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 史記卷一百五 扁鵲倉公列傳第四十五

作者: 司馬遷14,174】字 目 录

偶猶等輩也。

〔三〕索隱仆音赴,又音步北反。

齊中大夫病齲齒,〔一〕臣意灸其左大陽明脈,即為苦參湯,日嗽三升,出入五六日,病已。得之風,及臥開口,食而不嗽。

〔一〕正義上丘羽反。釋名云:「齲,朽也。蟲齧之,缺朽也。」

菑川王美人懷子而不乳,〔一〕來召臣意。臣意往,飲以莨;〔二〕藥一撮,以酒飲之,旋乳。〔三〕臣意復診其脈,而脈躁。躁者有餘病,即飲以消石一齊,出血,血如豆比五六枚。〔四〕

〔一〕索隱乳音人喻反。乳,生也。

〔二〕正義浪宕二音。

〔三〕索隱旋乳者,言迴旋即生也。

〔四〕索隱比音必利反。

齊丞相舍人奴從朝入宮,臣意見之食閨門外,望其色有病氣。臣意即告宦者平。平好為脈,學臣意所,臣意即示之舍人奴病,告之曰:「此傷脾氣也,當至春鬲塞不通,不能食飲,法至夏泄血死。」宦者平即往告相曰:「君之舍人奴有病,病重,死期有日。」相君曰:「卿何以知之?」曰:「君朝時入宮,君之舍人奴盡食閨門外,平與倉公立,即示平曰,病如是者死。」相即召舍人(奴)而謂之曰:「公奴有病不?」舍人曰:「奴無病,身無痛者。」至春果病,至四月,泄血死。所以知奴病者,脾氣周乘五藏,傷部而交,故傷脾之色也,望之殺然黃,〔一〕察之如死青之茲。眾醫不知,以為大蟲,〔二〕不知傷脾。所以至春死病者,胃氣黃,黃者土氣也,土不勝木,故至春死。所以至夏死者,脈法曰「病重而脈順清者曰內關」,內關之病,人不知其所痛,心急然無苦。若加以一病,死中春;一愈順,及一時。其所以四月死者,診其人時愈順。愈順者,人尚肥也。奴之病得之流汗數出,(灸)〔炙〕於火而以出見大風也。

〔一〕集解徐廣曰:「殺音蘇葛反。」正義殺,蘇亥反。

〔二〕索隱即蚖虫也。

菑川王病,召臣意診脈,曰:「蹶上〔一〕為重,頭痛身熱,使人煩懣。」〔二〕臣意即以寒水拊其頭,〔三〕刺足陽明脈,左右各三所,病旋已。病得之沐髮未乾而臥。診如前,所以蹶,頭熱至肩。

〔一〕正義時掌反。蹶,逆氣上也。

〔二〕正義亡本反。非但有煩也。

〔三〕索隱拊音附,又音撫。

齊王黃姬兄黃長卿家有酒召客,召臣意。諸客坐,未上食。臣意望見王后弟宋建,告曰:「君有病,往四五日,君要脅痛不可俛仰,〔一〕又不得小溲。不亟治,病即入濡腎。及其未舍五藏,急治之。病方今客腎濡,〔二〕此所謂『腎痺』也。」宋建曰:「然,建故有要脊痛。往四五日,天雨,黃氏諸倩〔三〕見建家京下方石〔四〕,即弄之,建亦欲效之,效之不能起,即復置之。暮,要脊痛,不得溺,至今不愈。」建病得之好持重。所以知建病者,臣意見其色,太陽色乾,腎部上及界要以下者枯四分所,故以往四五日知其發也。臣意即為柔湯使服之,十八日所而病愈。

〔一〕正義上音免。

〔二〕正義濡,溺也。病方客在腎,欲溺,腎也。

〔三〕集解徐廣曰:「倩者,女婿也。」駰案:方言曰「東齊之閒,婿謂之倩」。郭璞曰「言可假倩也」。正義倩音七姓反。

〔四〕集解徐廣曰:「京者,倉廩之屬也。」

濟北王侍者韓女病要背痛,寒熱,眾醫皆以為寒熱也。臣意診脈,曰:「內寒,月事不下也。」即竄以藥,〔一〕旋下,病已。病得之欲男子而不可得也。所以知韓女之病者,診其脈時,切之,腎脈也,嗇而不屬。嗇而不屬者,其來難,堅,故曰月不下。肝脈弦,出左口,故曰欲男子不可得也。

〔一〕索隱謂以燻燻之,故云。竄音七亂反。

臨菑氾〔一〕里女子薄吾病甚,眾醫皆以為寒熱篤,當死,不治。臣意診其脈,曰:「蟯瘕。」〔二〕蟯瘕為病,腹大,上膚黃麤,循之戚戚然。臣意飲以芫華一撮,即出蟯可數升,病已,三十日如故。病蟯得之於寒溼,寒溼氣宛〔三〕篤不發,化為蟲。臣意所以知薄吾病者,切其脈,循其尺,〔四〕其尺索刺麤,而毛美奉髮〔五〕,是蟲氣也。其色澤者,中藏無邪氣及重病。

〔一〕索隱氾音凡。

〔二〕集解徐廣曰:「蟯音饒。」索隱音饒檟,舊音遶遐。正義人腹中短蟲。

〔三〕集解音鬱。索隱又如字。

〔四〕正義王叔和云:「寸,關,尺。寸謂三分,尺謂八分。寸口在關上,尺在關下。寸、關、尺共有一寸九分也。」

〔五〕集解徐廣曰:「奉,一作『奏』,又作『秦』。」索隱循音巡。案:謂手循其尺索也。刺音七賜反。麤音七胡反。言循其尺索,刺人手而麤,是婦人之病也。徐氏云奉一作「奏」,非其義也。又云一作「秦」,秦謂螓首,言髮如蠐螬,事蓋近也。

齊淳于司馬病,臣意切其脈,告曰:「當病迵風。迵風之狀,飲食下嗌輒後之。〔一〕病得之飽食而疾走。」淳于司馬曰:「我之王家食馬肝,食飽甚,見酒來,即走去,驅疾至舍,即泄數十出。」臣意告曰:「為火齊米汁飲之,七八日而當愈。」時醫秦信在旁,臣意去,信謂左右閣都尉〔二〕曰:「意以淳于司馬病為何?」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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