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 史記卷四十一 越王句踐世家第十一

作者: 司馬遷7,377】字 目 录

同其勞。欲使范蠡治國政,蠡對曰:「兵甲之事,種不如蠡;填〔二〕撫國家,親附百姓,蠡不如種。」於是舉國政屬大夫種,而使范蠡與大夫柘稽〔三〕行成,為質於吳。二歲而吳歸蠡。

〔一〕集解徐廣曰:「弔,一作『葬』。」

〔二〕索隱鎮音。

〔三〕索隱越大夫也。國語作「諸稽郢」。

句踐自會稽歸七年,拊循其士民,欲用以報吳。大夫逢同〔一〕諫曰:「國新流亡,今乃復殷給,繕飾備利,吳必懼,懼則難必至。且鷙鳥之擊也,必匿其形。今夫吳兵加齊、晉,怨深於楚、越,名高天下,實害周室,德少而功多,必淫自矜。為越計,莫若結齊,親楚,附晉,以厚吳。吳之志廣,必輕戰。是我連其權,三國伐之,越承其弊,可克也。」句踐曰:「善。」

〔一〕索隱逢,姓;同,名。故楚有逢伯。

居二年,吳王將伐齊。子胥諫曰:「未可。臣聞句踐食不重味,與百姓同苦樂。此人不死,必為國患。吳有越,腹心之疾,齊與吳,疥〈此鳥〉〔一〕也。願王釋齊先越。」吳王弗聽,遂伐齊,敗之艾陵〔二〕,虜齊高、國〔三〕以歸。讓子胥。子胥曰:「王毋喜!」王怒,子胥欲自殺,王聞而止之。越大夫種曰:「臣觀吳王政驕矣,請試嘗之貸粟,以卜其事。」請貸,吳王欲與,子胥諫勿與,王遂與之,越乃私喜。子胥言曰:「王不聽諫,後三年吳其墟乎!」太宰嚭聞之,乃數與子胥爭越議,因讒子胥曰:「伍員貌忠而實忍人,其父兄不顧,安能顧王?王前欲伐齊,員彊諫,已而有功,用是反怨王。王不備伍員,員必為亂。」與逢同共謀,讒之王。王始不從,乃使子胥於齊,聞其託子於鮑氏,王乃大怒,曰:「伍員果欺寡人!」役反,使人賜子胥屬鏤劍以自殺。子胥大笑曰:「我令而父霸,〔四〕我又立若,〔五〕若初欲分吳國半予我,我不受,已,今若反以讒誅我。嗟乎,嗟乎,一人固不能獨立!」報使者曰:「必取吾眼置吳東門,以觀越兵入也!」〔六〕於是吳任嚭政。

〔一〕索隱疥〈此鳥〉音介尟。

〔二〕索隱在魯哀十一年。

〔三〕索隱國惠子、高昭子。

〔四〕索隱而,汝也。父,闔廬也。

〔五〕索隱若亦汝也。

〔六〕索隱國語云吳王慍曰「孤不使大夫得見」,乃盛以鴟夷,投之于江也。

居三年,句踐召范蠡曰:「吳已殺子胥,導諛者眾,可乎?」對曰:「未可。」

至明年春,吳王北會諸侯於黃池,〔一〕吳國精兵從王,惟獨老弱與太子留守。〔二〕句踐復問范蠡,蠡曰「可矣」。乃發習流二千人,〔三〕教士四萬人,〔四〕君子六千人,〔五〕諸御千人,〔六〕伐吳。吳師敗,遂殺吳太子。吳告急於王,王方會諸侯於黃池,懼天下聞之,乃祕之。吳王已盟黃池,乃使人厚禮以請成越。越自度亦未能滅吳,乃與吳平。

〔一〕索隱在哀十三年。

〔二〕索隱據左氏傳,太子名友。

〔三〕索隱虞書云「流宥五刑」。按:流放之罪人,使之習戰,任為卒伍,故有二千人。正義謂先慣習流利戰陣死者二千人也。

〔四〕索隱謂常所教練之兵也。故孔子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是也。

〔五〕集解韋昭曰:「君子,王所親近有志行者,猶吳所謂『賢良』,齊所謂『士』也。」虞翻曰:「言君養之如子。」索隱君子謂君所子養有恩惠者。又按:左氏「楚沈尹戌帥都君子以濟師」,杜預曰「都君子謂都邑之士有復除者」。國語「王以私卒君子六千人」。

〔六〕索隱諸御謂諸理事之官在軍有職掌者。

其後四年,越復伐吳。吳士民罷弊,輕銳盡死於齊、晉。而越大破吳,因而留圍之三年,吳師敗,越遂復棲吳王於姑蘇之山。吳王使公孫雄〔一〕肉袒膝行而前,請成越王曰:「孤臣夫差敢布腹心,異日嘗得罪於會稽,夫差不敢逆命,得與君王成以歸。今君王舉玉趾而誅孤臣,孤臣惟命是聽,意者亦欲如會稽之赦孤臣之罪乎?」句踐不忍,欲許之。范蠡曰:「會稽之事,天以越賜吳,吳不取。今天以吳賜越,越其可逆天乎?且夫君王蚤朝晏罷,非為吳邪?謀之二十二年,一旦而棄之,可乎?且夫天與弗取,反受其咎。『伐柯者其則不遠』,君忘會稽之厄乎?」句踐曰:「吾欲聽子言,吾不忍其使者。」范蠡乃鼓進兵,曰:「王已屬政於執事,〔二〕使者去,不者且得罪。」〔三〕吳使者泣而去。句踐憐之,乃使人謂吳王曰:「吾置王甬東,君百家。」〔四〕吳王謝曰:「吾老矣,不能事君王!」遂自殺。乃蔽其面,〔五〕曰:「吾無面以見子胥也!」越王乃葬吳王而誅太宰嚭。

〔一〕集解虞翻曰:「吳大夫。」

〔二〕集解虞翻曰:「執事,蠡自謂也。」

〔三〕集解虞翻曰:「我為子得罪。」索隱虞翻注蓋依國語之文,今望此文,謂使者宜速去,不且得罪於越,義亦通。

〔四〕集解杜預曰:「甬東,會稽句章縣東海中洲也。」索隱國語云「與之夫婦三百」是也。

〔五〕正義今之面衣是其遺象也。越絕云:「吳王曰『聞命矣!以三寸帛幎吾兩目。使死者有知,吾慚見伍子胥、公孫聖;以為無知,吾恥生者』。越王則解綬以幎其目,遂伏劍而死。」幎音覓。顧野王云大巾覆也。

句踐已平吳,乃以兵北渡淮,與齊、晉諸侯會於徐州,致貢於周。周元王使人賜句踐胙,命為伯。句踐已去,渡淮南,以淮上地與楚,〔一〕歸吳所侵宋地於宋,與魯泗東方百里。當是時,越兵橫行於江、淮東,諸侯畢賀,號稱霸王。〔二〕

〔一〕集解楚世家曰:「越滅吳而不能正江、淮北。楚東侵廣地至泗上。」

〔二〕索隱越在蠻夷,少康之後,地遠國小,春秋之初未通上國,國史既微,略無世系,故紀年稱為「於粵子」。據此文,句踐平吳之後,周元王始命為伯,後遂僭而稱王也。

范蠡遂去,自齊遺大夫種書曰:「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一〕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子何不去?」種見書,稱病不朝。人或讒種且作亂,越王乃賜種劍曰:「子教寡人伐吳七術,〔二〕寡人用其三而敗吳,其四在子,子為我從先王試之。」種遂自殺。

〔一〕集解徐廣曰:「狡,一作『郊』。」

〔二〕正義越絕云:「九術:一曰尊天事鬼;二曰重財幣以遺其君;三曰貴糴粟稿以空其邦;四曰遺之好美以熒其志;五曰遺之巧匠,使起宮室高臺,以盡其財,以疲其力;六曰貴其諛臣,使之易伐;七曰彊其諫臣,使之自殺;八曰邦家富而備器利;九曰堅甲利兵以承其弊。」

句踐卒,〔一〕子王鼫與立。〔二〕王鼫與卒,子王不壽立。王不壽卒,〔三〕子王翁立。王翁卒,〔四〕子王翳立。王翳卒,子王之侯立。〔五〕王之侯卒,子王無彊立。〔六〕

〔一〕索隱紀年云:「晉出公十年十一月,於粵子句踐卒,是為菼執。」

〔二〕索隱鼫音石。與音餘。按:紀年云「於粵子句踐卒,是菼執。次鹿郢立,六年卒」。樂資云「越語謂鹿郢為鼫與也」。

〔三〕索隱紀年云:「不壽立十年見殺,是為盲姑。次朱句立。」

〔四〕索隱紀年於粵子朱句三十四年滅滕,三十五年滅郯,三十七年朱句卒。

〔五〕索隱紀年云:「翳三十三年遷于吳,三十六年七月太子諸咎弒其君翳,十月粵殺諸咎。粵滑,吳人立子錯枝為君。明年,大夫寺區定粵亂,立無余之。十二年,寺區弟忠弒其君莽安,次無顓立。無顓八年薨,是為菼蠋卯。」故莊子云「越人三弒其君,子搜患之,逃乎丹穴不肯出,越人薰之以艾,乘以王輿」。樂資云「號曰無顓」。蓋無顓後乃次無彊也,則王之侯即無余之也。

〔六〕索隱蓋無顓之弟也。音其良反。

王無彊時,越興師北伐齊,西伐楚,與中國爭彊。當楚威王之時,越北伐齊,齊威王使人說越王曰:「越不伐楚,大不王,小不伯。圖越之所為不伐楚者,為不得晉也。韓、魏固不攻楚。韓之攻楚,覆其軍,殺其將,則葉、陽翟危;〔一〕魏亦覆其軍,殺其將,則陳、上蔡不安。〔二〕故二晉之事越也,〔三〕不至於覆軍殺將,馬汗之力不效。〔四〕所重於得晉者何也?」〔五〕越王曰:「所求於晉者,不至頓刃接兵,而況于攻城圍邑乎?〔六〕願魏以聚大梁之下,願齊之試兵南陽〔七〕莒地,以聚常、郯之境,〔八〕則方城之外不南,〔九〕淮、泗之閒不東,商、於、析、酈、〔一〇〕宗胡之地〔一一〕,夏路以左,〔一二〕不足以備秦,江南、泗上不足以待越矣。〔一三〕則齊、秦、韓、魏得志於楚也,是二晉不戰分地,不耕而穫之。不此之為,而頓刃於河山之閒以為齊秦用,所待者如此其失計,柰何其以此王也!」齊使者曰:「幸也越之不亡也!吾不貴其用智之如目,見豪毛而不見其睫也。今王知晉之失計,而不自知越之過,是目論也。〔一四〕王所待於晉者,非有馬汗之力也,又非可與合軍連和也,將待之以分楚眾也。今楚眾已分,何待於晉?」越王曰:「柰何?」曰:「楚三大夫張九軍,北圍曲沃、於中,〔一五〕以至無假之關者〔一六〕三千七百里,〔一七〕景翠之軍北聚魯、齊、南陽,分有大此者乎?〔一八〕且王之所求者,鬥晉楚也;晉楚不鬥,越兵不起,是知二五而不知十也。此時不攻楚,臣以是知越大不王,小不伯。復讎、龐、〔一九〕長沙,〔二〇〕楚之粟也;竟澤陵,楚之材也。越窺兵通無假之關,〔二一〕此四邑者不上貢事於郢矣。〔二二〕臣聞之,圖王不王,其敝可以伯。然而不伯者,王道失也。故願大王之轉攻楚也。」

〔一〕正義葉,式涉反,今許州葉縣。陽翟,河南陽翟縣也。二邑此時屬韓,與楚犬牙交境,韓若伐楚,恐二邑為楚所危。

〔二〕正義陳,今陳州也。上蔡,今豫州上蔡縣也。二邑此時屬魏,與楚犬牙交境,魏若伐楚,恐二國為楚所危也。

〔三〕正義言韓、魏與楚鄰,今令越合於二晉而伐楚。

〔四〕集解徐廣曰:「效猶見也。」

〔五〕正義從「不至」已下此是齊使者重難越王。

〔六〕正義頓刃,築營壘也。接兵,戰也。越王言韓魏之事越,猶不至頓刃接兵,而況更有攻城圍邑,韓、魏始服乎?言畏秦、齊而故事越也。

〔七〕索隱此南陽在齊之南界,莒之西。

〔八〕索隱常,邑名,蓋田文所封邑。郯,故郯國。二邑皆齊之南地。

〔九〕正義方城山在許州葉縣西南十八里。外謂許州、豫州等。言魏兵在大梁之下,楚方城之兵不得南伐越也。

〔一〇〕索隱四邑並屬南陽,楚之西南也。正義酈音擲。括地志云:「商洛縣則古商國城也。荊州圖副云『鄧州內鄉縣東七里於村,即於中地也』。」括地志又云:「鄧州內鄉縣楚邑也。故酈縣在鄧州新城縣西北三十里。」按:商、於、析、酈在商、鄧二州界,縣邑也。

〔一一〕集解徐廣曰:「胡國,今之汝陰。」索隱宗胡,邑名。胡姓之宗,因以名邑。杜預云「汝陰縣北有故胡城」是。

〔一二〕集解徐廣曰:「蓋謂江夏之夏。」索隱徐氏以為江夏,非也。劉氏云「楚適諸夏,路出方城,人向北行,以西為左,故云夏路以左」,其意為得也。正義括地志云:「故長城在鄧州內鄉縣東七十五里,南入穰縣,北連翼望山,無土之處累石為固。楚襄王控霸南土,爭強中國,多築列城於北方,以適華夏,號為方城。」按:此說劉氏為得,云邑徒眾少,不足備秦嶢、武二關之道也。

〔一三〕正義江南,洪、饒等州,春秋時為楚東境也。泗上,徐州,春秋時楚北境也。二境並與越鄰,言不足當伐越。

〔一四〕索隱言越王知晉之失,不自覺越之過,猶人眼能見豪毛而自不見其睫,故謂之「目論」也。

〔一五〕集解徐廣曰:「一作『北面曲沃』。」正義括地志云:「曲沃故城在陝縣西三十二里。於中在鄧州內鄉縣東七里。」爾時曲沃屬魏,於中屬秦,二地相近,故楚圍之。

〔一六〕集解徐廣曰:「無,一作『西』。」

〔一七〕正義按:無假之關當在江南長沙之西北也。言從曲沃、於中西至漢中、巴、巫、黔中千餘里,皆備秦、晉也。

〔一八〕正義魯,兗州也。齊,密州莒縣邑南至泗上也。南陽,鄧州也,時屬韓也。言楚又備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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