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 史記卷二十四 樂書第二

作者: 司馬遷26,688】字 目 录

氣志而反本也。」

〔六〕集解鄭玄曰:「放淫於聲樂,不能止也。」

〔七〕集解孫炎曰:「報謂禮尚往來,以勸進之。」王肅曰:「禮自減損,而以進為報也。」

〔八〕集解孫炎曰:「反謂曲終還更始。」索隱孫炎曰「反謂曲終還更始」也。

〔九〕集解鄭玄曰:「俱起立於中,不銷不放。」

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一〕樂必發諸聲音,形於動靜,人道也。〔二〕聲音動靜,性術之變,盡於此矣。〔三〕故人不能無樂,樂不能無形。〔四〕形而不為道,不能無亂。先王惡其亂,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以樂而不流,使其文足以綸而不息,〔五〕使其曲直繁省廉肉節奏,〔六〕足以感動人之善心而已矣,不使放心邪氣得接焉,是先王立樂之方也。〔七〕是故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在族長鄉里之中,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在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故樂者,審一以定和,比物以飾節,節奏合以成文,〔八〕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親萬民也,是先王立樂之方也。故聽其雅頌之聲,志意得廣焉;〔九〕執其干戚,習其俯仰詘信,容貌得莊焉;行其綴兆,〔一〇〕要其節奏,〔一一〕行列得正焉,進退得齊焉。故樂者天地之齊,中和之紀,〔一二〕人情之所不能免也。

〔一〕正義此樂化章第三段也。明聖人所以制樂,由人樂於歌舞,故聖人制樂以和樂之,故云樂者樂也。但懽樂是人所貪,貪不能自止,故云人情也。

〔二〕集解鄭玄曰:「人道,人之所為也。」

〔三〕集解鄭玄曰:「不可過。」

〔四〕集解鄭玄曰:「形,聲音動靜也。」

〔五〕集解鄭玄曰:「文,篇辭也。息,銷也。」

〔六〕集解鄭玄曰:「曲直,歌之曲折;繁省廉肉,聲之洪殺也。」

〔七〕集解鄭玄曰:「方,道也。」

〔八〕集解鄭玄曰:「審一,審其人聲也。比物謂雜金革土匏之屬以成文,五聲八音克諧,相應和也。」

〔九〕正義前云先王制之聲音,形於動靜,故此證其事也。此是發於聲音也。民聽正聲,得益盛德之美,志意得廣大也。

〔一〇〕集解鄭玄曰:「綴,表也,所以表行列也。」

〔一一〕集解鄭玄曰:「要猶會也。」

〔一二〕集解鄭玄曰:「紀,總要之名。」

夫樂者,先王之所以飾喜也;〔一〕軍旅鈇鉞者,先王之所以飾怒也。故先王之喜怒皆得其齊矣。喜則天下和之,怒則暴亂者畏之。先王之道禮樂可謂盛矣。

〔一〕正義此樂化章第四段也。明樂唯聖人在上者制作,天下乃從服也。若內有喜,則外歌舞以飾之,故云先王以樂飾喜也。

魏文侯問於子夏曰:〔一〕「吾端冕而聽古樂〔二〕則唯恐臥,聽鄭衛之音則不知倦。敢問古樂之如彼,何也?新樂之如此,何也?」

〔一〕正義此章第八,明文侯問也。文侯故晉大夫畢萬之後,見子夏而問於樂也。

〔二〕集解鄭玄曰:「端,玄衣也。古樂,先王之正樂。」正義此文侯問事也。端冕謂玄冕。凡冕服,其制正幅袂二尺二寸,故稱端也。著玄冕衣與玄端同色,故曰端冕聽古樂也。此當是廟中聽樂。玄冕,祭服也。

子夏答曰:「今夫古樂,進旅而退旅,〔一〕和正以廣,〔二〕弦匏笙簧合守拊鼓,〔三〕始奏以文,止亂以武,〔四〕治亂以相,訊疾以雅。〔五〕君子於是語,於是道古,修身及家,平均天下:此古樂之發也。今夫新樂,進俯退俯,〔六〕姦聲以淫,溺而不止〔七〕,及優侏儒,〔八〕獶雜子女,不知父子。〔九〕樂終不可以語,不可以道古:此新樂之發也。〔一〇〕今君之所問者樂也,所好者音也。〔一一〕夫樂之與音,相近而不同。」〔一二〕

〔一〕集解鄭玄曰:「旅猶俱也。俱進俱退,言其齊一也。」正義子夏之答凡有三,初則舉古禮,次新樂以酬問意,又因更別說以誘引文侯,欲使更問也。此是答述古樂之情。旅,眾也。

〔二〕集解鄭玄曰:「無姦聲也。」

〔三〕集解鄭玄曰:「合,皆也。言眾皆待擊鼓乃作也。拊者,以韋為表,裝之以糠也。」正義拊音敷武反。拊,一名相。亦奏古笙樂也。弦,琴也。匏,瓠屬也,四十六簧;笙十九至十三簧也。簧,施於匏笙之管端者也。合,會也。守,待也。拊者,皮為之,以糠實如革囊也,用手撫之鼓也。言奏弦匏笙簧之時,若欲令堂上作樂則撫拊,堂上樂工聞撫拊乃弦歌也。若欲令堂下作樂則擊鼓,堂下樂工聞鼓乃吹管播樂也。言弦匏笙簧皆待拊為節,故言會守拊鼓也。

〔四〕集解鄭玄曰:「文謂鼓,武謂金也。」

〔五〕集解孫炎曰:「整其亂行,節之以相;赴敵迅疾,趨之以雅。」鄭玄曰:「相即拊也,亦以節樂。雅亦樂器名,狀如漆筩,中有椎。」

〔六〕集解鄭玄曰:「俯猶曲也。言不齊一也。」正義此第二述雜樂也。俯,曲也。新樂行列不齊,進退曲也。

〔七〕集解王肅曰:「姦聲淫,使人溺而不能自止。」

〔八〕集解王肅曰:「俳優短人也。」

〔九〕集解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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