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廢丘。」正義括地志云:「犬丘故城一名廢丘,故城在雍州始平縣東南十里。地理志云漢高二年,引水灌廢丘,章邯自殺,更廢丘曰槐里。」
〔七〕集解韋昭曰:「在長安東,名桃林塞。」
〔八〕集解蘇林曰:「櫟音藥。」正義括地志云:「櫟陽故城一名萬年城,在雍州櫟陽東北二十五里。秦獻公之城櫟陽,即此也。」
〔九〕集解文穎曰:「上郡,秦所置,項羽以董翳為翟王,更名為翟。」索隱按:今鄜州有高奴城。正義括地志云:「延州州城即漢高奴縣。」
〔一〇〕集解徐廣曰:「一云瑕丘公也。」
〔一一〕集解服虔曰:「瑕丘縣屬山陽。申,姓;陽,名。」文穎曰:「姓瑕丘,字申陽。」瓚曰:「瑕丘公申陽是。瑕丘,縣名。」
〔一二〕正義括地志云:「洛陽故城在洛州洛陽縣東北二十六里,周公所築,即成周城也。輿地志云成周之地,秦莊襄王以為洛陽縣,三川守理之。後漢都洛陽,改為『雒』。漢以火德,忌水,故去洛旁『
水』而加『隹』。魏於行次為土,土,水之忌也,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柔,故除『隹』而加『水』。」
〔一三〕正義括地志云:「陽翟,洛州縣也。左傳云鄭伯突入于櫟。杜預云櫟,鄭別都,今河南陽翟縣是也。地理志云陽翟縣是,屬潁川郡,夏禹之國。」
〔一四〕正義括地志云:「邢州城本漢襄國縣,秦置三十六郡,於此置信都縣,屬鉅鹿郡,項羽改曰襄國,立張耳為常山王,理信都。地理志云故邢侯國也。帝王世紀云邢侯為紂三公,以忠諫被誅。史記云周武王封周公旦之子為邢侯。左傳云『凡、蔣、邢、茅,周公之胤也』。」
〔一五〕索隱六縣,古國,皋陶之後。正義括地志云:「故六城在壽州安豐縣南百三十二里,本六國,偃姓,皋繇之後所封也。黥布亦皋繇之後,居六也。」
〔一六〕正義番君。番音婆。
〔一七〕集解韋昭曰:「鄱音蒲河反。初,吳芮為鄱令,故號曰鄱君。今鄱陽縣是也。」
〔一八〕集解文穎曰:「邾音朱,縣名,屬江夏。」正義說文云音誅。括地志云:「故邾城在黃州黃岡縣東南二十里,本春秋時邾國。邾子,曹姓。俠居。至魯隱公徙蘄。」音機。
〔一九〕正義共音恭。
〔二〇〕集解漢書音義曰:「本南郡,改為臨江國。」
〔二一〕正義江陵,荊州縣。史記江陵,故郢都也。
〔二二〕集解徐廣曰:「都無終。」
〔二三〕集解徐廣曰:「都即墨。」正義括地志云:「即墨故城在萊州膠水縣南六十里。古齊地,本漢舊縣。」膠音交。在膠水之東。
〔二四〕索隱按:高紀及田儋傳云「臨濟」,此言「臨菑」,誤。正義菑,側其反。括地志云:「青州臨菑縣也。即古臨菑地也。一名齊城,古營丘之地,所封齊之都也。少昊時有爽鳩氏,虞、夏時有季崱,殷時有逢伯陵,殷末有薄姑氏,為諸侯,國此地。後太公封,方五百里。」
〔二五〕正義在濟北。
〔二六〕正義地理志云成安縣在潁川郡,屬豫州。
〔二七〕正義括地志云:「故南皮城在滄州南皮縣北四里,本漢皮縣城,即陳餘所封也。」
〔二八〕集解漢書音義曰:「繞南皮三縣以封之。」
〔二九〕集解韋昭曰:「呼玄反。」
〔三〇〕正義貨殖傳云淮以北,沛、陳、汝南、南郡為西楚也。彭城以東,東海、吳、廣陵為東楚也。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長沙為南楚。孟康云:「舊名江陵為南楚,吳為東楚,彭城為西楚。」
〔三一〕集解孟康曰:「舊名江陵為南楚,吳為東楚,彭城為西楚。」正義彭城,徐州縣。
漢之元年四月,諸侯罷戲下,各就國。〔一〕項王出之國,使人徙義帝,曰:「古之帝者地方千里,必居上游。」〔二〕乃使使徙義帝長沙郴縣。〔三〕趣義帝行,其群臣稍稍背叛之,乃陰令衡山、臨江王擊殺之江中。〔四〕韓王成無軍功,項王不使之國,與俱至彭城,廢以為侯,已又殺之。臧荼之國,因逐韓廣之遼東,廣弗聽,荼擊殺廣無終,并王其地。
〔一〕索隱戲音羲,水名也。言「下」者,如許下、洛下然也。按:上文云項羽入至戲西鴻門,沛公還軍霸上,是羽初停軍於戲水之下。後雖引兵西屠咸陽,燒秦宮室,則亦還戲下。今言「諸侯罷戲下」,是各受封邑號令訖,自戲下各就國。何須假借文字,以為旌麾之下乎?顏師古、劉伯莊之說皆非。
〔二〕集解文穎曰:「居水之上流也。游,或作『流』。」
〔三〕集解如淳曰:「郴音綝。」
〔四〕集解文穎曰:「郴縣有義帝冢,歲時常祠不絕。」
田榮聞項羽徙齊王市膠東,而立齊將田都為齊王,乃大怒,不肯遣齊王之膠東,因以齊反,迎擊田都。田都走楚。齊王市畏項王,乃亡之膠東就國。田榮怒,追擊殺之即墨。榮因自立為齊王,而西殺擊濟北王田安,并王三齊。〔一〕榮與彭越將軍印,令反梁地。陳餘陰使張同、夏說說齊王田榮曰:「項羽為天下宰,不平。今盡王故王於醜地,而王其群臣諸將善地,逐其故主趙王,乃北居代,餘以為不可。聞大王起兵,且不聽不義,願大王資餘兵,請以擊常山,以復趙王,請以國為扞蔽。」齊王許之,因遣兵之趙。陳餘悉發三縣兵,與齊并力擊常山,大破之。張耳走歸漢。陳餘迎故趙王歇於代,反之趙。趙王因立陳餘為代王。
〔一〕集解漢書音義曰:「齊與濟北、膠東。」正義三齊記云:「右即墨,中臨淄,左平陸,謂之三齊。」
是時,漢還定三秦。項羽聞漢王皆已并關中,且東,齊、趙叛之:大怒。乃以故吳令鄭昌為韓王,以距漢。令蕭公角等〔一〕擊彭越。彭越敗蕭公角等。漢使張良徇韓,乃遺項王書曰:「漢王失職,欲得關中,如約即止,不敢東。」又以齊、梁反書遺項王曰:「齊欲與趙并滅楚。」楚以此故無西意,而北擊齊。徵兵九江王布。布稱疾不往,使將將數千人行。項王由此怨布也。漢之二年冬,項羽遂北至城陽,田榮亦將兵會戰。田榮不勝,走至平原,平原民殺之。遂北燒夷齊城郭室屋,皆阬田榮降卒,係虜其老弱婦女。徇齊至北海,多所殘滅。齊人相聚而叛之。於是田榮弟田橫收齊亡卒得數萬人,反城陽。項王因留,連戰未能下。
〔一〕集解蘇林曰:「官號也。或曰蕭令也。時令皆稱公。」
春,漢王部〔一〕五諸侯兵,〔二〕凡五十六萬人,東伐楚。項王聞之,即令諸將擊齊,而自以精兵三萬人南從魯出胡陵。〔三〕四月,漢皆已入彭城,收其貨寶美人,日置酒高會。項王乃西從蕭,晨擊漢軍〔四〕而東,至彭城,日中,大破漢軍。〔五〕漢軍皆走,相隨入穀、泗水,〔六〕殺漢卒十餘萬人。漢卒皆南走山,〔七〕楚又追擊至靈壁東〔八〕睢水上。〔九〕漢軍卻,為楚所擠,〔一〇〕多殺,漢卒十餘萬人皆入睢水,睢水為之不流。〔一一〕圍漢王三匝。於是大風從西北而起,折木發屋,揚沙石,窈冥晝晦,〔一二〕逢迎楚軍。楚軍大亂,壞散,而漢王乃得與數十騎遁去,欲過沛,收家室而西;楚亦使人追之沛,取漢王家:家皆亡,不與漢王相見。漢王道逢得孝惠、魯元,〔一三〕乃載行。楚騎追漢王,漢王急,推墮孝惠、魯元車下,滕公常下收載之。如是者三。曰:「雖急不可以驅,柰何棄之?」於是遂得脫。求太公、呂后不相遇。審食其〔一四〕從太公、呂后閒行,〔一五〕求漢王,反遇楚軍。楚軍遂與歸,報項王,項王常置軍中。
〔一〕集解徐廣曰:「一作『劫』。」索隱按:漢書見作「劫」字。
〔二〕集解徐廣曰:「塞、翟、魏、殷、河南。」駰案:應劭曰「雍、翟、塞、殷、韓也」。韋昭曰「塞、翟、殷、韓、魏,雍時已敗也」。索隱按:徐廣、韋昭皆數翟、塞及殷、韓等;顏師古不數三秦,謂常山、河南、韓、魏、殷;顧胤意略同,乃以陳餘兵為五:未知孰是。鄙意按:韓王鄭昌拒漢,漢使韓信擊破之,則是韓兵不下而已破散也。韓不在此數。五諸侯者,塞、翟、河南、魏、殷也。正義師古云:「諸家之說皆非。張良遺羽書曰『漢欲得關中,如約即止,不敢復東』,謂出關之東也。今羽聞漢東之時,漢固已得三秦矣。五諸侯者,謂常山、河南、韓、魏、殷也。此年十月,常山王張耳降,河南王申陽降,韓王鄭昌降,魏王豹降,虜殷王卬,皆漢東之後,故知謂此為五諸侯。時雖未得常山之地,功臣年表云『張耳棄國,與大臣歸漢』,則當亦有士卒爾。時雍王猶在廢丘被圍,即非五諸侯之數也。尋此紀文,昭然可曉。前賢注釋,並失指趣。」高紀及漢書皆言「劫五諸侯兵」。凡兵初降,士卒未有自指麾,故須劫略而行。又云「發關中兵,收三河士」。發謂差點撥發也,收謂劫略收斂也。韋昭云河南、河東、河內。申陽都雒陽,韓王成都陽翟,皆河南也。,魏豹都平陽,河東也。司馬卬都朝歌,張耳都襄國,河內也。此三河士則五諸侯兵也。更著雍、塞、翟,則成八諸侯矣。重明顏公之說是。故韓信傳云「漢二年出關,收魏河南,韓、殷王皆降」是。
〔三〕正義括地志云:「(徐州)魯,兗州曲阜縣也。地理志云胡陵在山陽縣屬也。」
〔四〕正義括地志云「徐州蕭縣,古蕭叔之國,春秋時為宋附庸。帝王世紀云周封子姓之別為附庸也。」
〔五〕集解張晏曰:「一日之中也。或曰旦擊之,至日中大破。」
〔六〕集解瓚曰:「二水皆在沛郡彭城。」
〔七〕正義走音奏。
〔八〕集解徐廣曰:「在彭城。」索隱孟康曰:「故小縣,在彭城南。」
〔九〕集解徐廣曰:「睢水於彭城入泗水。」正義睢音雖。括地志云:「靈壁故城在徐州符離縣西北九十里。睢水首受浚儀縣莨蕩水,東經取慮,入泗,過郡四,行千二百六十里。」
〔一〇〕集解服虔曰:「擠音『濟民』之『濟』。」瓚曰:「排擠也。」
〔一一〕正義為,于偽反。
〔一二〕集解徐廣曰:「窈亦作『窅』字。」
〔一三〕集解服虔曰:「元,長也。食邑於魯。」韋昭曰:「元,謚也。」
〔一四〕集解瓚曰:「其音基。」索隱食音異。按:酈、審、趙三人同名,其音合並同,以六國時衛有司馬食其,並慕其名。
〔一五〕集解如淳曰:「閒出,閒步,微行,皆同義也。」
是時呂后兄周呂侯〔一〕為漢將兵居下邑,〔二〕漢王閒往從之,稍稍收其士卒。至滎陽,諸敗軍皆會,蕭何亦發關中老弱未傅悉詣滎陽,〔三〕復大振。楚起於彭城,常乘勝逐北,與漢戰滎陽南京、索閒,漢敗楚,〔四〕楚以故不能過滎陽而西。
〔一〕集解徐廣曰:「名澤。」正義蘇林云:「以姓名侯也。」晉灼云:「外戚表周呂令武侯澤也。呂,縣名。封於呂,以為國。」顏師古云:「周呂,封名。令武,其謚也。蘇云『以姓名侯』,非也。」
〔二〕集解徐廣曰:「在梁。」正義括地志云:「宋州碭山縣本下邑縣也,在宋州東一百五十里。」按:今下邑在宋州東一百一十里。
〔三〕集解服虔曰:「傅音附。」孟康曰:「古者二十而傅,三年耕有一年儲,故二十三年而後役之。」如淳曰:「律年二十三傅之疇官,各從其父疇內學之。高不滿六尺二寸以下為罷癃。漢儀注『民年二十三為正,一歲為衛士,一歲為材官騎士,習射御騎馳戰陣』。又曰『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為庶民,就田里』。今老弱未嘗傅者皆發之。未二十三為弱,過五十六為老。食貨志曰『月為更卒,已復為正,一歲屯戍,一歲力役,三十倍於古者』。」索隱按:姚氏云「古者更卒不過一月,踐更五月而休」。又顏云「五當為『三』,言一歲之中三月居更,三日戍邊,總九十三日。古者役人歲不過三日,此所謂『一歲力役三十倍於古』也」。斯說得之。
〔四〕集解應劭曰:「京,縣名,屬河南,有索亭。」晉灼曰:「索音柵。」正義括地志云:「京縣城在鄭州滎陽縣東南二十里。鄭之京邑也。晉太康地志云鄭太叔段所居邑。滎陽縣即大索城。杜預云成皋東有大索城,又有小索故城,在滎陽縣北四里。京相璠地名云京縣有大索亭、小索亭,大小氏兄弟居之,故有小大之號。」按:楚與漢戰滎陽南京、索閒,即此三城耳。
項王之救彭城,追漢王至滎陽,田橫亦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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