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 史記卷一百一十八 淮南衡山列傳第五十八

作者: 司馬遷9,426】字 目 录

幸之,王后欲令侍者與孝亂以汙之,欲并廢兄弟而立其子廣代太子。太子爽知之,念后數惡己無已時,欲與亂以止其口。王后飲,太子前為壽,因據王后股,求與王后臥。王后怒,以告王。王乃召,欲縛而笞之。太子知王常欲廢己立其弟孝,乃謂王曰:「孝與王御者姦,無采與奴姦,王彊食,請上書。」即倍王去。王使人止之,莫能禁,乃自駕追捕太子。太子妄惡言,王械繫太子宮中。孝日益親幸。王奇孝材能,乃佩之王印,號曰將軍,令居外宅,多給金錢,招致賓客。賓客來者,微知淮南、衡山有逆計,日夜從容勸之。王乃使孝客江都人救赫、〔二〕陳喜作輣車鏃矢〔三〕,刻天子璽,將相軍吏印。王日夜求壯士如周丘等,數稱引吳楚反時計畫,以約束。衡山王非敢效淮南王求即天子位,畏淮南起并其國,以為淮南已西,發兵定江淮之閒而有之,望如是。

〔一〕集解漢書音義曰:「傅母屬。」

〔二〕索隱救,漢書作「枚」。劉向別錄云「易家有救氏注」也。

〔三〕集解徐廣曰:「輣車,戰車也,音扶萌反。」

元朔五年秋,衡山王當朝,(六年)過淮南,淮南王乃昆弟語,除前卻,約束反具。衡山王即上書謝病,上賜書不朝。

元朔六年中,衡山王使人上書請廢太子爽,立孝為太子。爽聞,即使所善白嬴〔一〕之長安上書,言孝作輣車鏃矢,與王御者姦,欲以敗孝。白嬴至長安,未及上書,吏捕嬴,以淮南事繫。王聞爽使白嬴上書,恐言國陰事,即上書反告太子爽所為不道棄市罪事。事下沛郡治。元(朔七)〔狩元〕年冬,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與淮南謀反者未得,得陳喜於衡山王子孝家。吏劾孝首匿喜。孝以為陳喜雅數與王計謀反,恐其發之,聞律先自告除其罪,又疑太子使白嬴上書發其事,即先自告,告所與謀反者救赫、陳喜等。廷尉治驗,公卿請逮捕衡山王治之。天子曰:「勿捕。」遣中尉安、〔二〕大行息〔三〕即問王,王具以情實對。吏皆圍王宮而守之。中尉大行還,以聞,公卿請遣宗正、大行與沛郡雜治王。王聞,即自剄殺。孝先自告反,除其罪;坐與王御婢姦,棄市。王后徐來亦坐蠱殺前王后乘舒,及太子爽坐王告不孝,皆棄市。諸與衡山王謀反者皆族。國除為衡山郡。

〔一〕索隱音盈,人姓名也。

〔二〕索隱案:漢書表司馬安也。

〔三〕索隱案:漢書表李息也。

太史公曰:詩之所謂「戎狄是膺,荊舒是懲」,信哉是言也。淮南、衡山親為骨肉,疆土千里,列為諸侯,不務遵蕃臣職以承輔天子,而專挾邪僻之計,謀為畔逆,仍父子再亡國,各不終其身,為天下笑。此非獨王過也,亦其俗薄,臣下漸靡使然也。夫荊楚僄勇輕悍,好作亂,乃自古記之矣。

【索隱述贊】淮南多橫,舉事非正。天子寬仁,其過不更。轞車致禍,斗粟成詠。王安好學,女陵作詗。兄弟不和,傾國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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