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紀校注 - 後漢孝殤皇帝紀卷第十五

作者: 袁宏 周天游3,460】字 目 录

春正月癸卯,光祿勳梁鮪為司徒。

三月甲申,葬孝和皇帝于順陵〔一〕。

初,賜周、馮貴人歸園。太后詔曰:「朕與貴人託配后庭,十有餘年。上天不弔,先帝早棄天下,孤心煢煢〔一〕,無所瞻仰。貴人當以舊典分歸外園〔二〕,相戀之情,感增悲歎,燕燕之詩,曷能喻焉〔三〕?其賜貴人青蓋車,驂馬各一〔四〕,黃金四十斤〔五〕,雜綵三千匹。」

初,和帝宮人吉成,成御者志恨成,乃為相人,書太后姓字埋之。事下掖庭考驗,皆以吉成所為。太后獨念吉成「我待之有恩,雖下賤猶人,託賴上在時,未嘗聞有惡言,今我遇過於平常,何緣生此,不合人情」。即自呼見,反復實劾,果其御者所為。

夏四月,虎賁中郎將鄧騭為車騎將軍。

初,騭與同郡袁良為布衣之交,及騭當路,欲延良共議世事,良謝而絕之。

司空陳寵薨。

寵字昭公,沛國〔洨〕(佼)人也〔一〕。曾祖父咸,成哀間以律令為尚書,常誡子曰:「為人議法,當依於輕,雖有百金之利,慎無案人也。」王莽之誅何武、鮑宣,咸乃歎曰:「易稱『君子見機而作,不俟終日』〔二〕,吾可逝矣。」即乞骸骨。莽篡位,召咸為掌寇大夫,謝病不肯應。時咸三子皆在位〔三〕,乃悉令去官,父子相與歸田,斂家中律令文書壁藏之。寵父躬復以律令為廷尉監〔四〕。

寵少習家法,辟太尉鮑昱府〔一〕。是時三府掾屬以不肯親事為尚,專務交游。寵嘗以事君之義,當供所職,以佐政治,何得但出入養虛。故獨勤心於事,數為昱陳當世治化。昱高其能,使掌天下獄訟,所平決無不壓伏。寵以律訟多錯,不良吏得生因緣致〔輕〕重〔二〕,乃為撰科條辭訟比例,使事類相從,以塞姦源。其後公府奉以為法。寵雖〔傳〕(傅)文法〔三〕,然兼通經籍,奏議溫邃,號為名相。子忠,字伯〔始〕〔四〕,傳家業,〔收〕才能甚有聲譽〔五〕。

五月辛卯,大赦天下。

壬辰,河東恒山崩〔一〕。

六月丁未,太常尹勤為司空。

詔曰:「自夏以來,陰雨過節,思惟愆失,深自克責。新遭大憂,接以未和,徹膳擯服,庶有益焉。其減太官、上方諸服御靡麗難成之物。」

丁卯,詔免掖庭宮人六百餘人皆為庶人。

尚敏上疏陳興廣學校曰〔一〕:「臣聞五經所以治學為人,五經不修,世道陵遲,學校不弘,則人名行不廣。故秦以坑儒而滅,漢以崇學而興。所以罔羅天下,統理陰陽,彌綸治道,而示民軌則也。光武中興,修繕太學,博士得具,五人五經〔二〕,各敘其義,故能化澤沾洽,天下和平。自頃以來,五經頗廢,後進之士,趣於文俗,宿儒舊學,無與傳業。由是俗吏繁熾,儒生寡少。其在京師,不務經學,競於人事,爭於貨賄。太學之中,不聞談論之聲;從橫之下,不睹講說之士。臣恐五經六藝,浸以陵遲;儒林學肆,於是廢失。所以制御四夷者,以有道德仁義也。傳曰:『王者之臣,其實師也。』言其道德可師也。今百官伐閱,皆以通經為名,無一人能稱。孔子曰:『

無而為有,虛而為盈,難乎有恒矣。』〔三〕自今官人,宜令取經學者,公府孝廉皆應詔,則人心專一,風化可淳也。」

於是詔曰:「易稱『天垂象,聖人則之』。又云『聖人之情見於辭』〔一〕。然則文章之作,將以幽讚神明,變暢萬物。秦燔詩書,禮毀樂崩。大漢之興,拾而弘之。至乎元康、五鳳之間〔二〕,英豪四集,文章煥炳,六經之學,于斯為盛。自頃以來,學者怠惰,遂以陵遲,宜令公卿中二千石各舉隱逸大儒,碩德高操,以勸後進。」

初,陳留李充三徵不至,由是徵充為博士,俄遷侍中。車騎將軍鄧騭屈己禮之〔一〕,嘗設酒饌,請充及朝大夫。酒酣,騭曰:「幸得託椒房,位上將,幕府初開,欲延天下英俊,君其未聞?」充曰:「將軍誠能招延俊乂,以光本朝,不為難矣,但患不為耳!」因說海內隱士,頗不合,騭舉炙〔啖〕充曰〔二〕:「君宜及溫食之。」充受炙擲地曰:「說士之樂,甘於啖炙。」遂拂衣而出。侍中張孟諫曰〔三〕:「聞足下面折鄧將軍以讜言〔四〕,責之過矣,非所以光祚子孫,誠不為足下取此。」充曰:「大丈夫居世,貴行其志耳。我躬不閱,遑恤我後〔五〕,何能為子孫計!」由是不為權貴所容,遷左中郎將。年八十三後為三老五更〔六〕,天子賜几杖,訪以國政。

秋七月辛亥〔一〕,帝崩崇德殿。

初,清河王慶子祐〔一〕,生而有神光、赤蛇之異。年十歲善史書,善經傳。和帝甚器之,號〔曰諸生〕(日請)〔二〕,賞賜恩寵,異於諸子。和帝崩,殤帝在抱,太后詔留清河邸,以為儲副。及殤帝崩,群臣皆為屬意平原王勝。太后以前不立勝,恐為患,與車騎將軍騭、虎賁中郎將悝等定策禁中,其夜,使〔騭〕持節以青蓋車以迎祐於清河邸〔三〕。

癸丑,立為長安侯〔一〕。太后詔曰:「先帝聖德淑茂,早棄天下。朕撫育幼帝,日月有望,遭家不造,仍罹凶禍。朕惟平原王素被錮疾,念宗廟之重,思繼嗣之統。長安侯祐稟性忠孝,小心翼翼〔二〕,年已十三,嶷然有成人之體。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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