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意不远。后又见某君所作讲科学的一文把这个意思颠倒过来,谓科学初起是为用,其后乃有求知的好尚。现在也无暇细论,但就我的意见简单说两句:迫促的境遇不是适于产生科学的缘法,倒要从容一点才行,单为用而不含求知的意思,其结果只能产生"手艺"、"技术"而不能产生"科学"。--中国即其好例。王君所论科学之起源原是泛论人类心理上之科学的基础,也不能答欧洲人何以独能创出科学的原故。若问这原故,待我后方去答。
若拿唯物史观来说明西方政治上社会上之"德谟克拉西"精神所从来,我并不十分反对,然却不是杜威先生的折衷说第三派(见社会哲学与政治哲学讲演)。我只要问:如中国,如印度有像欧洲那样不断变迁的经济现象么?如承认是没有的,而照经济现象变迁由 于生产力发展的理,那么一定是两方面的发展大有钝利的不同了。可见还有个使生产力发展可钝可利的东西,而生产力不是什么最高的动因了。--马克思主义说生产力为最高动因。这所以使生产力发展可钝可利的在哪里呢?还在人类的精神方面。所谓"精神 "与所谓"意识"其范围,大小差得很远。意识是很没力量的,精神是很有力量的,并且有完全的力量。唯物史观家以为意识是被决定的而无力决定别的,是我们承认的,但精神却非意识之比,讲唯物史观的把两名词混同着用,实在不对。这些话且不去细谈,直接说本题。原来生产力的发展是由于人的物质生活的欲求,而物质生活的欲求是人所不能自己的,由此而生产力的发展,经济现象的变迁,都非人的意识所能自由主张自由指挥的了。而在某种经济现象底下,人的意识倒不由得随着造作某种法律制度道德里想去应付他,于是唯物史观家就说人的意识不能把经济现象怎样,而他却能左右人的意识了。但其实这物质生活的欲求,难道不是出在精神上么?只为他像是没有问题--一定 不易--所以不理会他,不以他为能决定生产力之发展罢了。但其实何尝全没问题呢? 他也可有变动,由这变动至少也能决定生产力发展的钝利,经济现象变迁的缓促。我敢说:如果欧亚的交通不打开,中国人的精神还照千年来的样子不变,那中国社会的经济现象断不会有什么变迁,欧洲所谓"工业革新"(Industrial Revolution)的,断不会 发生。又如果回族同欧人不去侵入印度,听着印度人去专作他那种精神生活,我们能想象他那经济现象怎样进步么?所以我以为人的精神是能决定经济现象的,但却非意识能 去处置他。这个意思于唯物史观家初无冲突,不过加以补订而已。然就因此,我觉得西方社会上"德谟克拉西"精神所从来,还非单纯唯物史观家的说法所能说明,而待要寻他精神方面的原因。据我所见是欧洲人精神上有与我们不同的地方,由这个地方既直接的有产生"德谟克拉西"之道,而间接的使经济现象变迁以产生出如彼的制度似更有力。其故待后面去说。
现在我要说明自己的意见了。但且不去答对西方化的特别处所从来,现在先要说明我观察文化的方法(见第二章),然后再解释适用这方法得的答案(见第二章),则科学与"德谟克拉西"的所从来自尔答对了。我这个人未尝学问,种种都是妄谈,都不免"强不知以为知",心理所有只是一点佛家的意思,我只是本着一点佛家的意思裁量一切,这观察文化的方法,也别无所本,完全是出于佛家思想。试且说来:
生活的说明
照我的意思--我为慎重起见,还不愿意说就是佛家或唯识家的意思,只说是我所得到的佛家的意思,--去说说生活是什么。生活就是"相续",唯识把"有情"--就是现在所谓生物--叫做"相续"。生活与"生活者"并不是两件事,要晓得离开生活没有生活者,或说只有生活没有生活者--生物。再明白的说,只有生活这件事,没有生活这件东西,所谓生物,只是生活。生活、生物非二,所以都可以叫做"相续"。生物或生活实不只以他的"根身"--"正报"--为范围,应统包他的"根身"、"器界 "--"正报"、"依报"--为一整个的宇宙--唯识上所谓"真异熟果"--而没有范围的。这一个宇宙就是他的宇宙。盖各有各自的宇宙--我宇宙与他宇宙非一。抑此宇宙即是他--他与宇宙非二。照我们的意思,尽宇宙是一生活,只是生活,初无宇宙。由生活相续,故尔宇宙似乎恒在,其实宇宙是多的相续,不似一的宛在。宇宙实成于生活之上,托乎生活而存者也。这样大的生活是生活的真相,生活的真解。但如此解释的生活非几句话说得清的,我们为我们的必需及省事起见,姑说至此处为止。
我们为我们的必需及省事起见,我们缩小了生活的范围,单就着生活的表层去说。那么,生活即是在某范围内的"事的相续"。这个"事"是什么?照我们的意思,一问一答 即唯识家所谓一"见分",一"相分"--是为一"事"。一"事",一"事",又一 "事"……如果涌出不已,是为"相续"。为什么这样连续的涌出不已?因为我们问之 不已--追寻不已。一问即有一答--自己所为的答。问不已答不已,所以"事"之涌出不已。因此生活就成了无已的"相续"。这探问或追寻的工具其数有六:即眼、耳、鼻、舌、身、意。凡刹那间之一感觉或一念皆为一问一答的一"事"。在这些工具之后则有为此等工具所自产出而操之以事寻问者,我们叫他大潜力、或大要求、或大意欲- -没尽的意欲。当乎这些工具之前的,则有殆成定局,在一期内--人的一生--不变更,虽还是要相续而转,而貌似坚顽重滞之宇宙--"真异熟果"。现在所谓小范围的生活--表层生活--就是这"大意欲"对于这"殆成定局之宇宙"的努力,用这六样工具居间活动所连续而发一问一答的"事"是也。所以,我们把生活叫做"事的相续" 。
这个差不多成定局的宇宙--真异熟果--是由我们前此的自己而成功这样的;这个东西可以叫做"前此的我"或"已成的我",而现在的意欲就是"现在的我"。所以我们所说小范围生活的解释即是"现在的我"对于"前此的我"之一种奋斗努力。所谓"前此的我"或"已成的我"就是物质世界能为我们所得到的,如白色、声响、坚硬等皆感觉对他现出来的影子呈露我们之前者。而这时有一种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非物质的东西,就是所谓"现在的我",这个"现在的我"大家或谓之"心"或"精神",就是当下向前的一活动,是与"已成的我"--物质--相对待的。
从讲生活那段起,似乎偏于叙述及抽象,不像批评具体的问题有趣味,而却是很重要,是我们全书的中心。我们批评的方法即因此对于生活的见解而来。
我们现在将奋斗的意思再解释一下。照我们以前的解释,所谓生活就是用现在的我对于前此的我之奋斗,那么,什么叫做奋斗呢?因为凡是"现在的我"要求向前活动,都有 "前此的我"为我当前的"碍",譬如我前面有块石头,挡着我过不去,我须用力将他搬开固然算是碍,就是我要走路,我要喝茶,这时我的肢体同茶碗都算是碍;因为我的肢体,或茶碗都是所谓"器世间"--"前此的我"--是很笨重的东西,我如果要求如我的愿,使我肢体运动或将茶碗端到嘴边,必须努力变换这种"前此的我"的局面,否则是绝不会满意的;这种努力去改变"前此的我"的局面而结果有所取得,就是所谓奋斗。所以凡是一个用力都算是奋斗;我们的生活无时不用力,即是无时不奋斗,当前为碍的东西是我的一个难题;所谓奋斗就是应付困难,解决问题的。差不多一切"有情 "--生物--的生活都是如此,并不单单是人类为然。即如苍蝇所以长成六个足,许多眼睛,全都因为应付困难,所以逐渐将他已成的我变成这个模样,以求适应环境的。不过这种应付都是在意识以前的,是本能的生活。人的生活大部分也都是本能的生活,譬如小儿生下来就会吃乳、睡觉……这些都是用他"不学而能"的本能,去应付困难解决问题的。虽然具有意识的人类,固然半是用意识来支配自己,但与许多别的生物有的意识很微,有的简直没有意识的,其本能生活仍一般重要。总之无论为本能的或为有意识的向前努力,都谓之奋斗。
以上解释生活的话是很亲切真确的说法。但是这话还要有几层的修订才能妥贴。其应修订之点有三层:
(一)为碍的不单是物质世界--已成的我--就是不仅是我自己的真异熟果,还有另外一个东西--就是其它的有情。譬如我将打猎所得的禽兽食肉剥皮。这时虽是对于其它有情的根身之一种改变局面,其实还是对于"已成的我"的奋斗;因为其它有情的根身实在就是我的器界--已成的我;所以这时为碍的并非另外的有情,仍是我自己的"真异熟果"。真正为碍的是在其它有情的"他心"而不在其根身。譬如我要求他人之见爱,或提出一种意见要求旁人同我一致,这时为碍的即是"他心";这才是真正的其它有情并非我的"已成的我",而是彼之"现在的我";这时他究竟对我同意与否尚不可知,我如果要求大家与我同意,就须陈诉我意,改造"他心"的局面,始能如我的愿,这亦即是奋斗。此应修订者一。
(二)为碍的不仅物质世界与"他心",还有一种比较很深隐为人所不留意,而却亦时常遇见的,就是宇宙间一定的因果法则。这个法则是必须遵循而不能避免的,有如此的因,一定会有如彼的果;譬如吃砒霜的糖一定要死乃是因果必至之势,我爱吃砒霜糖而不愿意死,这时为碍的就是必至的自然律,是我所不能避免的。又如凡人皆愿生活而不愿老死,这时为碍的即在"凡生活皆须老死"之律也。此应修订者二。
(三)人类的生活细看起来还不能一律视为奋斗。自然由很细微的事情一直到很大的事情 --如从抬手动脚一直到改造国家--无一不是奋斗,但有时也有例外,如乐极而歌,兴来而舞,乃至一切游戏、音乐、歌舞、诗文、绘画等等情感的活动,游艺的作品,差不多都是潜力之抒写,全非应付困难或解决问题,所以亦全非奋斗。我们说这些事与奋斗不同,不单单因为他们是自然的流露而非浮现于意识之上的活动,--不先浮现于意识之上而去活动的也有算奋斗的。--也因为其本性和态度上全然不同。此应修订者三。
人生三种问题
这样一个根本的说法,加以三层修订,大体上可以说是妥贴的了。我们对于三方面文化的观察,以及世界未来文化的推测,亦皆出于此。这时我们再来看,虽然每一"事"中的问都有一答,而所答的不一定使我们的要求满足。大约满足与否可分为下列四条来看:
(一)可满足者此即对于物质世界--已成的我--之奋斗;这时只有知识力量来不及的时候暂不能满足,而本是可以解决的问题。譬如当初的人要求上天,因为当时的知识力量不及所以不能满足,而自发明氢气球、飞行机之后也可以满足,可见这种性质上可以解决的要求终究是有法子想的。
(二)满足与否不可定者:如我意欲向前要求时为碍的在有情的"他心",这全在我的宇宙范围之外,能予我满足与否是没有把握的。例如我要求旁人不要恨我,固然有时因为我表白诚恳可以变更旁人的"他心",而有时无论如何表白,他仍旧恨我,或者口口声声说不恨而心里照旧的恨。这时我的要求能满足与否是毫无一定,不能由我做主的,因为我只能制服他的身体而不能制服他的"他心",只能听他来定这结果。
(三)绝对不能满足者:此即必须遵循的因果必至之势,是完全无法可想的。譬如生活要求永远不老死,花开要求永远不凋谢,这是无论如何做不到的,绝对不可能的,所以这种要求当然不能满足。
(四)此条与以上三条都不同,是无所谓满足与否,做到与否的。这种生活是很特异的,如歌舞音乐以及种种自然的情感发挥,全是无所谓满足与否,或做到做不到的。
人类的生活大致如此。而我们现在所研究的问题就是:文化并非别的,乃是人类生活的样法。那么,我们观察这个问题,如果将生活看透,对于生活的样法即文化,自然可以有分晓了。但是在这里还要有一句声明:文化与文明有别。所谓文明是我们在生活中的成绩品--譬如中国所制造的器皿和中国的政治制度等都是中国文明的一部分。生活中呆实的制作品算是文明,生活上抽象的样法是文化。不过文化与文明也可以说是一个东西的两方面,如一种政治制度亦可说是一民族的制作品--文明,亦可以说一民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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