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二史劄记 - 卷一 史记 汉书

作者: 赵翼9,940】字 目 录

国数代相传者,不曰世家而曰载记。盖以刘、石、符、姚诸君,有称大号者,不得以侯国例之也。欧阳修五代史,则于吴、南唐、前蜀、后蜀、南汉、北汉、楚、吴、越、闽、南平皆称世家。

宋史因之,亦作十国世家。

辽史于高丽、西夏,则又变其名曰外记。

史记作十表,仿于周之谱牒,与纪传相为出入。凡列侯将相三公九卿功名表著者,既为立传,此外大臣无功无过者,传之不胜传,而又不容尽没,则于表载之。作史体裁,莫大于是。

故汉书因之,亦作七表。以史记中三代世表、十二诸侯年表、六国表皆无与于汉也。其余诸侯,皆本史记旧表,而增武帝以后沿革以续之。惟外戚恩泽侯表,史记所无。又增百官公卿表,最为明析。另有古今人表,既非汉人,何烦胪列。且所分高下,亦非定评,殊属赘设也。

后汉、三国、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及南北史皆无表。

新唐书宰相、方镇、宗室世系三表。

薛五代史无表。欧五代史亦无表。但有十国世家年谱。

宋史有宰相、宗室二表。

辽史立表最多。有世表、皇子表、公主表、皇族表、外戚表、游幸表、部属表、属国表。表多则传可省,此作史良法也。金史宗室、交聘二表。元史后妃、宗室世系、诸王、公主、三公、宰相六表。明史诸王、功臣、外戚、宰辅、七卿,共五表。

后人有因各史无表而补之者:伏无忌、黄景作诸王、王子、功臣、恩泽侯表。边韶、崔寔、延笃作百官表,皆不传。袁希之又有汉表,熊方有后汉表,李焘作历代宰相年表,皆所以补前人之缺。近时万斯同又取历代正史之未著表者一一补之,凡六十篇,益以明史表十三篇,最为详赡。

书志

八书乃史迁所创,以纪朝章国典。

汉书因之,作十志。律历志则本于律书、历书也。礼乐志则本于礼书、乐书也。食货志则本于平准书也。郊祀志则本于封禅书也。天文志则本于天官书也。沟洫志则本于河渠书也。此外又增刑法、五行、地理、艺文四志。

其后律历、礼乐、天文、地理、刑法,历代史皆不能无。

后汉书改地理为郡国。又增礼仪、祭祀、百官、舆服四志。

三国无志。晋、宋、齐书,大概与前书同。惟宋书增符瑞志。齐书亦有祥瑞志。梁、陈书及南史无志。

魏书改天文为天象,地理为地形,祥瑞为灵征,余皆相同,而增官氏、释老二志。齐、周及北史皆无志。

隋书本亦无志,今志乃合梁、陈、齐、周、隋并撰者。其艺文则改为经籍。

新唐书增仪卫、选举、兵制三志。

薛五代史志类有减无增。欧五代史另立司天、职方二考,亦即天文、地理而变其名也。

宋史诸志与前史名目多同。惟辽史增营卫、捺钵、部族、兵卫诸志,其国俗然也。金元二史志目与宋史同,惟少艺文耳。

明史志目与宋史同,其艺文志内,专载明人著述,而前代书流传于世者不载。列传古书凡记事、立论及解经者,皆谓之传,非专记一人事迹也。(说见陔余丛考)其专记一人为一传者,则自迁始。又于传之中,分公卿将相为列传,其儒林、循吏、酷吏、刺客、游侠、佞幸、滑稽、日者、龟策、货殖等,又别立名目,以类相从。

自后作史者,各就一朝所有人物传之,固不必尽拘迁史旧名也。如汉书少刺客、滑稽、日者、龟策四传,而增西域传。盖无其人不妨缺,有其事不妨增。至外夷传则又随各朝之交兵通贡者而载之,更不能尽同也。

惟货殖一款,本可不立传,而汉书所载货殖,又多周秦时人,与汉无涉,殊亦赘设。

后汉书于列传,儒林、循吏、酷吏外,又增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列女等传。

三国志名目有减无增。

晋书改循吏为良吏,方术为艺术,不过稍易其名。又增孝友、忠义二传。其逆臣则附于卷末,不另立逆臣名目。

宋书但改佞幸为恩幸。其二凶亦附卷末。(二凶:刘劭、刘浚)

齐书改文苑为文学,良吏为良政,隐逸为高逸,孝友、忠义为孝义,恩幸为幸臣,亦稍变其名。其降敌国者,亦附卷末。

梁书改孝义为孝行,又增止足一款。其逆臣亦附卷末。

陈书及南史亦同。惟侯景等另立贼臣名目。后魏书改孝行为孝感,忠义为节义,隐逸为逸士,宦者为阉宦,亦稍变其名。其刘聪、石勒、晋、宋、齐、梁俱入外国传。

北齐各传名目,无所增改。周书增附庸一款。

隋书改忠义为诚节,孝行又为孝义,余与前史同。而以李密、杨玄感次列传后。宇文化及、王世充附于卷末。

北史各传名目,大概与前史同,增僭伪一款。

旧唐书诸传名目,亦与前史同。其安禄山等,亦附卷末,不另立逆臣名目。

新唐书增公主、藩镇、奸臣三款。逆臣中又分叛臣、逆臣为二,亦附卷末。

薛五代史增世袭一款。欧五代史另立家人、义儿、伶官等传。其历仕各朝者,谓之杂传。又分忠义为死节、死事二款。又立唐六臣传。盖五代时事多变局,故传名亦另创(创)也。

宋史增道学一款及周三臣传,余与前史同。

辽史改良吏为能吏,余与前史同。另有国语解。

金史无儒学,但改外戚为世戚,文苑为文艺,余与前史同。亦另有国语解。

元史增释老,余亦与前史同。

明史各传名目,亦多与前史同,增阉党、流贼及土司传。

史记编次

史记列传次序,盖成一篇,即编入一篇,不待撰成全书后,重为排比。

故李广传后,忽列匈奴传,下又列卫青、霍去病传。朝臣与外夷相次,已属不伦。然此犹曰:诸臣事皆与匈奴相涉也。公孙弘传后,忽列南越、东越、朝鲜、西南夷等传,下又列司马相如传。相如之下,又列淮南、衡山王传。循吏后,忽列汲黯、郑当时传。儒林酷吏后,又忽入大宛传。

其次第皆无意义,可知其随得随编也。

褚少孙补史记不止十篇

汉书司马迁传谓:“史记内十篇,有录无书。”颜师古注引张晏曰:“迁没后,亡景纪、武纪、礼书、乐书、兵书、汉兴以来将相年表、日者列传、三王世家、龟策列传、傅靳、蒯成列传,凡十篇。元、成间,褚少孙补之,文词鄙陋,非迁原本也。”是少孙所补,只此十篇。

然细按之,十篇之外尚有少孙增入者。如外戚世家:增尹、邢二夫人相避不相见。及钩弋夫人生子,武帝将立为太子,而先赐钩弋死。又卫青本平阳公主骑奴,后贵为大将军,而平阳公主寡居,遂以青为夫等事。田仁传后增:仁与任安,皆由卫青舍人,选入见帝。二人互相举荐,帝遂拔用之等事。

又张苍、申屠嘉传后增记征和以后为相者。车千秋之外,有韦贤、魏相、丙吉、黄霸,皆宣帝时也。韦元成、匡衡,则元帝时也。

此皆少孙别有传闻,缀于各传之后。今史记内,各有“褚先生曰”以别之,其无“褚先生曰”者,则于正文之下,另空一字以为识别。此少孙所补,显然可见者也。

又有就史迁原文而增改者。

楚元王世家后,叙其子孙有至地节二年者,则宣帝年号也。

齐悼惠王世家后,叙朱虚侯子孙,有至建始三年者,则成帝年号也。

此皆在迁后,而迁书内见之,则亦少孙所增入也。

李广利之降年考

又史记匈奴传:“太初四年,且鞮侯单于立。其明年,浞野侯亡归。又明年,汉使李广利击右贤王于天山。又使李陵出居延陵,败降匈奴。”则天汉二年也。“又二年,汉使广利出朔方,与匈奴连战十余日。广利闻家已族灭,遂降匈奴。”则应是天汉四年事。

然汉书武帝纪:“天汉二年,李陵降匈奴。”此与传同。而“广利之降,则在征和三年”。距“天汉四年”,尚隔七年,殊属歧互。不知者,必以史迁为及身亲见,与班固事后追书者不同,自应以史记为准。然征和元年,巫蛊事起。三年,太子斩江充,战败自杀。而广利之降,则以太子既死之明年。广利出击匈奴,丞相刘屈牦饯于郊外。广利以太子既死,属屈牦劝上立昌邑王为太子。昌邑王者,广利妹李夫人所生子,广利甥也。此语为人所告发,帝遂诛其家。广利闻之,乃降匈奴。是广利之降,在卫太子死后。而太子之死,实在征和二年。此等大事,汉书本纪,编年纪载,断无差误。则广利之降,必不在天汉四年明矣。

再以汉书匈奴传核对。则李陵降匈奴以前,皆与史记匈奴传同。“陵降后二年,广利出兵,与单于连战十余日,无所得,乃引还。”并未降匈奴也。“又明年,匈奴且鞮侯单于死,狐鹿姑单于立,是为汉太始元年。狐鹿姑立六年,遣兵入寇上谷、五原、酒泉,汉乃又遣广利出塞,战胜追北,至范夫人城。闻妻子坐巫蛊事被收,乃降匈奴。”计其岁年,正是征和三年之事。与武帝纪相合。

则知史记匈奴传末所云“天汉四年,广利降匈奴者”,非迁原本也。迁是时目击其事,岂有错误年岁至此。盖迁所作传,仅至李陵降后二年,广利出塞不利引还便止。(迁自叙谓讫于太初,则并在陵降匈奴之前)而褚少孙于数十年后,但知广利降匈奴之事,不复细考年代,即以系于天汉四年出兵之下,故年代错误也。

可知史记十篇之外,多有少孙所窜入者。按史公自叙:“十二本纪、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共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是史公已订成全书。其十篇之缺,乃后人所遗失,非史公未及成而有待于后人补之也。班固作迁传,但云:“十篇有录无书”,而不言少孙所补。然班书内燕王旦等封策,及平阳公主以卫青为夫等事,皆采少孙语入列传。则知少孙所补,久附史记并传矣。又案史公自序,作武帝纪,谓:“汉兴五世,隆在建元,外攘夷狄,内修法度,与封禅,改正朔,易服色,故作今上本纪。”是迁所作武纪,凡征匈奴、平两越、收朝鲜、开西南夷,以及修儒术、改夏正等事,必按年编入,非仅侈陈封禅一事也。今少孙所补,则系全取封禅书下半篇所叙武帝事,遂以作武帝本纪。凡封禅书中所云“今上”,皆改曰“武帝”(中尚有一“今上”字未改),其文字稍异者,惟“亳人谬忌”,武纪改云“薄诱忌”。“少翁以书置牛腹中,天子识其手书。”武纪改云“天子疑之,有识其手书者”而已。武纪赞亦全用史公封禅书后文,无一字改易。

因思少孙所补,大概多钞录旧文,不必自作。

如龟策传内“宋元王与卫平论龟之文”,皆是韵语,此必掌故中本有此文字。其后所云:“首仰首俯,足开肣开”之类,亦是当时龟卜成法,特少孙钞入以补缺耳。至扁鹊、仓公传,虽非少孙所补,然淳于意答文帝诏问之语,所治何人,所疗何症,自成一篇。亦必当时有此现成文字而钞入者。使史迁为之,必不如此琐屑。窃意扁鹊传,史迁原文也;仓公传,亦少孙钞入者也。褚少孙,沛人。尝受诗于王式。后应博士弟子选。由是鲁诗有张、唐、褚氏之学。(张长安、唐长宾与少孙同受业王式。汉书儒林传)

史记有后人窜入处

史记田儋传赞,忽言“蒯通辩士,著书八十一篇。项羽欲封之而不受。”

此事与儋何涉而赞及之。

司马相如传赞,谓“相如虽多虚词滥说,然其要归,引之节俭。扬雄以为靡丽之赋,劝百讽一,犹驰骋郑卫之音,曲终而奏雅,不已亏乎!余采其语可论者,著于篇”云云。

按雄乃哀、平、王莽时人,史迁何由预引其语?此并非少孙所补,而后人窜入者也。汉书相如传赞正同,岂本是班固引雄言作赞,而后人反移作史记传赞耶?外戚世家叙卫子夫得幸之处,不曰“今上”而曰“武帝”,此或是少孙所改耳。史记律书即兵书

史记所缺十篇,张晏谓“礼书、乐书、兵书”。颜师古据史记目录“但有律书而无兵书”以驳张晏之误。不知律书即兵书也。迁自序云:“非兵不强,非德不昌。司马法所从来尚矣。太公、孙、吴、王子(徐广曰王子成甫)能绍而明之,故作律书”云云。是迁所作律书即兵书也。

今褚少孙所补序亦云:“六律为万事根本,其于兵械尤重,遂极论秦时黩武,汉定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 34下一页末页共4页/8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