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紀校注 - 後漢孝安皇帝紀下卷第十七

作者: 袁宏 周天游5,607】字 目 录

劍脅李閏曰:「太子之廢,天下咸怨。今北鄉早薨,安帝無嗣,太子聰明,天將啟之,從我乎?」閏許諾。成乃與閏列尚書〔令〕(將)〔二〕、僕射已下到西鐘下,立濟陰王為皇帝,時年十一。升雲臺,詔百官。

顯聞帝立,懼不知所為。小黃門樊登曰:「何不發兵擊之。」顯以太后詔〔召〕越騎校尉馮詩、虎賁中郎將閻〔崇〕(景)將兵屯平朔門〔一〕。登引詩等入省,顯謂詩曰:「濟陰王立,非皇太后意,璽綬在此,苟盡力效功,封侯可得。」太后使授詩等〔印〕曰〔二〕:「能得濟陰王者封萬戶侯,李閏者五千戶。」詩等皆許諾:「卒被召,所將吏士少。」顯使詩與登迎吏士于左掖門外。

詩因歸營,知事將敗,乃格殺登。閻景歸衛府,收兵將欲作亂。是時尚書郭鎮勒兵詣闕,遇景於公車門。鎮下車召景,景以刃斫鎮,鎮抽劍斬景。

戊午,使御史詣崇德殿,收顯等親族下獄誅,妻子徙日南。

初,上之廢,閻后豫焉,議郎陳禪議以為:「太后與上無母子之恩,當廢。」群臣咸以為宜。司徒掾周舉說司徒李〔郃〕(咸)曰:〔一〕「昔瞽瞍常欲殺舜,舜事之逾謹〔二〕;鄭武姜謀殺莊公、秦始皇與母隔絕,感考叔、茅焦之言,修復子道〔三〕,斯皆前世之跡,書傳之所美也。今諸閻新誅,太后前宮恐悲生疾,如從禪〔議〕(讓)〔四〕,若有變異,後世歸咎明公,不刊之事也。」以聞,上從之。

丁卯〔一〕,以王禮葬北鄉侯。

辛巳,封孫程、王國等十九人為列侯。司空劉授以阿附惡逆免。

十二月,詔曰:「朕以不德,纂承洪緒。今陰陽不和,疾疫為害,思聞忠正,以匡不逮。其令三公、卿士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

楊震門下人訟震之冤,天子嘉震之忠,除二子為郎,賜錢二十萬。以禮改葬之日,有大鳥翼廣一丈三尺〔一〕,集于柩前,低頭淚出,眾人莫不驚睹,葬畢,飛而沖天。

甲申,少府陶敦為司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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