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自利之心,此其所以奋起一方,遂有天下也。
熙宗即位,亦敬礼诸叔。未几,宗磐、宗隽、达兰(旧名挞懒)等相继以谋反诛,帝亦酗酒,以疑忌杀其弟常胜、札拉(旧名查剌)。
海陵又手弑帝而夺其位,遂杀太宗子孙七十余人、宗翰、宗弼子孙三十余人、舍音(旧名斜也)子孙百余人、诸内族又五十余人,草剃株连,几无类。
其去世祖、肃宗之世,曾未三、四十年,而骨肉变为仇仇,萧墙之内,横尸喋血,祖宗淳笃之风,一旦澌灭,而国脉亦几斩绝。幸世宗登极,以太祖子孙无几,曲为保全,从弟京谋逆当诛,犹贷其死,临御三十年,绝少诛夷宗族之事。
章宗时又以郑王永蹈、镐王永中之乱,遂疑忌宗室,凡亲王皆置之傅及府尉官,名为其属,实以监之。驯至宣、哀之世,镐厉王(永中)子孙禁锢已四十余年,卫绍王(永济)子孙亦禁锢二十余年,至大中始释而国已亡矣。
自古家门之兴,未有不由于父子兄弟同心协力,以大其基业。及其衰也,私心小见,疑妒攘夺,恩谊绝而门祚亦随之,家国一理,应若鼓桴,此可为炯鉴也。
按晋书载记:秃发乌孤临死,谓群下曰“方难未静,宜立长君。”遂传其弟利鹿孤嗣位。利鹿孤将死,亦曰“内外多虞,国机务广,其令檀嗣业,以成先王之志。”(檀,利鹿孤之弟)檀有才略,其父尝谓诸子曰“非汝等所及也。”是以诸兄不授子而欲传于檀云。此可见小部落之兴,亦由于家庭之和壹,非偶然者。
金代文物远胜辽元
金初未有文字,而开国以后,典章诰命皆彬彬可观。文艺传序云:金用武得国,无异于辽,而一代制作,能自列于唐、宋之间,有非辽所及者,以文不以武也。
盖自太祖起事,即谓“诏令宜选善属文者为之。”令所在访求博学雄文之士,敦遣赴阙。(本纪)
又以女真无字,令希尹仿汉人楷字,因契丹字形,合本国语,制女真字颁行之。(希尹传)是太祖已留心于文事。及破辽获契丹汉人,通汉语,于是诸王子皆学之。
勖少时,即好学问,国人呼为秀才,能以契丹字为诗文,凡游宴,辄作诗以见意。(勖传)
宗翰能以两月尽通契丹大小字。(宗翰传)
宗雄从猎,为流矢所伤,养疾两月,习契丹大小字,通之。(宗雄传)按勖为都统,宗翰、宗雄为元帅,时尚未灭辽,而已好学如是。盖王气所钟,生皆异禀,故文艺之末,不学以能。熙宗谒孔子庙,追悔少年游佚,自是读尚书、论语、五代史及辽史,或夜以继日。海陵尝使画工密图杭州湖山,亲题诗其上,有“立马吴山第一峰”之句。(皆本纪)其中秋待月赋、鹊桥仙词,尤奇横可喜。(见桯史)又尝令郑子聃、杨伯仁、张汝霖等与进士杂试,亲阅卷,子聃第一。(子聃传)是并能较文艺之工拙。
计熙宗登极时,年仅二十余。海陵当宗弼行省时,已在其军前,则其习为诗文,尚在用兵开国时也。(辽王宗干延张用直教子海陵,与其兄充,皆从之学,事在天眷之前)
世宗尝自撰本曲,道祖宗创业之艰难。幸上京时,为宗室父老歌之。其在燕京,亦尝修赏牡丹故事。
晋王允猷赋诗,和者十五人。
显宗在储位,尤好文学,与诸儒讲论,乙夜忘倦,今所传赐右相石琚生日诗,可略见一斑。迨章宗以诗文著称,密国公瓙以书画传世,则濡染已深,固无足异矣。
惟帝王宗亲,性皆与文事相浃,是以朝野习尚,遂成风会。金源一代文物,上掩辽而下轶元,非偶然也。
金一人二名
金未灭辽以前,其名皆本其国语,及入中原,通汉文义,遂又用汉字制名。
如太祖本名阿固达,而又名旻也;太宗本名乌奇迈,而又名晟也;熙宗本名哈喇(旧作合剌),而又名亶也;海陵本名都古噜讷(旧名迪古乃),而又名亮也;世宗本名乌禄,而又名雍也;章宗本名玛达格(旧名麻达葛),而又名璟也;宣宗本名乌达布(旧名吾睹),而又名珣也;哀宗本名宁嘉苏(旧名宁甲速),而又名守绪也。
此帝王之二名也。
他如乌页(旧名乌也)之名勖也,舍音(旧名斜也)之名杲也,萨哈(旧名撒改)之名思敬也,尼堪(旧名粘没喝,又名粘罕)之名宗翰也,斡里雅布之名宗望也,额尔衮(旧名讹鲁观)之名宗峻也,鄂尔多(旧名讹里朵)之名宗辅也,斡布(旧名斡本)之名宗干也,乌珠(旧名兀术)之名宗弼也,摩罗欢(旧名谋良虎)之名宗雄也,阿里布(旧名阿鲁补)之名宗敏也,托卜嘉(旧名塔不也)之名宗亨也。
此皇族之一人二名也。
又如布萨忠义之本名乌者也,赫舍哩志宁之本名撒曷辇也,赫舍哩良弼之本名罗索也(旧名娄室),唐括安礼之本名干鲁古也,伊喇慥(旧名移剌慥)之本名移敌列也,富察世杰之本名阿散也,赫舍哩执中之本名呼沙呼也(旧名胡沙虎),阿勒根彦忠之本名窊合山也。此又庶姓之一人二名也。
盖国语之名,便于彼此相呼,汉名则用之诏令章奏,亦各有所当也。
其避讳之法,则专避汉名,而国语之名不避,盖国语本有音而无正字也。章宗避睿宗(宗尧)讳,凡太祖诸子以宗字排行者,皆加山为崇,民间宗姓者,悉改姬氏,又谓孙即康曰“宗改崇字,其下尚有本字全体,应将示字依兰亭帖写作未字。”即康奏曰“唐太宗世民偏旁之犯,如叶字作,泯字作泜,正是如此。”乃拟熙宗庙讳亶字,从面、从且;世宗庙讳雍字,从系。自此不胜曲避矣。金记注官最得职金本纪所载世宗嘉谟懿训最详,较贞观政要更多数倍,推其故,盖当时记注官之得其职也。
大定中,伊剌杰(移剌杰,时修起居注)言“每屏人奏事,虽史官亦不得与闻,无由纪录。”世宗以问石琚,琚曰“古者天子置史官于左右,言动必书,所以儆人君有所畏也。”上曰“朕观贞观政要,太宗与臣下议论,始议如何,后竟如何,此正史臣在侧,记而书之耳。”于是朝奏屏人议事者,记注官独不避,自此始。(本纪)
黄久约为谏官侍朝,故事:宰相奏事,则近臣退避。久约将趋出,世宗止之。自是谏臣不避以为常。(久约传)则不惟记注官不避,即谏臣亦不避矣。
载笔者在旁,则天子惟恐失言,而所言皆出于正,记注官听诸切近,据实书之,宜其所记之详且密也。
章宗时,
完颜守贞修起居注,与同官张暐奏言“唐中书门下入阁,谏官随之,欲其与闻政事,有所开说。又起居郎、起居舍人每帝视朝,则左右对立,有命则临阶府听,退而书之,以为起居注。今臣等回避,并香阁陈言文字亦不令臣等侍立,则凡有圣训及议政事,臣等无缘得知,何所记录?”上从之。
又补阙杨庭秀言“乞令及第左右官一人,应入史事者,编次日历。”上是其言,仍令送著作局润色付之。(守贞及庭秀传)故章宗本纪所载帝训亦多,皆注官之得其职故也。
大定中乱民独多
金代九君,世宗最贤。大定七年,大兴府曾奏狱空,赏钱三百贯,以为宴乐之费。其政简刑清可知也。然二十余年中,谋反者偏多。
大定六年,泰州民和卓(旧名合住)谋反伏诛。
九年,契丹爱实喇(旧名外失剌)等、冀州张和等,俱以谋反伏诛。
十一年,归德府民臧安儿谋反伏诛。
十二年,北京曹资等、西北路纳哈塔齐锡(旧名纳合七斤)等、鄜州民李方等、同州民屈立等、冀州民王琼等,俱以谋反伏诛。
十四年,大名府僧李智究等谋反伏诛。
十八年,献州人殷小二谋反伏诛。
十九年,密州民许通等、济南民刘溪忠等,俱以谋反伏诛。
二十年,布沙堪(旧名蒲速)群牧所罗和(旧名老忽)谋反伏诛。
二十一年,辽州民宋忠等乱言伏诛。二十三年,潞州民陈圆乱言伏诛,大名府猛安人马和尚谋反伏诛。
此皆载于本纪者。有道之世,偏多乱民,何也?岂世宗综核吏治,凡有奸宄,有司俱不敢隐,故奏谳独多耶?抑有司争欲以发摘邀功,遂以轻作重,以见其勤于吏事耶?金考察官吏
金史循吏传序云“太宗既有中原,分置守令,熙宗始遣使廉察之。”
按天眷二年,命温都思忠等廉问诸路,得廉吏杜遵晦等百二十四人,各进一阶,贪吏张轸等二十一人,皆罢之。(本纪)
又命秉德廉察河东路,太原尹图克坦恭(旧名徒单恭)与九县令皆罢去,惟杨邦基以廉为河东第一,召为礼部郎中。(邦基传)
又宗贤为永定军节度使,秉德访察至其地,士民持盆水与镜前拜曰“我使君廉明类此。”秉德器之,遂超迁两阶。(宗贤传)
此皆熙宗时初设此制,上下皆以吏治为重,故举劾足以示劝惩也。
世宗即位,凡数岁辄一遣使黜陟之,故大定间官吏奉法。
如伊喇道(旧名移剌道)出使,廉能官:景州刺史耶律补进一阶,单州刺史石抹靳家奴等各进两阶;贪污官:浚州防御使事蒲速越等免死,杖一百五十,除名,同知睢州事乌古孙阿里,补杖一百,削四阶。(移剌道传)
后以廉问使者或以爱憎为升降,又欲立提刑司以伺察之,未及行。
章宗即位,
乃置九路提刑司核之。(宗雄传)寻又以言者谓提刑司黜陟非便,乃改设按察使,其所举劾,又差官核察之。于是权削望轻,官吏无所畏惮。
贾旋奏“差监察时,即别遣官龤往,更不核察。”从之。乃诏“监察御史,分按诸路者,女真人以汉人偕往,汉人以女真人偕往。”此金代考核官吏之大概也。
盖创设之始,上下奉法,甄别必公,及其久则弊渐生。如元季亦尝遣使,而情贿转甚,民间谣曰“官吏黑漆皮灯笼,奉使来时添一重。”(辍耕录)此弊之所必有者也。然吏治狃于故常之时,或偶一行之,遣公正大臣分路考察,未尝无补云。金推排物力之制
周官:以岁时定民之众寡,辨物之多少,入其数于小司徒,三年,则天下大比。本良法也。金制亦分按民之贫富而籍之,以应科差,谓之推排物力,亦谓之通检。
大定四年,梁肃奉使通检东平、大名两路物力,他使者多以苛刻增损为能,肃所检独称平允,朝廷敕诸路以肃为法。(肃传)大定十四年,又诏议推排法,朝臣谓宜止验现在产业,富察通言“必须通检各穆昆(旧名谋克)人户物力多寡,则贫富自分,贫富分则版籍自定,如有缓急,验籍科差,则富者不得隐,贫者不重困矣。”(通传)
章宗时,屡遣使与各路按察司官推排民户物力,大率每十年一次,尝谕推排使贾益谦曰“朕选卿等随路推排,除推收外,其新强、销乏户,虽集众推唱,然销乏者勿销不尽,如一户元物力三百贯,今蠲减二百五十贯,犹有不能当。新强者勿添尽,量存气力,如一户添三百贯而止添二百贯之类。卿等宜各用心。百姓应当赋役,十年之间,利害非细。苟不称所委,治罪当不轻也。”(益谦传)
是朝廷于推排物力,未尝不意存轻减。然高汝砺疏云“推排止凭一时小民之语,以为增减,有司惟务速定,不复推究其实,由是豪强者扶同而幸免,贫弱者抑屈而无诉,难望物力均矣。”(汝砺传)
张万公亦言“适足长告讦之风,增猾吏之弊。”(万公传)张弘信通检山东,专以多得物力为功,督责苛急,宗室永元面斥之曰“朝廷以差调不均,立通检法,乃妄加农民田产,笞击有至死者,市肆贾贩贸易有盈亏,田园屋宇利入有多寡,故官子孙至与商贾同应上役,岂立法本意哉?”(永元传)
是通检之法,虽欲均徭役,而实滋抑勒告讦贿诈之弊也。
按金代推排之法,与宋吕惠卿所创手实法正相似。
手实法使民各以田亩、屋宅、赀货、畜产随价自占,凡居钱五,当息钱一,隐匿者许告,有实则以三分之一充赏。于是民家尺椽寸土检括无遗,民不聊生。邓绾极论其害,谓“民间养生之具,今欲尽令疏实,则家有告讦之忧,人怀隐匿之虑,且民之生计赢缩不时,或春有之而夏已荡析,或秋贮之而冬已散亡,公家簿书何由拘录?徒使嚣讼者趋赏报怨,畏法者守死忍困而已。故神宗于王、吕所创新法不改,而独此手实之法,特诏罢之。以宋暂行即罢之敝政,而金代数十年行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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