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欲行法,先於太子。太子不可黥,黥其傅師。」於是法大用,秦人治。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以為反,而卒車裂以徇秦國。〔三〕
〔一〕索隱名駟。
〔二〕正義為,于偽反。
〔三〕集解漢書曰:「商君為法於秦,戰斬一首賜爵一級,欲為官者五十石。其爵名:一為公士,二上造,三簪褭,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
惠文君元年,楚、韓、趙、蜀人來朝。二年,天子賀。三年,王冠。〔一〕四年,天子致文武胙。齊、魏為王。〔二〕
〔一〕正義冠音館。禮記云年二十行冠禮也。
〔二〕索隱齊威王、魏惠王。
五年,陰晉人犀首〔一〕為大良造。六年,魏納陰晉,陰晉更名寧秦。〔二〕七年,公子卬與魏戰,虜其將龍賈,斬首八萬。八年,魏納河西地。九年,渡河,取汾陰、皮氏。〔三〕與魏王會應。〔四〕圍焦,降之。〔五〕十年,張儀相秦。魏納上郡十五縣。〔六〕十一年,縣義渠。〔七〕歸魏焦、曲沃。〔八〕義渠君為臣。更名少梁曰夏陽。十二年,初臘。〔九〕十三年四月戊午,魏君為王,韓亦為王。〔一〇〕使張儀伐取陝,出其人與魏。
〔一〕集解犀首,官名。姓公孫,名衍。索隱官名,若虎牙之類。姓公孫,名衍,魏人也。正義犀音西。地理志云華陰縣,故陰晉,秦惠王五年,更名寧秦,高祖八年更名華陰。
〔二〕集解徐廣曰:「今之華陰也。」
〔三〕集解地理志二縣屬河東。正義渡河東取之。括地志云:「汾陰故城俗名殷湯城,在蒲州汾陰縣北也。皮氏在絳州龍門縣西一里八十步,即古皮氏城也。」
〔四〕正義應,乙陵反。括地志云:「故應城因應山為名,古之應國,在汝州魯山縣東三十里。左傳云『邘、晉、應、韓,武之穆也』。」
〔五〕正義括地志云:「焦城在陝州城內東北百步,因焦水為名。周同姓所封,左傳云虞、虢、焦、滑、霍、陽、韓、魏皆姬姓也。」杜預云八國皆為晉所滅。按:武王克商,封神農之後于焦,而後封姬姓也。
〔六〕正義今鄜、綏等州也。魏前納陰晉,次納同、丹二州,今納上郡,而盡河西濱洛之地矣。
〔七〕正義地理志云北地郡義渠道,秦縣也。括地志云:「寧、原、慶三州,秦北地郡,戰國及春秋時為義渠戎國之地,周先公劉、不窋居之,古西戎也。」
〔八〕正義括地志云:「曲沃在陝州〔陝〕縣西南三十二里,因曲沃水為名。」按:焦、曲沃二城相近,本魏地,適屬秦,今還魏,故言歸也。
〔九〕正義臘,盧盍反,十二月臘日也。秦惠文王始效中國為之,故云初臘。獵禽獸以歲終祭先祖,因立此日也。風俗通云:「禮傳云『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蜡,漢改曰臘』。禮曰『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為蜡』。蜡者,索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
〔一〇〕正義魏襄王、韓宣惠王也。
十四年,更為元年。二年,張儀與齊、楚大臣會齧桑。三年,韓、魏太子來朝。張儀相魏。五年,王游至北河。〔一〕七年,樂池〔
二〕相秦。韓、趙、魏、燕、齊帥匈奴共攻秦。秦使庶長疾與戰修魚,虜其將申差,〔三〕敗趙公子渴、韓太子奐,斬首八萬二千。八年,張儀復相秦。九年,司馬錯伐蜀,滅之。〔四〕伐取趙中都、西陽〔五〕十年,韓太子蒼來質。伐取韓石章。〔六〕伐敗趙將泥。〔七〕伐取義渠二十五城。十一年,樗里疾攻魏焦,降之。敗韓岸門,斬首萬,其將犀首走。公子通封於蜀。〔八〕燕君讓其臣子之。十二年,王與梁王會臨晉。庶長疾攻趙,虜趙將莊。張儀相楚。十三年,庶長章擊楚於丹陽,虜其將屈匈 ,斬首八萬;又攻楚漢中,取地六百里,置漢中郡。楚圍雍氏,秦使庶長疾助韓而東攻齊,到滿〔九〕助魏攻燕。十四年,伐楚,取召陵。丹、犁臣,蜀〔一〇〕相壯〔一一〕殺蜀侯來降。
〔一〕集解徐廣曰:「戎地,在河上。」正義按:王游觀北河,至靈、夏州之黃河也。
〔二〕正義樂音岳。池,徒何反。裴氏音池也。
〔三〕正義修魚,韓邑也。年表云秦敗我修魚,得韓將軍申差。
〔四〕索隱蜀西南夷舊有君長,故昌意娶蜀山氏女也。其後有杜宇,自立為王,號曰望帝。蜀王本紀曰:「張儀伐蜀,蜀王開戰不勝,為儀所滅也。」
〔五〕集解地理志太原有中都縣。正義括地志云:「中都故縣在汾州平遙縣西十二里,即西都也。西陽即中陽也,在汾州隰城縣東十里。地理志云西都、中陽屬西河郡。」此云「伐取趙中都西陽」。趙世家云「秦即取我西都及中陽」。年表云「秦惠文王後元九年,取趙中都、西陽、安邑。趙武靈王十年,秦取中都安陽」。本紀、世家、年表其縣名異,年歲實同,所伐唯一處,故具錄之,以示後學。
〔六〕正義韓地名也。
〔七〕集解徐廣曰:「將,一作『莊』。」正義趙將名也。
〔八〕集解徐廣曰:「是歲王赧元年。」索隱華陽國志曰:「赧王元年,秦惠王封子通國為蜀侯,以陳莊為相。」徐廣所云,亦據國志而言之。
〔九〕正義滿,或作「蒲」。秦將姓名也。
〔一〇〕正義二戎號也,臣伏於蜀。蜀相殺蜀侯,并丹、犁二國降秦。在蜀西南姚府管內,本西南夷,戰國時蜀、滇國,唐初置犁州、丹州也。
〔一一〕集解徐廣曰:「一作『狀』。」
惠王卒,子武王立。〔一〕韓、魏、齊、楚、越〔二〕皆賓從。
〔一〕索隱名蕩。
〔二〕集解徐廣曰:「一作『趙』。」
武王元年,與魏惠王會臨晉。〔一〕誅蜀相壯。張儀、魏章皆東出之魏。伐義渠、丹、犁。二年,初置丞相,〔二〕樗里疾、甘茂為左右丞相。張儀死於魏。三年,與韓襄王會臨晉外。〔三〕南公揭卒,樗里疾相韓。武王謂甘茂曰:「寡人欲容車通三川,窺周室,死不恨矣。」其秋,使甘茂、庶長封伐宜陽。〔四〕四年,拔宜陽,斬首六萬。涉河,城武遂。〔五〕魏太子來朝。武王有力好戲,力士任鄙、烏獲、孟說皆至大官。王與孟說舉鼎,絕臏。〔六〕八月,武王死。〔七〕族孟說。武王取魏女為后,無子。立異母弟,是為昭襄王。〔八〕昭襄母楚人,姓羋氏,號宣太后。武王死時,昭襄王為質於燕,燕人送歸,得立。
〔一〕集解徐廣曰:「表云哀王。」正義按:魏惠王卒已二十五年矣。
〔二〕集解應劭曰:「丞者,承也。相,助也。」
〔三〕正義外謂臨晉城外。「外」字一作「水」。
〔四〕正義在河南府福昌縣東十四里,故韓城是也。此韓之大郡,伐取之,三川路乃通也。
〔五〕集解徐廣曰:「韓邑也。」正義按:此邑本屬韓,近平陽。韓世家云「貞子居平陽,九世至哀侯,徙鄭」。楚世家云「而韓猶服事秦者,以先王墓在平陽」。而秦之武遂去之七十里,故知近平陽。
〔六〕集解徐廣曰:「一作『脉』。」正義臏音頻忍反。絕,斷也。臏,脛骨也。
〔七〕集解皇覽曰:「秦武王冢在扶風安陵縣西北,畢陌中大冢是也。人以為周文王冢,非也。周文王冢在杜中。」正義括地志云:「秦悼武王陵在雍州咸陽縣西北十五里也。」
〔八〕索隱名則,一名稷。
昭襄王元年,嚴君疾為相。〔一〕甘茂出之魏。二年,彗星見。〔二〕庶長壯與大臣、諸侯、公子為逆,皆誅,及惠文后皆不得良死。〔三〕悼武王后出歸魏。三年,王冠。與楚王會黃棘,〔四〕與楚上庸。〔五〕四年,取蒲阪。〔六〕彗星見。五年,魏王來朝應亭,〔七〕復與魏蒲阪。六年,蜀侯煇反,〔八〕司馬錯定蜀。庶長奐伐楚,斬首二萬。涇陽君〔九〕質於齊。日食,晝晦。七年,拔新城。〔一〇〕樗里子卒。八年,使將軍羋戎攻楚,取新市。〔一一〕齊使章子,魏使公孫喜,韓使暴鳶〔一二〕共攻楚方城,取唐眛。趙破中山,其君亡,竟死齊。魏公子勁、韓公子長為諸侯。〔一三〕九年,孟嘗君薛文來相秦。奐攻楚,取八城,殺其將景快。十年,楚懷王入朝秦,秦留之。薛文以金受免。〔一四〕樓緩為丞相。十一年,齊、韓、魏、趙、宋、中山五國共攻秦,〔一五〕至鹽氏而還。〔一六〕秦與韓、魏河北及封陵以和。〔一七〕彗星見。楚懷王走之趙,趙不受,還之秦,即死,歸葬。十二年,樓緩免,穰侯〔一八〕魏冉為相。予楚粟五萬石。
〔一〕正義蓋封蜀郡嚴道縣,因號嚴君。疾,名也。
〔二〕正義彗,似歲反,又先到反。
〔三〕集解徐廣曰:「迎婦於楚者。」
〔四〕正義棘,紀力反。蓋在房、襄二州也。
〔五〕集解地理志漢中有上庸縣。正義括地志云:「上庸,今房州竹山縣及金州是也。」
〔六〕正義括地志云:「蒲阪故城在蒲州河東縣南二里,即堯舜所都也。」
〔七〕集解徐廣曰:「魏世家云會臨晉。」正義應音乙陵反。
〔八〕索隱煇音暉。華陽國志曰:「秦封王子煇為蜀侯。蜀侯祭,歸胙於王,後母疾之,加毒以進,王大怒,使司馬錯賜煇劍。」此煇不同也。
〔九〕索隱名市。
〔一〇〕正義楚世家云:「懷王二十九年,秦復伐楚,大破楚軍,楚軍死二萬,殺我將軍景缺。」年表云:「秦敗我襄城,殺景缺。」括地志云:「許州襄城縣即古新城縣也。」按世家、年表,則「新」字誤作「襄」字。
〔一一〕集解晉地記曰:「江夏有新市縣。」
〔一二〕索隱韓將姓名。
〔一三〕索隱別封之邑,比之諸侯,猶商君、趙長安君然。
〔一四〕正義金受,秦丞相姓名。免,奪其丞相。
〔一五〕正義蓋中山此時屬趙,故云五國也。
〔一六〕集解徐廣曰:「鹽,一作『監』。」正義括地志云:「鹽故城一名司鹽城,在蒲州安邑縣。」按:掌鹽池之官,因稱氏。
〔一七〕正義年表云:「秦與魏封陵,與韓武遂以和。」按:河外陝、虢、曲沃等地。封陵在古蒲阪縣西南河曲之中。武遂,近平陽地也。
〔一八〕正義括地志云:「穰,鄧州所理縣,即古穰侯國。」
十三年,向壽伐韓,取武始。〔一〕左更白起攻新城。〔二〕五大夫禮出亡奔魏。任鄙為漢中守。〔三〕十四年,左更白起攻韓、魏於伊闕,〔四〕斬首二十四萬,虜公孫喜,拔五城。十五年,大良造白起攻魏,取垣,〔五〕復予之。攻楚,取宛。十六年,左更錯取軹及鄧。〔六〕冉免,封公子市宛,公子悝鄧,〔七〕魏冉陶,為諸侯。十七年,城陽君〔八〕入朝,及東周君來朝。秦以垣為蒲阪、皮氏。〔九〕王之宜陽。十八年,錯攻垣、〔一〇〕河雍,決橋取之〔一一〕。十九年,王為西帝,齊為東帝,皆復去之。呂禮來自歸。齊破宋,宋王在魏,死溫。任鄙卒。二十年,〔一二〕王之漢中,又之上郡、北河。二十一年,〔一三〕錯攻魏河內。魏獻安邑,秦出其人,募徙河東賜爵,赦罪人遷之。涇陽君封宛。二十二年,蒙武伐齊。河東為九縣。與楚王會宛。與趙王會中陽。〔一四〕二十三年,尉斯離〔一五〕與三晉、燕伐齊,破之濟西。王與魏王會宜陽,與韓王會新城。二十四年,與楚王會鄢,〔一六〕又會穰。秦取魏安城,〔一七〕至大梁,燕、趙救之,秦軍去。魏冉免相。二十五年,拔趙二城。與韓王會新城,與魏王會新明邑。二十六年,赦罪人遷之穰。侯冉復相。二十七年,錯攻楚。赦罪人遷之南陽。〔一八〕白起攻趙,取代光狼城。〔一九〕又使司馬錯發隴西,因蜀攻楚黔中,〔二〇〕拔之。二十八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鄢、鄧,〔二一〕赦罪人遷之。二十九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郢為南郡,〔二二〕楚王走。周君來。王與楚王會襄陵。〔二三〕白起為武安君。〔二四〕三十年,蜀守若伐楚,取巫郡,〔二五〕及江南為黔中郡。〔二六〕三十一年,白起伐魏,取兩城。楚人反我江南。〔二七〕三十二年,相穰侯攻魏,至大梁,破暴鳶,斬首四萬,鳶走,魏入三縣請和。三十三年,客卿胡(傷)〔陽〕攻魏卷、〔二八〕蔡陽、長社,取之。〔二九〕擊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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