳城:未建。

南雅廳城:未建。

澎湖廳城:鄭氏之時,置安撫司,駐暗澳舊城。歸清後,設巡檢,而城已圮。康熙五十六年乃築小城,稱「新城」。雍正五年,改廳,猶未建也。光緒十一年法軍之役,城陷。十三年十二月,總兵吳宏洛乃發兵築城,十五年十月告竣,周七百八十九丈有二尺二寸,高一丈五尺,堞高三尺,凡五百七十,基深三尺五寸,寬二丈四尺。闢四門,西南各增一門,皆建樓壯麗。東南臨海,西接金龜頭,北浚護濠。計費二萬三千五百三十七兩,為臺灣善後局支辦。是年,移廳署於今治。

衙署延平郡王府:在安平鎮王城內,今圮。

東都總制府:在承天府治西定坊下大埕,土名統領巷。同治間,陳氏子孫以陳永華曾為總制,改建宗祠。

承天府:在府治東安坊南向。歸清後,改為臺灣府署。

天興縣:在府治鎮北坊米市,今廢。萬年縣:在興隆里,即鳳山舊城,今廢。

臺灣巡撫衙門:在臺北府治撫臺街,光緒十三年,巡撫劉銘傳建。

臺灣布政使衙門:在臺北府治,舊為巡撫行臺,光緒十三年,布政使沈應奎建。

滿漢兩察院:在臺南府治東安坊,雍正元年建,今圮。臺灣撫墾大臣衙門:在南雅廳治,光緒十二年,幫辦撫墾林維源就其別莊暫用。

分巡臺澎道署:在臺南府治西定坊,康熙二十三年,巡道周昌建。

臺南府:在府治東安坊,原臺灣府署。雍正七年,知府倪象愷就明承天府改建。

經歷司:在府署東南。

臺北府:在府治,光緒四年,知府陳星聚建。

經歷司:在府署之南。

臺灣府:未建,暫設彰化縣治,以舊時北路理番廳署充用。

經歷司:在府署。

臺東直隸州:光緒十三年,南路撫民理番同知袁聞柝建。十四年秋,番亂被燬。十二月,知州吳本杰乃就故址之南畔詳請築壘,四圍各寬三十丈。

臺灣海防廳:舊在鹿耳門。雍正八年,移建臺南府治西定坊。光緒十一年裁。今廢。

淡水海防廳:原在竹塹士林莊。雍正二年,同知王汧建。乾隆二十一年,同知王錫縉移建於廳治。光緒元年,裁,暫充臺北府署。

澎湖海防廳:原巡檢署,在大山嶼西澳,康熙二十三年建。

北路理番廳:原在彰化縣治。乾隆五十三年,移鹿港。嘉慶二年,同知汪楠建於粟倉南畔。光緒九年,裁。

中路理番廳:在埔里社大埔城。光緒四年,總兵吳光亮建。

基隆海防廳:原基隆通判署。

南雅理番廳:在大嵙崁莊,光緒二十年建。

噶瑪蘭通判署:在廳治東街。嘉慶十八年,通判翟淦建。光緒元年,改為宜蘭縣署。

基隆通判署:在廳治。光緒元年建。十三年,改為海防同知署。

卑南州同署:在卑南莊,寄治於安撫軍營內。

花蓮港州判署:未建。

安平縣署:原臺灣縣署,舊在臺南府治東安坊。乾隆十五年,知縣魯鼎梅移建鎮北坊。

典史署:在縣署之右。

鳳山縣署:原在舊城。康熙四十三年,知縣宋永清建。乾隆五十三年,移建今治埤頭街。典史署:原在舊城,後移今治縣署之右。嘉義縣署:原在佳里興。康熙四十三年,移駐今治。四十五年,攝縣事同知孫元衡建。乾隆二十七年,知縣衛克堉重建。典史署:在縣署之右,雍正二年建。恆春縣署:在縣治。光緒元年,知縣周有基建。

典史署:在縣署之右。

淡水縣署:在臺北府治,光緒四年建。

典史署:在縣署之右。

新竹縣署:在縣治,光緒元年建。

典史署:在縣署之右。

宜蘭縣署:原噶瑪蘭廳署。典史署:在縣署之右。臺灣縣署:在府治新莊仔莊,光緒十四年建。典史署:在縣署之右。

彰化縣署:在縣治之中。雍正六年,知縣湯啟聲建。林爽文之役,燬。乾隆五十三年,知縣宋學灝重建。戴潮春之役,復燬。同治十二年,知縣孫繼祖再建。

典史署:在縣署之右。乾隆十二年,典史朱江重建。

雲林縣署:原斗六門巡檢署。

典史署:在縣署之右。

苗栗縣署:在縣治,光緒十四年建。

典史署:在縣署之右。羅漢門縣丞署:乾隆二十七年建,五十四年改為巡檢署。

萬丹縣丞署:乾隆二十六年,移駐阿里港。

笨港縣丞署:原在笨港。雍正十一年,移建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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