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商业预科一年毕业,本科三年毕业。
(丁)商船航海科五年半毕业,机轮科五年毕业。
(三)中等实业学堂令已习高等小学之毕业生入之。
(甲)农业预科二年毕业,本科三年毕业。本科分为五科:农业科、蚕业科、林业科、兽医科、水产业科。
(乙)工业预科二年毕业,本科三年毕业。本科分为十科:土木科、金工科、造船科、电气科、木工科、矿业科、染织科、窑业科、漆工科、图稿绘画科。
(丙)商业预科二年毕业,本科三年毕业。
(丁)商船预科二年毕业,本科三年毕业。本科分为二科:航海科、机轮科。
(四)初等实业学堂令已毕业于初等小学者入之。
(甲)农业三年毕业,实习科目同中等。惟少水产业一科。
(乙)商业三年毕业。
(丙)商船二年毕业,亦分航海、机轮二科。
(丁)艺徒虽非毕业初等小学堂者亦得选取入学,毕业无定期,以四年为限。
(戊)实业补习普通学堂令已经从事各种实业及欲从事各种实业之儿童入之,三年毕业。实业科目分为农业科、工业科、商业科、水产科四科。
卷五十四游学
中国派遣学生出洋肄业,肇始于同治十一年,由两江总督曾国藩设公局于上海经理其事。维时内地风气未开,所遴送者仅上海、宁波、福建、广东等处之幼童,且日本未强,故所派学生专以西洋为主。迨光绪二十五年总理衙门后改外务部。议定《出洋学生肄业章程》,奏请疆吏宽筹常年经费,续派高等学生出洋肄业,由是各省咸有派遣之责。日本变法后,游学东洋者亦实繁有徒。二十八年,外务部因有《派赴出洋游学办法章程》之议,除贵胄学生外,有官派学生,如京师大学堂及各省督抚学政暨各大臣所送者是也;有游学学生,如民间自备资斧出洋者是也。皖省之派遣游学自三十一年巡抚诚勋始,嗣后,恩、冯两抚继之。其中学费有自备者,有官给者,有先自备而后改官给者。其官给之费,全年则日币三百元,半年则一百五十元,又每月零用三元。始归学务处,每年于七月汇寄,学生向钦使署内按月自行具领。后汇寄之责改归学务公所。官费所出由于停止大学堂附课生之膏火,光绪二十七年巡抚王之春改敬敷书院为大学堂,另设附课生一百二十名,每年膏火计银二千七百八十两,约合龙洋四千元。二十八年八月,学务处禀请停给,为派遣入日本学堂师范之费。九月,巡抚诚勋批准于三十年为始。惟为数不多,仅敷选送学生十名之用。学务处禀请自愿出洋而力或未逮者,应需经费,公家津贴一半,由巡抚核准,饬令各属就地筹款照办。统计前后游学生:三十一年二月中咨送者则鲍庚等十人,七月中咨送者则许成材等三十四人。内姚焕一人先在日本早稻田高等师范学校肄业,余皆由各属保送申请考试给咨或学完全师范或学速成师范,每人每年给日币一百五十元,所谓半费生是也。又胡宗翰等四人虽系同时咨送,而费则自筹。其护送之委员一员,拨给往返川资漕平银一百四十两。至三十二年二月学部有暂缓派送之电,学部电开:选派游学出洋,以言语通习,能直接听讲,普通学完备能入专门者为及格,请转学务处暂缓派送,俟商定办法再为奉远游历。官绅不在其内。七月又有停派速成游学之电,学部电开:本部议定出洋学生非有中等程度,概不咨送,并停派速成游学。故三十三年二月,巡抚恩铭仅咨送葛共一人入日本千叶医学校,以其在上海博爱医院有中等程度也,至由自费改为官费。余之风等十一人则系皖省教育会长蒯光典呈请,于皖籍自费生中遴选,令入农、工、商业学堂或各种实业,经提学使札委工科举人蒯寿枢庐州合肥人,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自费赴日本专习东文东语,于二十九年考取东京高等工业学堂染织科机织分科肄业,三十三年六月得修业文凭回国,七月经提学使沈曾植详请巡抚给咨送部应试,得赏给工科举人。前往日本察核诸生性质,分配各校。余之风、李愍,工科学校;张季常、杨杰,手工学校;黄于汉、吴志萃,蚕桑传习所;石安仁、殷葆田,手工造纸工场;李绪辑,圆玻璃工场;王善达,学校品制造工场;吕烈炳,大阪农学校。并札留东学生石德纯专司稽查调度之事,每人每年给学资三百元,由藩司筹解,转详巡抚,咨明出使日本大臣,此则全费生矣。然以上之学生皆派往东洋,而西洋尚未有人也。光绪三十四年二月提学使沈曾植考录正取丁绪贤等六人,副取鲍璞等六人,随同上江公学总董赴西洋游学,分习路矿。所需游学之费各国币制不同,大致折合华银每人每年均约需一千四百两之谱。正取六名由官筹费,副取六名由路矿总局拨费,于本年为始,按年各拨筹八千四百两的款,以凭汇解。并各于本年加筹川资整装洋六百元,分给各生领用,详请督抚正、副一同咨送。嗣以路矿总局拨款不敷,于副取中减送三人。此皖省派遣游学东、西洋之大概也。若学部奏设《各省分任日本官立各高等学堂每年收容中国学生经费章程》,自光绪三十四年始,以二十二年为断,安徽在大省之列,学额九名,应任之费就日币核计第一年五千八百五十元,第二年一万一千七百元,第三年一万七千五百五十元,第四年二万三千四百元,第五年二万五千七百元,第六年二万八千元,第七年三万零三元,第八年至十五年每年三万二千六百元,第十六年二万六千七百元,第十七年二万零九百元,第十八年一万五千零五十元,第十九年九千二百元,第二十年六千九百元,第二十一年四千六百元,第二十二年二千三百元。巡抚冯煦接奉部章后,札藩司筹议,旋据详复,此项经费二十二年中约需日币四十八万有奇。司库无力,势不得不筹之地方,然数十万之巨款,民间闻之恐滋疑虑。今拟变通,先将前四年认筹,其第四年以后十八年尽可临期体察情形办理。故今所定者只以四年计数,分通省六十州县为三等:曰上缺,曰中缺,曰下缺。第一年上缺各筹日币一百五十元,中缺一百元,下缺五十元。第二年倍之,第三年三倍之,第四年四倍之。兹将州县上、中、下之缺及第一年至第四年派定洋数列表如左。
上缺怀宁桐城歙县宣城南陵贵池当涂芜湖庐江
无为宿州阜阳亳州广德建平和州六安合肥中缺潜山太湖宿松休宁婺源宁国泾县青阳建德
舒城巢县凤阳怀远定远寿州颍上霍邱涡阳
蒙城滁州全椒霍山泗州盱眙天长太和下缺望江祁门黟县绩溪太平旌德铜陵石埭东流
繁昌凤台灵璧来安含山英山五河
第一年洋数第二年洋数第三年洋数第四年洋数上缺中缺下缺
按,本年安徽省日本考选入校者计东京高等师范学校一名张珽,本在宏文学院;第一高等学校一名周龙光,本在同文书院;山口高等商业学校一名余熊本,在成城学校。以上三名于阳历四、五两月先后进校肄业,其东京高等工业及千叶专门医学两校入学之期均在阳历九月。至缴费期限,高等师范每年于四月内一次缴清,第一高等学校分二、五、八月、十一月四次缴清。本年分四月、七月、十一月三次。高等商业学校分四月、九月两次缴清。月份皆从阳历。据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出使日本大臣来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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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五奖励
毕业奖励皖省自奉明诏兴学,各项学堂次第筹办,未成者实力进行,已成者亦有毕业。援章请奖,或准或驳,一以年限程度为衡。至慨捐巨资赞助办学,或独立开办一所,定章均予奖励,以昭激励。各属捐款助学,时有所闻,至有出自妇女者,抑亦难能可贵矣。兹将奖励分二类:一毕业奖励,一捐资奖励。诠次成案列下。
安徽公学学生毕业请奖成案该堂先在湖南开办,于光绪三十年正月开学,年底迁回芜湖。当开办时,尚未奉到奏章,原定三年毕业。甲班扣至三十三年上学期止,乙班扣至三十三年下学期止,均共七学期。经该堂以原定三年毕业为言,并申明虽与中学堂章程五年毕业不符,惟京师医学馆及山东高等学堂均止三年毕业,禀请变通办理。经提学使沈曾植先后派员会考,上学期甲班毕业,计得最优等徐世藻等十一名,优等董家瑞等五名,合共十六名。下学期乙班毕业计得最优等王燮等二十六名,优等张其猷等十二名,合共三十八名。并先将甲班毕业生详请核咨,照章给奖。嗣奉部复以中学堂须五年毕业方能请奖。山东高等学堂正斋及河南、福建、广东、江苏等省高等学堂开办均在定章以前,且肄业已满四年,故酌量变通给奖。该公学开办系在定章以后,且开办仅及三年,未可援为比例。现在毕业学生无论在湘招考,抑系在芜招考,年限均有不足,所请给与中学堂奖励之处碍难照准。惟该公学学生既已毕业,应准升入高等学堂,以资奖励。嗣据该公学造具乙班毕业生姓名、分数册,禀请详咨立案。复经学部以该公学甲班毕业业已准其升学,此次乙班毕业如果年限程度悉与甲班符合,应准援案办理。惟未据声叙该学生等何时入学,应由提学使查明报部。但此后各班应俟五年期满,方准毕业,不得再援甲班成案办理,以归划一。
光绪三十三年桐城中学堂学生毕业请奖成案该堂先在省城开办,二十九年二月开学,三十年移回县治。除陆续派往东洋二十名外,所有在堂之甲班学生扣至三十三年终止,五年毕业。经该县详奉提学使沈曾植派员会考,计得最优等汪仁刚等三名,优等吴学熙等十一名,中等张智与等七名,下等陆蓉等二名,合共二十三名。由该委员以第一、第二两期(科学)[学科]不合,程度欠缺,请照高等小学堂定章给奖,禀奉转详咨部嗣准。部复以该学堂讲授既非高等小学课程,若改照高等小学给奖,遽办毕业,升入高等学堂,程度既有未合;升入中学,教授又多窒碍,所请照高等小学给奖,碍难照准。应由提学使转饬该堂监督,照中学堂学科程度切实考核,预计期限,补习所缺,俟限期届满之时,由提学使派员认真考试,如果确合中学第五年程度,准照中学呈请给奖升学,以宏作育。
光绪三十三年怀宁中学堂毕业请奖成案该堂于二十八年开办,本为高等小学,三十年改为中学堂。嗣以各学生在堂日久,中学虽未能毕业,而程度实较高等小学为优。由该堂禀,经该县具详请将甲班学生于三十三年下学期作为高等小学毕业,以示鼓励。详奉提学使沈曾植派员会考,计得最优等王箴等二名,优等冯竞环等二名,中等王炳纯等六名,下等周兆熊一名,合共十一名。请照高等小学堂定章给奖。经提学使转详咨部,嗣奉部复,以该堂此次毕业,实恐中学程度难副,足见平日办理一切未能尽照定章,奖励一节何能强为迁就,应饬该堂仍照中学认真经理,并由提学使查明学生程度,酌展期限,补习所缺。届期该堂学生果与毕业程度相符,自应照中学堂奖励章程核奖,以资鼓励。
光绪三十四年怀宁县育正小学堂毕业请奖成案该堂于三十年开办,第一年级学生已陆续考入他项学堂。其第二年级学生扣至三十四年下学期止,四年毕业,由该堂禀经提学使吴同甲转详咨部,嗣奉部复,以该学生等年限程度尚属相符,准以考列最优等之杨琳等二名作为廪生,优等潘孟佳等二名作为增生,中等钱兆瀛等四名作为附[生]。
光绪三十四年寿州私立阜财小学堂毕业请奖成案该堂于二十九年五月开办,扣至三十四年上学期,上合共六年。第一届学生于三十二年五月毕业,未经请奖。三十四年六月第二届学生毕业,由该州照章会考,禀经提学使吴同甲转详咨部。嗣奉部复,以该堂年限已满,考列最优等之薛卓斌、孙多兴二名应准作为廪生,考列优等之李炎芳、孙方阆、赵崇义、孙鹏方、李孔云等应准作为增生,考列中等之孙兴方、倪文藻、孙方鹏、吴国桢、胡万纪、邹汉方、孙方、李福等八名应准作为附生。考列下等之金家森、陆培善、姚景襄、邹殿然、魏家垣、方镜涵等六名应准作为佾生。此外考列优等之孙品方、李发森、孙善谋、孙裕等四名,考列中等之方焕彤一名,仅有四学期分数。又考列中等[之]孙惠芳、薛卓淮、裴熊祥等三名,考列下等之孙方怡一名,均仅有三学期分数,年限未满,无庸给奖,以符定章。
光绪三十四年寿州公学学生毕业请奖成案该堂于三十二年二月开办,至三十四年六月经该州以寿州公学本为中学地步,所招各生入学时即授以高等小学第三年之程度,现在补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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