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正義纓,冠緌也。
莊公蒯聵者,出公父也,居外,怨大夫莫迎立。元年即位,欲盡誅大臣,曰:「寡人居外久矣,子亦嘗聞之乎?」群臣欲作亂,乃止。
二年,魯孔丘卒。
三年,莊公上城,見戎州。〔一〕曰:「戎虜何為是?」戎州病之。十月,戎州告趙簡子,簡子圍衛。十一月,莊公出奔,〔二〕衛人立公子斑師為衛君。〔三〕齊伐衛,虜斑師,更立公子起為衛君。〔四〕
〔一〕集解賈逵曰:「戎州,戎人之邑。」索隱左傳曰「戎州人攻之」是也。隱二年「公會戎于潛」,杜預云「陳留濟陽縣東南有戎城」。濟陽與衛相近,故莊公登臺望見戎州。又七年云「戎伐凡伯于楚丘」,是戎近衛。
〔二〕索隱按:左傳,莊公本由晉趙氏納之,立而背晉,晉伐衛,衛人出莊公,立公子般師。晉師退,莊公復入,般師出奔。初,公登城見戎州己氏之妻髮美,髡之以為夫人髢。又欲翦戎州,兼逐石圃,故石圃攻莊公。莊公懼,踰北牆折股,入己氏,己氏殺之。今系家不言莊公復入及死己氏,直云出奔,亦其疏也。又左傳云衛復立般師,齊伐衛,立公子起,執般師。明年,衛石圃逐其君起,起奔齊,出公輙復歸。是左氏詳而系家略也。
〔三〕集解左傳曰:「斑師,襄公之孫。」
〔四〕集解服虔曰:「起,靈公子。」
衛君起元年,衛石曼尃逐其君起,〔一〕起奔齊。衛出公輒自齊復歸立。初,出公立十二年亡,亡在外四年復入。出公後元年,賞從亡者。立二十一年卒,〔二〕出公季父黔攻出公子而自立,是為悼公。
〔一〕索隱曰左傳作「石圃」,此尃音圃。穀梁作曼姑,尃或音姑。諸本多無「曼」字。
〔二〕索隱按:出公初立十二年,亡在外四年,復入九年卒,是立二十一年。自即位至卒,凡經二十五年而卒于越。
悼公五年卒,〔一〕子敬公弗立。〔二〕敬公十九年卒,子昭公糾立。〔三〕是時三晉彊,衛如小侯,屬之。〔四〕
〔一〕索隱按:紀年云「四年卒于越」。系本名虔。
〔二〕集解世本云敬公費也。索隱系本「弗」作「費」。
〔三〕索隱系本云敬公生橈公舟,非也。
〔四〕正義屬趙也。
昭公六年,公子亹〔一〕弒之代立,是為懷公。懷公十一年,公子穨弒懷公而代立,是為慎公。慎公父,公子適;〔二〕適父,敬公也。慎公四十二年卒,子聲公訓立。〔三〕聲公十一年卒,子成侯〈辶欶〉〔四〕立。
〔一〕正義音尾。
〔二〕索隱音的。按:系本「適」作「虔」。虔,悼公也。
〔三〕索隱訓亦作「馴」,同休運反。系本作「聖公馳」。
〔四〕索隱音速。系本作「不逝」。按:上穆公已名遫,不可成侯更名,則系本是。
成侯十一年,公孫鞅入秦。〔一〕十六年,衛更貶號曰侯。
〔一〕索隱按:秦本紀云孝公元年鞅入秦,又按年表,成侯與秦孝公同年,然則「十一年」當為「元年」,字誤耳。
二十九年,成侯卒,子平侯立。平侯八年卒,子嗣君立。〔一〕
〔一〕索隱按:樂資據紀年,以嗣君即孝襄侯也。
嗣君五年,更貶號曰君,獨有濮陽。
四十二年卒,子懷君立。懷君三十一年,朝魏,魏囚殺懷君。魏更立嗣君弟,是為元君。元君為魏婿,故魏立之。〔一〕元君十四年,秦拔魏東地,〔二〕秦初置東郡,更徙衛野王縣,〔三〕而并濮陽為東郡。二十五年,元君卒,子君角立。〔四〕
〔一〕集解徐廣曰:「班氏云元君者,懷君之弟。」
〔二〕索隱魏都大梁,濮陽、黎陽並是魏之東地,故立郡名東郡也。
〔三〕索隱按年表,元君十一年秦置東郡,十三年衛徙野王,與此不同也。
〔四〕集解年表云元君十一年秦置東郡,十二年徙野王,二十三年卒。
君角九年,秦并天下,立為始皇帝。二十一年,二世廢君角為庶人,衛絕祀。
太史公曰:余讀世家言,至於宣公之太子以婦見誅,弟壽爭死以相讓,此與晉太子申生不敢明驪姬之過同,俱惡傷父之志。然卒死亡,何其悲也!或父子相殺,兄弟相滅,亦獨何哉?
【索隱述贊】司寇受封,梓材有作。成錫厥器,夷加其爵。暨武能脩,從文始約。詩美歸燕,傳矜石碏。皮冠射鴻,乘軒使鸖。宣縱淫嬖,釁生伋、朔。蒯聵得罪,出公行惡。衛祚日衰,失於君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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