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 史記卷十 孝文本紀第十

作者: 司馬遷10,528】字 目 录

即公論也。」

〔三〕索隱說文:「邸,屬國舍。」

〔四〕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宗正,秦官。」應劭曰:「周成王時,彤伯入為宗正。」

〔五〕集解蘇林曰:「高帝兄伯妻羹頡侯信母,丘嫂也。」

〔六〕集解徐廣曰:「代頃王劉仲之妻。」駰按:蘇林曰「仲子濞為吳王,故追謚頃王」也。如淳曰「頃王后封陰安侯,時呂嬃為林光侯,蕭何夫人亦為酇侯」。又宗室表此時無陰安,知其為頃王后也。索隱按:蘇林、徐廣、韋昭以為二人封號,而樂產引如淳,以頃王后別封陰安侯,與漢祠令相會。今以陰安是別人封爵,非也。頃王后是代王后,文帝之伯母。代王降為郃陽侯,故云「列侯頃王后」。韋昭曰「陰安屬魏郡」也。

〔七〕集解蘇林曰:「楚王名交,高帝弟。」索隱楚王交,高帝弟,最尊。言更請楚王計宜者,故下云「皆為宜」也。

〔八〕集解如淳曰:「讓群臣也。或曰賓主位東西面,君臣位南北面,故西向坐,三讓不受,群臣猶稱宜,乃更迴坐示變,即君位之漸也。」

群臣以禮次侍。乃使太僕嬰與東牟侯興居清宮,〔一〕奉天子法駕,〔二〕迎于代邸。皇帝即日夕入未央宮。乃夜拜宋昌為衛將軍,鎮撫南北軍。以張武為郎中令,行殿中。還坐前殿。於是夜下詔書曰:「閒者諸呂用事擅權,謀為大逆,欲以危劉氏宗廟,賴將相列侯宗室大臣誅之,皆伏其辜。朕初即位,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三〕酺五日。」〔四〕

〔一〕集解應劭曰:「舊典,天子行幸所至,必遣靜宮令先案行清靜殿中,以虞非常。」索隱按:漢儀云「皇帝起居,索室清宮而後行。」

〔二〕索隱漢官儀云:「天子鹵簿有大駕、法駕。大駕公卿奉引,大將軍參乘,屬車八十一乘。法駕公卿不在鹵簿中,惟京兆尹、執金吾、長安令奉引,侍中參乘,屬車三十六乘也。」

〔三〕集解蘇林曰:「男賜爵,女子賜牛酒。」索隱按:封禪書云「百戶牛一頭,酒十石」。樂產云「婦人無夫或無子不霑爵,故賜之也」。

〔四〕集解文穎曰:「漢律三人已上無故群飲,罰金四兩。今詔橫賜得令會聚飲食五日。」索隱說文云「酺,王者布德,大飲酒也」。出錢為醵,出食為酺。又按:趙武靈王滅中山,酺五日,是其所起也。

孝文皇帝元年十月庚戌,徙立故琅邪王澤為燕王。

辛亥,皇帝即阼,〔一〕謁高廟。右丞相平徙為左丞相,〔二〕太尉勃為右丞相,大將軍灌嬰為太尉。諸呂所奪齊楚故地,皆復與之。

〔一〕正義主人階也。

〔二〕正義此時尚右。

壬子,遣車騎將軍薄昭迎皇太后于代。皇帝曰:「呂產自置為相國,呂祿為上將軍,擅矯遣灌將軍嬰將兵擊齊,欲代劉氏,嬰留滎陽弗擊,與諸侯合謀以誅呂氏。呂產欲為不善,丞相陳平與太尉周勃謀奪呂產等軍。朱虛侯劉章首先捕呂產等。太尉身率襄平侯通持節承詔入北軍。典客劉揭身奪趙王呂祿印。益封太尉勃萬戶,賜金五千斤。丞相陳平、灌將軍嬰邑各三千戶,金二千斤。朱虛侯劉章、襄平侯通、東牟侯劉興居邑各二千戶,金千斤。〔一〕封典客揭為陽信侯〔二〕,賜金千斤。」

〔一〕集解徐廣曰:「十一月辛丑。」

〔二〕索隱韋昭云勃海縣。正義括地志云:「陽信故城在滄州無棣縣東南三十里,漢陽信縣。」

十二月,上曰:「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今犯法已論,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產坐之,及為收帑,朕甚不取。其議之。」有司皆曰:「民不能自治,故為法以禁之。相坐坐收,所以累其心,使重犯法,所從來遠矣。如故便。」上曰:「朕聞法正則民愨,罪當則民從。且夫牧民而導之善者,吏也。其既不能導,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反害於民為暴者也。何以禁之?朕未見其便,其孰計之。」有司皆曰:「陛下加大惠,德甚盛,非臣等所及也。請奉詔書,除收帑諸相坐律令。」〔一〕

〔一〕集解應劭曰:「帑,子也。秦法一人有罪,并坐其家室。今除此律。」

正月,有司言曰:「蚤建太子,所以尊宗廟。請立太子。」上曰:「朕既不德,上帝神明未歆享,天下人民未有嗛志。〔一〕今縱不能博求天下賢聖有德之人而禪天下焉,而曰豫建太子,是重吾不德也。謂天下何?〔二〕其安之。」〔三〕有司曰:「豫建太子,所以重宗廟社稷,不忘天下也。」上曰:「楚王,季父也,春秋高,閱天下之義理多矣,〔四〕明於國家之大體。吳王於朕,兄也,惠仁以好德。淮南王,弟也,秉德以陪朕。〔五〕豈為不豫哉!諸侯王宗室昆弟有功臣,多賢及有德義者,若舉有德以陪朕之不能終,是社稷之靈,天下之福也。今不選舉焉,而曰必子,人其以朕為忘賢有德者而專於子,非所以憂天下也。朕甚不取也。」有司皆固請曰:「古者殷周有國,治安皆千餘歲,古之有天下者莫長焉,用此道也。〔六〕立嗣必子,所從來遠矣。高帝親率士大夫,始平天下,建諸侯,為帝者太祖。諸侯王及列侯始受國者皆亦為其國祖。子孫繼嗣,世世弗絕,天下之大義也,故高帝設之以撫海內。今釋宜建而更選於諸侯及宗室,非高帝之志也。更議不宜。〔七〕子某最長,純厚慈仁,請建以為太子。」上乃許之。因賜天下民當代父後者爵各一級〔八〕封將軍薄昭為軹侯。〔九〕

〔一〕索隱按:嗛者,(不)滿之意也。未有嗛志,言天下皆志不滿也。漢書作「{匧心}志」,安也。

〔二〕索隱言何以謂於天下也。

〔三〕索隱其,發聲也。安者,徐也。言徐徐且待也。

〔四〕集解如淳曰:「閱,猶言多所更歷也。」

〔五〕集解文穎曰:「陪,輔也。」

〔六〕索隱言古之有天下者,無長於立子,故云「莫長焉」。用此道者,用殷周立子之道,故安治千有餘歲也。

〔七〕索隱言不宜更別議也。

〔八〕集解韋昭曰:「文帝以立子為後,不欲獨饗其福,故賜天下為父後者爵。」

〔九〕集解徐廣曰:「正月乙巳也。」

三月,有司請立皇后。薄太后曰:「諸侯皆同姓,立太子母為皇后。」〔一〕皇后姓竇氏。上為立后故,賜天下鰥寡孤獨窮困及年八十已上孤兒九歲已下布帛米肉各有數。上從代來,初即位,施德惠天下,填撫諸侯四夷皆洽驩,乃循從代來功臣。上曰:「方大臣之誅諸呂迎朕,朕狐疑,皆止朕,唯中尉宋昌勸朕,朕以得保奉宗廟。已尊昌為衛將軍,其封昌為壯武侯。〔二〕諸從朕六人,官皆至九卿。」〔三〕

〔一〕索隱謂帝之子為諸侯王,皆同姓。姓,生也。言皆同母生,故立太子母也。

〔二〕集解徐廣曰:「四月辛亥封,封三十四年,景帝中四年奪侯,國除。」索隱韋昭云膠東縣。正義括地志云:「壯武故城在萊州即墨縣西六十里,古萊夷國,有漢壯武縣故城。」

〔三〕正義漢置九卿,一曰太常,二曰光祿,三曰衛尉,四曰太僕,五曰廷尉,六曰大鴻臚,七曰宗正,八曰大司農,九曰少府,是為九卿也。

上曰:「列侯從高帝入蜀、漢中者六十八人皆益封各三百戶,故吏二千石以上從高帝潁川守尊等十人食邑六百戶,淮陽守申徒嘉等十人五百戶,衛尉定等十人四百戶。封淮南王舅父趙兼為周陽侯,〔一〕齊王舅父駟鈞為清郭侯。」〔二〕秋,封故常山丞相蔡兼為樊侯。〔三〕

〔一〕正義括地志云:「周陽故城在絳州聞喜縣東二十九里。」

〔二〕集解如淳曰:「邑名,六國時齊有清郭君。清音靜。」索隱按表,駟鈞封鄔侯。不同者,蓋後徙封於鄔。鄔屬鉅鹿郡。

〔三〕索隱韋昭云:「樊,東平之縣。」正義括地志云:「漢樊縣城在兗州瑕丘西南二十五里。地理志云樊縣古樊國,仲山甫所封。」

人或說右丞相曰:「君本誅諸呂,迎代王,今又矜其功,受上賞,處尊位,禍且及身。」右丞相勃乃謝病免罷,左丞相平專為丞相。〔一〕

〔一〕集解徐廣曰:「八月中。」

二年十月,丞相平卒,復以絳侯勃為丞相。上曰:「朕聞古者諸侯建國千餘(歲),各守其地,以時入貢,民不勞苦,上下驩欣,靡有遺德。今列侯多居長安,邑遠,吏卒給輸費苦,而列侯亦無由教馴其民。〔一〕其令列侯之國,為吏及詔所止者,遣太子。」〔二〕

〔一〕正義馴,古「訓」字。

〔二〕集解張晏曰:「為吏,謂以卿大夫為兼官者。詔所止,特以恩愛見留者。」

十一月晦,日有食之。〔一〕十二月望,日又食。〔二〕上曰:「朕聞之,天生蒸民,為之置君以養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則天示之以菑,以誡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適見于天,菑孰大焉!朕獲保宗廟,以微眇之身託于兆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亂,在朕一人,唯二三執政猶吾股肱也。朕下不能理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過失,及知見思之所不及,白以告朕。及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飭其任職,務省繇費以便民。朕既不能遠德,故憪然念外人之有非,〔三〕是以設備未息。今縱不能罷邊屯戍,而又飭兵厚衛,其罷衛將軍軍。太僕見馬遺財足,〔四〕餘皆以給傳置。」〔五〕

〔一〕正義按:說文云日蝕則朔,月蝕則望。而云晦日食之,恐曆錯誤。

〔二〕集解徐廣曰:「此云望日又食。按:漢書及五行志無此日食文也。一本作『月食』,然史書不紀月食。」

〔三〕集解漢書音義曰:「憪然猶介然也。非,姦非也。」索隱蘇林云「憪,寢視不安之貌」,蓋近其意。餘說皆疏。憪音下板反。

〔四〕索隱遺猶留也。財,古字與「纔」同。言太僕見在之馬,今留纔足充事而已也。

〔五〕索隱按:廣雅云「置,驛也」。續漢書云「驛馬三十里一置」。故樂產亦云傳置一也。言乘傳者以傳次受名,乘置者以馬取匹。傳音丁戀反。如淳云「律,四馬高足為傳置,四馬中足為馳置,下足為乘置,一馬二馬為軺置,如置急者乘一馬曰乘也」。

正月,上曰:「農,天下之本,其開籍田,〔一〕朕親率耕,以給宗廟粢盛。」〔二〕

〔一〕集解應劭曰:「古者天子耕籍田千畝,為天下先。籍者,帝王典籍之常。」韋昭曰:「籍,借也。借民力以治之,以奉宗廟,且以勸率天下,使務農也。」瓚曰:「景帝詔曰『朕親耕,后親桑,為天下先』。本以躬親為義,不得以假借為稱也。籍,蹈籍也。」

〔二〕集解應劭曰:「黍稷曰粢,在器中曰盛。」

三月,有司請立皇子為諸侯王。上曰:「趙幽王幽死,朕甚憐之,已立其長子遂為趙王。遂弟辟彊及齊悼惠王子朱虛侯章、東牟侯興居有功,可王。」乃立趙幽王少子辟彊為河閒王,以齊劇郡立朱虛侯為城陽王,立東牟侯為濟北王,皇子武為代王,子參為太原王,子揖為梁王。

上曰:「古之治天下,朝有進善之旌,〔一〕誹謗之木,〔二〕所以通治道而來諫者。今法有誹謗妖言之罪,是使眾臣不敢盡情,而上無由聞過失也。將何以來遠方之賢良?其除之。民或祝詛上以相約結而後相謾,〔三〕吏以為大逆,其有他言,而吏又以為誹謗。此細民之愚無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來,有犯此者勿聽治。」

〔一〕集解應劭曰:「旌,幡也。堯設之五達之道,令民進善也。」如淳曰:「欲有進善者,立於旌下言之。」

〔二〕集解服虔曰:「堯作之,橋梁交午柱頭。」應劭曰:「橋梁邊板,所以書政治之愆失也。至秦去之,今乃復施也。」索隱按:尸子云「堯立誹謗之木」。誹音非,亦音沸。韋昭云「慮政有闕失,使書於木,此堯時然也,後代因以為飾。今宮外橋梁頭四植木是也」。鄭玄注禮云「一縱一橫為午,謂以木貫表柱四出,即今之華表」。崔浩以為木貫表柱四出名「桓」,陳楚俗桓聲近和,又云「和表」,則「華」與「和」又相訛耳。

〔三〕集解漢書音義曰:「民相結共祝詛上也。謾者,而後謾而止之,不畢祝詛也。」索隱韋昭云:「謾,相抵讕也。」說文云:「謾,欺也。」謂初相約共行祝,後相欺誑,中道而止之也。

九月,初與郡國守相為銅虎符、竹使符。〔一〕

〔一〕集解應劭曰:「銅虎符第一至第五,國家當發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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