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鬼的事情我平常很想知道。知道了有什么好处呢?那也未必有,大约实在也只是好奇罢了。古人云,唯圣人能知鬼神之情状,那么这件事可见不是容易办到的,自悔少不弄道学,此路已是不通,只好发挥一点考据癖,从古今人的纪录里去找寻材料,或者能够间接的窥见百一亦未可知。但是千百年来已非一日,载籍浩如烟海,门外摸索,不得象尾,而且鬼界的问题似乎也多得很,尽够研究院里先生们一生的检讨,我这里只提出一个题目,即上面所说的鬼之生长,姑且大题小做,略陈管见,伫候明教。
人死后为鬼,鬼在阴间或其他地方究竟是否一年年的照常生长,这是一个问题。其解决法有二。一是根据我们这种老顽固的无鬼论,那未免文不对题,而且也太杀风景。其次是普通的有鬼论,有鬼才有生长与否这问题发生,所以归根结底解决还只有这唯一一法。然而有鬼虽为一般信士的定论,而其生长与否却言人人殊,莫宗一是。清纪昀《如是我闻》卷四云:
“任子田言,其乡有人夜行,月下见墓道松柏间有两人并坐,一男子年约十六七,韶秀可爱,一妇人白发垂项,佝偻携杖,似七八十以上人,倚肩笑语,意若甚相悦,窃讶何物淫妪,乃与少年儿狎昵,行稍近,冉冉而灭。次日询是谁家冢,始知某早年夭折,其妇孀守五十余年,殁而合窆于是也。”照这样说,鬼是不会生长的,他的容貌年纪便以死的时候为准。不过仔细想起来,其间有许多不方便的事情,如少夫老妻即是其一,此外则子老父幼,依照礼法温凊定省所不可废,为儿子者实有竭蹶难当之势,甚可悯也。又如世间法不禁再婚,贫儒为宗嗣而续弦,死后便有好几房扶养的责任,则此老翁亦大可念,再醮妇照俗信应锯而分之,前夫得此一片老躯,更将何所用之耶。宋邵伯温《闻见录》十八云:
“李夫人生康节公,同堕一死胎,女也。后十余年,夫人病卧,见月色中一女子拜庭下,泣曰,母不察,庸医以药毒儿,可恨。夫人曰,命也。女曰,若为命,何兄独生?夫人曰,汝死兄独生,乃命也。女子涕泣而去。又十余年,夫人再见女子来泣曰,一为庸医所误,二十年方得受生,与母缘重故相别。又涕泣而去。”曲园先生《茶香室三钞》卷八引此文,案语云:
“此事甚异,此女子既在母腹中死,一无知识之血肉耳,乃死后十余年便能拜能言,岂死后亦如在人间与年俱长乎?”据我看来,准邵氏《闻见录》所说,鬼的与年俱长确无疑义。假如照这个说法,纪文达所记的那年约十六七的男子应该改为七十几岁的老翁,这样一来那篇故事便不成立,因为七八十以上的翁媪在月下谈心,虽然也未免是“马齿长而童心尚在”,却并不怎么的可讶了。还有一层,鬼可见人而人不见鬼,最后松柏间相见,翁鬼固然认得媪,但是媪鬼那时如无人再为介绍,恐怕不容易认识她的五十余年前的良人了罢。邵纪二说各有短长,我们凡人殊难别择,大约只好两存之罢,而鬼在阴间是否也是分道扬镳,各自去生长或不生长呢,那就不得而知了。鬼不生长说似普通,生长说稍奇,但我却也找到别的材料,可以参证。《望杏楼志痛编补》一卷,光绪己亥年刊,无锡钱鹤岑著,盖为其子杏宝纪念者,正编惜不可得。补编中有《乩谈日记》,纪与其子女笔谈,其三子鼎宝生于己卯四旬而殇,四子杏宝生于辛巳十二岁而殇,三女萼贞生于丁亥五日而殇,皆来下坛。记云:
“丙申十二月二十一日晚,杏宝始来。问汝去时十二岁,今身躯加长乎?曰,长。”又云:
“丁酉正月十七日,早起扶乩,则先兄韵笙与闰妹杏宝皆在。问先兄逝世时年方二十七,今五十余矣,容颜亦老乎?曰,老。已留须乎?曰,留。”由此可知鬼之与年俱长,与人无异。又有数节云:
“正月二十九日,问几岁有知识乎?曰,三岁。问食乳几年?曰,三年。(此系问鼎宝。)
三月二十一日,闰妹到。问有事乎?曰,有喜事。何喜?曰,四月初四日杏宝娶妇。问妇年几何?曰,十三。问请吾辈吃喜酒乎?曰,不。汝去乎?曰,去。要送贺仪乎?曰,要。问鼎宝娶妇乎?曰,娶。产子女否?曰,二子一女。
五月二十九日,问杏儿汝妇山南好否?曰,有喜。盖已怀孕也。喜见于何月?曰,五月。何月当产?曰,七月。因问先兄,人十月而生,鬼皆三月而产乎?曰,是。鬼与人之不同如是,宜女年十一而可嫁也。
六月十二日,问次女应科,子女同来几人?杏儿代答曰,十人。余大惊以为误,反覆诘之,答如故。呼闰妹问之,言与杏儿同。问嫁才五年,何得产许多,岂一年产几次乎?曰,是。余始知鬼与人迥别,几与猫犬无异,前闻杏儿娶妇十一岁,以为无此事,今合而观之,鬼固不可以人理测也。
十九日,问杏儿,寿春叔祖现在否?曰,死。死几年矣?曰,三年。死后亦用棺木葬乎?曰,用。至此始知鬼亦死,古人谓鬼死曰聻,信有之,盖阴间所产者即聻所投也。”以上各节对于鬼之婚丧生死诸事悉有所发明,可为鬼的生活志之材料,很可珍重。民国二十二年春游厂甸,于地摊得此册,白纸木活字,墨笔校正,清雅可喜,《乩谈日记》及《补笔》最有意思,纪述地下情形颇为详细,因虑纸短不及多抄,正编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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