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二史劄记 - 卷九 宋齐梁陈书

作者: 赵翼11,224】字 目 录

,而食货、刑法、艺文仍缺。列传内亦无帝女及列女,其节义可传者,总入于孝义传。改处士为高逸。又另立幸臣传。其体例与超、淹及俭所议者,皆小有不同,盖本超、淹之旧而小变之。超传内谓“超史功未就而卒,淹撰成之,犹未备也。”此正见子显之修齐书,不全袭前人也。

齐书缺一卷

梁书萧子显传,谓“所著齐书六十卷。”今齐书只有五十九卷,盖子显欲仿沈约作自序一卷附于后,未及成或成而未列入耶?案南史子显传,载其自序二百余字,岂即其附齐书后之作,而延寿撮其略,入于本传者耶?齐书书法用意处为尊者讳

萧子显本齐高帝(萧道成)之孙,豫章王嶷之子,故高帝本纪于“帝使王敬则结杨玉夫等弑宋苍梧王”之事不书,但云“玉夫弑帝,以首与敬则,呈送高帝。”此为尊者讳也。

其于受禅于宋顺帝之处,亦仿宋书例,载九锡文、禅位诏,绝不见篡夺之迹。然于顺帝逊位时,出东掖门,问“今日何不奏鼓吹?”左右莫有答者。则亦微露禅受事,皆高帝为之,而宋帝不知也。

郁林王无道,为萧鸾(即明帝)废杀,固无所隐讳。

扬明帝之恶于海陵王纪则书“宣城王(即鸾)辅政,帝起居皆咨而后行,思食蒸鱼菜,大官答以“无录公命。”竟不与。见明帝之目无幼主,久视为机上肉也。七月,废帝,十一月,即称“海陵王有疾,数遣御医占视,乃殒之。”本纪直书其事,尤深著明帝悖逆之罪也。明帝杀高、武子孙几尽,子显本高帝孙,幸而不死,于明帝有隐痛焉,故不复为之讳也。

见梁武义举

子显修书在梁武时,其叙(齐)郁林失德之处,不过六、七百字,叙(齐)东昏无道之处,则二千余字,甚东昏之恶,正以见梁武之兵以义举,此又作史之微意也。见褚渊负恩褚渊传,先叙“其在宋时,宋明帝在藩,与渊素善。及即位,深相委寄。临崩,驰召渊,付以后事。”而下即叙“其见萧道成(齐高),识为非常人。苍梧无道,道成与渊及袁粲谋废立,粲不肯,渊独赞成之。顺帝时,沈攸之事起,袁粲有异图,渊谓道成曰‘西衅易弭,公当先备其内耳。’道成遂杀粲。”传末又叙“其子贲,恨渊失节于宋,遂终身不仕于齐,以封爵让其弟蓁。”通篇于渊之失节处,不置一议,而其负恩丧节自见。

见王晏负义又如王晏传,先叙“其在宋时,倾心于齐高,常参密议。至齐武帝更位任亲重,朝夕进见,言论朝事,自豫章王以下,皆降意接之。武帝临崩遗诏“以尚书事付晏,令久于其职。”及郁林无道,明帝辅政,谋废立,晏即响应,推奉明帝即位,晏自以为有佐命功。

见萧谌背信

又如萧谌传,先叙“其在武帝时,帝倚以心膂,密事皆使参掌。临崩,犹敕谌在左右宿直。郁林即位,更深委信。谌每出宿,帝通夕不寐,谌入乃安。明帝辅政,或不得进说,则托谌入内言之。”其亲信如此,而谌已潜附明帝。废立之际,郁林犹手书呼谌,而不知谌已为明帝领兵作先驱也!

见萧坦之无义

又萧坦之传,先叙“其在(齐)郁林时,亲信不离左右,得入内见皇后。”其见信如此。乃改附明帝谋废立,萧谌尚迟疑未敢举事,坦之曰“废天子何等大事!今曹道刚等已有猜疑,明日若不就事,弟有百岁老母,岂能坐受祸败?正应作别计耳!”谌遑遽,明日遂废帝,坦之力也。此数传皆同一用意,不著一议,而其人品自见,亦良史也。失检处

古未有子孙为祖父作正史者,独子显为祖作本纪,为父豫章王作传,故于豫章传,铺张至九千余字,虽过于繁冗,然亦不失为显扬之孝思也。惟豫章乃高帝第二子,则应入高帝诸子传内,与临川王映等同卷,乃以临川等为高祖十二王,编在三十五卷,而豫章则另为一卷,编在二十二卷,与文惠太子相次,以见豫章之不同诸子,此则苟欲尊其父而于义无当也。又宗室传,衡阳王道度、始安王道生,皆高帝兄也,自应编在高武诸子之前,乃高帝子在三十五卷,武帝子在四十卷,而道度等反在四十五卷,此亦编次之失检也。

至萧宝寅避梁武之难,逃入魏,封齐王,此岂得没其实?且和帝纪既称“宝寅入魏”矣,而宝寅传则云“中兴二年,谋反,诛。”(南史云“谋反,奔魏。”)岂子显修史时,宝寅在魏,尚无音耗,而以诛字了此局耶?(汲古阁本如是,或系传刻之误,当别求他本校对。)

至魏虏传,谓“魏太子晃以谋杀太武,遂见杀。”此盖仍宋书之误。又谓“魏文明太后冯氏,本江都人。太武南侵,掠得之。浚以为妾。”案冯后系长乐信都人,父西域郡公朗,为秦、雍二州刺史,坐事诛,后没入宫,以选为后。初非江都人也。又云“其先匈奴女,名拓跋,妻李陵。北俗以母为姓,故拓跋实李陵之后,然甚讳之。有言其是李陵之后者,辄见杀。”案魏、齐、周诸书皆无此说,则亦皆传闻之讹也。

齐书类叙法最善

齐书比宋书较为简净。

豫章王嶷及竟陵王子良二传,过为铺张,此另有他意。

他如刘善明传所陈十一事,皆檃括(剪裁修改)其语载之。

张欣泰传所陈二十事,只载其一条,若宋书则必全载矣!

孝义传用类叙法,尤为得法。盖人各一传,则不胜传,而不立传,则竟遗之,故每一传,辄类叙数人。如褚澄传叙其精于医,而因叙徐嗣医术,更精于澄。韩灵敏传,叙其妻卓氏守节,而因及吴康之妻赵氏、蒋隽之妻黄氏、倪翼之母丁氏。传不多而人自备载。

惟张敬儿传,忽载沈攸之与萧道成绝交书,及萧道成答书,共三千余字。与敬儿关涉者,不过攸之反闲敬儿,敬儿不从数语耳。而覶缕至此,未免喧客夺主。又柳世隆传,讨沈攸之时,有尚书符檄一篇。案宋书沈攸之传,亦有尚书符檄一篇,其文又不相同,此不可解也。

案类叙之法,本起于班固汉书。

如鲍宣传后,历叙当时清名之士:纪逡、王思薛、方郇越、唐林、唐尊、蒋诩、栗融、禽庆、苏章、曹竟等。货殖传后,类叙樊嘉、如氏、苴氏、王君、房豉、樊小翁等。

其后范蔚宗后汉书,董卓传叙李傕、郭氾、张绣等。公孙瓒传叙阎柔、鲜于辅等。

陈寿三国志王粲传后叙一时文人徐干、陈琳、阮瑀、应玚、刘桢及阮籍、嵇康等。卫觊传后叙潘勖、王象等。刘劭传后叙缪袭、仲长统、苏林、韦诞、夏侯惠、孙该、杜挚等。此本古法也。

齐书之后,梁书亦有此类叙法。

如滕昙恭传,因昙恭之孝而并及于徐普济被火伏棺之事。又因普济之孝,而并及宛陵女子搏虎救母之事。又如叙何逊工诗,而因及会稽虞骞、孔翁归、江避等俱能诗。皆此法也。

以后惟明史用之最多。

梁书悉据国史立传

梁书本姚察所撰,而其子思廉续成之。(说见前)今细阅全书,知察又本之梁之国史也。各列传必先叙其历官,而后载其事实,末又载饰终之诏。此国史体例也,有美必书,有恶必为之讳。

如昭明太子以其母丁贵嫔薨,武帝葬贵嫔,地不利于长子,昭明听墓工言,埋蜡鹅等物以厌之。后事发,昭明以忧惧而死。(事见南史及通鉴)而本传不载。临川王弘统军北伐,畏魏兵不敢进,军政不和,遂大溃,弃甲投戈,填满山谷,丧失十之八九,此为梁朝第一败衄之事。(见南史及通鉴)而本传但云“征役久,有诏班师,遂退还。”绝无一字及溃败之迹。

他如郗皇后之妒、徐妃之失德、永兴公主之淫逆,一切不载。可见国史本讳而不书,察遂仍其旧也。其显然可据者:

简文诸子:大器、大心、大临、大连、大春、大雅、大庄、大钧、大威、大球、大昕、大挚外,尚有:大款、大成、大封、大训、大圜,而俱无传;元帝诸子:方矩、方等、方诸外,尚有方略,亦无传。梁书谓“其余诸子,本书不载,故缺之。”所谓本书者,即梁朝国史也。

昭明有五子:豫章王欢、河东王誉、岳阳王察、武昌王敕、义阳王鉴,武帝以昭明薨,不立其子继统,故各封大郡以慰其心。今梁书欢等皆无传,惟誉有传,而与武陵王纪同卷。此必元帝时国史,纪与誉皆称兵抗元帝者,故同入于叛逆内也。豫章王欢有子栋,为侯景所立,建号改元,未几,禅位于景。景败,元帝使人杀之,此亦当时一大事,而梁书无传。

贞阳侯明陷于齐,齐人立之,入主梁祀,为陈霸先所废。齐人征还,死于途,追谥曰“闵皇帝。”

又方等(元帝子)有子庄,敬帝时为质于齐,陈霸先将篡,王琳请于齐,以庄为帝,即位于郢州。后兵败仍入齐,封梁王。此亦皆梁末余裔之当传者,而梁书亦无传。王琳当梁、陈革命之后,犹尽心萧氏,崎岖百战,卒以死殉。此尤梁室第一忠臣,所必当传者,而梁书亦无之。盖当敬帝时,王室多故,不暇立史馆,入陈以后,又莫有记之者,故无国史可据,而梁书亦遂不为立传。尤可见梁书悉本国史,国史所有则传之,所无则缺之也。南史增十数传,其有功于梁书多矣!(又兰钦有子京在东魏,刺杀高澄,应附其事于钦传后,梁书钦传绝无一字,南史钦传亦不附见,何也?)

梁书编传失检处古未有创业之君,其母编入皇后传者。自沈约宋书始,梁书亦因之。

(梁)武帝即位,追尊其父顺之为文皇帝,母张氏为献皇后。于是皇后传内,首列张后。然顺之官职事迹已叙入武帝纪,未尝另作纪传,则张后生武帝有菖蒲花之祥,亦即叙于武帝纪可矣,乃特立一传,于诸后之首,是妻有传而夫无传,殊非史法。

又武帝兄弟九人,应立为宗室传。

如宋书之长沙王道怜、临川王道规是也。梁书乃变其例,编为太祖五王及嗣王四人。案太祖本武帝追崇其父之称,非及身为帝者,而以其子系之,已属位置失宜。既系之于太祖矣,则长沙王懿,太祖长子也,自应叙在太祖诸子之首,其余衡阳王畅、永阳王敷、桂阳王融,亦应以次叙入,总为太祖九王。乃以其没于齐朝,遂不为立传(前述四王),而转附见于其子嗣王传内,其意以临川王弘、安成王秀、南平王伟、鄱阳王恢、始兴王憺皆武帝登极后身受王封,故列为太祖五王,懿、畅、敷、融则身后追封者,故但传其嗣子,以别于生封之五王耳。然此九王,皆太祖子也,皆武帝所封也,五人则系之于父,四人则系之于子,强为区别,究属无谓。

既不立宗室传矣,而吴平侯景,武帝从弟也,不便附于太祖诸子内,又别无可位置,只得另立一萧景传,一似同姓不宗者。此盖皆国史旧编之次第,国史本武帝时所修,以诸王皆武帝亲兄弟,若列作宗室传,转似推而远之。故修史者创为此例,而不知转多窒碍也。姚察修梁书,则已时代革易,自应改正,乃亦仍原书体例,何也?南史尽入之宗室传,较得矣!

梁书以萧颖胄附于其弟颖达传内,此却位置得宜。

盖颖胄与梁武同起兵,未及平建邺,先卒,既非梁臣,不便入功臣传内,而远族又不便入宗室传。齐书萧赤斧传后,虽附见之,然梁书终不可缺也,附颖达传极当。南史则亦附于赤斧传内,作齐宗室。

梁书多载饰终之诏梁书诸王及功臣列传,必载其没后加恩饰终之诏。盖本国史体例如是。至修入正史,自应删除,以省繁复。

乃王茂传,诏曰“旌德纪功,哲王令轨,念终追远,前典明诰。”

吕僧珍传,诏曰“思旧笃终,前王令典,追荣加等,列代通规。”南平王伟传,诏曰“旌德纪功,前王令典,慎终追远,列代通规。”孔休源传,诏曰“慎终追远,列代通规,褒德酬庸,先王令典。”

篇篇如此,殊可呕哕。其后作史者,亦自知其芜冗,至蔡道恭、范云、冯道根、昌义之、周舍等传,则去此冒语,但存诏中述其生平功绩之处,斯较为得之矣!

梁书有知足传无方伎传

梁书有不必立传而立者,又有应立传而不立者。处士之外另立知足一门,其序谓“鱼豢魏略有知足传,谢灵运晋书有知足传,宋书亦有知足传,(今沈约书无此门,盖徐爰旧本也)故梁书亦存此门。”然所谓知足者,不过宦成身退,稍异乎钟鸣漏尽,夜行不休者耳。传中如顾宪之政绩,自可入良吏传。其余陶季直、萧视素辈,传之不胜传也。

至如方伎一门,累代所不废。梁时沙门释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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