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 史記卷四十三 趙世家第十三

作者: 司馬遷21,226】字 目 录

有所效也。』」

晉定公十八年,趙簡子圍范、中行于朝歌,中行文子〔一〕奔邯鄲。明年,衛靈公卒。簡子與陽虎送衛太子蒯聵于衛,衛不內,居戚。〔二〕

〔一〕索隱荀寅也。

〔二〕正義括地志云:「故戚城在相州澶水縣東三十里。杜預云:『戚,衛邑,在頓丘〔衛〕縣西有戚城』是也。」

晉定公二十一年,簡子拔邯鄲,中行文子奔柏人。簡子又圍柏人,中行文子、范昭子〔一〕遂奔齊。趙竟有邯鄲、柏人。范、中行餘邑入于晉。趙名晉卿,實專晉權,奉邑侔於諸侯。

〔一〕索隱范吉射也。

晉定公三十年,定公與吳王夫差爭長於黃池,趙簡子從晉定公,卒長吳。定公三十七年卒,而簡子除三年之喪,期而已。是歲,越王句踐滅吳。

晉出公十一年,知伯伐鄭。趙簡子疾,使太子毋卹將而圍鄭。知伯醉,以酒灌擊毋卹。毋卹群臣請死之。毋卹曰:「君所以置毋卹,為能忍詬。」然亦慍知伯。知伯歸,因謂簡子,使廢毋卹,簡子不聽。毋卹由此怨知伯。

晉出公十七年,簡子卒,〔一〕太子毋卹代立,是為襄子。

〔一〕集解張華曰:「趙簡子冢在臨水界,二冢併,上氣成樓閣。」

趙襄子元年,越圍吳。〔一〕襄子降喪食,使楚隆問吳王。〔二〕

〔一〕正義年表及(趙)〔越〕世家、(云)左傳越滅吳在簡子三十五年,已在襄子元年前十五年矣,何得更有越圍吳之事?從此以下至「問吳王」是三十年事,文(說)〔脫〕誤在此耳。

〔二〕正義左傳云哀公二十年,簡子死,襄子嗣立,以越圍吳故,降父之祭饌,而使楚隆慰問王,為哀公十三年。簡子在黃池之役,與吳王質言曰「好惡同之」,故減祭饌及問吳王也。而趙世家及六國年表云此年晉定公卒,簡子除三年之喪,服期而已。按:簡子死及使吳年月皆誤,與左傳文不同。

襄子姊前為代王夫人。簡子既葬,未除服,北登夏屋,〔一〕請代王。使廚人操銅枓〔二〕以食代王及從者,行斟,陰令宰人各〔三〕以枓擊殺代王及從官,遂興兵平代地。其姊聞之,泣而呼天,摩笄自殺。代人憐之,所死地名之為摩笄之山。〔四〕遂以代封伯魯子周為代成君。伯魯者,襄子兄,故太子。太子蚤死,故封其子。

〔一〕集解徐廣曰:「山在廣武。」正義括地志云:「夏屋山一名賈屋山,今名賈母山,在代州鴈門縣東北三十五里。夏屋與句注山相接,蓋北方之險,亦天下之阻路,所以分別內外也。」

〔二〕正義音斗。其形方,有柄,取斟水器。說文云勺也。

〔三〕集解徐廣曰:「一作『雒』。」

〔四〕正義笄,今簪也。括地志云:「摩笄山一名磨笄山,亦名為〔鳴雞〕山,在蔚州飛狐縣東北百五十里。魏土地記云『代郡東南二十五里有馬頭山。趙襄子既殺代王,使人迎其婦。代王夫人曰:「以弟慢夫,非仁也;以夫怨弟,非義也。」磨笄自刺而死。使者遂亦自殺』。」

襄子立四年,知伯與趙、韓、魏盡分其范、中行故地。晉出公怒,告齊、魯,欲以伐四卿。四卿恐,遂共攻出公。出公奔齊,道死。知伯乃立昭公曾孫驕,是為晉懿公。〔一〕知伯益驕。請地韓、魏,韓、魏與之。請地趙,趙不與,以其圍鄭之辱。知伯怒,遂率韓、魏攻趙。趙襄子懼,乃奔保晉陽。

〔一〕索隱或作「哀公」。其大父名雍,即昭公少子,號戴子也。

原過從,後,至於王澤,〔一〕見三人,自帶以上可見,自帶以下不可見。與原過竹二節,莫通。曰:「為我以是遺趙毋卹。」原過既至,以告襄子。襄子齊三日,親自剖竹,有朱書曰:「趙毋卹,余霍泰山〔二〕山陽侯天使也。三月丙戌,余將使女反滅知氏。女亦立我百邑,余將賜女林胡之地。至于後世,且有伉王,赤黑,龍面而鳥噣,鬢麋髭〈冉頁〉,大膺大胸,脩下而馮,左衽界乘,〔三〕奄有河宗,〔四〕至于休溷諸貉,〔五〕南伐晉別,〔六〕北滅黑姑。」〔七〕襄子再拜,受三神之令。

〔一〕正義括地志云:「王澤在絳州正平縣南七里也。」

〔二〕集解徐廣曰:「在河東永安縣。」

〔三〕集解徐廣曰:「脩,或作『隨』。界,一作『介』。」

〔四〕正義穆天子傳云:「河宗之子孫(則)〔〈崩阝〉〕柏絮。」按:蓋在龍門河之上流,嵐、勝二州之地也。

〔五〕正義音陌。自河宗、休溷諸貉,乃戎狄之地也。

〔六〕正義趙南伐晉之別邑,謂韓、魏之邑也。

〔七〕正義亦戎國。

三國攻晉陽,歲餘,引汾水灌其城,城不浸者三版。〔一〕城中懸釜而炊,易子而食。群臣皆有外心,禮益慢,唯高共〔二〕不敢失禮。襄子懼,乃夜使相張孟同〔三〕私於韓、魏。韓、魏與合謀,以三月丙戌,三國反滅知氏,共分其地。於是襄子行賞,高共為上。張孟同曰:「晉陽之難,唯共無功。」襄子曰:「方晉陽急,群臣皆懈,惟共不敢失人臣禮,是以先之。」於是趙北有代,南并知氏,彊於韓、魏。遂祠三神於百邑,使原過主霍泰山祠祀。〔四〕

〔一〕正義何休云:「八尺曰版。」

〔二〕集解徐廣曰:「一作『赫』。」

〔三〕索隱按:戰國策作「張孟談」。談者,史遷之父名,遷例改為「同」。

〔四〕正義括地志云:「三神祠今名原過祠,今在霍山側也。」

其後娶空同氏,〔一〕生五子。襄子為伯魯之不立也,不肯立子,且必欲傳位與伯魯子代成君。成君先死,乃取代成君子浣立為太子。〔二〕襄子立三十三年卒,浣立,是為獻侯。

〔一〕正義括地志云:「崆峒山在肅州福祿縣東南六十里,古西戎地。又原州平高縣西百里亦有崆峒山,即黃帝問廣成子道處。」俱是西戎地,未知孰是。

〔二〕索隱代成君名周,伯魯之子。系本云代成君子起即襄子之子,不云伯魯,非也。

獻侯少即位,治中牟。〔一〕

〔一〕集解地理志曰河南中牟縣,趙獻侯自耿徙此。瓚曰:「中牟在春秋之時是鄭之疆內也,及三卿分晉,則在魏之邦土也。趙界自漳水以北,不及此。春秋傳曰『衛侯如晉過中牟』,按中牟非衛適晉之次也。汲郡古文曰『齊師伐趙東鄙,圍中牟』,此中牟不在趙之東也。按中牟當漯水之北。」索隱此趙中牟在河北,非鄭之中牟。正義按:五鹿在魏州元城縣東十二里,鄴即相州蕩陰縣西五十八里,有牟山,蓋中牟邑在此山側也。

襄子弟桓子〔一〕逐獻侯,自立於代,一年卒。國人曰桓子立非襄子意,乃共殺其子而復迎立獻侯。

〔一〕索隱系本云襄子子桓子,與此不同。

十年,中山武公初立。〔一〕十三年,城平邑。〔二〕十五年,獻侯卒,子烈侯籍立。

〔一〕集解徐廣曰:「西周桓公之子。桓公者,孝王弟而定王子。」索隱按:中山,古鮮虞國,姬姓也。系本云中山武公居顧,桓公徙靈壽,為趙武靈王所滅,不言誰之子孫。徐廣云西周桓公之子,亦無所據,蓋未能得其實耳。

〔二〕集解地理志曰代郡有平邑縣。

烈侯元年,魏文侯伐中山,使太子擊守之。六年,魏、韓、趙皆相立為諸侯,追尊獻子為獻侯。

烈侯好音,謂相國公仲連曰:「寡人有愛,可以貴之乎?」公仲曰:「富之可,貴之則否。」烈侯曰:「然。夫鄭歌者槍、石二人,〔一〕吾賜之田,人萬畝。」公仲曰:「諾。」不與。居一月,烈侯從代來,問歌者田。公仲曰:「求,未有可者。」有頃,烈侯復問。公仲終不與,乃稱疾不朝。番吾君〔二〕自代來,謂公仲曰:「君實好善,而未知所持。今公仲相趙,於今四年,亦有進士乎?」公仲曰:「未也。」番吾君曰:「牛畜、荀欣、徐越皆可。」公仲乃進三人。及朝,烈侯復問:「歌者田何如?」公仲曰:「方使擇其善者。」牛畜侍烈侯以仁義,約以王道,烈侯逌然。〔三〕明日,荀欣侍,以選練舉賢,任官使能。明日,徐越侍,以節財儉用,察度功德。所與無不充,君說。烈侯使使謂相國曰:「歌者之田且止。」官牛畜為師,荀欣為中尉,徐越為內史,〔四〕賜相國衣二襲。〔五〕

〔一〕索隱槍,七羊反。槍與石二人名。

〔二〕集解徐廣曰:「番音盤。常山有番吾縣。」正義括地志云:「番吾故城在恆州房山縣東二十里。」番蒲古今音異耳。

〔三〕正義逌音由,古字與「攸」同。言牛畜以仁義約以王道,故止歌者田。攸攸,氣行貌,寬緩也。

〔四〕正義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少府)內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師。」

〔五〕集解單複具為一襲。

九年,烈侯卒,弟武公立。〔一〕武公十三年卒,趙復立烈侯太子章,是為敬侯。是歲,魏文侯卒。

〔一〕索隱譙周云:「系本及說趙語者並無其事,蓋別有所據。」

敬侯元年,武公子朝作亂,不克,出奔魏。趙始都邯鄲。

二年,敗齊于靈丘。〔一〕三年,救魏于廩丘,大敗齊人。四年,魏敗我兔臺。築剛平〔二〕以侵衛。五年,齊、魏為衛攻趙,取我剛平。六年,借兵於楚伐魏,取棘蒲。〔三〕八年,拔魏黃城。〔四〕九年,伐齊。齊伐燕,趙救燕。十年,與中山戰于房子。〔五〕

〔一〕集解地理志曰代郡有靈丘縣。

〔二〕正義兔臺、剛平並在河北。

〔三〕正義今趙州平棘縣,古棘蒲邑。

〔四〕集解杜預曰:「陳留外黃縣東有黃城。」正義括地志云:「故黃城在魏州冠氏縣南十里,因黃溝為名。」按:陳留外黃城非隨所別也。

〔五〕正義趙州房子縣是。

十一年,魏、韓、趙共滅晉,分其地。伐中山,又戰於中人〔一〕。十二年,敬侯卒,子成侯種立。

〔一〕集解徐廣曰:「中山唐縣有中人亭。」正義括地志云:「中山故城一名中人亭,在定州唐縣東北四十一里,春秋時鮮虞國之中人邑也。」

成侯元年,公子勝與成侯爭立,為亂。二年六月,雨雪。三年,太戊午〔一〕為相。伐衛,取鄉邑七十三。魏敗我藺。〔二〕四年,與秦戰高安,〔三〕敗之。五年,伐齊于鄄。〔四〕魏敗我懷。攻鄭,敗之,以與韓,韓與我長子。〔五〕六年,中山築長城。伐魏,敗湪澤,〔六〕圍魏惠王。七年,侵齊,至長城。〔七〕與韓攻周。八年,與韓分周以為兩。〔八〕九年,與齊戰阿下。〔九〕十年,攻衛,取甄。十一年,秦攻魏,趙救之石阿。〔一〇〕十二年,秦攻魏少梁,〔一一〕趙救之。十三年,秦獻公使庶長國伐魏少梁,虜其太子、痤。魏敗我澮,取皮牢。〔一二〕成侯與韓昭侯遇上黨。十四年,與韓攻秦。十五年,助魏攻齊。

〔一〕集解徐廣曰:「戊,一作『成』。」

〔二〕正義地理志云屬西河郡也。

〔三〕正義蓋在河東。

〔四〕正義濮州鄄城縣是也。

〔五〕集解地理志曰上黨有長子縣。

〔六〕正義湪音濁。徐廣云長杜有濁澤,非也。括地志云:「濁水源出蒲州解縣東北平地。」爾時魏都安邑,韓、趙伐魏,豈河南至長杜也?解縣濁水近於魏都,當是也。

〔七〕正義齊長城西頭在濟州平陰縣。太山記云:「太山西北有長城,緣河經太山千餘里,瑯邪入海。」括地志云:「所侵處在密州南三十里。」

〔八〕集解徐廣曰:「顯王二年。周紀無此。」正義括地志云:「史記周顯二年,西周惠公封少子子班於鞏,為東周。其子武公為秦所滅。郭緣生述征記云鞏縣本周鞏伯邑。」

〔九〕集解徐廣曰:「戰,一作『會』也。」正義阿,東阿也,今濟州東阿縣也。

〔一〇〕正義蓋在石、隰等州界也。

〔一一〕正義少梁故城在同州韓城縣南二十二里,古少梁國也。

〔一二〕集解徐廣曰:「魏年表曰取趙皮牢。」正義括地志云:「澮水縣在絳州翼城縣東南二十五里。」按:皮牢當在澮之側。

十六年,與韓、魏分晉,封晉君以端氏。〔一〕

〔一〕集解徐廣曰:「在平陽。」正義端氏,澤州縣也。

十七年,成侯與魏惠王遇葛孽。〔一〕十九年,與齊、宋會平陸,〔二〕與燕會阿。〔三〕二十年,魏獻榮椽,因以為檀臺。〔四〕二十一年,魏圍我邯鄲。二十二年,魏惠王拔我邯鄲,齊亦敗魏於桂陵。〔五〕二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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