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民法典

法国民法典
作 者: 罗结珍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丛编项: 博雅民法典译丛
版权说明: 本书为公共版权或经版权方授权,请支持正版图书
标 签: 欧洲
ISBN 出版时间 包装 开本 页数 字数
未知 暂无 暂无 未知 0 暂无

作者简介

  罗结珍,男,安徽省望江县人。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曾在巴黎“高等经济商业学校”(ESSEC)进修,主修民商法与旅游法。1990年起,先后任该校教务处副处长、饭店管理系主任、教务处长、科研处长兼《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副主编、主编。多年来从事法国法翻译、研究工作,译著有:《法国新民事诉讼法典》,《法国民事诉讼法要义》(上、下)、《法国民事执行程序法》、《法国民事执行程序法要义》、《法国财产法》(上,下),《法国公司法典》(上,下)、《法国新刑法典》、《法国刑事诉讼法典》、《世界法的三个挑战》、《为废除死刑而战》、《法国商法》、《法国民法典》(条文加判例解释,上、下)、《法国新民事诉讼法典》(条文加判例解释,上,下)、《法国刑法总论精义》、《法国刑事诉讼法精义》(上、下)、《法国刑事诉讼法》、《国际旅游经济与政策》、《国际旅游业公约、协议汇编》等。

内容简介

《法国民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民法典,自1804年以来,为世界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树立了一面旗帜,对我国民法理论的发展影响甚为深远,是我国民法教学与理论研究的必读著作之一。近年来,法国立法机关对这部法典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人的身份能力、人权与人格权的保护、婚姻、家庭等方面的规定修改幅度更大,继承法几乎全部修改,并且开创了同性恋婚姻入民法典的先河。原法典保持了200年不变的“人法”、“物法”与“债法”三卷体系也被突破,增设了第四卷“担保”法。法典整体构架的变动反映了立法观念的变革,适时地反映了法国现代社会不同层面的深刻变化。本法典是按照2009年11月法国“Legifrance”公布的最新文本翻译,期望它能成为对我国法律工作者有参考价值的最新文献。

图书目录

序编法律的颁布、效力和适用的一般规则/1

第一卷 人

第一编 民事权利/2

第二章 尊重人的身体/3

第三章 对人的遗传特征进行检查以及通过遗传特征对人进行鉴别/4

第一编(二) 法国国籍/6

第一章 通则/6

第二章 原始法国国籍/8

第一节 依血统而为法国人/8

第二节 依出生在法国而为法国人/8

第三节 共同规定/9

第三章 法国国籍的取得/10

第一节 取得法国国籍的方式/10

第一目 依血统取得法国国籍/10

第二目 因结婚而取得法国国籍/10

第三目 依出生和居住在法国而取得法国国籍/12

第四目 依有关国籍的声明而取得法国国籍/13

第五目 依公共权力机关的决定而取得法国国籍/14

第六目 有关取得法国国籍的特定方式的共同规定/17

第七目 取得法国公民资格的欢迎仪式/18

第二节 取得法国国籍的效果/18

第四章 法国国籍的丧失、剥夺与恢复/19

第一节 法国国籍的丧失/19

第二节 法国国籍的恢复/20

第三节 法国国籍的剥夺/21

第五章 有关取得或丧失法国国籍的文书/22

第一节 有关国籍的声明/22

第二节 行政决定/23

第三节 在户籍登记簿上登记/23

第六章 有关国籍的争议/24

第一节 司法法院的管辖权与适用的程序/24

第二节 向司法法院提出有关国籍的证据/25

第三节 法国国籍证书/26

第七章 某些领土的主权割让对法国国籍的效果/26

第八章 有关宪法第74条规定的海外领土及新喀里多尼亚的特别规定/27

第二编 身份证书/28

第一章 一般规定/28

第二章 出生证书/30

第一节 出生申报/30

第二节 更改姓名/33

第三节 认领证书/34

第三章 结婚证书/35

第四章 死亡证书/39

第五章 有关军人与海员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的身份证书/42

第六章 出生在外国,取得或恢复法国国籍的人的身份证书/44

第七章 身份证书的更正/45

第三编 住所/46

第四编 失踪/48

第一章 推定失踪/48

第二章 宣告失踪/49

第五编 婚姻/52

第一章 结婚应当具备的资格与条件/52

第二章 有关举行结婚的手续/56

第二章 (二)法国人在外国结婚/58

第一节 共同规定/58

第二节 法国人在国外由外国机关主持结婚之前应当履行的手续/58

第三节 由法国机关对在国外举行的结婚进行登记/59

第三章 婚姻异议/61

第四章 婚姻无效之诉/63

第五章 婚姻产生的义务/66

第六章 夫妻相互的权利与义务/67

第七章 婚姻的解除/70

第八章 (废止)再婚/71

第六编 离婚/72

第一章 离婚的各种情形/72

第一节 两愿离婚/73

第二节 接受离婚/73

第三节 夫妻关系变坏无可挽回/74

第四节 因过错离婚/74

第五节 变更离婚请求的依据/75

第二章 离婚诉讼程序/76

第一节 一般规定/76

第二节 两愿离婚适用的程序/77

第三节 其他离婚情形适用的程序/77

第一目 起诉状(requeteinitiale)/77

第二目 调解/78

第三目 临时措施/79

第四目 提起离婚诉讼/80

第五目 证据/80

第三章 离婚的后果/81

第一节 离婚产生效力的日期/81

第二节 离婚对夫妻双方的后果/82

第一目 一般规定/82

第二目 除两愿离婚之外其他情况下离婚的后果/83

第三日补偿性给付/84

第四日住房/88

第三节 离婚对子女的后果/88

第四章 别居/89

第一节 别居的各种情形与程序/89

第二节 别居的后果/89

第三节 别居的终止/90

第五章 有关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91

第七编 亲子关系/92

第一章 一般规定/92

第一节 亲子关系的证据与推定/93

第二节 有关亲子关系的法律冲突/93

第三节 借助医学方法进行的生育/94

第四节 家庭姓氏的转移规则/95

第二章 亲子关系的确立/96

第一节 依法律的效力确立亲子关系/96

第一目 在出生证书中指明生母/96

第二目 父子女关系的推定/96

第二节 依认领而确立亲子关系/97

第三节 依占有身份而确立亲子关系/97

第三章 有关亲子关系的诉讼/98

第一节 一般规定/98

第二节 以确立亲子关系为目 的的诉讼/99

第三节 对亲子关系提出异议的诉讼/100

第四节 以取得生活费为目 的的诉讼/100

……

第二卷 财产及所有权的各种限制

第三卷 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

第四卷 担保

第五卷 适用于马约特岛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