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 史記卷四十三 趙世家第十三

作者: 司馬遷21,226】字 目 录

,魏歸我邯鄲,與魏盟漳水上。秦攻我藺。二十五年,成侯卒。公子緤與太子肅侯〔六〕爭立,緤敗,亡奔韓。

〔一〕集解徐廣曰:「在馬丘。年表曰十八年趙孟如齊。」

〔二〕正義兗州縣也。平陸城(與)即古厥國。

〔三〕正義括地志云:「故葛城一名依城,又名西阿城,在瀛州高陽縣西北五十里。以徐、(兗)〔滱〕二水並過其西,又徂經其北。曲曰阿,以齊有東阿,故曰西阿城。地理志云瀛州屬河閒,趙分也。」按:燕會趙即此地。

〔四〕集解徐廣曰:「襄國縣有檀臺。」索隱劉氏云「榮椽蓋地名,其中有一高處,可以為臺」,非也。按:榮椽是良材,可為椽,斲飾有光榮,所以魏獻之,故趙因用之以為檀臺。正義鄭玄云:「榮,屋翼也。」說文云:「椽,榱也。屋梠之兩頭起者為榮也。」括地志云:「檀臺在洺州臨洺縣北二里。」

〔五〕正義括地志云:「故桂城在曹州乘氏縣東北二十一里,故老云此即桂陵也。」

〔六〕索隱系本云名語。

肅侯元年,奪晉君端氏,徙處屯留。〔一〕二年,與魏惠王遇於陰晉。〔二〕三年,公子范襲邯鄲,不勝而死。四年,朝天子。六年,攻齊,拔高唐。七年,公子刻攻魏首垣。〔三〕十一年,秦孝公使商君伐魏,虜其將公子卬。趙伐魏。十二年,秦孝公卒,商君死。十五年,起壽陵。〔四〕魏惠王卒。

〔一〕正義括地志云:「屯留故城在潞州長子縣東北三十里,本漢屯留縣城也。」

〔二〕正義地理志云華陰縣,魏之陰晉,秦惠文王更名寧秦,高帝更名華陰。今屬華州。

〔三〕正義蓋在河北也。

〔四〕正義徐廣云:「在常山。」

十六年,肅侯游大陵,〔一〕出於鹿門,〔二〕大戊午扣馬〔三〕曰:「耕事方急,一日不作,百日不食。」肅侯下車謝。

〔一〕集解徐廣曰:「太原有大陵縣,亦曰陸。」正義括地志云:「大陵城在并州文水縣北十三里,漢大陵縣城。」

〔二〕正義并州盂縣西有白鹿泓,源出白鹿山南渚,蓋鹿門在北山水之側也。

〔三〕集解呂忱曰:「扣,牽馬。」

十七年,圍魏黃,不克。〔一〕築長城。〔二〕

〔一〕集解地理志曰山陽有黃縣。正義黃城在魏州,前拔之,卻為魏,今趙圍之矣。

〔二〕正義劉伯莊云「蓋從雲中以北至代」。按:趙長城從蔚州北西至嵐州北,盡趙界。又疑此長城在(潭)〔漳〕水之北,趙南界。

十八年,齊、魏伐我,我決河水灌之,兵去。二十二年,張儀相秦。趙疵與秦戰,敗,秦殺疵河西,取我藺、離石。二十三年,韓舉〔一〕與齊、魏戰,死于桑丘。〔二〕

〔一〕集解徐廣曰:「韓將。」

〔二〕集解地理志云泰山有桑丘縣。正義括地志云:「桑丘城在易州遂城縣界。」或云在泰山,非也。此時齊伐燕桑丘,三晉皆來救之,不得在泰山(有)〔之〕桑丘縣,此說甚誤也。

二十四年,肅侯卒。秦、楚、燕、齊、魏出銳師各萬人來會葬。子武靈王立。〔一〕

〔一〕索隱名雍。

武靈王元年,〔一〕陽文君趙豹相。梁襄王與太子嗣,韓宣王與太子倉來朝信宮。〔二〕武靈王少,未能聽政,博聞師三人,左右司過三人。及聽政,先問先王貴臣肥義,加其秩;國三老年八十,月致其禮。

〔一〕集解徐廣曰:「年表云魏敗我趙護。」

〔二〕正義在洺州臨洺縣也。

三年,城鄗。四年,與韓會于區鼠。〔一〕五年,娶韓女為夫人。

〔一〕正義蓋在河北。

八年,韓擊秦,不勝而去。五國相王,趙獨否,曰:「無其實,敢處其名乎!」令國人謂已曰「君」。

九年,與韓、魏共擊秦,秦敗我,斬首八萬級。齊敗我觀澤〔一〕。十年,秦取我中都及西陽。〔二〕齊破燕。燕相子之為君,君反為臣。十一年,王召公子職於韓,立以為燕王,〔三〕使樂池送之。〔四〕十三年,秦拔我藺,虜將軍趙莊。〔五〕楚、魏王來,過邯鄲。十四年,趙何攻魏。

〔一〕正義括地志云:「觀澤故城在魏州頓丘縣東十八里也。」

〔二〕集解徐廣曰:「年表云『秦取中都、西陽、安邑。十一年,秦敗我將軍英』。太原有中都縣,西河有中陽縣。」

〔三〕集解徐廣曰:「紀年亦云爾。」

〔四〕集解按燕世家,子之死後,燕人共立太子平,是為燕昭王,無趙送公子職為燕王之事,當是趙聞燕亂,遙立職為燕王,雖使樂池送之,竟不能就。索隱燕系家無其事,蓋是疏也。今此云「使樂池送之」,必是憑舊史為說。且紀年之書,其說又同,則裴駰之解得其旨矣。

〔五〕正義本一作「芘」,音疋婢反。

十六年,秦惠王卒。王遊大陵。他日,王夢見處女鼓琴而歌詩曰:「美人熒熒兮,顏若苕之榮。〔一〕命乎命乎,曾無我嬴!」〔二〕異日,王飲酒樂,數言所夢,想見其狀。吳廣聞之,因夫人而內其女娃嬴。〔三〕孟姚也。〔四〕孟姚甚有寵於王,是為惠后。

〔一〕集解綦毋邃曰:「陵苕之草其華紫。」正義苕音條。毛詩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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