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尉被治罪,法司请予以诛杀,武帝不忍心,只将他废为平民,迁到房陵,其国被废除。
济东王刘彭离在位二十九年,他骄恣凶悍,常在夜间与其奴仆即一些亡命少年几十人一起去剽劫,以杀人劫财为嗜好。
他所杀被发现的有一百多人,国人皆知,不敢夜行。
有个被杀之人的儿子上书告发了,法司请求诛斩,武帝不忍,也将他废为平民,迁到上庸,其国被除,改为大河郡。
山阳王刘定在位九年,死后无子,国被除。
济阴王刘不识在位仅一年即死,无子,国被除。
梁孝王的四个庶子,都是立为王仅一代就绝了。
梁平王刘襄,其母是陈太后。
梁共王的母亲是李太后。
李太后是平王的亲祖母。
平王之后是任后,任后很受平王宠爱。
以前,梁孝王有一个雷尊,价值千金,他曾告诫后代要好好珍藏,不得给予他人。
任后知道后想要。
李太后便说:“先王有命,不得将雷尊给人。
其他物品即使价值百万,也任凭挑选。”任后一定要得到,平王便派人打开府库取出雷尊赐给了她。
加上平王和他母亲陈太后服侍李太后多有不恭顺之处,有汉朝使者来到,李太后便想去对汉使告状。
平王派谒者中郎去阻拦,关闭了宫门,李太后与他们争夺开门,被卡住了手指。
李太后哭啼呼号,仍未见到汉使。
李太后也曾与食官长及郎官尹霸等人私通淫乱,平王与任后便派人以此相威胁来封她的口,李太后也就作罢了,直到病死。
她病时,任后从未去探望,死后也不为她服丧。
元朔年间,睢阳有个叫犴反的,有人欺负了他的父亲,而与睢阳太守的客人同车一起出走,犴反将仇人杀在车上,然后逃跑了。
睢阳太守大怒,严令梁二千石以下官员缉拿,他们急于抓到犴反,就把他父母抓起来了。
犴反知道一些王宫内幕,就上书告发平王与祖母争夺雷尊的情况。
因当时梁国相以下官员都知道这件事,他的本意只是想用此事来连累梁的官吏。
天子知道后,即派员调查,果有其事。
令公卿大臣议罪,均认为大不孝,奏请诛杀平王和陈太后。
天子说:“不孝的首恶应是任后。
朕派到梁的相吏才力不及,无能辅佐平王,以致陷他于不义,所以不忍心杀他。”于是,削去梁王五县,剥夺陈太后的汤沐邑成阳,将任后枭首示众,谒者中郎等都被诛杀。
此后,梁剩下的地盘尚有八城。
刘襄在位四十年,死后其子刘无伤继嗣为顷王。
顷王在位十一年,其子刘定继嗣为敬王。
敬王在位四十年,其子刘遂嗣位为夷王。
夷王仅六年,其子刘嘉嗣位为荒王。
荒王在位十五年,其子刘立继嗣。
鸿嘉年间,太傅许辅上奏:“刘立一日之内十一次犯法,臣下愁苦不堪,不敢亲近,不能劝阻。
希望下诏令他除了耒昔耕、祭祠之外,不得出宫,将所有马匹放到外苑,收所有兵器藏于私库,令他不得以金钱财物赏赐给人。”此事经丞相、御史请奏,获得批准。
此后刘立又屡次打伤郎官,夜里私自出宫。
经傅、相联名上奏,获罪被削地,有时一千户,有时五百户,像这样削了多次。
梁荒王的妹妹园子是刘立舅舅任宝的妻子,任宝兄弟的女儿任昭就是刘立的王后。
刘立几次宴请任宝,对他说:“我非常喜欢园子翁主,想要得到她。”任宝说“:翁主是你的姑母,与姑母淫乱,罪何其重!”刘立说“:那又怎么样!”于是与园子勾搭成奸。
几年之后,到永始年间,梁相上奏刘立对皇帝外家怨恨,经常口出恶言谩骂。
朝廷派员调查,却发现了他与姑母淫乱之事,奏请将行如禽兽的刘立诛斩。
太中大夫谷永上疏说“:臣听说‘礼,是天子门外的屏障,因不想看见外面的事情而设’。
所以做帝王的,应不窥探人家闺房中的私事,不偷听别人在家里的谈话。
《春秋》上有为亲者讳之句,《诗经》上说‘戚戚兄弟,莫远具尔’。
而今梁王年少,很有些狂病之态,开始是他恶语中伤外戚之事,结果查无实据,却揭发出闺中的隐私,这不是本章所指陈之事。
况且梁王又不承认,对这种难以查明的事,如果强行追迫,罗织附会,仅凭一面之辞断狱定罪,恐怕对治理国家无益。
污蔑宗室,以宫帏淫乱之恶名披露宣扬于天下,这不是为公族隐讳、增朝廷荣华、显圣德风化的举措。
愚臣认为:其一,梁王年少,其姑年长,二人年龄不般配;其二,以梁国之富,足以用重金买到妖冶俏丽的美女;其三,即使刘立无耻,其姑也应有耻辱之心,必不与奸。
办案的人本来是去追查恶言,为什么会去揭发此事?从以上三条推断,有奸之事绝不合乎情理。
臣怀疑是办案期限紧迫,过期查不出来,文吏怕追查举报失实之责,不得已转移了目标。
此事若在萌芽之时,陛下降旨掩盖下来不再深究,是为上策。
如案卷已经上报,则可根据梁王不服这一点,诏令廷尉另选干练之吏,改变审问方法,得出与原案不同的结论,对原办案吏员定以失误之罪,再回朝以梁王清白之状呈法司。
这样,既扩大了公族情无亲疏之德,又为宗室洗刷了污秽淫乱之耻,甚合于治理亲族之义。”天子于是将此案压下不予追查。
又过了几年,到元延年间,刘立又因公事与相、掾和睢阳丞结怨,便派奴仆去刺杀他们,并将奴仆杀掉以灭口。
共杀死三人,杀伤五人,另外还殴打郎吏二十余人,对皇上诏书也不下拜,奏以谋逆死罪囚禁。
法司请予诛杀,皇上仍不忍心,又削去刘立五县。
哀帝建平年间,刘立又杀人。
天子派廷尉、大鸿胪持节前去查办。
一到梁国,便将诏书移交梁国傅、相、中尉,上写道“:梁王违背策书上的戒敕之言,悖理暴虐恣意妄为,连犯大辟之罪,流毒残害吏民。
几次蒙恩,未予诛杀,但不思改过,又乱杀人。
幸蒙恩典,派丞相长史、大鸿胪丞前来查问,梁王却装病耍赖,出语骄慢无礼,不拜主上诏令,其罪与背叛无异。
丞相、御史奏请收缴梁王印绶,押送陈留监狱。
明诏格外加恩,再派廷尉、大鸿胪前来就问。
今天梁王必须接旨受询,恐怕再不拜诏从实对答,则如《尚书》所说:‘至于再三,有不用,我降尔命。’傅、相、中尉都负有辅佐王行正道之责,‘虎兕出于匣,龟玉毁于匮中,是谁之过也?’诏书一到,即向梁王明确地晓以大义。
胆敢再行欺诈,罪行更加一等。
傅、相诸官,不能尽辅导之职者,朝廷自有正法。”刘立震惊惶恐,慌忙摘下王冠答话,说“:刘立我从小失去父母,孤苦伶仃长在深宫之中,只与宦官婢妾混在一起,逐渐为小国之坏习气所浸染,加上我本性愚昧,不堪教养而无法改变。
以往傅、相也不是用仁义来辅翼我,大臣们都崇尚苛刻,往往吹毛求疵。
又有谗舌之臣在中间,左右挑拨,致使上下不和,发展到互相仇视。
宫殿之中一有毫厘过失,无不暴露在外,奏陈于朝。
刘立本当几度伏诛,以戒示海内,但屡蒙皇恩,得以宽赦。
这次,我自知刺杀中郎曹将是死罪无疑。
冬月刑期迫近,因贪生怕死,所以才使用诈术倒地装病,企图侥幸拖过冬月而减罪。
以上句句是实,我今伏法只待重诛了。”但当时冬月已过,第二年春又遇大赦,刘立又未被诛。
元始年间,刘立因与平帝外戚中山卫氏勾结而获罪,新都侯王莽奏请将刘立废为平民,迁往汉中。
刘立闻讯自杀。
他在位二十七年,死后梁国废除。
两年后,王莽请求太皇太后,立梁孝王之玄孙的曾孙、任沛郡卒史的刘音为梁王,以奉孝王之祠。
王莽篡国后,梁国灭绝。
班固评论:梁孝王因太后疼爱,为景帝至亲而被封在膏腴之地,恰逢当时汉家隆盛、百姓殷富,所以能广殖财富,扩建宫室,车马仪仗甚为铺排,仅此已属僭越。
他自恃皇亲而贪求无厌,上天终以牛祸降下惩罚,旋即忧惧而死,可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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