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 史記卷二十四 樂書第二

作者: 司馬遷26,688】字 目 录

禮成於三王。樂興王者之功,禮隨世之質文。」崔靈恩云:「五帝淳澆不同,故不得相沿為樂;三王文質之不等,故不得相襲為禮。」

〔六〕集解鄭玄曰:「樂,人之所好也,害在淫侉;禮,人之所勤,害在倦略。」

〔七〕集解鄭玄曰:「敦,厚也。」

〔八〕集解鄭玄曰:「禮為異。」正義天高於上,地卑於下,萬物布散殊別於其中,而大聖制禮,別異尊卑,是眾大而行,故云禮制行矣。禮以節制為義,故云禮制。

〔九〕集解鄭玄曰:「樂為同。」正義天地二氣,流行不息,合同氛氳,化生萬物。而大聖作樂,合同人心,是以象天地而起,故云樂興也。

〔一〇〕集解鄭玄曰:「言樂法陽而生,禮法陰而成。」正義近,其靳反。春夏生長萬物,故為仁愛。樂主陶和萬性,故仁近於樂也。秋則殺斂,冬則蟄藏,並是義主斷割。禮為節限,故義近於禮也。

〔一一〕集解鄭玄曰:「敦和,樂貴同。」正義此釋仁近樂之義。言樂之為體,敦厚和同,因循聖人之神氣而從順於天。

〔一二〕集解鄭玄曰:「別宜,禮尚異也。」孫炎曰:「居鬼,品處人鬼之志。」正義此解義近禮之由。居鬼猶循神也。鬼謂先賢也。禮之為體,尊卑殊別,各有其宜,因居先賢鬼氣而從順於地,分別禮分。

〔一三〕集解鄭玄曰:「各得其事也。」王肅曰:「各得其位也。」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一〕高卑已陳,貴賤位矣。〔二〕動靜有常,小大殊矣。〔三〕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則性命不同矣。〔四〕在天成象,在地成形,〔五〕如此則禮者天地之別也。〔六〕地氣上隮,〔七〕天氣下降,〔八〕陰陽相摩,〔九〕天地相蕩,〔一〇〕鼓之以雷霆,〔一一〕奮之以風雨,〔一二〕動之以四時,〔一三〕煖之以日月,〔一四〕而百(物)化興焉,〔一五〕如此則樂者天地之和也。〔一六〕

〔一〕正義此樂禮章第二段也,明禮樂法天地事也。言君尊於上,臣卑於下,是象天地定矣。

〔二〕集解鄭玄曰:「高卑謂山澤也。位矣,尊卑之位象山澤。」

〔三〕集解鄭玄曰:「動靜,陰陽用事也。小大,萬物也。大者常存,小者隨陰陽出入。」

〔四〕集解鄭玄曰:「方謂行蟲。物謂殖生者。性之言生也。命,生之長短。」正義性,生也。萬物各有嗜好謂之性。命者,長短夭壽也。所祖之物既稟大小之殊,故性命夭壽不同也。

〔五〕集解鄭玄曰:「象,光耀。形,體貌。」正義言日月星辰之光耀,草木鳥獸之體貌也。

〔六〕正義結禮之別也。此天地明聖,制禮殊別,是天地之分別也,亦別辨宜居鬼而從地也。

〔七〕集解鄭玄曰:「隮,升也。」

〔八〕正義明禮樂法天地氣也。天地二氣之升降合而生物,故樂以氣法地,弦歌聲氣升降相合,以教民也。然氣從下升,(此)〔在〕樂象氣,故從地始也。形以上尊,(故)禮象形,〔故〕從天始也。

〔九〕正義二氣切摩而萬物生發,作樂亦令聲氣切摩,使民心生敬也。

〔一〇〕集解鄭玄曰:「蕩,動也。」正義天地八節蕩動也。天地化物,八節更相感動,作樂亦令八音相感動也。

〔一一〕正義萬物雖以氣生,而物未發,故雷霆以鼓動之,如樂用鐘鼓以發節也。大雷曰霆。

〔一二〕集解鄭玄曰:「奮,迅也。」正義萬物皆以風雨奮迅而出,如樂用舞奮迅以象之,使發人情也。

〔一三〕正義萬物生長,隨四時而動,如樂各逐心內所須而奏之。

〔一四〕正義煖音喧遠反。萬物之生,必須日月煖照,如樂有蘊藉,使人宣昭也。蘊藉者,歌不直言而長言嗟歎之屬。

〔一五〕集解鄭玄曰:「百物化生。」

〔一六〕正義結樂之和也。如此則聖人作樂,法天地和同,是樂者天地之和也,亦是敦和率神而從天也。

化不時則不生,〔一〕男女無別則亂登,〔二〕此天地之情也。〔三〕及夫禮樂之極乎天而蟠乎地,〔四〕行乎陰陽而通乎鬼神〔五〕,窮高極遠而測深厚,〔六〕樂著太始〔七〕而禮居成物。〔八〕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動者地也。〔九〕一動一靜者,天地之閒也〔一〇〕。故聖人曰「禮云樂云」。〔一一〕

〔一〕正義此樂禮章第三段,明天地應於禮樂也。前聖人既作禮樂,此明天地應樂也。若人主行化失時,天地應以惡氣毀物,故云化不時則不生也。

〔二〕集解鄭玄曰:「登,成也。樂失則害物,禮失則亂人。」正義此明天地應禮也。登,成也。若人君行禮,男女無別,則天地應而錯亂成之也。

〔三〕正義結隨禮樂得失而應之,是天地之情也。然樂是氣化,故云害物;禮是形教,故言亂人也。

〔四〕集解鄭玄曰:「極,至也。蟠猶委也。」索隱音盤。鄒誕本作「播」,亦作「蟠」。

〔五〕正義言陰陽和,四時順,以應禮樂,禮樂與鬼神並助天地而成化也。

〔六〕集解鄭玄曰:「高遠,三辰也。深厚,山川也。言禮樂之道,上至於天,下委於地,則其閒無所不之矣。」

〔七〕集解王肅曰:「著,明也。明太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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