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家舊晉書輯本 - 臧榮緒晉書卷三

作者: 湯球輯3,662】字 目 录

惠帝時。冬、黃霧四塞。六日乃止。明年趙王倫篡位。時朝昏兵亂。帝屢蒙塵。

明帝時。初頻有黃霧四塞。時王敦害尚書刁協、僕射周顗。

穆帝時。涼州黃霧下如塵。時張重華納譖。後年重華死。嗣子見殺。

孝武帝時。黃霧四塞。時會稽王道子專政。親近佞人。

地震

魏明帝時。京都地震。隱隱有聲。搖動屋瓦。明年。公孫文懿叛自立。魏高堂隆曰。地震者。臣下強盛。地故震動。冀所以警悟人主。不可不深思是災。及少帝繼廢。竟禪晉。

齊王芳時。頻年地震。時曹爽專政。遷太后於永壽宮。太后與帝相泣而別。故頻震。

蜀劉禪時。地震。時黃皓專政。閹官無陽施。猶婦人也。此皓見任之應。是年終蜀亡。

吳孫權時。頻年地震。時呂壹專政。又權信讒。廢太子和。步騭上書曰。伏見按事。吹毛求瑕。欲陷人成其威福。故地連震。

晉武帝時。頻年地震。是時賈充、楊駿、遞弄朝權。

惠帝元康四年。郡國地震。淮南洪水出。或山崩。地陷。壞城府。殺百餘人。此賈后使楚王瑋殺汝南王亮、及大僕衛瓘。陰道盛。陽道衰微之應。

愍懷帝時。頻年地震。時司馬越專政。石勒寇汲郡。

元帝大興元年。頻地震。或水湧、山崩。殺人。時江南淮北有大兵。劉曜、石勒、僭位。

成帝咸和四年。頻年地震。時蘇峻作亂。

穆帝永和九年、十年。頻地震。或有聲如雷。雞雉皆鳴。時帝幼、母后專政。石季龍僭號。王師頻敗。

十一年四月、五月。又頻地震。是時姚襄入許昌。百姓愁苦之應。及哀帝、海西公、簡文、孝武時。皆頻地震。是時人主幼弱。群小弄權。兵役連年。海西見廢。

孝武太元元年夏。震含章殿四柱。并侍者二人。後年、苻堅略襄陽。

安帝義熙年。頻地震。或有聲如雷。時太尉劉裕謀逆。

地陷

武帝太康八年。宣帝廟陷。其年七月。殿前地陷方丈。深數丈。中有破船。是時帝不用和嶠之言。而信賈充之佞。至十一年。惠帝立。王室大亂。

惠帝時。五月。城中地陷。方三十丈。殺人。六月又地坼。家人陷死。八月地裂。廣三十六丈。長八十四丈。人大飢。又上庸四處。山崩。地陷。廣三十丈。長百三十丈。大水出。殺人。時賈后亂政。又夜暴雷雨。賈謐齋屋柱陷入地。壓床帳。明年謐誅。天下兵亂。帝室從此微矣。

懷帝時。洛陽地步廣里、地陷。出鵝三。又當陽地裂。廣三丈。長三百步。時司馬越專政。王室離散。死者萬計。

安帝時。山陰地陷。方四尺。有聲如雷。後二年。西明寺門穿。湧水毀門。大尉劉裕矯詔殺害朝士。俄而禪宋。

地然

晉惠帝光熙元年五月。范陽國北、地然可爨。至九月而驃騎范陽王司馬虓薨。十一月惠帝因食而崩。懷帝即位。太傅、東海王、司馬越殺太宰、河間王、司馬顒。專柄朝政。又尋死。遂洎永嘉之亂。東海淪殪。越之嗣副亦皆殄滅。石勒焚越之尸。此其應也。

蛇孽

杜預先在荊州。因宴集醉臥齋中。外人聞嘔吐聲。竊窺於戶。而見一大蛇垂頭而吐。聞者異之。

樂廣常有親客。久闕不復來。廣問其故。答曰。前在坐蒙賜酒。方欲飲。見盃中有蛇。意甚惡之。既飲而疾。于時河南廳事壁上角。漆畫作蛇。廣意盃中蛇即角影也。復置酒於其處。謂客曰。酒中復有所見不。答曰所見如初。廣乃告其所以。客豁然而解。沉疴頓愈。

趙王倫篡位。殿上有大蟒及小蟒。耳間垂肉。似重孝帳。小蟒亦然。

慕容熙遊于城南。止大柳樹下。若有人呼曰。大王且止。熙惡之。伐其樹。乃有蛇長丈餘。從樹中而出。

沮渠蒙遜攻浩亹。而蛇盤於帳前。蒙遜笑曰。前為一騰蛇。今盤在吾帳。天意欲吾迴師。先定酒泉。燒攻具而還。

大旱

永嘉三年。大旱。淮濮水竭。

愍帝建興五年。旱。建武元年。又旱。太興元年。又旱。督運令史淳于伯刑于建康市。百姓喧嘩。咸曰伯冤。事在建興五年。于是大旱三年。

大疫

魏文帝黃初四年。三月。宛許大疫。死者數萬。

明帝青龍二年。四月。大疫。蜀相諸葛亮出斜谷。卒于渭南。又青龍三年。正月。京師大疫。

六韜曰。人主好聚斂。人則多疫死。

瑞志

懷帝之時。魏故豫州刺史賈逵、墓西石碑生黃金。採取即復生。

新蔡王騰發于并州。于常山之真定縣。遇天大雪。平地數尺。營前數丈。雪融不積。騰怪而使掘之。得玉馬高尺許。上表獻之。

安帝義熙十二年。左衛兵陳湯于東府前淮水中。得玉璽一枚。

太康八年。王濬園生嘉瓜。二莖一實。

王廙為鄱陽太守。有枯樟樹更生。王敦表勸進。中宗曰。皓獸應瑞而來臻。樟樹久枯而更榮。

晉中興孝宗永和元年。白鳶生。

異志

王敬伯。會稽餘姚人。嘗泊洲渚中。昇亭而宿。是夜、月華露輕。敬伯泠然鼓琴。感劉惠明亡女妙容之靈。須臾女至。告敬伯。就體如平生。從婢二人。敬伯撫琴而歌曰。低露下深幕。垂月照孤琴。空茲益宵淚。誰憐此夜心。女乃和之曰。歌宛轉。情復哀。願為煙與霧。氤氳同共懷。

蘇韶字孝先。安平人也。仕至中牟令。咸寧初亡。諸子迎喪到襄城。韶伯父第九子節。夢見鹵簿。行列甚肅。

見韶曰。卿犯鹵簿。應髡刑。節俛受剔。覺。循見頭髮。視截如指大。後又夢見韶截之。節素美髮。五截而盡。 後節在車上。晝日見韶自外入。乘馬目黑。又介幘黃疏。單衣白襪。絲履。憑節車轅。節謂兄弟曰。中牟在此。兄弟皆愕視。無所見。問韶。君何由來。韶曰。吾欲改葬。即求去。數日又來。兄弟遂與韶坐。節曰。若不改葬。別自敕兒。韶曰。吾將為書。節授筆。韶不肯曰。死者書與生者異。為節作。其字像胡書也。乃笑喚節為書曰。昔魏武侯浮于西河。而下中流。顧謂吳起曰。美哉。河山之固。此魏國之寶也。吾性愛好洛。每往來出入。瞻視邙山。上樂乎哉。此萬世之基也。北背孟津洋洋之河。南望天邑濟濟之盛。此志雖未言語。銘之于心矣。不圖奄忽。所懷未果。前去十月。可速改葬。買數畝地。便自足矣。節延韶入室。設坐祀之。不肯坐。又無所饗。謂韶曰。中牟平生好酒。可少飲。韶手執盃飲盡。曰佳酒也。節視杯空。既去杯。酒乃如故。前後三十餘來。兄弟狎翫。節問所疑。韶言、天上及地上事。亦不能悉知也。顏淵卜商。今見在為修文郎。凡有八人。鬼之聖者梁成。賢者吳季子。節問死何如生。韶曰。無異耳。死者虛。生者實。此其異也。節曰。死者何不歸屍。韶曰。譬如斷卿一臂。以投地。就剝削之。于卿有患乎。死之去屍骸如此也。節曰。厚葬美墳。死者樂乎。韶曰。無在也。節曰。若無在何改葬。韶曰。今我誠無所在。但欲述生時意耳。韶欲去。節留之。閉門下鎖鑰。韶為之少住。韶去。節見門故閉。韶已去矣。韶與節別。曰。吾今見為修文郎。守職。不暇得來也。節執手乃別。自是遂絕。

夏侯愷亡後。形見。就家人求茶。

刑法志

晉書曰。周處為廣平太守。有三十年滯獄。一到悉總決遣之。理無不當。

安帝義熙中。劉毅鎮姑熟。常出行南陵。縣吏陳滿射鳥。箭誤中直帥。雖不傷人。據法當棄市。何承天議曰。獄貴情斷。疑則從輕。昔有驚漢文帝乘輿馬者。張釋之斷以犯蹕罪止罰金。何者。明其無心於驚馬也。故不以乘輿之重。而加異制。今滿意在射鳥。非有心於中人。按律。過誤傷人。三歲刑。況不傷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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