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齐书 - 卷十九志第十一 五行

作者: 南朝萧子显5,516】字 目 录

鼻。

八年十月壬申,夜土雾竟天,浓厚勃勃如火烟,气入人眼鼻,至九日辰时开除。

九年十月丙辰,昼夜恒昏雾勃勃如火烟,其气辛惨,入人眼鼻,兼日色赤黄,至四日甲夜开除。

十年正月辛酉,酉初四面土雾勃勃如火烟,其气辛惨,入人眼鼻。

《传》曰:“《易》曰‘乾为马’。逆天气,马多死,故曰有马祸。”一曰,马者,兵象也。将有寇戎之事,故马为怪。

建武四年,王晏出至草市,马惊走,鼓步从车而归,十余日,晏诛。

建武中,南岸有一兰马,走逐路上女子,女子窘急,走入人家床下避之,马终不置,发床食女子股脚间肉都尽。禁司以闻,敕杀此马,是后频有寇贼。

京房《易传》曰:“生子二胸以上,民谋其主。三手以上,臣谋其主。二口已上,国见惊以兵。三耳已上,是谓多听,国事无定。二鼻以上,国主久病。三足三臂已上,天下有兵。”其类甚多,盖以象占之。

永明五年,吴兴东迁民吴休之家女人双生二儿,胸以下齐以上合。

京房《易传》曰:“野兽入邑,其邑大虚。”又曰:“野兽无故入邑朝廷门及宫府中者,邑逆且虚。”

永明中,南海王子罕为南兖州刺史,有獐入广陵城,投井而死,又有象至广陵,是后刺史安?王子敬于镇被害。

建武四年春,当郊治圜丘,宿设已毕,夜虎攫伤人。

建武中,有鹿入景皇寝庙,皆为上崩及禅代也。凡无占者,皆为不应本传。

赞曰:木怪夔魍,火为水妃。土产载物,金作明威。形声异迹,影响同归。皆由象应,莫不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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