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紀校注 - 後漢孝獻皇帝紀卷第二十七

作者: 袁宏 周天游6,597】字 目 录

薄。太守劉偉受宦者趙津請託,召中都路拂為五官掾。允以拂狡猾不良,封還偉教,至於四五,坐鞭杖數十,終不屈撓。拂由是廢棄,而允名震遠近〔一〕。拂富於財,賓客數百,深怨允,常欲害之。允從者不過數人,每與拂遇,允常坐車中,按劍叱之,拂輒不敢當。辟司徒府,稍遷豫州刺史。

黃巾賊別黨起於豫州,允擊,大破之。於是賊中得中常侍張讓書,允具以聞靈帝。帝深切責讓,讓辭謝,僅而得免。讓由是怨允,譖之於靈帝,詔徵允治罪。道遇赦,還官。後百餘日,復見徵。太尉楊賜與允書曰:「若以張讓事,百日再徵,宜深思之。」允故吏流涕進藥,允棄而不飲。會大將軍何進請允,得減死一等〔一〕。遂變名姓,隱遁山藪。後何進表允為從事中郎,遷河南尹、太僕。及在公輔,值國家禍亂,允外相彌縫,內謀王室,甚有大臣之度。自天子及國中皆倚允,卓亦雅信焉。

卓既死,與士孫瑞議赦卓部曲,既而疑曰:「部曲從其主耳,今若名之惡逆而赦之,恐適使深自疑,非所以安之也。」乃止。或說允曰:「卓部曲素憚袁氏,而畏關東,若一旦解兵開關,必人人自危。不若使皇甫嵩領其眾,因使屯陝以安之,徐與關東通謀,以觀其變。」允曰:「不然。關東舉義兵者,皆吾徒也。今若拒險屯守陝,雖安敘州人,而疑關東之心也。」呂布將奔,謂允曰:「公可去矣!」允曰:「安國家,吾之上願也。若其不獲,則殺身以奉朝廷。幼主恃我而已,臨險難苟免,吾不為也。努力謝關東諸公,當以國家為念。」

黃琬字子琰,太尉瓊之孫也。為五官中郎將,所選舉皆貧約守志者。諸權富郎共疾之,搆琬以為黨,遂免官禁錮,幾將二十年。司空楊賜深敬重之〔一〕,上書薦琬有撥亂之才。由是徵拜議郎,〔擢〕(權)為青州刺史〔二〕,遷侍中、尚書。

中平末,敘州叛,大將軍出征,軍調不足,富殖之徒多以財為官者,或起家為州郡。琬由是奏太尉樊稜、司徒許相,「皆竊位懷祿,苟進無恥,終無匡救之益,必有覆公折足之患〔一〕。宜皆罷遣,以清治路。軍費雖急,禮義廉恥,國之大本也,苟非其選,飛隼在墉,〔二〕為國生事,此猶負石救溺,不可不察」。頃之,遷右扶風,歷九卿,徵為豫州牧。值黃巾陸梁,民物凋敝,延納豪俊,整勒戎馬,征伐群賊,威聲甚震。是時上遣下軍校尉鮑鴻征葛陂賊,鴻因軍徵發,侵盜官物,贓過千萬。琬乃糾奏其姦,論鴻如法。琬既名臣,又與王允同謀,故及於難。

傕兵之入長安,太常种弗曰:「為國大臣,不能禁暴禦侮,使白刃向宮,去將安之!」遂戰而死。弗字潁伯,司徒暠之子也。弗子邵為使者,嘗忤於卓,左遷敘州刺史。徵為九卿,辭曰:「我昔盡忠於國,為邪臣所妒。父以身徇國,為賊所害。夫為臣子不能除殘去逆,何面目復見明主哉!」三輔之臣聞之,莫不感慟焉。

初,南陽何顒、河內鄭泰好為奇畫。顒逮郭林宗,與之遊學。及黨事起,顒以被禁錮。乃變姓名,亡匿汝南,所至皆結豪傑,名顯荊豫之間。靈帝末,君子多遇禍難。顒歲中率常再三私入洛陽,為人解釋患難。泰知天下將亂,陰交結豪傑,家富於財,有田四百頃,而食常不足,名聞山東。王室西遷,泰以尚書郎從入關〔一〕。是時京師饑乏,士人各各不得保其命,而泰日與賓客高會,作倡樂,仰泰全濟者甚眾。長安既亂,南奔袁術〔二〕。術以泰為揚州刺史,未至而卒。

丙子,前將軍趙謙為司徒。

尚書令朱雋之出奔也,與孫堅俱入洛陽,既而屯於中牟。李傕等既破長安,懼山東之圖己,而畏雋之名。傕用賈詡計,使人徵雋。軍吏皆不欲應,雋曰:「以君召臣,義不俟駕,況天子詔乎!且傕、汜小豎,樊稠庸兒,無他遠略,又勢均力敵,內難必作。吾乘其弊,事可圖也。」遂就徵為太僕。

秋七月,李傕使樊稠至郿葬董卓,大風暴雨,流水入墓,漂其棺槨。

庚子,太尉馬日磾為太傅,錄尚書事。

八月辛未,車騎將軍皇甫嵩為太尉。使太傅馬日磾、太僕趙岐持節鎮關東。

初,孫堅殺南陽太守張咨,袁術得據其郡。南陽戶口數百萬,而術奢淫肆欲,徵發無度,百姓苦之。既而與紹有隙,又與劉表不平,引軍入陳留。曹操、袁紹會擊術,大破之〔一〕。術將餘眾奔九江,殺揚州刺史陳溫,領其州〔二〕。李傕等欲術為援,因令日磾即拜術為左將軍,封陽翟侯,假節。日磾、趙岐俱在壽春。岐守志不撓,術憚之。日磾頗有求於術,術侵侮之。從日磾借節視之〔三〕,因奪不還。日磾欲去,術又不遣,病其所守不及趙岐,嘔血而死〔四〕。

九月,揚武將軍李傕為車騎將軍,封池陽侯,領司隸校尉,假節。郭汜為後將軍,封郿陽侯,〔一〕。樊稠為右將軍,封萬年侯。傕、汜、稠擅朝政。張濟為驃騎將軍〔二〕、平陽侯,屯弘農。

初,董卓入關,說韓遂、馬騰共圖山東。遂、騰見天下方亂,亦欲起兵倚卓。卓死,傕、汜攻破京師,遂、騰將兵救天子。是月遂屯郿,騰屯鄠〔一〕。

司徒趙謙以久病罷〔一〕。甲申〔二〕,司空淳于嘉為司徒,光祿大夫楊彪為司空,錄尚書事。

冬十月,荊州刺史劉表遣使貢獻,以表為荊州牧。

初,弘農王唐姬者,故會稽太守唐瑁女也。王薨,〔父〕(人)欲嫁之〔一〕,不從。及關中破,為李傕所略,不敢自說也。傕欲妻之,唐姬不聽。尚書賈詡聞之,以為宜加爵號。於是迎置於園,拜為弘農王妃。

李傕舉博士李儒為侍中,詔曰:「儒前為弘農王郎中令,迫殺我兄,誠宜加罪。」辭曰:「董卓所為,非儒本意,不可罰無辜也。」

丁卯,日有重暈〔一〕。

太尉皇甫嵩以災異策免。光祿大夫周忠為太尉,錄尚書事〔一〕。

嵩字義真,規之兄子也。善用兵,為將,飲食舍止,必先將士,然後至巳乃安焉。兵曹有所受賂者,嵩曰:「公素廉,必用乏也。」出錢賜之。吏慚,即自殺。

董卓之入,徵嵩為城門校尉。嵩長史梁衍說嵩曰:「漢室微弱,宦豎亂朝。卓既誅之,不能盡忠奉主,而廢立縱意。今徵將軍,禍大則憂危,禍小則困辱。卓在洛陽,天子來西,以將軍之眾,奉迎天子,發命海內。袁氏通其東,將軍逼其西,則成禽矣。」嵩不從,遂就徵。有司承旨,奏嵩下吏,將殺之。嵩子堅壽與卓素善,詣卓請嵩,卓免之。

戰,歸功於朱雋;張角之捷,本之於盧植。蓋功名者,士之所宜重〔二〕。誠能不爭,天下莫之與爭,則怨禍不深矣。

春正月甲寅朔,日有蝕之。未晡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日晷過度,無有變〔也〕(色)〔一〕。」於是朝臣皆賀。帝密令尚書候焉,未晡一刻而蝕。尚書賈詡奏〔曰〕〔二〕:「立司候不明,疑誤上下;太尉周忠,職所典掌。請皆治罪。」詔曰:「天道幽遠,事驗難明。且災異應政而至,雖探道知微,焉能不失?而欲歸咎史官,益重朕之不德。」不從。於是避正殿,寢兵,不聽事五〔日〕(月)。〔三〕

丁卯,大赦天下。

徐州刺史陶謙遣使奉貢,以謙為徐州牧。

癸酉,無雲而雷〔一〕。

六月,華山崩。

東海王子琬、琅邪王弟邈詣闕貢獻。以琬為平原相,邈為九江太守,皆封列侯〔一〕。

太尉周忠以災異罷。太僕朱雋為太尉,錄尚書事。

己酉,以平原相劉備為豫州牧〔一〕。

是時新遷都,宮人多無衣服。秋七月,帝欲發太府繒以作之。李傕不欲,曰:「宮中有衣,胡為復作邪?」尚書郎吳碩素諂於傕,乃言曰:「關東未平,用度不足,近幸衣服,乃陵轢同寮。」尚書梁紹劾奏:「碩以瓦器奉職天臺,不思先公而務私家,背奧媚灶〔一〕,苟諂大臣。昔孔子誅少正卯,以顯刑戮。碩宜放肆,以懲姦偽。若久舍不黜,必縱其邪惑,傷害忠正,為患不細。」帝以碩傕所愛,寢其奏。

是時帝使侍御史裴茂之詔獄,原輕繫者二百餘人,其中有善士為傕所枉者。傕表之曰:「茂之擅出囚徒,疑有姦故,宜置於理。」詔曰:「災異數降,陰雨為害,使者銜命,宣布恩澤,原解輕微,庶合天心,欲解冤結而復罪之乎?一切勿問。」

七月甲午,試耆儒三十餘人〔一〕。上第賜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罷。詔曰:「孔子歎『學之不講』〔二〕,不講則所識日忘矣。今耆儒年餘六十〔三〕,離本土,家餉不到,當展四體,以餬口腹。幼童始學,〔老〕(者)委農野〔四〕。朕甚愍焉。其不在第者,為太子舍人。」

冬十月,太學行禮。車駕幸宣平城門〔一〕,臨觀之。賜博士以下各有差。

辛丑,京師地震。有星孛于天〔市〕(井)〔一〕。占曰:「民將徙,天子移都。」其後上東遷之應也。

司空楊彪以地震賜罷。丙午,太常趙溫為司空,錄尚書事。

初,公瓚孫與劉虞有隙,虞懼其變,遣兵襲之,戒行人曰:「無傷餘人,殺一伯珪而已。」瓚放火燒虞營,虞兵悉還救火,虞懼,奔居庸,欲召烏桓、鮮卑以自救。瓚引兵圍之,生執虞而歸。是時朝廷遣使者殷訓增虞封邑〔一〕,督六州事,以瓚為前將軍,封易侯。瓚誣虞欲稱尊號,脅訓誅之。

於是虞故吏漁陽鮮于輔率其州人及三郡烏桓、鮮卑,與瓚所置漁陽太守鄒丹戰於〔潞〕(蒯)北〔一〕,大破之,斬丹。既而持其眾,奉王命,帝嘉焉。

袁紹又遣其將麴義及虞子合擊瓚〔一〕,瓚敗,遂走還易。先有童謠曰:「燕南垂,趙北際,中央不合大如礪,唯有此中可避世。」瓚以為易當之,乃築京固守,積粟三百萬斛。瓚曰:「昔謂天下事可指麾而定。今日視之,非我所決,不如伏兵力田〔二〕,食盡此穀,足知天下事矣。」

初,劉虞歎曰:「賊臣作亂,朝廷播蕩,四方俄然,莫有固志。吾為宗室遺老,不得自同於眾。今欲奉使展效臣節,安得不辱之士乎?」眾咸曰:「田疇其人也。」疇字子泰〔一〕,右北平無終人也。好讀書,善擊劍,時年二十二。虞乃備禮請與相見,大悅之,遂署為從事,與車騎。將行,疇曰:「今道路險遠,寇虜縱橫,稱官奉使,為眾所指。今願以私行,期於得通而已。」虞從之。疇乃選年少勇壯,募從二十騎。虞自出祖而遣之。疇出塞外,傍北山直馳,趣朔方,循間徑去,遂至長安致命。詔拜騎都尉。疇以天子方蒙塵,不可荷佩榮寵,固辭不受。朝廷甚義之,三府並辟,皆不就。得報,馳還,未至,虞已為公孫瓚所殺。

疇至,謁祭虞墓,陳發章表,哭泣而去。瓚聞之大怒,購求獲疇。謂曰:「汝何故自哭劉虞墓,而不送章報我乎?」疇曰:「章報所言,於將軍未美,恐非所樂聞,故不進也。且將軍方舉大事,以求所欲,既滅無罪之君,又讎守義之臣。誠行此事,則燕趙之士將蹈東海而死〔一〕,豈有思從將軍者乎?」瓚壯其對,釋而不誅,拘之軍下,禁其故人莫得與之通。或說瓚曰:「田疇義士,君不能禮而拘囚之,恐失眾心。」瓚乃遣疇。

疇北歸,率舉宗族,他附從者亦數百人〔一〕,掃地而盟曰:「君仇不報,吾不可以立世。」遂入徐無山,營深險平曠地而居,躬耕以養父母。百姓歸之,數年間至五千餘家。疇謂其父老曰:「諸君不以疇不肖,遠來相就。眾成都邑,而莫相統一,恐非久安之道。願擇賢良長者,以為之主。」皆曰:「善。」僉共推疇。疇曰:「今來在此,〔非〕苟存而已〔二〕,將圖大事,復讎雪恥。竊恐未得其志,而輕薄之徒自相侵侮,愉快一時,無深計遠慮。疇有愚計,若君行之可乎?」皆曰:「可。」乃為約東相殺傷〔犯〕(把)盜爭訟之法,〔三〕法重至死,其次抵罪,二十餘條〔四〕。又制為婚姻嫁娶之禮,興學校講授之業。班行其眾,眾皆便之,道不拾遺,北邊翕然服其威信,烏桓、鮮卑並各遣屬通好,疇悉撫納,令不得為寇。袁紹數遣使命,又即授將軍印綬,皆距而不當之〔五〕。

十二月辛丑,司空趙溫以地震罷。乙巳,衛尉張喜為司空,錄尚書事。

分漢陽郡為永陽郡。

是歲袁術使孫策略地江東〔一〕,軍及曲阿。揚州刺史劉繇敗績,將奔會稽,許邵曰〔二〕:「會稽富〔實〕,策之所貪,且窮在海〔隅〕(陽),不可往也〔三〕。不如豫章,西接荊州,北連豫〔壤〕(章)〔四〕。若收合吏民,遺貢獻焉〔五〕。與曹兗州相聞,雖有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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