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 史記卷一百二十二 酷吏列傳第六十二

作者: 司馬遷8,961】字 目 录

不復收,於是解脫,〔一〕詐刻傳出關歸家。稱曰:「仕不至二千石,賈不至千萬,安可比人乎!」乃貰貸〔二〕買陂田千餘頃,假貧民,役使數千家。數年,會赦。致產數千金,為任俠,持吏長短,出從數十騎。其使民威重於郡守。

〔一〕索隱上音紀買反,下音他活反。謂脫鉗鈦。

〔二〕索隱上音食夜反。貰,賒也,又音勢。下音天得反。

周陽由者,其父趙兼以淮南王舅父侯周陽,故因姓周陽氏。〔一〕由以宗家任為郎,〔二〕事孝文及景帝。景帝時,由為郡守。武帝即位,吏治尚循謹甚,然由居二千石中,最為暴酷驕恣。所愛者,撓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誅滅之。所居郡,必夷其豪。為守,視都尉如令。為都尉,必陵太守,奪之治。與汲黯俱為忮,〔三〕司馬安之文惡,〔四〕俱在二千石列,同車未嘗敢均茵伏。〔五〕

〔一〕集解徐廣曰:「侯五年,孝文六年國除。」正義周陽故城在絳州聞〔喜〕縣東二十九里。

〔二〕索隱案:與國家有外戚姻屬,比於宗室,故曰「宗家」也。

〔三〕集解漢書音義曰:「堅忮也。」

〔四〕集解漢書音義曰:「以文法傷害人。」

〔五〕集解徐廣曰:「漢書作『馮』。伏者,軾。」索隱案:均,等也。茵,車蓐也。伏,車軾也。言二人與由同載一車,尚不敢與之均茵軾也,謂下之也。漢書「伏」作「憑」也。

由後為河東都尉,時與其守勝屠公〔一〕爭權,相告言罪。勝屠公當抵罪,義不受刑,自殺,而由棄市。

〔一〕索隱風俗通云:「勝屠即申屠。」

自寧成、周陽由之後,事益多,民巧法,大抵吏之治類多成、由等矣。

趙禹者,斄人。〔一〕以佐史補中都官,〔二〕用廉為令史,事太尉亞夫。亞夫為丞相,禹為丞相史,府中皆稱其廉平。然亞夫弗任,曰:「極知禹無害,〔三〕然文深,〔四〕不可以居大府。」今上時,禹以刀筆吏積勞,稍遷為御史。上以為能,至太中大夫。與張湯論定諸律令,〔五〕作見知,吏傳得相監司。用法益刻,蓋自此始。

〔一〕集解徐廣曰:「屬扶風,音台。」索隱音胎。斄縣屬扶風。正義音胎。故斄城在雍武功縣西南二十二里。古邰國,后稷所封,漢斄縣也。

〔二〕索隱案:謂京師諸官府吏。正義若京都府史。

〔三〕索隱蘇林云:「言若無比也,蓋云其公平也。」

〔四〕集解漢書音義曰:「禹持文法深刻。」

〔五〕集解徐廣曰:「論,一作『編』。」

張湯者,杜人也。〔一〕其父為長安丞,出,湯為兒守舍。還而鼠盜肉,其父怒,笞湯。湯掘窟得盜鼠及餘肉,劾鼠掠治,傳爰書,訊鞫論報,〔二〕并取鼠與肉,具獄磔堂下。〔三〕其父見之,視其文辭如老獄吏,大驚,遂使書獄。〔四〕父死後,湯為長安吏,久之。

〔一〕集解徐廣曰:「爾時未為陵。」

〔二〕集解蘇林曰:「謂傳囚也。爰,易也。以此書易其辭處。鞫,窮也。」張晏曰:「傳,考證驗也。爰書,自證不如此言,反受其罪,訊考三日復問之,知與前辭同不也。鞫,一吏為讀狀,論其報行也。」索隱韋昭云:「爰,換也。古者重刑,嫌有愛惡,故移換獄書,使他官考實之,故曰『傳爰書』也。」

〔三〕集解鄧展曰:「罪備具。」

〔四〕集解如淳曰:「決獄之書,謂律令也。」

周陽侯始為諸卿時,〔一〕嘗繫長安,湯傾身為之。〔二〕及出為侯,大與湯交,遍見湯貴人。湯給事內史,為寧成掾,以湯為無害,言大府,調為茂陵尉,治方中。〔三〕

〔一〕集解徐廣曰:「田勝也。武帝母王太后之同母弟也。武帝始立而封為周陽侯。」

〔二〕集解韋昭曰:「為之先後。」

〔三〕集解漢書音義曰:「方中,陵上土作方也。湯主治之。」蘇林曰:「天子即位,豫作陵,諱之,故言『方中』。」如淳曰:「大府,幕府也。茂陵尉,主作陵之尉也。」韋昭曰:「太府,公府。」

武安侯為丞相,徵湯為史,時薦言之天子,補御史,使案事。治陳皇后蠱獄,深竟黨與。於是上以為能,稍遷至太中大夫。與趙禹共定諸律令,務在深文,拘守職之吏。〔一〕已而趙禹遷為中尉,徙為少府,而張湯為廷尉,兩人交驩,而兄事禹。禹為人廉倨。為吏以來,舍毋食客。公卿相造請禹,禹終不報謝,務在絕知友賓客之請,孤立行一意而已。見文法輒取,亦不覆案,求官屬陰罪。湯為人多詐,舞智以御人。〔二〕始為小吏,乾沒,〔三〕與長安富賈田甲、魚翁叔之屬交私。〔四〕及列九卿,收接天下名士大夫,己心內雖不合,然陽浮慕之。

〔一〕集解蘇林曰:「拘刻於守職之吏。」

〔二〕集解韋昭曰:「制御人。」

〔三〕集解徐廣日:「隨勢沈浮也。」駰案:服虔曰「射成敗也」。如淳曰「得利為乾,失利為沒」。索隱如淳曰:「得利為乾,失利為沒。」正義此二說非也。按:乾沒謂無潤及之而取他人也。又云陽浮慕為乾,心內不合為沒也。

〔四〕集解徐廣曰:「姓魚也。」

是時上方鄉文學,湯決大獄,欲傅古義,〔一〕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補廷尉史,亭疑法。〔二〕奏讞疑事,必豫先為上分別其原,上所是,受而著讞決法廷尉,絜令〔三〕揚主之明。奏事即譴,湯應謝,〔四〕鄉上意所便,必引正、監、掾史賢者,〔五〕曰:「固為臣議,如上責臣,臣弗用,愚抵於此。」〔六〕罪常釋。(聞)〔七〕〔閒〕即奏事,上善之,曰:「臣非知為此奏,乃正、監、掾史某為之。」其欲薦吏,揚人之善蔽人之過如此。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監史深禍者;即上意所欲釋,與監史輕平者。所治即豪,必舞文巧詆;即下戶羸弱,時口言,雖文致法,上財察。〔八〕於是往往釋湯所言。〔九〕湯至於大吏,內行脩也。通賓客飲食。於故人子弟為吏及貧昆弟,調護之尤厚。其造請諸公,不避寒暑。是以湯雖文深意忌不專平,然得此聲譽。而刻深吏多為爪牙用者,依於文學之士。丞相弘數稱其美。及治淮南、衡山、江都反獄,皆窮根本。嚴助及伍被,上欲釋之。湯爭曰:「伍被本畫反謀,而助親幸出入禁闥爪牙臣,乃交私諸侯如此,弗誅,後不可治。」於是上可論之。其治獄所排大臣自為功,多此類。於是湯益尊任,遷為御史大夫。〔一〇〕

〔一〕索隱傅音附。

〔二〕集解李奇曰:「亭,平也,均也。」索隱廷史,廷尉之吏也。亭,平也。使之平疑事也。

〔三〕集解韋昭曰:「在板絜。」正義按:謂律令也。古以板書之。言上所是,著之為正獄,以廷尉法令決平之,揚主之明監也。

〔四〕集解徐廣曰:「應,一作『權』。」

〔五〕正義百官表云:「廷尉,秦官。有正、左、右監,皆秩千石也。」按:上即責,湯應對謝之如上意,必引正、監等賢者本為臣建議如上意,臣不用,愚昧不從至此也。

〔六〕集解蘇林曰:「主坐不用諸掾語,故至於此。」

〔七〕集解徐廣曰:「詔,答聞也,如今制曰『聞』矣。」駰案:瓚曰「謂常見原」。

〔八〕集解李奇曰:「先見上,口言之,欲與輕平也。」

〔九〕集解李奇曰:「湯口所先言皆見原釋。」

〔一〇〕集解徐廣曰:「元狩二年。」

會渾邪等降,漢大興兵伐匈奴,山東水旱,貧民流徙,皆仰給縣官,縣官空虛。於是丞上指,請造白金及五銖錢,籠天下鹽鐵,排富商大賈,出告緡令,〔一〕鉏豪彊并兼之家,舞文巧詆以輔法。湯每朝奏事,語國家用,日晏,天子忘食。丞相取充位,〔二〕天下事皆決於湯。百姓不安其生,騷動,縣官所興,未獲其利,姦吏並侵漁,於是痛繩以罪。則自公卿以下,至於庶人,咸指湯。湯嘗病,天子至自視病,其隆貴如此。

〔一〕正義緡音岷,錢貫也。武帝伐四夷,國用不足,故稅民田宅船乘畜產奴婢等,皆平作錢數,每千錢一算,出一等,賈人倍之;若隱不稅,有告之,半與告人,餘半入官,謂緡。出此令,用鋤築豪強兼并富商大賈之家也。一算,百二十文也。

〔二〕集解徐廣曰:「時李蔡、莊青翟為丞相。」

匈奴來請和親,群臣議上前。博士狄山曰:「和親便。」上問其便,山曰:「兵者凶器,未易數動。高帝欲伐匈奴,大困平城,乃遂結和親。孝惠、高后時,天下安樂。及孝文帝欲事匈奴,北邊蕭然苦兵矣。孝景時,吳楚七國反,景帝往來兩宮閒,寒心者數月。吳楚已破,竟景帝不言兵,天下富實。今自陛下舉兵擊匈奴,中國以空虛,邊民大困貧。由此觀之,不如和親。」上問湯,湯曰:「此愚儒,無知。」狄山曰:「臣固愚忠,若御史大夫湯乃詐忠。若湯之治淮南、江都,以深文痛詆諸侯,別疏骨肉,使蕃臣不自安。臣固知湯之為詐忠。」於是上作色曰:「吾使生居一郡,能無使虜入盜乎?」曰:「不能。」曰:「居一縣?」對曰:「不能。」復曰:「居一障閒?」〔一〕山自度辯窮且下吏,曰:「能。」於是上遣山乘鄣。至月餘,匈奴斬山頭而去。自是以後,群臣震慴。

〔一〕正義障謂塞上要險之處別築城,置吏士守之,以扞寇盜也。

湯之客田甲,雖賈人,有賢操。始湯為小吏時,與錢通,〔一〕及湯為大吏,甲所以責湯行義過失,亦有烈士風。

〔一〕集解徐廣曰:「以利交。」

湯為御史大夫七歲,敗。

河東人李文嘗與湯有卻,已而為御史中丞,恚,數從中文書事有可以傷湯者,不能為地。湯有所愛史魯謁居,知湯不平,使人上蜚變告文姦事,事下湯,湯治論殺文,而湯心知謁居為之。上問曰:「言變事縱跡安起?」湯詳驚曰:「此殆文故人怨之。」謁居病臥閭里主人,湯自往視疾,為謁居摩足。趙國以冶鑄為業,王數訟鐵官事,湯常排趙王。趙王求湯陰事。謁居嘗案趙王,趙王怨之,并上書告:「湯,大臣也,史謁居有病,湯至為摩足,疑與為大姦。」事下廷尉。謁居病死,事連其弟,弟繫導官。〔一〕湯亦治他囚導官,見謁居弟,欲陰為之,而詳不省。謁居弟弗知,怨湯,使人上書告湯與謁居謀,共變告李文。事下減宣。宣嘗與湯有卻,及得此事,窮竟其事,未奏也。會人有盜發孝文園瘞錢,〔二〕丞相青翟朝,與湯約俱謝,至前,湯念獨丞相以四時行園,當謝,湯無與也,不謝。丞相謝,上使御史案其事。湯欲致其文丞相見知,〔三〕丞相患之。三長史皆害湯,欲陷之。

〔一〕集解如淳曰:「太官之別也,主酒。」

〔二〕集解如淳曰:「瘞埋錢於園陵以送死。」

〔三〕集解張晏曰:「見知故縱,以其罪罪之。」

始長史朱買臣,會稽人也。〔一〕讀春秋。莊助使人言買臣,買臣以楚辭與助俱幸,侍中,為太中大夫,用事;而湯乃為小吏,跪伏使買臣等前。已而湯為廷尉,治淮南獄,排擠莊助,買臣固心望。及湯為御史大夫,買臣以會稽守為主爵都尉,列於九卿。數年,坐法廢,守長史,見湯,湯坐床上,丞史遇買臣弗為禮。買臣楚士,〔二〕深怨,常欲死之。王朝,齊人也。以術至右內史。邊通,學長短〔三〕,剛暴彊人也,官再至濟南相。故皆居湯右,已而失官,守長史,詘體於湯。湯數行丞相事,知此三長史素貴,常淩折之。以故三長史合謀曰:「始湯約與君謝,已而賣君;今欲劾君以宗廟事,此欲代君耳。吾知湯陰事。」使吏捕案湯左田信等,〔四〕曰湯且欲奏請,信輒先知之,居物致富,與湯分之,及他姦事。事辭頗聞。上問湯曰:「吾所為,賈人輒先知之,益居其物,是類有以吾謀告之者。」湯不謝。湯又詳驚曰:「固宜有。」減宣亦奏謁居等事。天子果以湯懷詐面欺,使使八輩簿責湯。〔五〕湯具自道無此,不服。於是上使趙禹責湯。禹至,讓湯曰:「君何不知分也。君所治夷滅者幾何人矣?今人言君皆有狀,天子重致君獄,欲令君自為計,何多以對簿為?」湯乃為書謝曰:「湯無尺寸功,起刀筆吏,陛下幸致為三公,無以塞責。然謀陷湯罪者,三長史也。」遂自殺。

〔一〕正義朱買臣,吳人也,此時蘇州為會稽郡也。

〔二〕正義周末越王句踐滅吳,楚威王滅越,吳之地總屬楚,故謂朱買臣為楚士。

〔三〕集解漢書音義曰:「長短術興於六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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