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二史劄记 - 卷一 史记 汉书

作者: 赵翼9,940】字 目 录

天下,偃兵息战等事。”是亦尚见兵律相关之意。而其传则又专序律吕上生下生之法,与兵事毫不相涉,此篇最无头绪。盖少孙补作时,见迁序目有司马法、太公、孙、吴字样,故其序以兵律相关为言。至其正文,则以律书为名,遂专取律吕以实之,而与兵事不相涉也。

张晏谓兵书者,专指史迁序目而言。颜师古驳之者,专据少孙所补律吕而言。度史迁原文,必有兵与律相应之故,惜不可考矣。

史记变体

史记曹参世家叙功处,绝似有司所造册籍。自后樊哙、郦商、夏侯婴、灌婴、傅宽、靳歙、周鲽等传记功,俱用此法,并细叙斩级若干、生擒若干、降若干人,又分书身自擒斩若干、所将卒擒斩若干,又总叙攻得郡若干、县若干,擒斩大将若干、裨将若干、二千石以下若干,纤悉不遗,另成一格。

盖分封时所据功册,而迁料简存之者也(张良传:以诸将未定封,上急趣丞相、御史定功行封,是必先有功册)。然亦可见汉初起兵,即令诸将各立简牍以纪劳绩,无枉无滥,所以能得人死力以定大业也。

又张苍、任敖、周昌合为一传。窦婴、灌夫、田蚡亦合为一传,似断不断,似连不连,此又是一体。汉书皆全用之。

汉书韩安国传下半篇,全载王恢与安国辩论击匈奴事,一难一答,至十余番,不下断语,亦一奇格。

汉王父母妻子

高祖纪称:“汉王之二年,定三秦,将五诸侯兵,破彭城。寻为项羽所败,西奔过沛,使人求家室,家室已亡去。道遇孝惠、鲁元公主,载以行。而家属反遇楚军,为羽所得,常置军中为质。”据史记谓是时羽取汉王“父母妻子”置军中。汉书则但谓取“太公、吕后”而不言父母妻子。

其后羽与汉王约,中分天下,以鸿沟为界,遂归汉王家属。

据史记谓归汉王“父母妻子”。

而班书亦但言归“太公、吕后”,而不言父母妻子。盖(班)以高祖之母,久已前死(高祖起兵时,母死于小黄),羽所得者,但有太公、吕后。而以史记所云“父母妻子”者,不过家属之通称,非真有母与子在项羽军中,故改言太公、吕后也。

不知高祖母虽已前死,而楚元王为高祖异母弟,则高祖尚有庶母也。

史记谓同母少弟,汉书则谓同父少弟。颜师古注言“同父,则知其异母也。”按吴王濞传:“晁错曰:‘高帝大封同姓庶弟元王王楚四十余城。’”则元王乃异母弟无疑。陆机汉高功臣颂:“侯公伏轼,皇媪来归。”正指侯公说项羽,羽归汉王家属之事。曰“皇媪来归”,明言汉高之母也。

孝惠帝尚有庶兄肥,后封鲁为悼惠王。当高祖道遇孝惠时,与孝惠偕行者,但有鲁元公主,则悼惠未偕行可知也。悼惠既未偕行,又别无投归高祖之事,则必与太公、吕后同为羽所得。故高祖有子在项军也。

然则史记所谓“父母妻子”,乃无一字虚设,而汉书改云“太公、吕后”,转疏漏矣。

五世相韩

史记称“张良以五世相韩,故为韩报仇”。

然五世指韩王而言。谓“韩王五世皆张氏为相”,非“张氏五世皆相韩”也。

良大父开地相韩昭侯及宣惠王、襄哀王,良父相厘王及悼惠王,是为五世。颜师古注:“从昭侯至悼惠王,凡五君也。”

过秦论三处引用

贾谊过秦论,大指谓“秦尚法律,不施仁义,以至一夫作难,天下土崩。”

史迁用之秦本纪后,最为切当。

乃褚少孙又引之于陈涉世家后,则以其中有“陈涉瓮牖绳枢之子”数语,故牵用之。然已非正旨矣。

班固又于陈涉、项羽传后引此及史迁所论项羽者,以作二人传赞。未免数典而忘其祖也。

再汉书武帝以前,纪传多用史记文,而即以为己作,未尝自言引用史迁云云。所引过秦论及战国策、陆贾新语之文,亦即以为己作,未尝自言引用某人。盖古人著述,往往如此,不以钞窃为嫌也。(汉书五行志记秦始皇滈池君遗璧之事,却书明引用史记之文)

史记自相岐互处

史记田儋传:项梁趣齐进兵,共击章邯。儋欲楚杀田假,然后出兵。据项羽纪:项梁曰“假与国之王,穷来归我,杀之不义。”

而田荣传则以此语为楚怀王之言。

齐悼惠王传:悼惠子哀王将发兵诛诸吕,乃先诱燕王刘泽入齐。使祝午至燕,发其国兵并将之。泽不得归,乃愿往长安,议立哀王为帝。哀王遂资其行。

而泽传不言被诱入齐事,但云:太后崩,泽即曰:“帝少,诸吕用事,刘氏孤弱。”遂与齐合兵,而泽先至长安。(汉书亦同)

朱建传谓:“黥布欲反,建谏之不听,布诛,建得不诛。事在黥布传中。”云云。

今布传无此语。

佞幸传序:“高祖有籍孺,孝惠有闳孺。”

而朱建传又云:“孝惠有闳籍孺。”是并二人为一人。

汉书亦云闳籍孺。

郦食其传既叙“食其见高祖之事”,

而朱建传又重叙“郦生见高祖之事”,与彼传小异。

周仁传:“仁以不洁清得幸。景帝崩,仁尚为郎中令,终无所言,景帝以此再自幸其家。”案既云“景帝崩”,乃又云“景帝再幸其家”,文义不顺。

汉书删“景帝崩”三字便明。田仁传:“戾太子斩江充,发兵与丞相刘屈牦战”之事,

既云“丞相令司直田仁闭守城门,因纵太子,下吏诛死。”下又云:“仁发兵,长陵令车千秋上变,仁族死陉城。”文既繁复,且不可解。

史汉不同处

一代修史,必备众家记载,兼考互订,而后笔之于书。

观各史艺文志,所载各朝文士著述,有关史事者,何啻数十百种。当修史时,自必尽取之。彼此校核,然后审定去取。其所不取者,必其记事本不确实,故弃之。

而其书或间有流传,好奇之士往往转据以驳正史,此妄人之见也。

即如班固作汉书,距司马迁不过百余年,其时著述家岂无别有记载?倘迁有错误,固自当据以改正。乃今以汉书比对,武帝以前,如高祖纪及诸王侯年表、诸臣列传,多与史记同。并有全用史记文,一字不改者。然后知正史之未可轻议也。

其间有不同者,张泌有汉书刊误、朱子文有汉书辨正、刘巨容有汉书纂误,今皆不传。

现存者惟刘攽汉书刊误、吴仁杰两汉刊误补遗,皆不过就本书中穿穴订正,非于此二书外,别有援据以资辨驳也。

刘仁翁有班马异同,盖亦就史记、汉书岐互处分别指出,今少有其本。

姑以此二书比对,摘其不同者列于后:

韩信击魏豹。史记在“汉三年”,汉书在“二年”。

韩信袭杀龙且。史记在“三年”,汉书在“四年”。

诸侯会垓下。史记在“四年”,汉书在“五年”。

项羽使海春侯曹咎守成皋,为汉王所虏。史记在“刘项同军广武之后”,汉书在“同军广武之前”。

徙王韩信于楚。史记在“汉王即帝位后”,汉书在“杀羽未即位前。”

萧何造未央宫。史记在“八年”,汉书在“七年”。

黥布封九江王后。史记谓“七年朝陈,八年朝洛阳。”汉书谓“六年朝陈,七年朝洛阳。”二书纪事,每差一年。项羽、陈涉二人。史记称“项王、陈王”,汉书改为列传,故皆称名。

史记“项羽立田都为齐王,田荣怒,乃杀都自立为齐王。”汉书谓“荣攻都,都走降楚。”

史记项纪、高纪皆言“项羽徙义帝长沙都郴。使衡山王、临江王击杀义帝。”汉书高纪则云“羽使九江王布击杀义帝于郴。”(颜师古注谓:“衡山、临江、九江三王,羽皆使杀义帝,而击杀者乃九江王也。)

史记项纪:“楚军败于定陶,项梁死,楚怀王恐,乃从盱眙徙彭城,并项羽、吕臣军自将之。”汉书谓“羽与沛公等,闻项梁死,乃徙怀王,都于彭城。”

项羽分王诸将。史记“先叙诸将分王毕,方叙徙楚怀王于长沙。”汉书则“先叙徙怀王,然后分王诸将。”

史记分王诸将“韩王成都阳翟。”汉书无“都阳翟”三字。以成虽有此封,实未至国也。(案史记成无军功,羽不使之国,与俱至彭城,杀之。)

史记“田荣击杀济北王田安,并王三齐。”汉书“彭越击杀田安,荣遂王三齐。”

史记“项羽美人名虞。”汉书谓“姓虞氏。”

史记“汉骑将追项羽,为羽所叱,人马俱惊者为赤泉侯,而不著姓名。”汉书则曰“杨喜”。然史记“羽死后,分其四体者”有杨喜,又不言即赤泉侯。

史记“张耳传:外黄富人女嫁庸奴,亡其夫,去抵父客。”谓所嫁者乃庸奴,故逃之,至父客处也。汉书谓“庸奴其夫,亡抵父客。”则富人女以夫为庸奴,故去之也。

史记,卢绾、陈豨分两传。汉书两人合为一传。以绾之反,因陈豨事见疑而起也。

荆王刘贾,史记谓“不知其何属。”汉书谓“高祖从父兄。”

燕王刘泽,史记谓“诸刘远属。”汉书谓“高祖从祖兄弟。”任敖传,史记谓“高后崩,敖不与大臣共诛诸吕,故免官。”汉书“皆与大臣共诛诸吕,后坐事免官。”

史记“倪宽在儒林尚书条内,董仲舒在儒林春秋条内。”汉书皆改入列传。

史记“循吏传载周秦间人:孙叔敖、子产、公仪休、石奢、李离。”汉书所载则“文翁、王成、王霸、朱邑、龚遂、召信臣”,皆汉人也。

史记“张汤在酷吏传。”汉书以其子孙多为名公卿,乃以汤另入列传。”其他酷吏、游侠、佞幸,内较史记,各有所增,则皆迁以后人也。惟货殖传多仍史记之旧。列入白圭、猗顿、乌氏、巴寡妇清等,但去子贡耳。诚思汉书也,而叙周秦间人耶?

史记儒林传“以诗为首,次尚书,次礼,次易,次春秋。”汉书儒林传“以易为首,次尚书,次诗,次礼,次春秋。”

史记“高祖为亭长,以竹皮为冠,令求盗之薛治之。”(求盗者,亭长之副也。薛有作冠师,故令其副至薛,使冠师治之。)汉书但云“令求盗之薛治。”(删一“之”字便不明)

史记“秦始皇以东南有天子气,乃东游以厌之。高祖即自疑,隐于芒砀山泽之间。吕后以其所居处,常有云气,求辄得之。”汉书删却“即自疑”三字。高祖以匹夫而以天子自疑,正见其志气不凡也。汉书删此三字,便觉无意。

史记“沛公破丰,命雍齿守之。齿以丰降魏,沛公攻之,不能下。项梁益沛公五千兵攻丰。”而不言攻之胜负。汉书则云“攻丰拔之,雍齿奔魏。”

史记“汉王败入关,又东出。袁生说汉王出武关,令荥阳、成皋间且得休息。”汉书作“辕生”。

陈涉传。汉书改“伍徐”曰“伍逢”,“朱房”曰“朱防”。

史记“项羽烧秦宫东归,说者讥其沐猴而冠。”汉书“说者乃韩生也。”

吴王濞传。史记“高祖封兄仲为郃阳侯”。汉书作“合阳侯”。

韩信传。史记“汉王之败彭城,信收兵,与汉王会荥阳。”汉书谓“信发兵,与汉王会荥阳。”案是时,信未有分地,从何发兵,盖收集溃卒耳。“收”字得实。张良传。史记“载其所致四皓姓名:东园公、甪里先生(复姓,通“角”)、绮里季、夏黄公。”汉书但云“四人”,不著氏名。

周勃传。史记“沛公拜勃为虎贲令。”汉书作“襄贲令”。史记“周文”,汉书作“周仁”,“张叔”,汉书作“张驱”。史记梁平王传“有告变者曰‘类犴反’”汉书作“犴反”。又史记“告变后验实,削梁八城,梁尚有十城。”汉书则云“削五县,尚有十城。”史记田蚡传“景帝后三年,封蚡为武安侯。”汉书则云“武帝初即位,蚡以舅封武安侯。”案景帝后三年,正是武帝即位之岁。蚡乃武帝所封,特是时尚未改元故耳。

李广传。史记“广为匈奴所得,络而盛两马间,广佯死,睨其旁一胡儿,骑善马,乃腾而上,推堕儿,乘其马归。”汉书谓“抱胡儿,鞭马南驰。”

李陵传。史记“陵降匈奴,汉闻单于以女妻陵,遂族其母妻子。”汉书谓“汉闻李陵教匈奴为兵,遂族其母妻子。后乃知教兵者李绪,非李陵也。”

史汉互有得失垓下之战史记高祖纪,叙韩信、孔将军、费将军等战颇详。

汉书高纪,但撮叙数语。然杀项羽是汉王一大事。汉书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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