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紀校注 - 後漢孝靈皇帝紀上卷第二十三

作者: 袁宏 周天游8,391】字 目 录

春正月己亥,上徵至,大將軍竇武持節迎于夏門亭。

庚子,即皇帝位。

以太尉陳蕃為太傅,〔與〕(以)將軍竇武〔及〕(為)司徒胡廣錄尚書事〔一〕。詔曰:「太傅陳蕃輔弼先帝,出納為允,謇諤之節,宣于本朝。朕初踐祚,親授策命,忠篤之性,老而彌純。其封蕃為高陽侯。」固讓不受,章十餘上乃許。

三月辛丑,葬孝桓皇帝于宣陵〔一〕。

庚午,大赦天下〔一〕。賜男子爵,孝悌、力田帛各有差。

夏四月甲午〔一〕,追尊祖解瀆亭侯淑為孝元皇帝,考嗣侯萇為孝仁皇帝〔二〕,妃董姬為慎園貴人。

戊辰〔一〕,以長樂衛尉王暢為司空。

五月丁未朔,日有蝕之。

六月癸巳,錄定策功,封竇武、曹節等十一人為列侯。

八月,司空王暢以災異策罷,宗正劉寵為司空。

暢字叔茂,太尉龔之子也。初,暢為南陽太守,設禁令,明賞罰。太守下車之後,而故犯法者,發屋伐樹,塞井移灶〔一〕。豪彊戰慄,晏開早閉。功曹張敞諫曰:「蓋聞諸經典,殷湯開三面之網,而四方歸仁;武王除炮烙之刑,而天下咸服。高祖創業,約法三章;孝文寬刑,號稱太宗。若夫卓茂、文翁之徒,皆去嚴刻,務崇溫和。夫明哲之君,網漏吞舟之魚,然後三光明于上,民物和於下。愚謂舜舉皋陶,不仁者遠〔二〕;隨會為政,晉盜奔秦〔三〕。治民在德,不在於刑。」暢於是崇寬慎刑,旌賢表德。

暢以郡俗奢富,欲約己以矯之,乃衣大布,坐羊皮,車廄馬羸弊〔一〕,而不改之。同郡劉表,時年十七,從暢受學,進諫曰:「蓋聞奢不僭上,儉不逼下〔二〕,守道行禮,貴處可否之間。清不暴鱗,濁不汙泥,蘧伯玉恥獨為君子。府君不希孔門之明訓〔三〕,而慕夷齊之末操〔四〕,無乃皎然自貴於世。」暢答曰:「昔公儀休在魯,拔園葵,去織婦;孫叔敖相楚,其子披裘刈薪

〔五〕 。夫以約失之者鮮矣〔六〕!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七〕。雖以不德,敢慕高風,且以矯俗也。」

太后新攝政,政之巨細,多委陳蕃、竇武,同心戮力,以獎王室,徵用天下名士參政事。於是天下英雋,知其風指,莫不人人延頸,想望太平。

其後中常侍曹節與上乳母趙嬈求諂於太后,太后信之,數出詔命,有所封拜。蕃、武每諫,不許。會有日蝕之變,蕃謂武曰:「昔蕭望之為石顯所殺,李、杜禍及妻子〔一〕。有一石顯,望之尚為之死,況數十人耶?趙夫人旦夕亂政,其患最甚。蕃以餘年,請為將軍除之〔二〕 。因災之變,以除佞臣,誰曰不可!」武亦謀之,深納蕃言,乃言之於太后曰:「故事,內官但典門戶,給事左右而已。今乃參政事,貴顯朝廷,父子兄弟,並在列位,天下匈匈,多以為患,今可悉除之。」太后曰:「此皆天所生,漢元以來,世世用事,國之舊典,何可廢也?但誅其惡耳。」武性詳重,疑而未決。

是時太白犯上將星,又入太微〔一〕。侍中劉瑜素善天文,與蕃書曰:「星辰錯亂,不利大臣。前所謀者,事宜速斷之。」蕃、武得書,將發。於是以朱宇為司隸校尉,劉祐為河南尹。武奏收中常侍曹節、長樂食監王甫等,使侍中劉瑜內其奏。謀頗泄漏,節等及竊發瑜奏,且知其事,節曰:「前先帝宮人嫁,武父子載取之,各且十餘人,此大罪也。身自不正,何以正人!」中黃門朱瑀曰〔二〕:「其中放縱者罪當誅耳,我曹何罪!」乃與等輩十餘人結誅武等。是夜矯詔以王甫為黃門令,持節誅尚書令尹勳,因共脅太后取璽綬。

九月辛亥〔一〕,節請帝御前殿,召公卿百官,易拜司隸校尉、河南尹,遣中謁者分守南、北宮。節稱詔收大將軍竇武,武不受詔。與子紹將北宮二千人屯洛陽都亭。

太傅陳蕃聞起兵,將官屬諸生八十餘人到承明門。使者不內曰:「公未被詔召,何得勒兵入宮?」蕃曰:「趙鞅專兵向宮,以逐君側之惡。春秋義之〔一〕。」有使者出開門〔二〕,蕃到尚書門,正色曰:「大將軍竇武忠以衛國,黃門、常侍無道,欲誣忠良邪?」黃門王甫曰:「先帝新棄天下,山陵未成,武有何功?兄弟父子並封三侯,又設樂飲讌,多取掖庭宮人,旬日之間,資財巨萬。大臣如此,是為道邪?公為宰輔,苟相阿黨,復何求賊?」使劍士收蕃。蕃聲逾厲,辭氣不撓,遂送蕃北寺獄〔三〕。

節又稱詔,以少府周靜行車騎將軍〔一〕,與匈奴中郎將張奐、王甫持節共以討武等,與武陳兵於闕下。武令其軍曰:「黃門、常侍反逆無道,何盡隨之反乎?先降有重賞。」〔二〕中官執勢久,士皆畏之,於是(免)武兵數十人者各為部,歸於甫軍,自旦至食時,兵降且盡。武自殺,紹等走,靖等皆斬〔三〕,紹弟機、親族賓客悉誅之。蕃亦被害,妻子徙日南。皇太后遷於雲臺。於是自公卿以下,嘗為蕃、武所舉,皆免官禁錮。

蕃字仲舉,汝南平輿人。初,袁〔閬〕(閎)為郡功曹〔一〕,舉蕃以自代曰:「陳蕃有匡弼之才,不可久屈,宜以禮致之。」於是為郡功曹,舉賢良方正皆不就。桓帝初招延俊乂,徵拜為議郎,起署為尚書,稍遷九卿。初為豫章太守,獨設一榻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 上一页 1 23下一页末页共3页/6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