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 - 第四节 关于尧、舜、禹的传说

作者: 白寿彝1,997】字 目 录

骨文中还没有发见民字,但《尚书·盘庚篇》有民字。金文民字象一裸体人(露两乳,与母字形相似)足上挂器械的形状。陆次云《峒(音洞dòng)溪纤志》说,苗人捕获汉人当奴隶,给他着上木靴再加木锁,一辈子不得逃走。民字形体正显示这一种人是衣不掩体、足上挂器械的,很象陆次云所说的奴隶。金文民字从最初的民字沿袭下来,并非周人所新创。民字义训为瞑、为盲、为冥,都含有恶意。古书称百姓与称黎民苗民,显有贵贱的区别。舜命契教化百姓,命皋陶用刑法制苗民,命弃播百谷养黎民,实际当是用刑法强迫苗民黎民耕种来养活受教化的百姓。百姓与黎民苗民的区别,意味着奴隶主与奴隶的区别。禹时生产力跃进,攻苗又大胜,使用多量的俘虏到生产方面,自然会加速奴隶主与奴隶两个阶级的形成。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一卷第六十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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