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若敖氏之族。十三年,滅舒。〔二〕
〔一〕集解左傳曰子越椒。
〔二〕集解杜預曰:「廬江六縣東有舒城也。」
十六年,伐陳,殺夏徵舒。徵舒弒其君,故誅之也。已破陳,即縣之。群臣皆賀,申叔時使齊來,不賀。王問,對曰:「鄙語曰,牽牛徑人田,田主取其牛。徑者則不直矣,取之牛不亦甚乎?且王以陳之亂而率諸侯伐之,以義伐之而貪其縣,亦何以復令於天下!」莊王乃復國陳後。
十七年春,楚莊王圍鄭,三月克之。入自皇門,〔一〕鄭伯肉袒牽羊以逆,〔二〕曰:「孤不天,不能事君,君用懷怒,以及敝邑,孤之罪也。敢不惟命是聽!賓之南海,若以臣妾賜諸侯,亦惟命是聽。若君不忘厲、宣、桓、武,〔三〕不絕其社稷,使改事君,孤之願也,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楚群臣曰:「王勿許。」莊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庸可絕乎!」莊王自手旗,左右麾軍,引兵去三十里而舍,遂許之平。〔四〕潘尪入盟,子良出質。〔五〕夏六月,晉救鄭,與楚戰,大敗晉師河上,遂至衡雍而歸。
〔一〕集解賈逵曰:「鄭城門。」何休曰:「郭門也。」
〔二〕集解賈逵曰:「肉袒牽羊,示服為臣隸也。」
〔三〕集解杜預曰:「周厲王、宣王,鄭之所自出也。鄭桓公、武公,始封之賢君也。」
〔四〕集解杜預曰:「退一舍而禮鄭。」
〔五〕集解潘尪,楚大夫。子良,鄭伯弟。
二十年,圍宋,以殺楚使也。〔一〕圍宋五月,城中食盡,易子而食,析骨而炊。宋華元出告以情。莊王曰:「君子哉!」遂罷兵去。
〔一〕索隱左傳宣十四年「楚子使申舟聘于齊,曰:『無假道于宋。』華元曰:『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殺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殺之。楚子聞之,投袂而起。九月,圍宋」是也。
二十三年,莊王卒,子共王審立。
共王十六年,晉伐鄭。鄭告急,共王救鄭。與晉兵戰鄢陵,晉敗楚,射中共王目。共王召將軍子反。子反嗜酒,從者豎陽穀進酒醉。王怒,射殺子反,遂罷兵歸。
三十一年,共王卒,子康王招立。康王立十五年卒,子員〔一〕立,是為郟敖。
〔一〕索隱音雲。左傳作「麏」。
康王寵弟公子圍、〔一〕子比、子晳、棄疾。郟敖三年,以其季父康王弟公子圍為令尹,主兵事。四年,圍使鄭,道聞王疾而還。十二月己酉,圍入問王疾,絞而弒之,〔二〕遂殺其子莫及平夏。使使赴於鄭。伍舉問曰:「誰為後?」〔三〕對曰:「寡大夫圍。」伍舉更曰:「共王之子圍為長。」〔四〕子比奔晉,而圍立,是為靈王。
〔一〕集解徐廣曰:「史記多作『回』。」
〔二〕集解荀卿曰:「以冠纓絞之。」左傳曰:「葬王于郟,謂之郟敖。」
〔三〕集解服虔曰:「問來赴者。」
〔四〕集解杜預曰:「伍舉更赴辭,使從禮告終稱嗣,不以篡弒赴諸侯。」
靈王三年六月,楚使使告晉,欲會諸侯。諸侯皆會楚于申。伍舉曰:「昔夏啟有鈞臺之饗,〔一〕商湯有景亳之命,周武王有盟津之誓,成王有岐陽之蒐,〔二〕康王有豐宮之朝,〔三〕穆王有塗山之會,齊桓有召陵之師,晉文有踐土之盟,君其何用?」靈王曰:「用桓公。」〔四〕時鄭子產在焉。於是晉、宋、魯、衛不往。靈王已盟,有驕色。伍舉曰:「桀為有仍之會,有緡叛之。〔五〕紂為黎山之會,東夷叛之。〔六〕幽王為太室之盟,戎、翟叛之。〔七〕君其慎終!」
〔一〕集解杜預曰:「河南陽翟縣南有鈞臺坡。」
〔二〕集解賈逵曰:「岐山之陽。」
〔三〕集解服虔曰:「豐宮,成王廟所在也。」杜預曰:「豐在始平鄠縣東,有靈臺,康王於是朝諸侯。」
〔四〕集解杜預曰:「用會召陵之禮也。」
〔五〕集解賈逵曰:「仍,緡,國名也。」
〔六〕集解服虔曰:「黎,東夷國名也,子姓。」
〔七〕集解杜預曰:「太室,中嶽也。」
七月,楚以諸侯兵伐吳,圍朱方。八月,克之,囚慶封,滅其族。以封徇,曰:「無效齊慶封弒其君而弱其孤,以盟諸大夫!」〔一〕封反曰:「莫如楚共王庶子圍弒其君兄之子員而代之立!」〔二〕於是靈王使(棄)疾殺之。
〔一〕集解杜預曰:「齊崔杼弒其君,慶封其黨,故以弒君之罪責之也。」
〔二〕集解穀梁傳曰:「軍人粲然皆笑。」
七年,就章華臺,〔一〕下令內亡人實之。
〔一〕集解杜預曰:「南郡華容縣有臺,在城內。」
八年,使公子棄疾將兵滅陳。十年,召蔡侯,醉而殺之。使棄疾定蔡,因為陳蔡公。
十一年,伐徐以恐吳。〔一〕靈王次於乾谿以待之。王曰:「齊、晉、魯、衛,其封皆受寶器,我獨不。今吾使使周求鼎以為分,其予我乎?」〔二〕析父對曰:「其予君王哉!〔三〕昔我先王熊繹辟在荊山,蓽露藍蔞〔四〕以處草莽,跋涉山林〔五〕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王事。〔六〕齊,王舅也;〔七〕晉及魯、衛,王母弟也:楚是以無分而彼皆有。周今與四國服事君王,將惟命是從,豈敢愛鼎?」靈王曰:「昔我皇祖伯父昆吾舊許是宅,〔八〕今鄭人貪其田,不我予,今我求之,其予我乎?」對曰:「周不愛鼎,鄭安敢愛田?」靈王曰:「昔諸侯遠我而畏晉,今吾大城陳、蔡、不羹,〔九〕賦皆千乘,諸侯畏我乎?」對曰:「畏哉!」靈王喜曰:「析父善言古事焉。」〔一〇〕
〔一〕集解左傳曰使蕩侯等圍徐。
〔二〕集解服虔曰:「有功德,受分器。」
〔三〕集解賈逵曰:「析父,楚大夫。」索隱據左氏此是右尹子革之詞,史蓋誤也。
〔四〕集解徐廣曰:「蓽,一作『暴』。」駰案:服虔曰「蓽露,柴車素木輅也。藍蔞,言衣敝壞,其蔞藍藍然也」。
〔五〕集解服虔曰:「草行曰跋,水行曰涉。」
〔六〕集解服虔曰:「桃弧棘矢所以禦其災,言楚地山林無所出也。」
〔七〕集解服虔曰:「齊呂伋,成王之舅。」
〔八〕集解服虔曰:「陸終氏六子,長曰昆吾,少曰季連。季連,楚之祖,故謂昆吾為伯父也。昆吾曾居許地,故曰舊許是宅。」
〔九〕集解韋昭曰:「二國,楚別都也。潁川定陵有東不羹,襄城有西不羹。」正義括地志云:「不羹故城在許州襄城縣東三十里。地理志云此乃西不羹者也。」
〔一〇〕正義左傳昭十二年,析父謂子革曰:「吾子楚國之望也,今與王言如響,國其若之何?」杜預曰:「譏其順王心如響應聲也。」按:此對王言是子革之辭,太史公云析父,誤也。析父時為王僕,見子革對,故歎也。
十二年春,楚靈王樂乾谿,不能去也。國人苦役。初,靈王會兵於申,僇越大夫常壽過,〔一〕殺蔡大夫觀起。〔二〕起子從亡在吳,〔三〕乃勸吳王伐楚,為閒越大夫常壽過而作亂,為吳閒。使矯公子棄疾命召公子比於晉,至蔡,與吳、越兵欲襲蔡。令公子比見棄疾,與盟於鄧。〔四〕遂入殺靈王太子祿,立子比為王,公子子晳為令尹,棄疾為司馬。先除王宮,觀從從師于乾谿,令楚眾曰:「國有王矣。先歸,復爵邑田室。後者遷之。」楚眾皆潰,去靈王而歸。
〔一〕索隱僇,辱也。
〔二〕索隱觀音官。觀,姓;起,名。
〔三〕索隱從音才松反。
〔四〕集解杜預曰:「潁川邵陵縣西有鄧城。」正義括地志云:「故鄧城在豫州郾城縣東三十五里。」按:在古召陵縣西十里也。
靈王聞太子祿之死也,自投車下,而曰:「人之愛子亦如是乎?」侍者曰:「甚是。」王曰:「余殺人之子多矣,能無及此乎?」右尹曰:〔一〕「請待於郊以聽國人。」〔二〕王曰:「眾怒不可犯。」曰:「且入大縣而乞師於諸侯。」王曰:「皆叛矣。」又曰:「且奔諸侯以聽大國之慮。」王曰:「大福不再,祗取辱耳。」於是王乘舟將欲入鄢。〔三〕右尹度王不用其計,懼俱死,亦去王亡。
〔一〕集解左傳曰右尹子革。
〔二〕集解服虔曰:「聽國人欲為誰。」
〔三〕集解服虔曰:「鄢,楚別都也。」杜預曰:「襄陽宜城縣。」正義音偃。括地志云:「故鄢城在襄州安養縣北三里,在襄州北五里,南去荊州二百五十里。」按:王自夏口從漢水上入鄢也。左傳云「王沿夏將欲入鄢」是也。括地志云:「鄢水源出襄州義清縣西界託仗山。水經云蠻水即鄢水是也。」
靈王於是獨傍偟山中,野人莫敢入王。王行遇其故鋗人,〔一〕謂曰:「為我求食,我已不食三日矣。」鋗人曰:「新王下法,有敢饟王從王者,罪及三族,且又無所得食。」王因枕其股而臥。鋗人又以土自代,逃去。王覺而弗見,遂飢弗能起。芋尹申無宇之子申亥曰:「吾父再犯王命,〔二〕王弗誅,恩孰大焉!」乃求王,遇王飢於釐澤,奉之以歸。夏五月癸丑,王死申亥家,〔三〕申亥以二女從死,并葬之。
〔一〕集解韋昭曰:「今之中涓也。」
〔二〕集解服虔曰:「斷王旌,執人於章華之宮。」
〔三〕正義左傳云「夏五月癸亥,王縊于芋尹申亥」是也。
是時楚國雖已立比為王,畏靈王復來,又不聞靈王死,故觀從謂初王比曰:「不殺棄疾,雖得國猶受禍。」王曰:「余不忍。」從曰:「人將忍王。」王不聽,乃去。棄疾歸。國人每夜驚,曰:「靈王入矣!」乙卯夜,棄疾使船人從江上走呼曰:「靈王至矣!」國人愈驚。又使曼成然告初王比及令尹子晳曰:「王至矣!國人將殺君,司馬將至矣!〔一〕君蚤自圖,無取辱焉。眾怒如水火,不可救也。」初王及子晳遂自殺。丙辰,棄疾即位為王,改名熊居,是為平王。
〔一〕集解杜預曰:「司馬謂棄疾。」
平王以詐弒兩王而自立,恐國人及諸侯叛之,乃施惠百姓。復陳蔡之地而立其後如故,歸鄭之侵地。存恤國中,修政教。吳以楚亂故,獲五率以歸。〔一〕平王謂觀從:「恣爾所欲。」欲為卜尹,王許之。〔二〕
〔一〕集解服虔曰:「五率,蕩侯、潘子、司馬督、囂尹午、陵尹喜。」
〔二〕集解賈逵曰:「卜尹,卜師,大夫官。」
初,共王有寵子五人,無適立,乃望祭群神,請神決之,使主社稷,而陰與巴姬〔一〕埋璧於室內,〔二〕召五公子齋而入。康王跨之,〔三〕靈王肘加之,子比、子晳皆遠之。平王幼,抱其上而拜,壓紐。故康王以長立,至其子失之;圍為靈王,及身而弒;子比為王十餘日,子晳不得立,又俱誅。四子皆絕無後。唯獨棄疾後立,為平王,竟續楚祀,如其神符。
〔一〕集解賈逵曰:「共王妾。」
〔二〕正義左傳云:「埋璧於太室之庭。」杜預曰:「太室,祖廟也。」
〔三〕集解服虔曰:「兩足各跨璧一邊。」杜預曰:「過其上。」
初,子比自晉歸,韓宣子問叔向曰:「子比其濟乎?」對曰:「不就。」宣子曰:「同惡相求,如市賈焉,〔一〕何為不就?」對曰:「無與同好,誰與同惡?〔二〕取國有五難:有寵無人,一也〔三〕;有人無主,二也;〔四〕有主無謀,三也;〔五〕有謀而無民,四也;〔六〕有民而無德,五也。〔七〕子比在晉十三年矣,晉、楚之從不聞通者,可謂無人矣;〔八〕族盡親叛,可謂無主矣;〔九〕無釁而動,可謂無謀矣;〔一〇〕為羈終世,可謂無民矣;〔一一〕亡無愛徵,可謂無德矣。〔一二〕王虐而不忌,〔一三〕子比涉五難以弒君,誰能濟之!有楚國者,其棄疾乎?君陳、蔡,方城外屬焉。〔一四〕苛慝不作,盜賊伏隱,私欲不違,〔一五〕民無怨心。先神命之,國民信之。羋姓有亂,必季實立,楚之常也。子比之官,則右尹也;數其貴寵,則庶子也;以神所命,則又遠之;民無懷焉,將何以立?」宣子曰:「齊桓、晉文不亦是乎?」〔一六〕對曰:「齊桓,衛姬之子也,有寵於釐公。有鮑叔牙、賓須無、隰朋以為輔,有莒、衛以為外主,〔一七〕有高、國以為內主。〔一八〕從善如流〔一九〕,施惠不倦。有國,不亦宜乎?昔我文公,狐季姬之子也,有寵於獻公。好學不倦。生十七年,有士五人,有先大夫子餘、子犯以為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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