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 史記卷八 高祖本紀第八

作者: 司馬遷21,503】字 目 录

長六寸,分而相合。」釋名云:「節為號令賞罰之節也。又節毛上下相重,取象竹節。」又漢官儀云:「子嬰上始皇璽,因服御之,代代傳受,號曰『漢傳國璽』也。」正義按:天子有六璽,皇帝行璽、皇帝之璽、皇帝信璽、天子行璽、天子之璽、天子信璽。皇帝信璽凡事皆用之,璽令施行;天子信璽以遷拜封王侯;天子之璽以發兵。皆以武都紫泥封,青囊白素裏,兩端無縫。三秦記云紫泥水在今成州。輿地志云漢封詔璽用紫泥,則此水之泥也。

〔四〕索隱枳音只。漢宮殿疏云枳道亭東去霸城觀四里,觀東去霸水百步。蘇林云在長安東十三里也。正義軹音紙。括地志云:「軹道在雍州萬年縣東北十六里苑中。」

〔五〕索隱楚漢春秋曰:「樊噲請殺之。」

〔六〕正義屬,之欲反。屬,付也。

〔七〕正義休,息也。言欲居止宮殿中而息也。

〔八〕索隱劉伯莊、樂彥同音方未反。

〔九〕集解應劭曰:「秦禁民聚語。偶,對也。」瓚曰:「始皇本紀曰『偶語經書者棄巿』。」索隱按:禮云「刑人於巿,與眾棄之」,故今律謂絞刑為「棄巿」是也。

〔一〇〕索隱殺人,傷人及盜。

〔一一〕集解應劭曰:「抵,至也,又當也。除秦酷政,但至於罪也。」李斐曰:「傷人有曲直,盜臧有多少,罪名不可豫定,故凡言抵罪,未知抵何罪也。」張晏曰:「秦法,一人犯罪,舉家及鄰伍坐之,今但當其身坐,合於康誥『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也。」索隱韋昭云:「抵,當也。謂使各當其罪。」今按:秦法有三族之刑,漢但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者使之抵罪,餘並不論其辜,以言省刑也。則抵訓為至,殺人以外,唯傷人及盜使至罪名耳。

〔一二〕集解應劭曰:「案,案次第;堵,牆堵也。」

或說沛公〔一〕曰:「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彊。今聞章邯降項羽,項羽乃號為雍王,王關中。今則來,沛公恐不得有此。可急使兵守函谷關,〔二〕無內諸侯軍,稍徵關中兵以自益,距之。」沛公然其計,從之。十一月中,項羽果率諸侯兵西,欲入關,關門閉。聞沛公已定關中,大怒,使黥布等攻破函谷關。十二月中,遂至戲。〔三〕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聞項王怒,欲攻沛公,使人言項羽曰:「沛公欲王關中,令子嬰為相,珍寶盡有之。」欲以求封。〔四〕亞父勸項羽擊沛公。〔五〕方饗士,旦日合戰。是時項羽兵四十萬,號百萬。沛公兵十萬,號二十萬,力不敵。會項伯欲活張良,夜往見良,因以文諭項羽,〔六〕項羽乃止。沛公從百餘騎,驅之鴻門,〔七〕見謝項羽。項羽曰:「此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言之。不然,籍何以生此!」沛公以樊噲、張良故,得解歸。歸,立誅曹無傷。

〔一〕索隱按:楚漢春秋云解先生云「遣守函谷,無內項王」,而張良系家云「鯫生說我」,則鯫生是小生,即解生。

〔二〕正義顏師古曰:「今桃林南有洪溜澗,古函谷也。其水北流入河,西岸猶有舊關餘跡」。西征記云:「道形如函也。其水山原壁立數十仞,谷中容一車。」

〔三〕正義許宜反。

〔四〕正義曹無傷欲就項羽求封。

〔五〕索隱范增也。項羽得范增,號曰亞父,言尊之亞於父。猶管仲,齊謂仲父。父並音甫也。

〔六〕正義項羽本紀云項伯曰「沛父不先破關中,公豈敢入乎?今人有大功,擊之不義」。此以文諭之。

〔七〕索隱按:姚察云在新豐古城東,未至戲水,道南有斷原、南北洞門是也。

項羽遂西,屠燒咸陽秦宮室,所過無不殘破。秦人大失望,然恐,不敢不服耳。

項羽使人還報懷王。懷王曰:「如約。」項羽怨懷王不肯令與沛公俱西入關,而北救趙,後天下約。〔一〕乃曰:「懷王者,吾家項梁所立耳,非有功伐,何以得主約!本定天下,諸將及籍也。」乃詳尊懷王為義帝,實不用其命。

〔一〕正義懷王初約先入咸陽者王之,令羽北救趙,故失約在後也。

正月,〔一〕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王梁、楚地九郡,都彭城。負約,更立沛公為漢王,〔二〕王巴、蜀、漢中,〔三〕都南鄭。三分關中,立秦三將:章邯為雍王,〔四〕都廢丘;司馬欣為塞王〔五〕,都櫟陽;〔六〕董翳為翟王,〔七〕都高奴。楚將瑕丘申陽為河南王,〔八〕都洛陽。趙將司馬卬為殷王,〔九〕都朝歌。趙王歇徙王代。趙相張耳為常山王,都襄國。當陽〔一〇〕君黥布為九江王,都六。〔一一〕懷王柱國共敖為臨江王,〔一二〕都江陵。番君吳芮為衡山王,都邾。〔一三〕燕將臧荼為燕王,都薊。故燕王韓廣徙王遼東。廣不聽,臧荼攻殺之無終。封成安君陳餘河閒三縣,居南皮。封梅鋗十萬戶。

〔一〕正義崔浩云:「史官以正月紀四時,故書正月也。」荀悅云:「先春後正月也。」顏師古云:「凡此諸月號,皆太初正曆之後記事者追改之,非當時本稱也。以十月為歲首,即以十月為正月。今此正月,當時謂之四月也。他皆放此。」

〔二〕正義梁州本漢中郡,以漢水為名。

〔三〕集解徐廣曰:「三十二縣。」

〔四〕正義以岐州雍縣為名。

〔五〕正義塞,先代反。韋昭云:「在長安東,名桃林塞。」按:桃林塞今華州潼關也。顏師古云「取河華之固為阨塞耳,非桃林」。

〔六〕索隱因葬太上皇,改曰萬年。

〔七〕正義文穎云:「本上郡,秦所置,項羽以蕫翳為王,更名曰翟也。」

〔八〕正義在黃河之南,故曰河南,即今河南府。

〔九〕正義以商帝盤庚國殷中之地,改商為殷,在相州安陽縣,即北蒙殷墟,南去朝歌百三十六里,故號殷王,都朝歌。

〔一〇〕索隱韋昭云:「南郡縣名。」

〔一一〕索隱地理志云六縣屬六安國。

〔一二〕正義孟康云「本南郡,改為臨江國」是也。

〔一三〕索隱太康地理志云:「楚滅邾,遷其人於江南,因名縣也。」

四月,兵罷戲下,〔一〕諸侯各就國。漢王之國,項王使卒三萬人從,楚與諸侯之慕從者數萬人,從杜南〔二〕入蝕中。〔三〕去輒燒絕棧道,〔四〕以備諸侯盜兵襲之,亦示項羽無東意。至南鄭,諸將及士卒多道亡歸,士卒皆歌思東歸。韓信說漢王曰:〔五〕「項羽王諸將之有功者,而王獨居南鄭,是遷也。〔六〕軍吏士卒皆山東之人也,日夜跂而望歸,〔七〕及其鋒而用之,可以有大功。天下已定,人皆自寧,不可復用。不如決策東鄉,爭權天下。」

〔一〕正義戲音麾:許慎注淮南子云:「戲,大旗也。」

〔二〕正義韋昭云:「杜,今陵邑。」括地志云:「杜陵故城在雍州萬年縣東南十五里。漢杜陵縣,宣帝陵邑也,北去宣帝陵五里。廟記云故杜伯國。」

〔三〕集解李奇曰:「蝕音力,在杜南。」如淳曰:「蝕,入漢中道川谷名。」索隱李奇音力,孟康音食。王劭按:說文作「〈金蚤〉」,器名也。地形似器,故名之。音力也。

〔四〕索隱按系家,是用張良計也。棧道,閣道也。音士諫反。包愷音士版反。崔浩云:「險絕之處,傍鑿山巖,而施版梁為閣。」

〔五〕集解徐廣曰:「韓王信,非淮陰侯信也。」

〔六〕集解韋昭曰:「若有罪見遷徙。」

〔七〕正義跂音丘賜反。說文云:「跂,舉踵也。」司馬彪云:「跂,望也。」

項羽出關,使人徙義帝。曰:「古之帝者地方千里,必居上游。」〔一〕乃使使徙義帝長沙郴縣,趣義帝行,〔二〕群臣稍倍叛之,乃陰令衡山王、臨江王擊之,殺義帝江南。項羽怨田榮,立齊將田都為齊王。田榮怒,因自立為齊王,殺田都而反楚;予彭越將軍印,令反梁地。楚令蕭公角擊彭越,彭越大破之。陳餘怨項羽之弗王己也,令夏說說〔三〕田榮,請兵擊張耳。齊予陳餘兵,擊破常山王張耳,張耳亡歸漢。迎趙王歇於代,復立為趙王。趙王因立陳餘為代王。項羽大怒,北擊齊。

〔一〕正義音流。

〔二〕正義趣音促。

〔三〕正義上音悅,下音稅。

八月,漢王用韓信之計,從故道〔一〕還,襲雍王章邯。邯迎擊漢陳倉,〔二〕雍兵敗,還走;止戰好畤,〔三〕又復敗,走廢丘。漢王遂定雍地。東至咸陽,引兵圍雍王廢丘,〔四〕而遣諸將略定隴西、北地、上郡。令將軍薛歐、〔五〕王吸〔六〕出武關,因王陵兵南陽,〔七〕以迎太公、呂后於沛。楚聞之,發兵距之陽夏,〔八〕不得前。令故吳令鄭昌為韓王,距漢兵。

〔一〕集解地理志武都有故道縣。

〔二〕正義今岐州縣也。

〔三〕集解孟康曰:「畤音止,神靈之所在也,縣名,屬右扶風。」

〔四〕索隱按荀悅漢紀,令樊噲圍之。

〔五〕集解音惡后反。索隱按表,歐以舍人從,為將軍,封廣平侯也。

〔六〕索隱按表,吸以中涓從,為將軍,封清陽侯。

〔七〕集解如淳曰:「王陵亦聚黨數千人,居南陽。」正義括地志云:「王陵故城在商州上洛縣南三十一里。荊州記云昔漢高祖入秦,王陵起兵丹水以應之,此城王陵所築,因名。」

〔八〕索隱韋昭云:「縣名,屬淮陽,後屬陳。夏音更雅反。」

二年,漢王東略地,塞王欣、翟王翳、河南王申陽皆降。韓王昌不聽,使韓信擊破之。於是置隴西、北地、上郡、渭南、〔一〕河上、〔二〕中地郡;〔三〕關外置河南郡。〔四〕更立韓太尉信為韓王。諸將以萬人若以一郡降者,封萬戶。繕治河上塞。〔五〕諸故秦苑囿園池,皆令人得田之,正月,虜雍王弟章平。大赦罪人。

〔一〕集解徐廣曰:「後曰京兆。」

〔二〕集解徐廣曰:「馮翊。」

〔三〕集解徐廣曰:「扶風。」

〔四〕集解徐廣曰:「十月,漢王至陝。」

〔五〕集解晉灼曰:「晁錯傳秦時北攻胡,築河上塞。」

漢王之出關至陝,撫關外父老,還,張耳來見,漢王厚遇之。

二月,令除秦社稷,更立漢社稷。

三月,漢王從臨晉渡,魏王豹將兵從。下河內,虜殷王,置河內郡。南渡平陰津,至雒陽。新城〔一〕三老董公遮說漢王〔二〕以義帝死故。漢王聞之,袒而大哭。〔三〕遂為義帝發喪,臨三日。發使者告諸侯曰:「天下共立義帝,北面事之。今項羽放殺義帝於江南,大逆無道。寡人親為發喪,諸侯皆縞素。悉發關內兵,收三河士〔四〕,南浮江漢以下,〔五〕願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者。」

〔一〕正義括地志云:「洛州伊闕縣在州南七十里,本漢新城也。隋文帝改新城為伊闕,取伊闕山為名也。」

〔二〕正義百官表云:「十里一亭,亭有長。十亭一鄉,鄉有三老,三老掌教化。」皆秦制也。又樂產云:「橫道自言曰遮。」楚漢春秋云:「董公八十二,遂封為成侯。」

〔三〕集解如淳曰:「袒亦如禮袒踊。」

〔四〕集解韋昭曰:「河南、河東、河內。」

〔五〕正義南收三河士,發關內兵,從雍州入子午道,至漢中,歷漢水而下,從是東行,至徐州,擊楚。

是時項王北擊齊,田榮與戰城陽。田榮敗,走平原,〔一〕平原民殺之。齊皆降楚。楚因焚燒其城郭,係虜其子女。齊人叛之。田榮弟橫立榮子廣為齊王,齊王反楚城陽。項羽雖聞漢東,既已連齊兵,欲遂破之而擊漢。漢王以故得劫五諸侯兵,遂入彭城。項羽聞之,乃引兵去齊,從魯〔二〕出胡陵,〔三〕至蕭,〔四〕與漢大戰彭城靈壁東〔五〕睢水上,大破漢軍,多殺士卒,睢水為之不流。乃取漢王父母妻子於沛,置之軍中以為質。當是時,諸侯見楚彊漢敗,還皆去漢復為楚。塞王欣亡入楚。

〔一〕正義德州平原縣是。

〔二〕正義兗州曲阜也。

〔三〕正義地理志云胡陵在山陽郡。

〔四〕正義徐州蕭縣。

〔五〕正義在徐州符離縣西北九十里。

呂后兄周呂侯為漢將兵,居下邑。〔一〕漢王從之,稍收士卒,軍碭。漢王乃西過梁地,至虞。〔二〕使謁者隨何之九江王布所,曰:「公能令布舉兵叛楚,項羽必留擊之。得留數月,吾取天下必矣。」隨何往說九江王布,布果背楚。楚使龍且往擊之。

〔一〕集解徐廣曰:「在梁。」

〔二〕集解徐廣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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