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的现代自然科学和期宾诺莎的理论大有关联(尤其是进化论当中,令人难以相信的“为生存而挣扎”的片面之见的教条),可能由于多数探究者的出身有很深的关系,就这一层面而言,他们和一般人无二,他们的祖先也是贫穷卑微,由直接的经验而深切了解到生活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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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斯宾诺沙(spinozal1632-1677),为犹太商之荷兰人,理性主义哲学家,由于他的生活背景与宗教背景而使他建立一套“保全自己”的哲学。
在整个英国的进化论当中,一种窒息的气氛时刻笼罩着过度拥挤的英国,贫贱之人因穷困而散发出来的气味处处可闻,但身为一个自然的研究者,他应当从那可卑的人性角落里挣脱出来:然而,即使看遍各种愚行,我们会发现,在自然中困扰苦恼的状态也并不普及,只是多余之物罢了。为生存而挣扎仅仅是一种例外,一种为了生活而暂时抑制着意志;这种挣扎无论大小,在各处都会造成优势,会增加扩张,会形成一种与权力意志一致的力量,而这正是生存的意志。三五○、对人类之笃信致敬
与教会相抗比之于反对雕刻师的普通而肤浅的规则更具深奥而冥想的性质;也就是说,愈是多疑的坏人,由于一直不相信生命的价值,并且也怀疑自身的价值——人类的一般本能,故而使得其官能的快感和“恻隐之心”也均与他们形成对立。
整个罗马教会乃是奠基于潜存人类天性中的南欧属性的怀疑态度(在北欧常被误解),而这种怀疑的态度则又是南欧人从东方传承过来的,同时还从那种神秘而古老的亚洲学习到沉思的精神。另一方面,新教则为一主张简单、文雅、注重表面(这方面北欧人的表现就显得比南欧人肤浅)之一般略含叛逆性的宗教(指宗教改革运动后,新教之所以兴起所含的本质——译注),仅管如此,然而却是法国大革命的缘故,才首度将王权完整而庄严地交到“好人”(绵羊、骡子、鹅、以及各种肤浅的一切)的手中。三五一、对僧侣的天性致敬
我想哲学家觉得自己与一般人(在今日社会的各阶层)对智慧的看法相差极远:慎重明辨、朴素宁静、虔诚恭敬以及乡下牧师的平易近人,凡此皆严肃而深思地疑视着生命——这也许是因为哲学家并没有尝试作和一般人或乡下牧师一样的智慧追求。哲学家大概也是最后才明白到人们应该了解与他们相距颇远且为思想家所热衷的某些事物,而这些思想家必须经常生活在最大困难与最大责任的乌云中(因此他们无法看到事物的整个底细,更不必说有什么公正无私或客观的作为了)。
一般人崇敬完全不同类型的人,而就其不同的形象去塑造一种“圣者”的理想,他们每每对这类型的人予以最高的崇拜和赞颂——这些人拥有温柔、严肃、单纯、谦虚等僧侣似的性格——一般智慧所能给与的崇拜和赞颂其他的人,还有谁能像这些人一样地普受大众的崇敬?这些人与其阶级相配,地位崇高;由于他们善良而被挑选出来,奉献并牺牲——他们自身也相信自己为上帝而牺牲——在这些人面前,人们可以不觉有罪地倾吐他的心事,可以消除他的秘密、顾虑及一些更糟的事情(“和自己沟通的人”能祛除自己的心事,作“告白”的人则可以忘掉心事)。在此有一不可缺少的,即是,对于污水和净水均需要有精神上的污垢,并且需要迅速的爱的交感,以及一颗强烈、谦逊和纯洁的心;他们乃牺牲了自己而使自己能适合这种非公共健康部门的服务,因为身为神职人员便是一种牺牲,并且永远是一种人类的牺牲。
一般人将这些因信仰而牺牲、沉默、庄严的人视为“智者”,亦就是成为圣贤之人,对其原来之“不信任”者亦改变成为“可信的”,谁会想要去剥夺人们那种表现与崇敬?不过为了对另一面亦公平起见,在哲学家眼中,神职人员依旧是被视为“人”而非“圣人”,因为最重要的,他们本身并不信仰“圣人”,而他们也已在这种信仰与迷信中找到了“人”。希腊人在创造“哲学家”这个字眼时是十分谦逊的,而让那些最为傲慢的演员套上“智者”的名词——这种极端傲慢且又自我夸耀的谦逊可说和毕达格拉斯与柏拉图如出一辙。三五二、为何难以摆脱道德
一个赤身露骨的人通常难以入目——我说的是我们欧洲的男人(当然绝不是指欧洲女性)。如果一桌原来高高兴兴共餐的人,突然发现到他们被某种妖怪作法而脱去衣袍,我相信不仅原来的欢乐气氛会立即蕩然无存,而且纵然有再好的胃口也会倒尽——似乎我们欧洲人总能摆脱这种“衣着”的伪装。
然而,“道德之士”的伪装,在道德法则及礼仪规范的表面,以及我们在责任、德行、公众情绪、荣誉和毫无私利之掩蔽下的行为,难道也不该有支持它的最好理由吗?我并非意味人性的弱点与卑怯,简言之,即是我们心中那邪恶狂野的兽性,应该加以掩饰;相反的,我的意思是,我们身为驯服的动物,甚为屈辱可耻而需要道德的掩饰——欧洲人的“内在人格”很久没有足够的劣根性可以”让自己公然被见”
(因而成为美丽)。
欧洲人以道德来伪装自己,乃是因为他变成一种有病且跛足的动物,有很好的理由被驯服:因为他几乎是一种畸型、不完整、虚弱和愚蠢的东西……并非是被掠夺之动物的凶残,而是群居动物的十分平庸、忧虑与倦怠发现道德的伪装是不可缺少的。道德粉饰了欧洲人——让我们明白这一点——以更加显著而可辨明、更加重要、“神圣”的伪装——三五三、宗教的起源
从一方面来说,宗教创始者的真正发明是建立一种特定的生活模式及日常习俗,并使人们能够接受,沉浸其中而不知倦怠:从另一方面来说,也给与这种生活模式一种解释,并以其最高之道德观念来启发人们;因此,它成为人们为之挣扎,在某些情况下甚而置其生命于不顾的至善之物。
事实上,后者的发明比前者重要:第一、此生活模式往往已经与其他的生活模式杂然并存,然而却不明白其具体化的价值。一个宗教创始者的创意与输入,通常都以他见到并择取那生活模式,并为将可被利用的事实首度予以神圣化,以及能如何将它作一个圆满的诠释而揭露出来。譬如,耶稣(或保罗)发现在罗马帝国统治下之一般人的生活,是一种谦虚、贞节与消沉的生活;他乃诠释这种生活,并给与最高的意义和价值——因此有勇气鄙视其他各种生活模式,摩拉维亚教徒①的宁静之狂热、神秘而隐藏的自信日益增加,最后终于准备好了要去“征服世界”(意指罗马及整个帝国的上层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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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摩拉维亚教(moravian)新教教派之一的教徒,散布于捷克的moravia地区。
佛陀也同样地发现到人类的同一类型,他发现到那些善良慈蔼的人,事实上是散布在每一阶级(指印度的种姓制度下的阶级——译注)和社会的各个阶层中——重要的是,这些人是无害的——由于怠惰、以及怠惰之人,而使他们过着节制的生活,几乎毫无所需,也毫无所求。他明白这一类型的人,由于其惰性,而不可避免地将会逐渐接受一种可允许其免于再入轮回受世俗之苦(亦即生、老、病、死等一般生命的过程)的信仰——这种“洞悉”便是他的天赋聪明。
宗教的创始者能够确实掌握住一般民众的心理,并且深深了解一种特定而平均类型的灵魂,而后者却始终未能憬悟到他们乃是同一类的人,是宗教创始者使得他们聚在一起。因此,宗教的创立永远是一种长期认知的仪式。
三五四、“人类的天赋”
当我们开始感知我们要用何种方法才能免除意识时,才会有意识——或更正确地说,便是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在这种感知之始,我们才以生理学和动物学来讨论它(因此需要两个世纪的时间来赶上莱布尼兹事先提出的暗示)。因为事实上,我们可以思考、感觉、希望和追忆,并且在各种类似的感知上均能有同样的“表现”,然而这种种却都不需要有“意识”。
整个人生就好象在镜中一样,无法看到它自己;事实上,人生中的绝大部分用不着对照镜子也一样能延续下去——即使我们的思想、感觉和自由意志的生活亦然,虽然这种论调在年纪较大的哲学家听起来会颇觉痛心。如果意识是不必要的,那么它的目的为何?如果你听我的回答,这项假设或许也毫无理由;但在我看来,意识的敏锐和力量一直都与一个人(或动物)的沟通能力成正比,而沟通能力在现实生活中又和沟通之需要成正比——后者比较不易被了解,如同个人自身主宰着沟通的技巧,并明白其需要同时还必须依赖他人的需要。但是,在我看来,这似乎与整个种族以及世代之承袭有关,日常的必需品和需要长久以来一直驱使着人们与其伙伴沟通,并迅速而敏锐地明了彼此,最后终于得到一种剩余的权力和沟通的技巧。仿佛幸好他早已有所积聚,而现在就等待着一个继承者毫无吝惜地将其挥霍(所谓的艺术家就是这些继承者,同样的,雄辩家和传道者、作家等亦然;这些人来自一长串继承的末端,总是“晚生”,而就其字面上的意思来说,他们的本性原本就是个浪费者(spuanderers)。
假如这个观察是正确的,我便可以进一步地推测,意识大体上是在必须沟通的压力下发展而成的,自始它就只有在人和人之间(特别是在上下主从的关系之间)才是必要而有用的,并且只按其实用性的比例发展。适当地说,意识仅不过是人与人之间一种联系的纲,也只有因为如此,它才会发展至今,隐士以及如野兽般的人便不需要它。事实上,我们的行为、思想、情感和情绪等,都是在意识的范围之内(至少是一部分),结果便造成一种可怕而持续的“必须”主宰人类的命运——身为最有危险的动物,他需要帮助和保护,他需要友伴,他必须能表白他的苦恼,他必须知道如何使别人明白他的意思——为了这些种种,他首先便需要“意识”,他必须“知道”自己缺乏什么、自己的感觉、自己的想法。
我再重复一次,因为人就象各种生物一样,虽在不断地思考,但却不自知;思想之成为意识的本身不过是其中最小的一部分,也可以说是最表面的一部分或最坏的一部分——因为这个思想的意识以语言(亦即沟通的象征)便可表示,经由此,意识的起源也就揭露出来了。简而言之,说话语言的发展及意识(并非理性本身,而是成为自我意识的理性)的发展,乃是携手并进的。更进一步地说,人与人之间,不仅只有语言扮演桥梁的工作,而且还有容貌、压力和姿态等等,我们逐渐意识到自己的感觉,我们那足以稳定这些感觉并仿佛要将其置于我们自身之外的力量,凡此皆依象征之凭藉以及与他人沟通之需要的增加比例而增加。
发明象征这种工具的人通常也是自我意识较为敏锐的人;人因为是群居的动物,所以才会意识到自己——他仍然是在意识之中,而且愈来愈深刻,我的意思是说,意识并不适合属于一个单独生存的环境,而这毋宁是由于其社交与群居的天性。由此我们可以推论,因为关系着自治和群居的效用,它才得以巧妙地发展;结果,虽然其最佳之意愿乃在使每个人尽量了解自己,“知道自己”,而我们每个人却都总是会意识到自身的非个人性,亦就是它的“一般性”;我们一想到它,常认为它好象会被意识的特性所压抑——藉着其中专制自大的“人类的天赋”——并解释为对于群体的透视。
基本上说来,我们的行为乃是偏于个人、独特而且完全单一的态度(这是毫无疑问的);然而,一旦我们将其转化为意识,它们就再也不是这副模样了,……就我所知,这是所谓的现象论和透视论:动物意识的天性,涉及我们所能意识到的世界,只是表面和象征性之世界的注解——我们所意识到的一切事物皆因此而变为肤浅、贫乏与相当的笨拙;一种普遍化、一种象征、一种群体的特质,随着意识的进化,总是连结着一种巨大而彻底的曲解、虚伪、肤浅和普遍。
最后,逐渐在成长中的意识乃是一种危险,任何与最具有意识之欧洲人相处的人甚至还知道它是一种弊病。我所关心的是,我们可以测知它并非是主观和客观的对照——我将这差异留给仍然被文法(一般的形而上学)圈套所困扰的认识论学者。它亦不能称为是“事物本身”与现象的对照,因为我们还不够“明白”如何去判定这种区别。
事实上,我们并没有任何去感知的器官,或者“事实上”,我们所“知道”(或相信、或想象)的和对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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