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 史記卷六 秦始皇本紀第六

作者: 司馬遷27,952】字 目 录

,見則以連弩射之。」始皇夢與海神戰,如人狀。問占夢,博士曰:「水神不可見,以大魚蛟龍為候。今上禱祠備謹,而有此惡神,當除去,而善神可致。」乃令入海者齎捕巨魚具,而自以連弩候大魚出射之。自琅邪北至榮成山,〔三〕弗見。至之罘,見巨魚,射殺一魚。遂並海西。

〔一〕集解地理志丹陽有江乘縣。索隱地埋志丹陽有江乘縣。正義乘音時升反。江乘故縣在潤州句容縣北六十里,本秦舊縣也。渡謂濟渡也。

〔二〕正義鮫音交。苦音苦故反。

〔三〕正義即成山也,在萊州。

至平原津而病。〔一〕始皇惡言死,群臣莫敢言死事。上病益甚,乃為璽書賜公子扶蘇曰:「與喪會咸陽而葬。」書已封,在中車府令趙高〔二〕行符璽事所,未授使者。七月丙寅,始皇崩於沙丘平臺。〔三〕丞相斯為上崩在外,〔四〕恐諸公子及天下有變,乃祕之,不發喪。棺載轀涼車中,〔五〕故幸宦者參乘,所至上食。百官奏事如故,宦者輒從轀涼車中可其奏事。獨子胡亥、趙高及所幸宦者五六人知上死。趙高故嘗教胡亥書及獄律令法事,胡亥私幸之。高乃與公子胡亥、丞相斯陰謀破去始皇所封書〔六〕賜公子扶蘇者,而更詐為丞相斯受始皇遺詔沙丘,立子胡亥為太子。更為書賜公子扶蘇、蒙恬,數以罪,〔七〕(其)賜死。語具在李斯傳中。行,遂從井陘〔八〕抵九原。〔九〕會暑,上轀車臭,乃詔從官令車載一石鮑魚,〔一〇〕以亂其臭。

〔一〕集解徐廣曰:「渡河而西。」正義今德州平原縣南六十里有張公故城,城東有水津焉,後名張公渡,恐此平原郡古津也。漢書公孫弘平津侯,亦近此。蓋平津即此津,始皇渡此津而疾。

〔二〕集解伏儼曰:「主乘輿路車。」

〔三〕集解徐廣曰:「年五十。沙丘去長安二千餘里。趙有沙丘宮,在鉅鹿,武靈王之死處。」正義括地志云:「沙丘臺在邢州平鄉縣東北二十里。又云平鄉縣東北四十里。」按:始皇崩在沙丘之宮,平臺之中。邢州去京一千六百五十里。

〔四〕正義為,于偽反。

〔五〕正義棺音館。又古患反。

〔六〕正義去,丘呂反。

〔七〕正義數音色具反。

〔八〕集解徐廣曰:「在常山。」

〔九〕正義抵,丁禮反。抵,至也。從沙丘至勝州三千里。

〔一〇〕正義鮑,白卯反。

行從直道至咸陽,發喪。太子胡亥襲位,為二世皇帝。九月,葬始皇酈山。始皇初即位,穿治酈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詣七十餘萬人,穿三泉,下銅〔一〕而致槨,宮觀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滿之。〔二〕令匠作機弩矢,有所穿近者輒射之。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機相灌輸,〔三〕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魚膏為燭,〔四〕度不滅者久之。〔五〕二世曰:「先帝後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死者甚眾。葬既已下,或言工匠為機,臧皆知之,臧重即泄。大事畢,已臧,閉中羨,〔六〕下外羨門,盡閉工匠臧者,無復出者。樹草木以象山。〔七〕

〔一〕集解徐廣曰:「一作『錮』。錮,鑄塞。」正義顏師古云:「三重之泉,言至水也。」

〔二〕正義言冢內作宮觀及百官位次,奇器珍怪徙滿冢中。臧,才浪反。

〔三〕正義灌音館。輸音戍。

〔四〕集解徐廣曰:「人魚似鮎,四腳。」正義廣志云:「魚聲如小兒啼,有四足,形如鱧,可以治牛,出伊水。」異物志云:「人魚似人形,長尺餘。不堪食。皮利於鮫魚,鋸材木入。項上有小穿,氣從中出。秦始皇冢中以人魚膏為燭,即此魚也。出東海中,今台州有之。」按:今帝王用漆燈冢中,則火不滅。

〔五〕正義度音田洛反。

〔六〕正義音延,下同。謂冢中神道。

〔七〕集解皇覽曰:「墳高五十餘丈,周迴五里餘。」正義關中記云:「始皇陵在驪山。泉本北流,障使東西流。有土無石,取大石於渭(山)〔南〕諸山。」括地志云:「秦始皇陵在雍州新豐縣西南十里。」

二世皇帝元年,年二十一。〔一〕趙高為郎中令,〔二〕任用事。二世下詔,增始皇寢廟犧牲及山川百祀之禮。令群臣議尊始皇廟。群臣皆頓首言曰:「古者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雖萬世世不軼毀。〔三〕今始皇為極廟,四海之內皆獻貢職,增犧牲,禮咸備,毋以加。先王廟或在西雍,〔四〕或在咸陽。天子儀當獨奉酌祠始皇廟。自襄公已下軼毀。所置凡七廟。群臣以禮進祠,以尊始皇廟為帝者祖廟。皇帝復自稱『朕』。」

〔一〕集解徐廣曰:「表云十月戊寅,大赦罪人。」

〔二〕集解漢書百官表曰:「秦官,掌宮殿門戶。」

〔三〕正義軼,徒結反。

〔四〕正義於用反。西雍在咸陽西,今岐州雍縣故城是也。又一云西雍,雍西縣也。

二世與趙高謀曰:「朕年少,初即位,黔首未集附。先帝巡行郡縣,以示彊,威服海內。今晏然不巡行,即見弱,毋以臣畜天下。」春,二世東行郡縣,李斯從。到碣石,並海,南至會稽,而盡刻始皇所立刻石,石旁著〔一〕大臣從者名,以章先帝成功盛德焉:

〔一〕正義丁略反。

皇帝曰:「金石刻盡始皇帝所為也。今襲號而金石刻辭不稱〔一〕始皇帝,其於久遠也〔二〕如後嗣為之者,不稱成功盛德。」丞相臣斯、臣去疾、〔三〕御史大夫臣德昧死言:「臣請具刻詔書刻石,因明白矣。臣昧死請。」制曰:「可。」

遂至遼東而還。

〔一〕正義尺證反。

〔二〕正義二世言始滅六國,威振古今,自五帝三王未及,既已襲位,而見金石盡刻其頌,不稱始皇成功盛德甚遠矣。

〔三〕集解徐廣曰:「姓馮。」正義去,丘呂反。

於是二世乃遵用趙高,申法令。乃陰與趙高謀曰:「大臣不服,官吏尚彊,及諸公子必與我爭,為之柰何?」高曰:「臣固願言而未敢也。先帝之大臣,皆天下累世名貴人也,積功勞世以相傳久矣。今高素小賤,陛下幸稱舉,令在上位,管中事。大臣鞅鞅,特以貌從臣,其心實不服。今上出,不因此時案郡縣守尉有罪者誅之,上以振威天下,下以除去上生平所不可者。今時不師文而決於武力,願陛下遂從時毋疑,即群臣不及謀。明主收舉餘民,賤者貴之,貧者富之,遠者近之,則上下集而國安矣。」二世曰:「善。」乃行誅大臣及諸公子,以罪過連逮少近官三郎,〔一〕無得立者,而六公子戮死於杜。公子將閭昆弟三人囚於內宮,議其罪獨後。二世使使令將閭曰:「公子不臣,罪當死,吏致法焉。」將閭曰:「闕廷之禮,吾未嘗敢不從賓贊也;廊廟之位,吾未嘗敢失節也;受命應對,吾未嘗敢失辭也。何謂不臣?願聞罪而死。」使者曰:「臣不得與謀,奉書從事。」將閭乃仰天大呼天者三,曰:「天乎!吾無罪!」昆弟三人皆流涕拔劍自殺。宗室振恐。群臣諫者以為誹謗,大吏持祿取容,黔首振恐。

〔一〕索隱逮訓及也。謂連及俱被捕,故云連逮。少,小也。近,近侍之臣。三郎謂中郎、外郎、散郎。正義漢書百官表云有議郎、中郎、散郎,又有左右三將,謂郎中、車郎、戶郎。

四月,二世還至咸陽,曰:「先帝為咸陽朝廷小,故營阿房宮為室堂。未就,會上崩,罷其作者,復土〔一〕酈山。酈山事大畢,今釋阿房宮弗就,則是章先帝舉事過也。」復作阿房宮。外撫四夷,如始皇計。盡徵其材士〔二〕五萬人為屯衛咸陽,令教射狗馬禽獸。當食者多,〔三〕度不足,下調〔四〕郡縣轉輸菽粟芻稾,皆令自齎糧食,咸陽三百里內不得食其穀。用法益刻深。

〔一〕正義謂出土為陵,既成,還復其土,故言復土。

〔二〕正義謂材官蹶張之士。

〔三〕正義謂材士及狗馬。

〔四〕正義度,田洛反。下,行嫁反。調,田弔反。謂下令調斂也。

七月,戍卒陳勝〔一〕等反故荊地,為「張楚」。〔二〕勝自立為楚王,居陳,遣諸將徇地。山東郡縣少年苦秦吏,皆殺其守尉令丞反,以應陳涉,相立為侯王,合從西鄉,名為伐秦,不可勝數也。謁者〔三〕使東方來,以反者聞二世。二世怒,下吏。後使者至,上問,對曰:「群盜,郡守尉方逐捕,今盡得,不足憂。」上悅。武臣自立為趙王,魏咎為魏王,田儋〔四〕為齊王。沛公起沛。項梁舉兵會稽郡。

〔一〕正義音升。

〔二〕集解李奇曰:「張大楚國也。」

〔三〕集解漢書百官表曰:「謁者,秦官,掌賓贊受事。」

〔四〕集解服虔曰:「音負擔。」

二年冬,陳涉所遣周章等將西至戲,〔一〕兵數十萬。二世大驚,與群臣謀曰:「柰何?」少府章邯曰:〔二〕「盜已至,眾彊,今發近縣不及矣。酈山徒多,請赦之,授兵以擊之。」二世乃大赦天下,使章邯將,擊破周章軍而走,遂殺章曹陽。〔三〕二世益遣長史司馬欣、董翳佐章邯擊盜,殺陳勝城父,〔四〕破項梁定陶,〔五〕滅魏咎臨濟。〔六〕楚地盜名將已死,章邯乃北渡河,擊趙王歇等於鉅鹿。〔七〕

〔一〕集解應劭曰:「戲,弘農湖西界也。」孟康曰:「水名,今戲亭是也。」蘇林曰:「邑名,在新豐東南三十里。」正義戲音許宜反。括地志云:「戲水源出雍州新豐縣西南驪山。水經注云戲水出驪山馮公谷,東北流。今新豐縣東北十一里戲水當官道,即其處。」

〔二〕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少府,秦官。」應劭曰:「掌山澤陂池之稅,名曰禁錢,以給私養,自別為藏。少者小也,故稱少府。」正義邯,胡甘反。

〔三〕集解晉灼曰;「亭名,在弘農東十三里。魏武帝改曰好陽。」正義括地志云:「曹陽故亭一名好陽亭,在陝州桃林縣東南十四里,即章邯殺周文處。」

〔四〕正義父音甫。括地志云:「城父,亳州所理縣。」

〔五〕正義今曹州定陶縣。

〔六〕正義今齊州縣。

〔七〕正義括地志云:「邢州平鄉縣城,本鉅鹿,〔王〕離圍趙王歇即此城。」

趙高說二世曰:「先帝臨制天下久,故群臣不敢為非,進邪說。今陛下富於春秋,初即位,柰何與公卿廷決事?事即有誤,示群臣短也。天子稱朕,固不聞聲。」〔一〕於是二世常居禁中,〔二〕與高決諸事。其後公卿希得朝見,盜賊益多,而關中卒發東擊盜者毋已。右丞相去疾、左丞相斯、將軍馮劫進諫曰:「關東群盜並起,秦發兵誅擊,所殺亡甚眾,然猶不止。盜多,皆以戌漕轉作事苦,賦稅大也。請且止阿房宮作者,減省〔三〕四邊戍轉。」二世曰:「吾聞之韓子曰:『堯舜采椽不刮,〔四〕茅茨不翦,飯土塯,〔五〕啜土形,〔六〕雖監門之養,〔七〕不觳於此。〔八〕禹鑿龍門,通大夏〔九〕,決河亭水,〔一〇〕放之海,身自持築臿,〔一一〕脛毋毛,臣虜之勞不烈於此矣。』〔三〕凡所為貴有天下者,得肆意極欲,主重〔一三〕明法,下不敢為非,以制御海內矣。夫虞、夏之主,貴為天子,親處窮苦之實,以徇百姓,尚何於法?朕尊萬乘,毋其實,吾欲造千乘之駕,萬乘之屬,充吾號名。且先帝起諸侯,兼天下,天下已定,外攘四夷以安邊竟,〔一四〕作宮室以章得意,而君觀先帝功業有緒。今朕即位二年之閒,群盜並起,君不能禁,又欲罷先帝之所為,是上毋以報先帝,次不為朕盡忠力,〔一五〕何以在位?」下去疾、斯、劫吏,案責他罪。去疾、劫曰:「將相不辱。」自殺。斯卒囚,〔一六〕就五刑。

〔一〕索隱一作「固聞聲」。言天子常處禁中,臣下屬望,纔有兆朕,聞其聲耳,不見其形也。

〔二〕集解蔡邕曰:「禁中者,門戶有禁,非侍御者不得入,故曰禁中。」

〔三〕正義上色反。

〔四〕索隱采,木名。刮音括。

〔五〕集解徐廣曰:「呂靜云飯器謂之簋。」索隱如字,一音鏤。一作「簋」。

〔六〕集解如淳曰:「土形,飯器之屬,瓦器也。」索隱飯器,以瓦為之。

〔七〕正義以讓反。

〔八〕索隱謂監門之卒。養即卒也,有冢養卒。觳音學,謂盡也。又占學反。正義又苦角反。爾雅云:「觳,盡也。」言堯舜采椽不刮,茅茨不翦,飯土塯,啜土形,雖監守門之人,供養亦不盡此之疏陋也。

〔九〕正義括地志云:「大夏,今并州晉陽及汾、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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