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二史劄记 - 卷十 宋齐梁陈书并南史

作者: 赵翼10,105】字 目 录

宏论彭城王不宜在外一书。宏自请彭城王入辅一疏,答诏一道。宏又请以相府事力全归彭城王一疏,答诏一道。其同伍犯法不罪士人应罪奴仆一事,载宏创议一疏,江奥一议,孔默之一议,王淮之一议,谢元一议,何尚之一议,又宏折衷一议。(案宏为宋名相,其请彭城王入辅一事,足见其逊让。至议同伍坐罪之事,岂足为相业?而连篇累牍若此耶?)

徐羡之传,载其归政三表。文帝诛羡之等一诏。

傅亮传,载其演慎一篇。

谢晦传,载其起兵诉冤一疏,尚书符其罪状一道,晦檄京邑一道,再诉冤一表,被擒在道作悲人道一篇。王徽传,载其与江教辞官一书,二千余字。与王僧绰一书,二千余字。答何偃一书,二千余字。吊弟僧谦文一篇,二千余字。

郑鲜之传,载其议滕恬父丧不返仕宦如故一书,三千余字。弹刘毅一疏,一千余字。谏北伐一表,一千余字。

何承天传,载其谏北伐一表,五千余字。

何尚之传,载其铸钱一议,及沈演之一议。又袁淑止其致仕后再出一书。

谢灵运传,载其撰征赋一篇,一万余字。山居赋一篇,数万字。劝伐河北一疏,二千字。

颜延之传,载其庭诰一篇,四千余字。

袁豹传,载其讨蜀一檄。

沈攸之传,载萧道成罪状攸之一檄。

王僧达传,载其求守徐州一疏,一千余字。请解职一疏,二千余字。

孔灵符传,徙民一事,载江夏王一议,湘东王一议,沈怀文一议,王元谟一议,王升之一议。

颜竣传,铸钱一事,先载徐爰一议,沈庆之一议,江夏王一议。方载竣二议。又庾徽之劾竣一表。

顾觊之传,载其定命论,三千余字。

周朗传,载其答羊希书,二千余字。上言时政书,三千余字。吴喜传,载明帝数喜罪一书,三千余字。建平王宏传,载刘琎为宏诉冤一书,二千余字。且不特此也。邓琬传,虽无书疏,而专叙浓湖赭圻之战,至一、二万字,竟似演义小说。

又如记功册籍,宜乎卷帙之多也。

南史于此等处,一概删削,有关系者则檃括数语存之,可谓简净,得史裁之正矣。宜乎宋子京谓其“刊落酿词,过于旧书远甚也。”

南史过求简净之失

南史有过求简净而失之者。

王镇恶传“武帝谋讨刘毅,镇恶以百舸前驱,扬声刘兖州上,毅以为信然,不知见袭。”云云。

所谓刘兖州者,何人耶?是时毅有疾,求遣其从弟兖州刺史刘藩为副,故武帝伪许之,而镇恶假其号以袭之也。宋书所载甚明,南史不先叙明,遂觉兖州句突无来历。此犹不过文字之小疵也。

谢晦传,宋书载其被讨时自诉表云“若臣等颇欲执权,不专为国,初废营阳,陛下在远,武皇之子尚有童稚,拥以号令,谁敢非之?而溯流三千,虚馆三月,奉迎銮驾,血心若斯,易为可鉴。只以王宏、王昙首等,在陛下左右不除,臣等罔得专权,所以交结谗慝,成此乱阶。”此最为当日实情。南史虽摘叙数语,而未能明其本志之无他,此则但求简净而未免太略而没其真也。当徐羡之、傅亮、谢晦受武帝顾命,立少帝义符,而义符失德,羡之等谋欲废立。而庐陵王义真以次当立,又轻动多过,不任四海。乃先奏废义真,然后废帝,而迎文帝入嗣。其于谋国非不忠也。文帝即位之次年,羡之等即上表归政,则亦非真欲久于其权,而别有异图者。其曰“徐、傅执权于内,檀、谢分镇于外,可以日久不败。”此亦王华、王昙首等之诬词,而未必晦等之始念也。只以华、昙首等系文帝从龙之臣,急于柄用,而徐、傅、谢等受遗先帝,久任事权,不除去之,无由代其处。是以百方媒孽,劝帝以次翦除,然后已可得志。观于王华传谓“华见羡之等秉权,日夜构之于帝。”此可知三人之死,不死于文帝,而死于华及昙首等明矣!

宋书于(傅)亮传载其演慎一篇,见其小心畏祸,(谢)晦传载其自诉二表,见其本志为国,此正作史者用意所在,而南史尽删之,未免徒求文字之净,而没其情事之实矣!惟羡之等废少帝而又弑之,并杀义真,此则威权太恣,杀人两兄而北面事之,岂有不败者?毋怪华、昙首等之得逞其构陷也。霍光不学无术,仅废昌邑王使之归国;羡之等不学无术,乃更甚于霍光。当时范泰已预烛其必败,曰“吾观古今多矣,未有受遗顾托而嗣君见杀,贤王婴戮者也。”则虽无华等之倾陷,亦岂有自全之理乎?

南史误处

南史宋后废帝纪,谓“孝武二十八子,明帝杀其十六,余皆帝杀之。”

今案宋书,前废帝、明帝、后废帝三本纪及孝武诸子传:

孝武子新安王子鸾、南海王子师,则前废帝子业所杀也。明帝所杀者,前废帝子业、豫章王子尚、晋安王子勋、安陆王子绥、临海王子顼、邵陵王子元、永嘉王子仁、始安王子真、淮安王子孟、南平王子彦、庐陵王子舆、松滋侯子房、东平王子嗣,又子趋、子期、子悦,皆未封而为明帝所杀。其余晋陵王子云、淮阳王子霄,及未封之子深、子凤、子元、子衡、子况、子文、子雍皆早夭。

是孝武诸子,为前废帝杀者二,明帝所杀者十六,殇者九。南史孝武子传内,又有齐敬王子羽亦二岁而亡。是孝武诸子,除前废帝及明帝所杀共十八人外,余十人皆夭死,并无为后废帝所杀者。

后废帝纪内,但有桂阳王休范、建平王景素举兵被杀之事,而非孝武子也。

然则南史所云“明帝杀十六,余皆后废帝所杀者”,实缪悠之词。即以南史各纪传核对,亦无后废帝杀孝武子之事,此李延寿之误也。

又檀韶传,谓“韶卒,子臻嗣位员外郎。”案宋书韶传“韶卒,子绪嗣。”臻则檀只之子也,在只传内。今以臻为韶子亦误。

南史增齐书处

南史于宋书,大概删十之三、四,以宋书所载章表符檄,本多芜词也。于齐不惟不删,且大增补。今以两书相校,惟豫章王嶷及竟陵王子良二传,多所删削,其他则各有所增。姑摘录于左:

王俭传(增)

齐高帝(萧道成)为相,俭请间于帝曰“功高不赏,以公今日地位,欲北面居人臣可乎?”帝正色裁之,而神采内和。俭又言“公若小复推迁,恐人情易变,七尺不能保。”帝笑曰“卿言不无理。”俭即曰“当令褚公知之。”帝曰“我当自往。”乃造渊,款言移晷,曰“我梦应得官。”渊曰“今授始尔,恐一、二年间,未容便移。”帝还告俭,俭曰“褚是未达事理。”乃即令虞整作诏。及高帝为太尉,以至受禅,诏策皆出于俭。此见俭倾心于齐高,为佐命功臣之处。

更定衣服之制:引汉书及魏都赋,为藩国侍臣服貂之证。又引晋典劝进表,定百僚致敬齐公之礼。引春秋曹世子来朝,定齐国世子之礼。及受禅改元,应特举郊祭之礼,立春在上辛后,仍应南郊之礼。正见俭深于礼学,为开国文臣之首。

褚渊传(增)

幼时父湛之有所爱牛堕井,湛之躬率左右救之,渊勿顾也。

湛之殁,有两府宝物在渊生母郭氏处,嫡母吴氏求之,郭不与,渊再三请,乃从之。

山阴公主见渊貌美,请于废帝,召以自侍,备见逼迫,渊终不移志。

时淮北已属魏,江南无鳆鱼,一枚直数千钱,或有饷三十枚者,门生请卖之,可得十万钱,渊悉以与亲游啖之,少日而尽。

后废帝时,袁粲知渊私于齐高,谓渊曰“国家所倚,惟公与刘丹阳及粲耳,愿各自勉,无为竹帛所笑。”渊曰“愿以鄙心寄公腹内。”然竟不能贞固。

齐高功业日重,王俭议加九锡,齐高恐渊不同,任遐曰“渊保妻子,爱性命,非有奇才,遐力能制之。”果无违异。

张敬儿传(增)

敬儿贫时,尝为襄阳城东吴泰家担水,通其婢,事发,逃空棺中,以盖加上,乃免。及建鹊尾军功,收籍吴氏家财数千万,并取所通婢为妾。

王敬则传(增)生时,母为女巫,谓“应得鸣鼓角。”人笑曰“汝子得为人鸣鼓角,幸矣!”及长,与既阳县吏斗,谓曰“我若得既阳县,当鞭汝背!”吏唾其面曰“汝得既阳县,我应作司徒公矣!”又尝至高丽,与其国女子私通,后将被收,乃逃归。后果得既阳令,昔日吏逃亡,勒令出,遇之甚厚,曰“我已得既阳,汝何时作司徒公邪?”禅位时,宋顺帝逃入宫内,敬则将舆入宫,启譬令出,顺帝谓敬则曰“欲见杀乎?”答曰“出居别宫耳!官昔取司马家亦如此。”顺帝泣曰“惟愿生生世世,不复与帝王作因缘。”宫内尽哭。

敬则与王俭,同拜开府仪同三司,徐孝嗣戏俭曰“今日可谓合璧。”俭曰“不意老子与韩非同传!”或以告敬则,敬则欣然曰“我南沙小吏,遂与王卫军同日拜三公,复何恨!”

柳世隆传(增)

世隆初起兵应明帝,为孔道存所败,逃匿,其母、妻并絷在狱。时购世隆甚急,或斩一貌似者送道存,道存示其母、妻,母哭不甚哀,而妻号恸方甚,窃谓姑曰“今不悲,恐为人所觉,故大恸以灭其迹也。”

世隆性清廉,张绪曰“君当以清名遗子孙耶?”答曰“一身之外,亦复何须?子孙不才,将为争府;如其才也,不如一经。”

韦祖征乡里旧德,世隆虽贵,每为之拜,或劝祖征止之,答曰“司马公为后生楷法,吾何必止之?”

张瑰传(增)

安陆王缅行部雍州,见丐者,问“何不事产而行乞?”答曰“昔张瑰使君在州,百姓家得相保。后人苛虐,故至行乞。”后拜太常卿,自以闲职,辄归家,武帝曰“卿辈未富贵,谓人不与;既富贵,那复欲委去?”

周奉叔传(增)

奉叔就王敬则求米二百斛,敬则以百斛与之,不受,敬则大惧,乃更饷二百斛。

敬则有一妓,帝令奉叔求之,奉叔径率左右,刀皆半拔,直入其家,敬则惧,跣足入内,既而自计不免,乃出呼奉叔曰“弟那忽见顾?”奉叔宣旨求妓,意乃释。

王广之传(增)

广之求刘所乘马,皇甫肃曰“广之敢夺节下马,当斩!”后广之破敌还,甚敬肃。亡后,肃转依广之,广之启为东海太守,其不念旧恶如此。

豫章王嶷传,南史所删最多,以此传本太冗,至八、九千字也。然又有增者:

是时武帝奢侈,后宫万余人,宫内不容,暴室皆满。嶷后房亦千余人,荀丕献书谏嶷,嶷咨嗟良久,为之稍减,又增。

嶷死后,忽见形于沈文季,曰“我未便应死,皇太子加膏中十一药,使我痈不差;汤中又加一药,使我利(痢)不断,吾已诉先帝矣!”俄而太子薨。又尝见形于后园,呼直兵,直兵无手板,左右以玉板与之。出园后,直兵倒地,仍失玉板。

齐书皆无之,盖不欲见其父之中毒,且为文惠太子讳也。(嶷乃萧子显之父)

武陵王奕传(增)

幼时生母死,奕思慕不异成人,高帝令与武帝同居。

帝时甚贫,诸子学书无纸笔,奕尝以指画空中及画掌学字,遂工篆法。无棋局,乃破荻为片,纵横为之,指点行势,遂至名品。后侍武帝宴,醉伏地,貂抄肉柈(盘),帝曰“污貂。”对曰“陛下爱其羽毛而疏其骨肉。”又尝在帝前,与竟陵王子良围棋,子良大北,豫章王嶷私劝其让,奕曰“生平未尝一口妄语。”执心疏婞,偏不知悔。

江夏王锋传(增)

其母张氏,为宋苍梧王逼取,又欲害锋,高帝乃匿锋于张氏村舍。五岁学凤尾诺(署文曰“诺”,书如凤尾),一学即工。

武帝禁藩邸诸王不得读异书,五经之外,惟许看孝子图,锋乃密使人买书。

锋善琴,帝欲试以临人,锋曰“昔邹忌鼓琴,齐威王委以国政。”遂出为南徐州刺史。

善与人交,幕僚王和赴益州任,来告,流涕曰“下官少来未尝作诗,今日违恋,不觉文生于情。”锋工书,南郡王昭业谓武帝曰“臣书胜江夏。”帝曰“阇梨第一,法身第二。”法身,昭业小名;阇梨,锋小名也。

明帝辅政时,锋危惧,深自晦迹。江祏曰“江夏王有才行而善能匿迹。”锋闻,叹曰“江祏遂为混沌画眉,益反敝耳!寡人声酒自耽,狗马是好,岂复一毫于平生哉!”尝著修柏赋以寓意。

见明帝,言次及遥光“才力可任。”锋曰“遥光之于殿下,犹殿下之于高皇,卫宗庙,安社稷,实有攸寄。”明帝失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 34下一页末页共4页/8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