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 - 卷 十·玉井奧訣

作者: 万民英18,742】字 目 录

象旺相,到空猶可,金火旺入空卻好。

夫旺相之神,本自當時,若生若合,愈見精神權變。

福能駢集,可行其志,去就皆不失序。

氣已過者欲退藏,翻宜墓絕之地。

物方來者將進取,原喜生旺之宮。

如三月甲木氣過,理合退藏,惟宜於墓絕之地,乃道合自然也。若臨生旺之鄉,反為乖戾。方來生旺者,如十二月甲木進氣,正月乙木進氣,將進方來。宜立生旺之地,為禍為福尤切。

休囚有用,發越仍遲,旺相無情,為惡最速。

用神雖貴有用,生我助我,又臨天月二德,天乙之類。

若不臨天時旺相,縱有用,發越遲遲。

柱中雖帶旺相之神,與我無意,如半吉半凶。

一至歲運,只扶其凶煞,為禍最為猛速。

進神執權,至精至當,納音載貴,宜剋宜生。

進神帶貴氣,柱中第一妙。引煞入內,第一凶。

貴氣柱中雖吉,情若未切。

納音宜來剋我生我,則方為有意,以全其貴之美。若納音不生剋者,空負其貴,與我無統也。

旺神衝氣,透用凋枯,惡煞任權,本旬急切。

如丁未或生夏月得時之際,刑出丑中辛癸,透在柱中為用者。其福氣薄,為禍亦輕,惡煞旺相本凶。

若同日辰一旬之內,禍速至重也。貴神本旬,至吉至緊。

金神得勢至凶,空亡遇衝必發。

金神本凶,若無火鄉制之,又被別處扶起,或旺相,皆為得勢。至暴至剛,為凶特甚,空亡陷沒無用,乃棄物也。

遇衝神必然起發,即有用矣,如寅空見申之類是也。

刃併元亡金滿局,全賴火神。旺相凶煞火焚空,須憑水象。

金乃殺害物命之象,滿局金氣,兼帶凶煞等神刑剋者,我不殺害他人,必被人所剌,無火制必驗。火若焚炎之象盛者,此等多值火災,況歲運符合其氣,須藉水象既濟。

木土氣託,以待發明,剋衝力停,未分勝負。

木非土則不能栽養,士非木則不能疏通,以待歲運,扶其不足,煥發其氣,自然益堅。至於潤澤衝剋,有勝有負,力停則勝負未分,須觀其氣而消息之,方可斷也。扶持生助,察轉養之神,戰鬥衝爭,觀壞盡之氣。

生助滔滔者,看轉養之神,何處為體用之基,為吉凶之兆而

決之。戰鬥衝爭,觀壞盡之氣,即此為閑退無用之人也。 陰干取刃欲分明,支力當權防暗犯。

支力一云貴力,陰干取刃,如丁己見末,辛人見戌,為刃之類。支力當權,如未係貴神,或力重,則合午,午衝子,來犯未。又如未有力重,能衝起丑字中癸己之物出來。

旺神挺立,物莫當前,惡煞滿盈,干無停處。

如一位之干,有天時至旺之氣,卓然柱中擅權,餘無牽綰者。其被剋之神,何敢現露,縱使藏伏,亦莫敢執事也。歲干日干,遇滿局煞刃等惡,自家干主,竟無住處,決主不祥,貧夭惡死。

鬼中逢鬼無去就,衝而遇衝欠倚憑。

剋害我者為鬼,倘鬼亦遇鬼來相害,展轉傷剋,氣極逼我。

若更無轉制,促死之兆。

支神被衝,干神貴氣便不安穩,奈何衝神又遇衝激。

我家更無倚賴之基,象不立,物亦不成,非禍則夭。

併吞重剋皆成禍,二激雙衝總不祥。

如甲見二壬為重吞,見二庚為雙剋。

柱中疊見衝神,或合處有刑有害,有剋有破,皆不祥之兆也。

五行務要均停,偏倚難能濟物。四柱全宜匹配,興衰恐不成功。

停均,其說有五:

一、日主用神,沖和相濟,彼此各有倚賴不至偏枯。

二、損用神之氣者,有物以制之,不致作梗。三、干支上下字樣,相承得所,無過不及。

四、死氣或對活物,黨寡不能勝黨眾。

五、欲變欲化,有妒有破,欲靜欲安,有犯有激者。

匹配,其說有六:

一、衰神有用,須運扶衰者方可。二、善惡離能均配,看運扶何者,以別吉凶。

三、雖有用神,一興一衰,偏枯不濟。四、相安相濟,所應所求,各有倚賴。

五、旺欲成其物,一衰不可成全。

六、干支各有所配貴氣者,或有所乖劣者。

平生福德,不知化物連綿。次位來神,要識暗傷攔截。

支內有己乙辛丁之類,皆言七煞惡之,殊不知己土生乙金、乙金生辛水,辛水生丁木,續續不絕,況明露乎,虛拱處或有甲丙壬庚,暗合完氣者,大富貴格。

天干未來前一位,地支未來前一位,皆為凶惡,不可不知。如乙見丙,合辛暗損。及有刃類,子見丑,丑見寅,寅見卯之類,有刃有煞,咸池比肩,惡氣多端。

十干顧真氣相凌,七煞犯剋神極切。

如乙酉見戊戌,即成火傷乙金,又六害之墓火,發其旺金之氣。餘倣此。七煞犯剋,如原用乙木行酉運,丑歲衝損,乙未金局,

本壞其乙木用神,兼丑衝其虛未,將所藏之神,碎壞倒地也。

舉此一例,餘局細詳。此段止可言,七煞逢衝者不吉,不可論金局壞乙木用神。

八字帶煞刑胎,意外須識。四印何干乘氣,類取其詳。胎神所傳消息,各有異類,今人但總約十個月之位,故無淺深,以致差池。一法十個月左右間,其所生日辰對者是,如丙午日在何月節內。或十一月,或九月,通而用之。

若帶刑,主早妨父母,空陷衝刑,四煞最惡。

四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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