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紀校注 - 後漢孝桓皇帝紀上卷第二十一

作者: 袁宏 周天游8,491】字 目 录

春正月戊午,大赦天下。賜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三匹。

二月,黃龍見譙。

夏四月庚寅,京兆地震〔一〕。

以定策功益封大將軍梁冀萬戶,太尉胡廣為安樂侯〔一〕,司徒趙誡為江南侯〔二〕,司空袁湯為安國侯〔三〕。

六月,太尉胡廣以病〔罷〕(薨)〔一〕。光祿勳杜喬為太尉。〔二〕

秋七月,立蠡吾侯悝為渤海王;封少府梁不疑為潁陽侯,不疑弟蒙為西平侯,梁冀子胡狗為襄邑侯,不疑子焉為潁陰侯,冀孫祧為城父侯〔一〕;又封中常侍劉廣等為列侯〔二〕。

太尉喬曰:「古之明君,皆以用賢賞罰為務。失國之主,其朝豈無貞幹之臣,典誥之篇哉〔一〕?患得賢不用其謀,韜書不施其教,聞善不信其義,聽讒不詳其理也。昔桀、紂之時,非無先王之書,折中之臣〔二〕,然下愚難移〔三〕,卒以亡國,已然之鑒也。陛下越從蕃王,龍飛即位〔四〕,應天順人,萬夫側望,不急忠賢之賞,而先左右之封,傷善害德,讒諛暴興。大將軍梁冀,兄弟姦邪,傾動天下,皆有正卯之惡,未被兩觀之誅,而橫見式敘,各受封爵,天下惆悵,人神共憤,非所為賞必當功,罰必有罪也〔五〕。夫有功而不賞,則為善失其望;姦回而不誅〔六〕,則為惡遂其性。故陳斧鉞而民不畏刑,班爵位而人不樂善。苟遂斯道,非徒傷治殄民為亂而已,至於喪身滅國,豈不慎哉!」

喬字叔榮,河內林慮人也。少以孝悌稱,歷位尚書、九卿,皆有名跡。是時梁氏貴盛,群臣莫不傾意,惟喬直道而行,在位者皆以為不及也。

八月,立皇后梁氏〔一〕,太后之妹也。初為蠡吾侯妃,未及成禮,而帝即位,后入掖庭,數月立為皇后。

九月,京師地震。

甘陵人劉文謀立清河王為帝,{艹秝}閉門拒文,事發覺伏誅。貶{艹秝}為尉氏侯,徙桂陽郡,{艹秝}自殺。

冀於是誣太尉杜喬、故太尉李固與文通謀,喬、固皆下獄。固門生勃海王調等十餘人負鈇鑕詣闕理固。大將軍長史吳祐傷固之枉,與冀爭之,冀怒不從。從事中郎馬融主為冀作章表,融時在坐,祐謂融曰:「李公之罪,成於卿手;李公若誅,卿何面目示天下人!」冀怒而起,出。喬、固遂死獄中,郡守承旨殺之。

固字子堅,漢中南鄭人。父郃為漢司徒〔一〕。固耽志於學,雖三公子,嘗自負書,千里尋師,親給灑埽,學行根深,無所不貫。四方之士自遠而來,僉曰:「復至公輔矣。」

初,固二子憲公、季公,并為長吏,聞策免,皆棄官歸。固知罪之將及,乃命二公將小子燮還鄉里。固女文姬涕泣曰:「李氏滅矣!自太公以來,積德累仁,何故遇此?」密與二公謀共逃燮,實言還京師矣〔一〕,鄉人信之。後被郡書,二公皆受害〔二〕。

王成者,固之僕隸也〔一〕。文姬厚為其資,以燮屬成曰:「君執義於公家,其日久矣,是以臨危託君以六尺之孤。若李氏復存,君之名義齊於程杵,富貴榮華與君同之。」成為義士,乃將燮往徐州界,變姓名,為酒家僕,〔而成〕賣卜於市,陰相往來。會赦得免,而成病卒,燮厚葬之,四時祭焉〔二〕。

燮既歸,文姬涕泣相對,因屏人而言曰:「先公蹇蹇,為漢忠臣,雖死之日,猶生之年。然梁氏久暴,動脅主威,令弟幸全血屬,豈非天乎!宜杜絕眾人,慎勿令斥言加於梁氏。加梁氏則連主上,連主上則禍重至矣。」燮敬從姊言,卒以獲全〔一〕。燮學行才藝亞於固,官至京〔兆〕尹卒〔二〕。

吳祐字季英,陳留長垣人。父恢南海太守,欲漆簡寫尚書章句。時祐年十二,諫恢曰:「今君逾江湖,越五嶺,僻在海邊,風俗雖陋,然多珍玩,上為朝廷所疑,下為權豪所望〔一〕,此書若成,必載兼兩〔二〕。昔馬援以薏苡興謗〔三〕,王陽以衣囊徼名〔四〕,嫌疑之際,先賢所慎,願君少留意矣。」恢笑而撫其首曰:「吳氏世不乏季子矣〔五〕。」遂然其意,輟而不寫。祐年二十,喪父,服除,居無擔石之蓄,不受宗人之遺,牧豬長羅澤中〔六〕。年四十餘,乃為郡吏,舉孝廉,遷膠東侯相,政尚清靜,以身率下,以褒賢賞善為務。吏民有以罪過相告訴者,祐輒閉閣自責,良久然後問之。民有詞訟,先命三老、孝悌喻解之;不解,祐身至閭里自和之,自是之後,吏民不忍欺。

十月,司徒趙誡為太尉,司空袁湯為司徒,故太尉胡廣為司空。

正月甲子,皇帝加徽號〔一〕。

庚午,大赦天下,賜王侯已下金帛各有差。

四月丙子,立都鄉侯子為平原王〔一〕。

五月癸丑,北宮德陽殿火。

六月,立〔經〕(徑)城侯〔理〕(悝)為清河王,改清河為甘陵〔一〕。

七月,京師大水。

十月,長平盜賊陳景自號為皇帝子〔一〕,伏誅。

二月己丑,詔曰:「昔在前代,封墓軾閭〔一〕,所以激忠厲俗,以光後昆。故光祿大夫周舉性侔夷、齊,直同史魚。入參贊納,出司京輦,有密靜之風。予欽乃勳,將登三事,不幸夙終,朕甚惜焉。詩不云乎,『肇敏戎功,用錫爾祉。』〔二〕其賜錢千萬,以旌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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