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 史記卷四十四 魏世家第十四

作者: 司馬遷11,457】字 目 录

廟社稷,寡人甚醜之,叟不遠千里,〔一〕辱幸至獘邑之廷,將何利吾國?」孟軻曰:「君不可以言利若是。夫君欲利則大夫欲利,大夫欲利則庶人欲利,上下爭利,國則危矣。為人君,仁義而已矣,何以利為!」

〔一〕集解劉熙曰:「叟,長老之稱,依皓首之言。」

三十六年,復與齊王會甄。是歲,惠王卒,〔一〕子襄王立〔二〕。

〔一〕索隱按紀年,惠成王三十六年改元稱一年,未卒也。

〔二〕索隱系本襄王名嗣。

襄王元年,與諸侯會徐州,〔一〕相王也。追尊父惠王為王〔二〕。

〔一〕集解徐廣曰:「今薛縣。」

〔二〕集解徐廣曰:「二年,伐趙。」

五年,秦敗我龍賈軍四萬五千于雕陰,〔一〕圍我焦、曲沃〔二〕。予秦河西之地。〔三〕

〔一〕集解徐廣曰:「在上郡。」正義括地志云:「彫陰故縣在鄜州洛交縣北三十里,彫陰故城是也。」

〔二〕正義括地志云:「故焦城在陝縣東北百步古虢城中東北隅,周同姓也。曲沃有城,在陝縣西南三十二里。按:今有曲沃店也。」

〔三〕正義自華州北至同州,並魏河北之地,盡入秦也。

六年,與秦會應。〔一〕秦取我汾陰、皮氏、焦。〔二〕魏伐楚,敗之陘山。〔三〕七年,魏盡入上郡于秦。〔四〕秦降我蒲陽〔五〕。八年,秦歸我焦、曲沃。

〔一〕集解徐廣曰:「潁川父城有應鄉也。」正義應,乙陵反。括地志云:「故應城,故應鄉也,在汝州魯山縣東三十里。」

〔二〕正義括地志云:「汾陰故城在蒲州汾陰縣北九里。皮氏故城在絳州龍門縣西一百八十步也。」

〔三〕集解徐廣曰:「在密縣。」正義括地志云:「陘山在鄭州新鄭縣西南三十里。」

〔四〕正義括地志云:「上郡故城在綏州上縣東南五十里,秦魏之上郡地也。」按:丹、鄜、延、綏等州,北至固陽,並上郡地。魏築長城界秦,自華州鄭縣已北,濱洛至慶州洛源縣白於山,即東北至勝州固陽縣,東至河西上郡之地,盡入於秦。

〔五〕正義在隰州,隰川縣蒲邑故城是也。

十二年,楚敗我襄陵。諸侯執政與秦相張儀會齧桑。〔一〕十三年,張儀相魏。魏有女子化為丈夫。秦取我曲沃、平周。〔二〕

〔一〕集解徐廣曰:「在梁與彭城之閒。」

〔二〕正義絳州桐鄉縣,晉曲沃邑。十三州志云:「古平周縣在汾州介休縣西五十里也。」

十六年,襄王卒,子哀王立。〔一〕張儀復歸秦。

〔一〕集解荀勗曰:「和嶠云『紀年起自黃帝,終於魏之今王』。今王者,魏惠成王子。案太史公書惠成王但言惠王,惠王子曰襄王,襄王子曰哀王。惠王三十六年卒,襄王立十六年卒,并惠、襄為五十二年。今案古文,惠成王立三十六年,改元稱一年,改元後十七年卒。太史公書為誤分惠、成之世,以為二王之年數也。世本惠王生襄王而無哀王,然則今王者魏襄王也。」索隱按:系本襄王生昭王,無哀王,蓋脫一代耳。而紀年說惠成王三十六年,又稱後元一十七年卒。今此分惠王之歷以為二王之年,又有哀王,凡二十三年,紀事甚明,蓋無足疑。而孔衍敘魏語亦有哀王。蓋紀年之作失哀王之代,故分襄王之年為惠王後元,即以襄王之年包哀王之代耳。

哀王元年,五國共攻秦,〔一〕不勝而去。

〔一〕正義韓、魏、楚、趙、燕也。

二年,齊敗我觀津。〔一〕五年,秦使樗里子〔二〕伐取我曲沃,走犀首〔三〕岸門。〔四〕六年,秦(求)〔來〕立公子政〔五〕為太子。與秦會臨晉。七年,攻齊。〔六〕與秦伐燕。

〔一〕正義括地志云:「觀津城在冀州棗陽縣東南二十五里。」本趙邑,今屬魏也。

〔二〕索隱秦昭王弟疾居樗里,因號焉。

〔三〕索隱犀首,官名,即公孫衍。

〔四〕集解徐廣曰:「潁陰有岸亭。」索隱徐廣云「潁陰有岸門亭」,劉氏云「河東皮氏縣有岸頭亭」也。正義括地志云:「岸門在許州長社縣西北十八里,今名西武亭。」

〔五〕索隱魏公子也。

〔六〕集解徐廣曰:「年表云擊齊,虜贅子於濮也。」

八年,伐衛,拔列城二。〔一〕衛君患之。如耳〔二〕見衛君曰:「請罷魏兵,免成陵君可乎?」衛君曰:「先生果能,孤請世世以衛事先生。」如耳見成陵君曰:「昔者魏伐趙,斷羊腸,拔閼與〔二〕,約斬趙,趙分而為二,所以不亡者,魏為從主也。今衛已迫亡,將西請事於秦。與其以秦醳衛,不如以魏醳衛,〔四〕衛之德魏必終無窮。」成陵君曰:「諾。」如耳見魏王曰:「臣有謁於衛。衛故周室之別也,其稱小國,多寶器。今國迫於難而寶器不出者,其心以為攻衛醳衛不以王為主,故寶器雖出必不入於王也。臣竊料之,先言醳衛者必受衛者也。」如耳出,成陵君入,以其言見魏王。魏王聽其說,罷其兵,免成陵君,終身不見。

〔一〕索隱紀年云:「八年,翟章伐衛。」

〔二〕正義魏大夫姓名也。

〔三〕集解徐廣曰:「在上黨。」正義閼,於連反。與音預。羊腸阪道在太行山上,南口懷州,北口潞州。閼與故城在潞州及儀州。若斷羊腸,拔閼與,北連恆州,則趙國東西斷而為二也。

〔四〕正義醳音釋。

九年,與秦王會臨晉。張儀、魏章〔一〕皆歸于魏。魏相田需死,楚害張儀、犀首、薛公。〔二〕楚相昭魚〔三〕謂蘇代曰:「田需死,吾恐張儀、犀首、薛公有一人相魏者也。」代曰:「然相者欲誰而君便之?」昭魚曰:「吾欲太子之自相也。」代曰:「請為君北,必相之。」昭魚曰:「柰何?」對曰:「君其為梁王,代請說君。」昭魚曰:「柰何?」對曰:「代也從楚來,昭魚甚憂,曰:『田需死,吾恐張儀、犀首、薛公有一人相魏者也。』〔四〕代曰:『梁王,長主也,必不相張儀。張儀相,必右秦而左魏。犀首相,必右韓而左魏。薛公相,必右齊而左魏。梁王,長主也,必不便也。』王曰:『

然則寡人孰相?』代曰:『莫若太子之自相。太子之自相,是三人者皆以太子為非常相也,皆將務以其國事魏,欲得丞相璽也。以魏之彊,而三萬乘之國輔之,魏必安矣。故曰莫若太子之自相也。』」遂北見梁王,以此告之。太子果相魏。

〔一〕索隱章為魏將,後又相秦。

〔二〕索隱田文也。

〔三〕索隱昭奚恤也。

〔四〕索隱太子即襄王也。

十年,張儀死。十一年,與秦武王會應。十二年,太子朝於秦。秦來伐我皮氏,未拔而解。十四年,秦來歸武王后。十六年,秦拔我蒲反、陽晉、封陵。〔一〕十七年,與秦會臨晉。秦予我蒲反。十八年,與秦伐楚。〔二〕二十一年,與齊、韓共敗秦軍函谷。〔三〕

〔一〕索隱紀年作「晉陽、封谷」。正義陽晉當作「晉陽」也,史文誤。括地志云:「晉陽故城今名晉城,在蒲州虞鄉縣西三十五里。」表云「魏哀王十六年秦拔我杜陽、晉陽」,即此城也。封陵亦蒲州。按陽晉故城在曹州,解在蘇秦傳也。

〔二〕集解徐廣曰:「二十年,與齊王會于韓。」

〔三〕集解徐廣曰:「河、渭絕一日。」

二十三年,秦復予我河外及封陵為和。哀王卒,〔一〕子昭王立。〔二〕

〔一〕索隱按:汲冢紀年終於哀王二十年,昭王三年喪畢,始稱元年耳。

〔二〕索隱系本昭王名遫。

昭王元年,秦拔我襄城。二年,與秦戰,我不利。三年,佐韓攻秦,秦將白起敗我軍伊闕二十四萬。六年,予秦河東地方四百里。芒卯以詐重。〔一〕七年,秦拔我城大小六十一。八年,秦昭王為西帝,齊湣王為東帝,月餘,皆復稱王歸帝。九年,秦拔我新垣、曲陽之城。〔二〕

〔一〕索隱謂卯以智詐見重於魏。

〔二〕正義(年表及)括地志云:「曲陽故城在懷州濟源縣西十里。」新垣近曲陽,未詳端的所之處也。

十年,齊滅宋,宋王死我溫。十二年,與秦、趙、韓、燕共伐齊,敗之濟西,湣王出亡。燕獨入臨菑。與秦王會西周。〔一〕

〔一〕正義即王城也,今河南郡城也。

十三年,秦拔我安城。〔一〕兵到大梁,去。〔二〕十八年,秦拔郢,楚王徙陳。

〔一〕正義括地志云:「安城故城,豫州汝陵縣東南七十一里。」

〔二〕集解徐廣曰:「十四年大水。」

十九年,昭王卒,子安釐王立。〔一〕

〔一〕索隱系本安僖王名圉。

安釐王元年,秦拔我兩城。二年,又拔我二城,軍大梁下,韓來救,予秦溫以和。三年,秦拔我四城,斬首四萬。四年,秦破我及韓、趙,殺十五萬人,走我將芒卯。魏將段干子請予秦南陽〔一〕以和。蘇代謂魏王曰:「欲璽者段干子也,欲地者秦也。今王使欲地者制璽,使欲璽者制地,魏氏地不盡則不知已。且夫以地事秦,譬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王曰:「是則然也。雖然,事始已行,不可更矣。」對曰:「王獨不見夫博之所以貴梟者,便則食,不便則止矣。今王曰『事始已行,不可更』,是何王之用智不如用梟也?〔二〕」

〔一〕集解徐廣曰:「在脩武。」

〔二〕正義博頭有刻為梟鳥形者,擲得梟者合食其子,若不便則為餘行也。

九年,秦拔我懷。十年,秦太子外質於魏死。十一年,秦拔我郪丘。〔一〕

〔一〕集解徐廣曰:「郪丘,一作『廩丘』,又作『邢丘』。郪丘今為宋公縣。」索隱郪,七絲反,又音妻。正義郪,七私反,又音妻。地理志云汝南郡新郪縣。應劭曰:「秦伐魏,取郪丘,漢興為新郪,章帝封殷後,更名宋也。」

秦昭王謂左右曰:「今時韓、魏與始孰彊?」對曰:「不如始彊。」王曰:「今時如耳、魏齊與孟嘗、芒卯孰賢?」對曰:「不如。」王曰:「以孟嘗、芒卯之賢,率彊韓、魏以攻秦,猶無柰寡人何也。今以無能之如耳、魏齊而率弱韓、魏以伐秦,其無柰寡人何亦明矣。」左右皆曰:「甚然。」中旗馮琴〔一〕而對曰:「王之料天下過矣。當晉六卿之時,知氏最彊,滅范、中行,又率韓、魏之兵以圍趙襄子於晉陽,決晉水以灌晉陽之城,〔二〕不湛者三版。知伯行水,魏桓子御,韓康子為參乘。知伯曰:『吾始不知水之可以亡人之國也,乃今知之。』汾水可以灌安邑,〔三〕絳水可以灌平陽。〔四〕魏桓子肘韓康子,韓康子履魏桓子,肘足接於車上,而知氏地分,身死國亡,為天下笑。今秦兵雖彊,不能過知氏;韓、魏雖弱,尚賢其在晉陽之下也。此方其用肘足之時也,願王之勿易也!」〔五〕於是秦王恐。

〔一〕索隱按:戰國策作「推琴」者,春秋後語作「伏琴」,而韓子作「推瑟」,說苑作「伏瑟」,文各不同。

〔二〕正義括地志云:「晉水源出并州晉陽縣西懸壅山。山海經云懸壅之山,晉水出焉,東南流注汾水。昔趙襄子保晉陽,智氏防山以水灌之,不沒者三版。其瀆乘高西注入晉陽城,以周灌溉,東南出城注於汾陽也。」

〔三〕正義安邑在絳州夏縣,本魏都。汾水東北歷安邑西南入河也。

〔四〕正義平陽,晉州,本韓都也。括地志云:「絳水一名白水,今名弗泉,源出絳山。飛泉奮湧,揚波北注,縣流積壑二十許丈,望之極為奇觀矣。」按:引此灌平陽城也。

〔五〕索隱易音以豉反。

齊、楚相約而攻魏,魏使人求救於秦,冠蓋相望也,而秦救不至。魏人有唐雎〔一〕者,年九十餘矣,謂魏王曰:「老臣請西說秦王,令兵先臣出。」魏王再拜,遂約車而遣之。唐雎到,入見秦王。秦王曰:「丈人芒然乃遠至此,甚苦矣!夫魏之來求救數矣,寡人知魏之急已。」唐雎對曰:「大王已知魏之急而救不發者,臣竊以為用策之臣無任矣。夫魏,一萬乘之國也,然所以西面而事秦,稱東藩,受冠帶,祠春秋者,以秦之彊足以為與也。〔二〕今齊、楚之兵已合於魏郊矣,而秦救不發,亦將賴其未急也。使之大急,彼且割地而約從,王尚何救焉?必待其急而救之,是失一東藩之魏而彊二敵之齊、楚,則王何利焉?」於是秦昭王遽為發兵救魏。魏氏復定。

〔一〕索隱七餘反。

〔二〕索隱與謂許與為親而結和也。

趙使人謂魏王曰:「為我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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