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孝如曾參,廉如伯夷,信如尾生。得此三人者以事大王,何若?」王曰:「足矣。」蘇秦曰:「孝如曾參,義不離其親一宿於外,王又安能使之步行千里而事弱燕之危王哉?廉如伯夷,義不為孤竹君之嗣,不肯為武王臣,不受封侯而餓死首陽山下。有廉如此,王又安能使之步行千里而行進取於齊哉?信如尾生,與女子期於梁下,女子不來,水至不去,抱柱而死。有信如此,王又安能使之步行千里卻齊之彊兵哉?臣所謂以忠信得罪於上者也。」燕王曰:「若不忠信耳,豈有以忠信而得罪者乎?」蘇秦曰:「不然。臣聞客有遠為吏而其妻私於人者,其夫將來,其私者憂之,妻曰『勿憂,吾已作藥酒待之矣』。居三日,其夫果至,妻使妾舉藥酒進之。妾欲言酒之有藥,則恐其逐主母也,欲勿言乎,則恐其殺主父也。於是乎詳僵而棄酒。〔一〕主父大怒,笞之五十。故妾一僵而覆酒,上存主父,下存主母,然而不免於笞,惡在乎忠信之無罪也?夫臣之過,不幸而類是乎!」燕王曰:「先生復就故官。」益厚遇之。
〔一〕索隱詳音羊。詳,詐也。僵,仆也,音薑。
易王母,文侯夫人也,與蘇秦私通。燕王知之,而事之加厚。蘇秦恐誅,乃說燕王曰:「臣居燕不能使燕重,而在齊則燕必重。」燕王曰:「唯先生之所為。」於是蘇秦詳為得罪於燕而亡走齊,齊宣王以為客卿。〔一〕
〔一〕集解徐廣曰:「燕易王之十年時。」
齊宣王卒,湣王即位,說湣王厚葬以明孝,高宮室大苑囿以明得意,欲破敝齊而為燕。燕易王卒,〔一〕燕噲立為王。其後齊大夫多與蘇秦爭寵者,而使人刺蘇秦,不死,殊而走。〔二〕齊王使人求賊,不得。蘇秦且死,乃謂齊王曰:「臣即死,車裂臣以徇於市,曰『蘇秦為燕作亂於齊』,如此則臣之賊必得矣。」於是如其言,而殺蘇秦者果自出,齊王因而誅之。燕聞之曰:「甚矣,齊之為蘇生〔三〕報仇也!」
〔一〕集解徐廣曰:「易王十二年卒。」
〔二〕集解風俗通義稱漢令「蠻夷戎狄有罪當殊」。殊者,死也,與誅同指。而此云「不死,殊而走」者,蘇秦時雖不即死,然是死創,故云「殊」。
〔三〕集解徐廣曰:「一作『先』。」
蘇秦既死,其事大泄。齊後聞之,乃恨怒燕。燕甚恐。蘇秦之弟曰代,代弟蘇厲,見兄遂,亦皆學。及蘇秦死,代乃求見燕王,欲襲故事。曰:「臣,東周之鄙人也。竊聞大王義甚高,鄙人不敏,釋鉏耨而干大王。至於邯鄲,所見者絀於所聞於東周,臣竊負其志。及至燕廷,觀王之群臣下吏,王,天下之明王也。」燕王曰:「子所謂明王者何如也?」對曰:「臣聞明王務聞其過,不欲聞其善,臣請謁王之過。夫齊、趙者,燕之仇讎也;楚、魏者,燕之援國也。今王奉仇讎以伐援國,非所以利燕也。王自慮之,此則計過,無以聞者,非忠臣也。」王曰:「夫齊者固寡人之讎,所欲伐也,直患國敝力不足也。子能以燕伐齊,則寡人舉國委子。」對曰:「凡天下戰國七,燕處弱焉。獨戰則不能,有所附則無不重。南附楚,楚重;西附秦,秦重;中附韓、魏,韓、魏重。且苟所附之國重,此必使王重矣。〔一〕今夫齊,長主〔二〕而自用也。南攻楚五年,畜聚竭;西困秦三年,士卒罷敝;北與燕人戰,覆三軍,得二將。〔三〕然而以其餘兵南面舉五千乘之大宋,〔四〕而包十二諸侯。此其君欲得,其民力竭,惡足取乎!且臣聞之,數戰則民勞,久師則兵敝矣。」燕王曰:「吾聞齊有清濟、濁河〔五〕可以為固,長城、鉅防〔六〕足以為塞,誠有之乎?」對曰:「天時不與,雖有清濟、濁河,惡足以為固!民力罷敝,雖有長城、鉅防,惡足以為塞!且異日濟西不師,〔七〕所以備趙也;河北不師,〔八〕所以備燕也。今濟西河北盡已役矣,封內敝矣。夫驕君必好利,而亡國之臣必貪於財。王誠能無羞從子母弟〔九〕以為質,〔一〇〕寶珠玉帛以事左右,彼將有德燕而輕亡宋,則齊可亡已。」燕王曰:「吾終以子受命於天矣。」燕乃使一子質於齊。而蘇厲因燕質子而求見齊王。齊王怨蘇秦,欲囚蘇厲。燕質子為謝,已遂委質為齊臣。〔一一〕
〔一〕正義言附諸國,諸國重燕而燕尊重。
〔二〕索隱按:謂齊王年長也。或作「齊彊,故言長主」。
〔三〕集解徐廣曰:「齊覆三而燕失二將。」索隱按:徐廣云「齊覆三軍而燕失二將」。又戰國策云「獲二將」,亦謂燕之二將,是燕之失也。
〔四〕正義齊表云「齊湣王三十八年滅宋」,乃當赧王二十九年。此說乃燕噲之時,當周慎王之時,齊〔滅〕宋在前三十餘年,恐文誤矣。
〔五〕正義濟、漯二水上承黃河,並淄、青之北流入海。黃河又一源從洛、魏二州界北流入海,亦齊西北界。
〔六〕集解徐廣曰:「濟北盧縣有防門,又有長城東至海。正義長城西頭在濟州平陰縣界。竹書紀年云:「梁惠王二十年,齊閔王築防以為長城。」太山記云:「太山西有長城,緣河經太山,餘一千里,至琅邪臺入海。」
〔七〕正義濟州已西也。
〔八〕正義謂滄、博等州,在漯河之北。
〔九〕索隱戰國策「從」作「寵」。
〔一〇〕正義音致。
〔一一〕正義質,真栗反。
燕相子之與蘇代婚,而欲得燕權,乃使蘇代侍質子於齊。齊使代報燕,燕王噲問曰:「齊王其霸乎?」曰:「不能。」曰:「何也?」曰:「不信其臣。」於是燕王專任子之,已而讓位,燕大亂。齊伐燕,殺王噲、子之。〔一〕燕立昭王,而蘇代、蘇厲遂不敢入燕,皆終歸齊,齊善待之。
〔一〕集解徐廣曰:「是周赧王之元年時也。」
蘇代過魏,魏為燕執代。齊使人謂魏王曰:「齊請以宋地封涇陽君,〔一〕秦必不受。秦非不利有齊而得宋地也,〔二〕不信齊王與蘇子也。今齊魏不和如此其甚,則齊不欺秦。秦信齊,齊秦合,涇陽君有宋地,非魏之利也。故王不如東蘇子,秦必疑齊而不信蘇子矣。齊秦不合,天下無變,伐齊之形成矣。」於是出蘇代。代之宋,宋善待之。
〔一〕正義涇陽君,秦王弟,名悝也。涇陽,雍州縣也。齊蘇子告秦共伐宋以封涇陽君,然齊假設此策以救蘇代。
〔二〕正義齊言秦相親共伐宋,秦得宋地,又得齊事秦,不信齊及蘇代,恐為不成也。
齊伐宋,宋急,蘇代乃遺燕昭王書曰:〔一〕
〔一〕正義此書為宋說燕,令莫助齊、梁。
夫列在萬乘而寄質於齊,〔一〕名卑而權輕;奉萬乘助齊伐宋,民勞而實費;夫破宋,殘楚淮北,肥大齊,讎彊而國害:此三者皆國之大敗也。然且王行之者,將以取信於齊也。齊加不信於王,而忌燕愈甚,是王之計過矣。夫以宋加之淮北,強萬乘之國也,而齊并之,是益一齊也。〔二〕北夷方七百里,〔三〕加之以魯、衛,彊萬乘之國也,而齊并之,是益二齊也。夫一齊之彊,燕猶狼顧而不能支,今以三齊臨燕,其禍必大矣。
〔一〕正義燕前有一子質於齊。
〔二〕正義更以淮北之地加於齊都,是強萬乘之國而齊總并之,是益一齊。
〔三〕索隱謂山戎、北狄附齊者。正義齊桓公伐山戎、令支,斬孤竹而南歸海濱,諸侯莫不來服。
雖然,智者舉事,因禍為福,轉敗為功。齊紫,敗素也〔一〕,而賈十倍;〔二〕越王句踐棲於會稽,復殘彊吳而霸天下:此皆因禍為福,轉敗為功者也。
〔一〕集解徐廣曰:「取敗素染以為紫。」正義齊君好紫,故齊俗尚之。取惡素帛染為紫,其價十倍貴於餘。喻齊雖有大名,而國中以困弊也。韓子云:「齊桓公好服紫,一國盡服紫,當時十素不得一紫,公患之。管仲曰:『君欲止之,何不試勿衣也?』公謂左右曰:『惡紫扼。』公語三日,境內莫有衣紫者。」
〔二〕索隱按:謂紫色價貴於帛十倍,而本是敗素。以喻齊雖有大名,而其國中困斃也。
今王若欲因禍為福,轉敗為功,則莫若挑霸齊而尊之,〔一〕使使盟於周室,焚秦符,曰〔二〕「其大上計,破秦;其次,必長賓之」。〔三〕秦挾賓以待破,秦王必患之。秦五世伐諸侯,今為齊下,秦王之志苟得窮齊,不憚以國為功。然則王何不使辯士以此言說秦王曰:「燕、趙破宋肥齊,尊之為之下者,燕、趙非利之也。燕、趙不利而勢為之者,以不信秦王也。然則王何不使可信者接收燕、趙,令涇陽君、高陵君〔四〕先於燕、趙?秦有變,因以為質,則燕、趙信秦。秦為西帝,燕為北帝,趙為中帝,立三帝以令於天下。韓、魏不聽則秦伐之,齊不聽則燕、趙伐之,天下孰敢不聽?天下服聽,因驅韓、魏以伐齊,曰『必反宋地,歸楚淮北』。反宋地,歸楚淮北,燕、趙之所利也;並立三帝,燕、趙之所願也。夫實得所利,尊得所願,燕、趙棄齊如脫躧矣。今不收燕、趙,齊霸必成。諸侯贊齊而王不從,是國伐也;諸侯贊齊而王從之,是名卑也。今收燕、趙,國安而名尊;不收燕、趙,國危而名卑。夫去尊安而取危卑,智者不為也。」秦王聞若說,必若刺心然。則王何不使辯士以此若言說秦?秦必取,齊必伐矣。
〔一〕正義挑,田鳥反,執持也。
〔二〕正義符,徵兆也。
〔三〕索隱長音如字。賓為「擯」。正義大好上計策,破秦;次計,長擯棄關西。
〔四〕集解徐廣曰馮翊高陵縣。索隱二人,秦王母弟也。高陵君名顯。涇陽君名悝。
夫取秦,厚交也;伐齊,正利也。尊厚交,務正利,聖王之事也。
燕昭王善其書,曰:「先人嘗有德蘇氏,子之之亂而蘇氏去燕。燕欲報仇於齊,非蘇氏莫可。」乃召蘇代,復善待之,與謀伐齊。竟破齊,湣王出走。
久之,秦召燕王,燕王欲往,蘇代約燕王曰:「楚得枳〔一〕而國亡,〔二〕齊得宋而國亡,〔三〕齊、楚不得以有枳、宋而事秦者,何也?則有功者,秦之深讎也。秦取天下,非行義也,暴也。秦之行暴,正告天下。〔四〕
〔一〕集解徐廣曰:「巴郡有枳縣。」正義枳,支是反,今涪州城。在秦,枳縣在江南。
〔二〕集解徐廣曰:「燕昭王三十三年,秦拔楚鄢、西陵。」正義按:西陵在黃州。
〔三〕正義年表云齊湣王三十八年,滅宋。四十年,五國共擊湣王,王走莒。
〔四〕索隱正告謂顯然而告天下也。
「告楚曰:『蜀地之甲,乘船浮於汶,〔一〕乘夏水〔二〕而下江,五日而至郢。漢中之甲,乘船出於巴,〔三〕乘夏水而下漢,四日而至五渚。〔四〕寡人積甲宛東下隨,〔五〕智者不及謀,勇土不及怒,寡人如射隼矣。〔六〕王乃欲待天下之攻函谷,不亦遠乎!』楚王為是故,十七年事秦。
〔一〕集解眉貧反。索隱音旻。即江所出之岷山也。
〔二〕索隱夏音暇。謂夏潦之水盛長時也。
〔三〕索隱巴,水名,與漢水近。正義巴嶺山在梁州南一百九十里。周地志云:「南渡老子水,登巴嶺山。南回(記)大江。此南是古巴國,因以名山。」
〔四〕集解戰國策曰「秦與荊人戰,大破荊,襲郢,取洞庭、五渚」。然則五渚在洞庭。索隱按:五渚,五處洲渚也,劉氏以為宛鄧之閒,臨漢水,不得在洞庭。或說五渚即五湖,益與劉說不同也。
〔五〕索隱宛縣之東而下隨邑。
〔六〕索隱按:易曰「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秦王言我今伐楚,必當捷獲也。正義隼若今之鶻。
「秦正告韓曰:『我起乎少曲,〔一〕一日而斷大行。〔二〕我起乎宜陽而觸平陽,〔三〕二日而莫不盡繇。〔四〕我離兩周而觸鄭,五日而國舉。』〔五〕韓氏以為然,故事秦。
〔一〕索隱地名,近宜陽也。正義在懷州河陽縣西北,解在范睢傳。
〔二〕正義太行山羊腸阪道,北過韓上黨也。
〔三〕正義宜陽、平陽皆韓大都也,隔河也。
〔四〕索隱音搖。搖,動也。
〔五〕索隱離,如字。謂屯兵以罹二周也,而乃觸擊于鄭,故五日國舉。舉猶拔也。正義離,歷也。歷二周而東觸新鄭州,韓國都拔矣。
「秦正告魏曰:『我舉安邑,塞女戟,〔一〕韓氏太原卷。〔二〕我下軹,道南陽,封冀,〔三〕包兩周。〔四〕乘夏水,浮輕舟,彊弩在前,錟〔五〕戈在後,決滎口,魏無大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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