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 史記卷一百五 扁鵲倉公列傳第四十五

作者: 司馬遷14,174】字 目 录

曰:「以為迵風,可治。」信即笑曰:「是不知也。淳于司馬病,法當後九日死。」即後九日不死,其家復召臣意。臣意往問之,盡如意診。臣即為一火齊米汁,使服之,七八日病已。所以知之者,診其脈時,切之,盡如法。其病順,故不死。

〔一〕集解徐廣曰:「如廁。」

〔二〕索隱案:閣者,姓也,為都尉。一云閣即宮閣,都尉掌之,故曰閣都尉也。

齊中郎破石病,臣意診其脈,告曰:「肺傷,不治,當後十日丁亥溲血死。」即後十一日,溲血而死。破石之病,得之墮馬僵石上。所以知破石之病者,切其脈,得肺陰氣,其來散,數道至而不一也。色又乘之。所以知其墮馬者,切之得番陰脈。〔一〕番陰脈入虛裏,乘肺脈。肺脈散者,固色變也乘也。所以不中期死者,師言曰:「病者安穀即過期,不安穀則不及期」。其人嗜黍,黍主肺,故過期。所以溲血者,診脈法曰「病養喜陰處者順死,養喜陽處者逆死」。其人喜自靜,不躁,又久安坐,伏几而寐,故血下泄。

〔一〕索隱番音芳袁反。

齊王侍醫遂病,自練五石服之。臣意往過之,遂謂意曰:「不肖有病,幸診遂也。」臣意即診之,告曰:「公病中熱。論曰『中熱不溲者,不可服五石』。石之為藥精悍,公服之不得數溲,亟勿服。色將發臃。」遂曰:「扁鵲曰『陰石以治陰病,陽石以治陽病』。夫藥石者有陰陽水火之齊,故中熱,即為陰石柔齊治之;中寒,即為陽石剛齊治之。」臣意曰:「公所論遠矣。扁鵲雖言若是,然必審診,起度量,立規矩,稱權衡,合色脈〔一〕表裏有餘不足順逆之法,參其人動靜與息相應,乃可以論。論曰『陽疾處內,陰形應外者,不加悍藥及鑱石』。夫悍藥入中,則邪氣辟矣,〔二〕而宛氣愈深〔三〕。診法曰『二陰應外,一陽接內者,不可以剛藥』。剛藥入則動陽,陰病益衰,陽病益箸,邪氣流行,為重困於俞,〔四〕忿發為疽。」意告之後百餘日,果為疽發乳上,入缺盆,死。〔五〕此謂論之大體也,必有經紀。拙工有一不習,文理陰陽失矣。

〔一〕集解徐廣曰:「合,一作『占』。」

〔二〕索隱辟音必亦反,猶聚也。

〔三〕索隱愈音庾。

〔四〕集解徐廣曰:「音始喻反。」

〔五〕索隱按:缺盆,人乳房上骨名也。

齊王故為陽虛侯時,病甚,〔一〕眾醫皆以為蹶。臣意診脈,以為痺,根在右脅下,大如覆杯,令人喘,逆氣不能食。臣意即以火齊粥且飲,六日氣下;即令更服丸藥,出入六日,病已。病得之內。診之時不能識其經解,大識其病所在。

〔一〕集解徐廣曰:「齊悼惠王子也,名將廬,以文帝十六年為齊王,即位十一年卒,謚孝王。」

臣意嘗診安陽武都里成開方,開方自言以為不病,臣意謂之病苦沓風,〔一〕三歲四支不能自用,使人瘖,〔二〕瘖即死。今聞其四支不能用,瘖而未死也。病得之數飲酒以見大風氣。所以知成開方病者,診之,其脈法奇咳言曰「藏氣相反者死」。〔三〕切之,得腎反肺,〔四〕法曰「三歲死」也。

〔一〕索隱沓音徒合反,風病之名也。

〔二〕集解徐廣曰:「一作『脊』,音才亦反。」索隱瘖者,失音也,讀如音。又作「厝」。厝者,置也。言使人運置其手足也。

〔三〕集解徐廣曰:「反,一作『及』。」

〔四〕集解徐廣曰;「反,一作『及』。」

安陵阪里公乘項處病,〔一〕臣意診脈,曰:「牡疝。」〔二〕牡疝在鬲下,上連肺。病得之內。臣意謂之:「慎毋為勞力事,為勞力事則必嘔血死。」處後蹴〔三〕踘,〔四〕要蹶寒,汗出多,即嘔血。臣意復診之,曰:「當旦日日夕死。」〔五〕即死。病得之內。所以知項處病者,切其脈得番陽。〔六〕番陽入虛裏,處旦日死。一番一絡者,〔七〕牡疝也。

〔一〕索隱案:公乘,官名也。項,姓;處,名。故上云倉公之師,元里公乘陽慶,亦然也。

〔二〕索隱上音母,下音色諫反。

〔三〕集解徐廣曰:「一作『噏』。」

〔四〕正義上千六反,下九六反,謂打毬也。

〔五〕索隱案:旦日,明日也。言明日之夕死也。

〔六〕索隱脈病之名曰番陽者,以言陽脈之翻入虛裏也。

〔七〕集解徐廣曰:「絡,一作『結』。」

臣意曰:他所診期決死生及所治已病眾多,久頗忘之,不能盡識,不敢以對。

問臣意:「所診治病,病名多同而診異,或死或不死,何也?」對曰:「病名多相類,不可知,故古聖人為之脈法,以起度量,立規矩,縣權衡,案繩墨,調陰陽,別人之脈各名之,與天地相應,參合於人,故乃別百病以異之,有數者能異之,〔一〕無數者同之。然脈法不可勝驗,診疾人以度異之,乃可別同名,命病主在所居。今臣意所診者,皆有診籍。所以別之者,臣意所受師方適成,師死,以故表籍所診,期決死生,觀所失所得者合脈法,以故至今知之。」

〔一〕索隱數音色住反。謂術數之人乃可異其狀也。

問臣意曰:「所期病決死生,或不應期,何故?」對曰:「此皆飲食喜怒不節,或不當飲藥,或不當鍼灸,以故不中期死也。」

問臣意:「意方能知病死生,論藥用所宜,諸侯王大臣有嘗問意者不?及文王病時,〔一〕不求意診治,何故?」對曰:「趙王、膠西王、濟南王、吳王皆使人來召臣意,臣意不敢往。文王病時,臣意家貧,欲為人治病,誠恐吏以除拘臣意也,〔二〕故移名數,左右〔

三〕不脩家生,出行游國中,問善為方數者事之久矣,〔四〕見事數師,〔五〕悉受其要事,盡其方書意,及解論之。身居陽虛侯國,因事侯。侯入朝,臣意從之長安,以故得診安陵項處等病也。」

〔一〕集解徐廣曰:「齊文王也,以文帝十五年卒。」

〔二〕集解徐廣曰:「時諸侯得自拜除吏。」

〔三〕正義以名籍屬左右之人。

〔四〕索隱數音「術數」之「數」。

〔五〕正義上色庾反。

問臣意:「知文王所以得病不起之狀?」臣意對曰:「不見文王病,然竊聞文王病喘,頭痛,目不明。臣意心論之,以為非病也。以為肥而蓄精,身體不得搖,骨肉不相任,故喘,不當醫治。脈法曰『

年二十脈氣當趨,年三十當疾步,年四十當安坐,年五十當安臥,年六十已上氣當大董』。〔一〕文王年未滿二十,方脈氣之趨也而徐之,不應天道四時。後聞醫灸之即篤,此論病之過也。臣意論之,以為神氣爭而邪氣入,非年少所能復之也,以故死。所謂氣者,當調飲食,擇晏日,車步廣志,以適筋骨肉血脈,以瀉氣。故年二十,是謂『易』。〔二〕法不當砭灸,砭灸至氣逐。」

〔一〕集解徐廣曰:「董謂深藏之。一作『堇』。」索隱堇音謹。

〔二〕集解徐廣曰:「一作『賀』,又作『質』。」

問臣意:「師慶安受之?聞於齊諸侯不?」對曰:「不知慶所師受。慶家富,善為醫,不肯為人治病,當以此故不聞。慶又告臣意曰:『慎毋令我子孫知若學我方也。』」

問臣意:「師慶何見於意而愛意,欲悉教意方?」對曰:「臣意不聞師慶為方善也。意所以知慶者,意少時好諸方事,臣意試其方,皆多驗,精良。臣意聞菑川唐里公孫光善為古傳方,〔一〕臣意即往謁之。得見事之,受方化陰陽及傳語法,〔二〕臣意悉受書之。臣意欲盡受他精方,公孫光曰:『吾方盡矣,不為愛公所。〔三〕吾身已衰,無所復事之。是吾年少所受妙方也,悉與公,毋以教人。』臣意曰:『得見事侍公前,悉得禁方,幸甚。意死不敢妄傳人。』居有閒,公孫光閒處,〔四〕臣意深論方,見言百世為之精也。師光喜曰:『公必為國工。吾有所善者皆疏,同產處臨菑,善為方,吾不若,其方甚奇,非世之所聞也。吾年中時,〔五〕嘗欲受其方,楊中倩〔六〕不肯,曰「若非其人也」。胥與公往見之,〔七〕當知公喜方也。其人亦老矣,其家給富。』時者未往,會慶子男殷來獻馬,因師光奏馬王所,意以故得與殷善。光又屬意於殷曰:『意好數,〔八〕公必謹遇之,其人聖儒。』〔九〕即為書以意屬陽慶,以故知慶。臣意事慶謹,以故愛意也。」

〔一〕索隱謂好能傳得古方也。正義謂全傳寫得古人之方書。

〔二〕集解徐廣曰:「法,一作『五』。」

〔三〕索隱言於意所,不愛惜方術也。

〔四〕正義上音閑,下昌汝反。

〔五〕索隱案:年中謂中年時也。中年亦壯年也,古人語自爾。

〔六〕索隱倩音七見反,人姓名也。

〔七〕集解徐廣曰:「胥猶言須也。」

〔八〕索隱數,色句反。謂好術數也。

〔九〕索隱言意儒德,慕聖人之道,故云聖儒也。

問臣意曰:「吏民嘗有事學意方,及畢盡得意方不?何縣里人?」對曰:「臨菑人宋邑。〔一〕邑學,臣意教以五診,〔二〕歲餘。濟北王遣太醫高期、王禹〔三〕學,臣意教以經脈高下及奇絡結〔四〕,當論俞〔五〕所居,及氣當上下出入邪〔正〕逆順,以宜鑱石,定砭灸處,歲餘。菑川王時遣太倉馬長馮信正方,臣意教以案法逆順,論藥法,定五味及和齊湯法。高永侯家丞杜信,喜脈,來學,臣意教以上下經脈五診,二歲餘。臨菑召里唐安來學,臣意教以五診上下經脈,奇咳,四時應陰陽重,未成,除為齊王侍醫。」

〔一〕集解徐廣曰:「一作『昆』。」

〔二〕正義謂診五藏之脈。

〔三〕集解徐廣曰:「一作『齲』。」

〔四〕正義素問云:「奇經八脈,往來舒時,一止而復來,名之曰結也。」

〔五〕正義式喻反。

問臣意:「診病決死生,能全無失乎?」臣意對曰:「意治病人,必先切其脈,乃治之。敗逆者不可治,其順者乃治之。心不精脈,所期死生視可治,時時失之,臣意不能全也。」

太史公曰:女無美惡,居宮見妒;士無賢不肖,入朝見疑。故扁鵲以其伎見殃,倉公乃匿跡自隱而當刑。緹縈通尺牘,父得以後寧。故老子曰「美好者不祥之器」,豈謂扁鵲等邪?若倉公者,可謂近之矣。

【索隱述贊】上池祕術,長桑所傳。始候趙簡,知夢鈞天。言占虢嗣,尸蹶起焉。倉公贖罪,陽慶推賢。效驗多狀,式具于篇。

正義胃大一尺五寸,徑五寸,長二尺六寸,橫尺,受水穀三斗五升,其中常留穀二斗,水一斗五升。凡人食,入於口而聚於胃中,穀熟,傳入小腸也。小腸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二尺,受穀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回腸(小)〔大〕腸,謂受穀而傳入於大腸也。大四寸,徑一寸半,長二丈二尺,受穀一斗,水七升半。廣腸大八寸,徑二寸半,長二尺八寸,受穀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故腸胃凡長五丈八尺四寸,合受水穀八斗七升六合八分合之一,此腸胃長短受水穀之數也。甲乙經「腸胃凡長丈六尺四寸四分」,從口至腸而數之。此徑從胃至腸而數之,故短也。肝重四斤四兩,左三葉,右四葉,凡七葉,主藏魂。肝者,幹也。於五行為木,其體狀有枝幹也。肝之神七人,老子名曰明堂宮,蘭臺府,從官三千六百人。又云肝神六:童子三,女子三。心重十二兩,中有七孔,三毛,盛精汁三合,主藏神。心,纖也,所識纖微也。其神九,太尉公名曰絳宮,太始、南極老人、員光之身,其從官三千六百人。又為帝王,身之王也。脾重二斤三兩,扁廣三寸,長五寸,有散膏半斤,主(裏)〔裹〕血溫五藏,主藏意。脾,裨也。在助氣,主化穀。其神云光玉女子母,其從官三千六百人也。肺重三斤三兩,六葉兩耳,凡八葉,主藏魂魄。肺,孛也。言其氣孛,故短也,鬱也。其神八人,太和君名曰玉堂宮,尚書府。其從官三千六百人。又云肺神十四:童子七,女子七也。腎有兩枚,重一斤一兩,主藏志。腎,引也。腎屬水,主引水氣,灌注諸脈也。其神六人,司徒、司空、司命、司錄、司隸校尉、尉卿也。膽在肝之短葉閒,重三兩三銖,盛精汁三合。膽,敢也。言人有膽氣而能果敢也。其神五人,太一道君居紫房宮中,其從官三千六百人也。胃重二斤十四兩,紆曲屈申,長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徑五寸,盛穀二斗,水一斗五升。胃,圍也。言圍受食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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