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联邦调查局女特工 - 第7章

作者: 安普耳·史密斯5,879】字 目 录

站在门口,腰间围了条白毛巾,其余什么都没穿,跟从前一样的傲慢自负,露出非凡的桶一般的腰身和举重运动员的粗壮胳膊。

尽管已经七十岁了,但是他赤躶的胸肌仍然如从前一样极富男子的气概。这副情景把我带回了在长滩林荫大道ymca(基督教青年会)的那个星期天下午,为了奖赏我在五十码自由泳上的精彩表演,他捧着我的脸颊把我带进深水区——结实的胸肌,散发着漂白粉味的皮肤带给我的冰凉感觉,黑色的头发在水中轻柔漂散时扫过的手臂,颏下令人惊异的火雞一样的皱折,托着我纤小的赤足将我举出水面的坚实双肩,还有水下濕漉漉反射出微光的头。我没有一个父親来教我游泳;我有的是外公。

“生日快乐!你看上去很棒。”

“在这个地球上呆了七个十年总算是不错的。你喝点什么?”

“我自己带了。”我从包里拖出一个瓶子。

“白酒?”他摇着头,“那是洛杉矶人的习惯。”抓起一大把冰块,拉开一罐“7up”。

“对不起,我没有想到要给莫比·狄克们带吃的。”

“你还是害怕它们?”——对于一个fbi特工来说多么幼稚可笑的字眼——“我一直认为它们全都是有教养的私生子。”

我笑了。我们一起走过去。“我们正在努力变得坚韧起来。几乎已像你那样坚强。”

外公坐在靠近阳台的椅子里,除了毛巾还是什么都没穿,腿悠闲地交叉着,一罐接一罐地喝着七喜。不久以后天黑下来,四周的死寂使我一阵寒战。狗们还呆在外面,不时把鼻子贴在玻璃上想往外公的脚上凑去,似乎它们身上犬的精灵已被土著的阿古阿加利恩特印第安人所唤醒。

我承认我把车开到这沙漠里来的另一个原因是想在私下里将我在加利福尼亚第一银行所干的那件事的全部细节告诉给外公。我是怎样的孤单,我怎样监视那家伙,正确地行动,没有任何帮助将他铐住;我的审讯是怎样的聪明,技巧性地引导疑犯供认了

其余六桩劫案,它是如何的完美如何的简单。

我总是为外公提供这类的东西。成就,礼物。他的反应通常是不明朗的,言下之意是这件事总非做得极佳。他出席我的毕业典礼(特工学校)时,穿着全套的警官制服,他哭了。现在我回来了,希望我已经做过的会做得更好,希望事情最终会让外公感到喜悦。

莫比·狄克是更值得称赞的听众,我发现自己很愿意和他玩笑。他模仿着卡通片《警察学校》(他每个星期六早晨都在木屋里虔诚地观看这部片子)里的动作,扯着他的大嗓门,叫着:“立正!”外公唯一的反应就是告诉他关于他那个时代,他还是一个在长官面前列队的新兵,有一次在圣莫尼卡码头附近,他单独困住了一个谋杀嫌疑犯,沿着足迹追赶,一直把他逼到了海滩上。那是七月份的一个星期六,到处都像地狱般拥挤。那个疑犯最终是跳进了海里,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

“哇,长官,那只是个故事吧。”莫比·狄克敬畏地对外公说。

“当你是个新了的时候还发生过什么事?当我们住在蒙塔娜之北的时候?”

“好,我们就讲讲著名的饥饿的窃贼的故事。”外公咧着嘴先笑了,放下他的饮料:“他闯进一家超级商场,偷走一千元,留下两个吃了一半的香肠三明治。”

莫比·狄克笑了,从鼻孔里发出低沉的哼哼声。

“我去过第十二街的旧房子,”我不经意地揷口说,“试图去回忆它从前是什么样子,你和媽媽和我曾经与我父親一起住在那儿吗?”

“我会告诉你那时发生过什么事。”外公突然说,他的眼睛亮起来,根本不理睬我的问题。“有一次我带着你在局里,突然间我们听到了极其可怕的飞行器的声响,我们都跑出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媽的,一架武装直升机正降落在停车坪上。”

莫比·狄克问:“为什么?”

“为了约翰·f·肯尼迪。”

外公对我们的洗耳恭听感到很满意:“总统实际上并不在飞机上,但那段时间,他频繁飞来洛市——他们说他是来看他在海滨的内弟彼得·罗福得,但实际上、他是借机幽会玛丽莲·莫罗伊,所以秘密保安人员就得找一个地方降落总统专用直升机,我猜他们一定以为到圣莫尼卡警察局最为保险,这些蠢货,要在达拉斯的话,连小孩都可以使他们一败涂地。”

莫比·狄克说;“令人吃惊。”

外公暗自笑着;“他们找了几个家伙在停车坪上划线,他们全是用粉笔划,然后那个该死的庞然大物落下来,立刻把粉笔印儿全部刮跑了。”

“我看见直升机了吗?”

“你?”外公看着我,非常吃惊地记起原来我也是这个故事里的一角儿,“你还是个小姑娘,你很害怕那些噪声和吵闹,紧紧抓住我的手就好像再也看不到明天一样。”

这些我全不记得了。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受,你听到关于你自己的叙述可你却根本不记得它们,就像做爱一样,什么都感觉不到。

“肯尼迪总统和简娜·玛森的鲜闻是真的吗?”

“好漂亮的大腿。”外公低声说,又没有理睬我的问题。“他们过去叫她小阳光小姐,当然,那时候她只能算个孩子。她长成了美女。那些家伙弄了一幅她的相片挂在警察局里。我看见简娜·玛森也许是十年前,在韦加斯。漂亮的嗓音,丰富的内涵,她唱歌的那种方式能让你哭。”他一根指头拍打着眼睛,生怕我不相信他。“那些都是我的歌。”

莫比·狄克用急促的宣告打断了我外公的白日梦:“我之所以拼命恭维你是因为我希望我这位fbi能问你些事情,但是现在我警告你那些废话说完后马上开始。我走了,我消失,行了吧?”

原来,他听到混杂在棕桐树的婆娑声中似乎从弗兰克·西冷翠家那边传来的婴孩幽灵般的夜哭声。

这时我已喝光了一瓶酒,我们都忘了,却把手伸向两块多米诺比萨饼和那块生日蛋糕,

“我们到‘恶作剧’去吧。”莫比·狄克建议。

在我现在的意识中那地方似乎就意味着一连串滑稽的事情。“你是说那个有两个演奏萨克斯风的双胞胎小姐妹的地方?”

“她们现在至少有六十岁了。”外公纠正我说。

“我所记得的只有喂索啼狗喝水,还有和退休的锁匠一块跳舞。”

“可惜,他已经死了。明天打高尔夫球怎么样,上午七点。”

“生活真是充实,长官。”

外公披上了马球衫,套上卡其便服,我们走下山去也让狗儿们活动活动。现在已是子夜,可空气中温度仍然很高。月亮高挂着,皱着脸,就像老朽腐败的牙齿那样昏黄。莫比·狄克领着动物钻进他的篷车里。篷车用灰漆漆得灰一块黑一块,只有上帝的仁慈才让它重新发动起来。

我们选了一条迂回曲折的路径,只是想多呼吸一点夜的空气。我突然间感到现在也许太晚了,我怎样来开口提出寻找家庭这棵大树的根呢?我一直觉得外公在回避关于我父親的任何问题,现在他也不想再让它提出来。此外,我累了,他也累了。明早五点钟,我就得起床赶回洛杉矶,八点钟有早班。另约一个时间吧。也许可以通过电话。但是,我的声音却似乎再也不能谈别的任何事情:

“我是不是有个堂妹名叫维奥莱塔·奥尔瓦尔多?”

“据我所知没有。没有像这样的名字。”

“是爸爸那边家族的。”

“谁是爸爸?”真地迷惑。

“我的父親。米桂·桑切斯,或者桑多瓦。没有人告诉过我到底是哪一个。”

耶稣,这是怎么了?只不过大声说出这个名字,我看见外公的紧张,一阵寒颤竟穿透我的整个身体。酒精的热力暖洋洋地笼罩着我,我突然间警觉起来,心里有些恐慌。

“我们对一个婊子养的总不会知道太多,是不是?”

“我们必须了解一些事情。他来自萨尔瓦多?”

“大概。”

“他是什么样的人?”

“他是个普通的劳工。你到底想知道什么?”

“我只是好奇。”

“忘了他吧。”

我已经快三十岁了,仍然怕惹外公发怒。

“有些人自称是親戚。”

“他们想做什么?”我回答:“钱。”

“你知道我会怎样跟他们说,不管他们是谁——休想。”

“你不喜欢他是不是因为他是拉美人?”

“我对拉美人没有成见。我厌恶他是因为他让我女儿怀了孕,”他毫不费力地说出来,不容我怀疑。他是那段历史的参与者。“后来这个婊子养的走掉了,抛弃了她——和你。为什么你会关心那走掉的家伙?是我把你抚养大的,只有我。”

“我知道,外公。”我握住他的手,“你愿意他留在这里吗?”

“不。我不想她和他有任何关系。”

“她怎么想?”

外公轻轻抽了抽鼻子。一个警告:“别管她想什么。她才十八岁。”

“为什么她不再结婚呢?”

“她忙着照料你。”

“但是她这么漂亮,她继续跟人约会吗?”

“我不鼓励约会。”

“为什么不?”

“她太年轻。”

我冷笑:“年轻?她和你生活在一起一直到她三十八岁的死去。”

出乎意料地,他张开臂抱住了我:“你从洛杉矶人那儿知道的这些?”

“知道什么?”

“这些多元文化的废话。”

我尽力找点轻松的话题:“外公……我认为也许我就是一个多元化的缩影。”

就像阿亚多哈·霍梅尼所说的:他不懂反话。

“你是电!你是个美国人,如果你不为此感到自豪,那我们还有什么信仰可言。”

他躲到一棵棕榈树后面撤了泡尿。

我冲着他那边嚷道:“第十二街的那所房子正在出售。”

“我很惊讶它还立在那儿。”

“谁住在隔壁的白房子里?”

“一个瑞典家庭。我们的邻居全都是德国人或瑞典人。我记得有阵子我上夜班,他们养了条狗,整天叫个不停,我根本无法睡觉。”

我独自在路边一块石头上坐下来,双手抱着膝盖。比萨饼太劣,蛋糕太腻,又喝了太多的酒,所以头有点痛。我不喜欢在停车场买的这些东西。天空中点缀着几颗忽隐忽现的星星,走到这里四周已经显得太黑太黑。远处停靠下来的汽车的灯光非常微弱。一直不断的干燥的风吹拂着棕榈树的树叶,发出像捻动玻璃纸那样干硬的哗哗声,我穿着无袖的上衣和斜纹蓝布褲,感到很虚浮。我的枪在楼上背包里。这个角落四周的建筑都面朝沙漠,此时寂静无声。漆黑的空间。

我的心脏跳动得很快。可以听见狗叫声。不,现在我还能把它们同野狼区别开来,它们从黑暗中冲出来像群疯子一样笑着,停车场看上去有点奇怪。是不是那个胖胖的售货员在我的酒里加了点lsd?我和朱丽塔·弗洛累斯一块回家。她穿着一件淡紫色的纯棉无袖上衣,镶着红色z形花边;她年龄比我大,也许是八岁。她从学校里偷了一薄白纸用来写小说,她的小说是写一对住在鬼宅里的姐妹的故事,她让我从母親写字台的抽屉里偷一些邮票给她,以便把小说寄出去发表。她似乎很孤独,而且从不惊乍,我不知道她住在哪里。我们是在露茜维尔特小学的操场相遇的,她把我带进了她的梦幻世界,她经常親自跑到第十二街来找我,然后继续我们的游戏。

我正看着那边的停车场,记忆像黑白影片一样浮现。我们正在街道中央,一只叫维尔森的杂种狗从隔壁砖房前的空场上跑出来,立在我们面前,龇牙裂嘴。我们被吓着了,游戏再也进行不下去。朱丽塔开始呜咽,我知道我必须救她,我把她拉回我们家。

“维尔森在外面!朱丽塔不能回家!”

我的警察外公会管这件事儿的。他从盥洗间里出来,拿着一卷报纸,大个儿,就像一座小型灯塔一样挡在通往厨房的狭长的过道上。

“她不能呆在这儿。”

“但是维尔森——”

“我不想有个拉丁小女孩呆在我家里。”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他把我的朋友从前门推操出去。我掀开遮住门边一块狭小窗户的镶着白色蕾丝的窗帘,我看到朱丽塔·弗洛累斯一个人站在外边,因为羞辱和恐惧而神情恍惚。狂吠的狗在前面,背后是关着的门。慢慢地,一股黄色的细流从淡紫色的衣服下面滴淌出来,在门阶上留下一摊。

但是我是安全的。我没有被赶出去。即使当我听到那个是我父親的男孩被归属于“墨西哥人”的一类我也丝毫没有留心,它离我太远了,我不是一个拉丁小女孩就像朱丽塔·弗洛累斯那样的。在冰凉的黑暗里我看着我的外祖父,感激他的爱。从那时刻起,我就想做一个像他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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