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里小志 - 列女

作者: 周郁滨3,805】字 目 录

丧葬尽礼,又为夫子卜吉营宅兆。比年来,嗣子期迁早世,又葬之。先是,先生家故贫,作冷官数年,贫如故,既没之后,徒四壁立,三世丧,皆自氏十指出也。氏无子,嗣叔子为后,即期迁,早卒,嗣孙某,亦卒。女一,适孙某。氏自女嫁后,即依于孙云。论曰:按《焦氏易林》兑之节曰:妻子啼喑,早失其雄。而《周易·节六四》则曰“安节亨”,郑之节安矣,乃卒惸独颠沛以老,将所谓天道固可知而不可知与。要其从一而终,合妇人贞吉之义,亨莫大焉。士大夫行一善,鳃鳃焉责报于天昔,观于郑,可以知所愧也夫!〕

唐氏,曹心传妻。年二十夫亡,衔哀抚孤,历尽荼苦。教谕王希伊表其庐曰“曹氏之门”。

陆氏,县学生高凤炜妻。年二十而寡,无子。阅十三年,叔生子,抚之如己出。没年,嘉庆三年旌。

席氏,国子生高凤灿妻。年□(此处原文为方框字),嘉庆八年旌。

胡氏,周鸿范妻。鸿范殁,氏年二十九,有子甫六月,氏抚之。舅衰,事之尽孝,遇恶岁,未尝缺甘旨。守节四十三年而卒。

朱氏,徐绳祖妻。年二十三寡,无子,抚侄岚为嗣。蓬首毁容,内言不出,既葬,终身缟素。延师训子,弱冠游庠。殁年。

石氏,徐光祖妻。光祖殁,氏年二十五。奉姑教子,闺门严肃,言笑不苟。卒年五十四。

唐氏,徐衍祖妻。早岁夫亡,处家俭约,教子徽成名。现年七十七。

徐氏,郁士德妻。年十五而嫁,十八而寡。无子,舅姑又殁,郁氏无依,依戚周姓以居。纺织自给,断发毁形,誓死不夺,守节垂六十年。

何氏,邹伦芳妻。早岁夫亡,无子,之死靡他。在母家守节,抚侄成立。卒年六十四。

吴氏,吴钦承女。许某,未嫁,夫夭。女衣麻茹素,誓不更字。年五十七卒。

戴氏,邑庠生唐绍勋妻。绍勋殁,无子,事翁姑尽孝,食荼茹苦,绝不闻嗟叹声也。年六十而殁。

陆氏,朱景荣妻。年二十九而寡,孤子俱在襁褓,遗产仅数亩。夫亡未旬日,旋遭舅丧;舅没未百日,又遭嗣舅之丧。当大事者再,然不告急于姻族,不称贷于邻里,而数亩之田,卒保如故。所居老屋三楹,族人谋之,逐使别居,至弃其鬴于门,以夺其志。氏矢志不渝,僦屋避之,衔哀抚育,迄于婚娶。年六十余卒。

陈氏,何静南妻。婚未一载,夫亡。氏年二十,哀泣不欲生,孀姑谕止之。乃遗腹生男,抚之成立。现年六十。

〔王希伊节略:青浦珠街镇何静南妻陈氏,国子生麟书女。性和顺,明大义,于归之次年夫没,未一载也。时年二十,遗腹生子,事姑曲尽孝,惟恐重其悲哀。家故贫,羞膳悉资十指以出。教子成立,习商贾业,守母训唯谨。自乾隆三十二年夫亡,于今二十有二年矣。奉堂上,抚膝下,祀先祖,立门户,俾夫瞑目于九泉者,氏之力也。乡党翕然称之,卜后嗣之必昌云。乾隆五十四年己酉八月,王希伊为待旌节孝何静南妻陈氏立节义之门。〕

金氏,王明昭妻。年二十四适王,六载,夫亡。遗孤二岁,家贫,饔飧不继,依兄嫂以居。长斋奉佛,以女工自给。子甫婚,又亡,与寡媳共抚孤孙,以延宗祀。现年七十余。

孙氏,周镛妻。二十八岁而寡。日夜纺织,以事寡姑,抚孤成立。现年六十余。

沈氏,国学生张妻。年二十,夫亡。抚孤成立。嘉庆生旌。

王氏,倪景龙妻。二十三岁适倪,三十岁夫亡,遗子二。椎发垢面,勤操作,抚养诸孤,饥寒不易志。现年七十有九。

金氏,龚景山妻。年三十,夫亡,家贫茹苦,矢志抚孤成立。现年六十八。

杨氏,周小宙妻。二十八岁夫没,无子,家贫甚,忍饥纺织,炊烟不继。间为邻家浣衣执爨,易米以抚弱女。有戚强其改适,氏大叱之。现年六十四。

陆氏,吴瑞云妻。二十七岁,夫死,无子,生一女。现年六十有五。

潘氏,黄学珠妻。少寡,遗腹子年未冠即夭。家贫,依兄嫂以居。现年五十六。

许氏玉晨,字云清,华亭人,侍郎王昶妾。玉晨为许文穆礽孙女,性幽靓,每日掩关静坐,以翰墨自娱。仿《黄庭经》笔书《般若心经》百余本,杂钞《世说新语》、《水经注》及陆剑南《入蜀记》诸书十余册。时钱塘方芳佩、吴县徐玉映皆以能诗称,邮筒往来,互相矜许,吴中传为佳话。卒年三十四,有《琴画楼诗稿》。

王氏慧仁,字粹卿,刑部侍郎王昶女。适杭州府知府严荣。性娴雅修洁,工近体诗,年二十三殁。

钟氏女,字秀姑,年十九许嫁同邑顾某。顾贫病卒,女守贞不再字。卒年六十二。

〔周郁滨《钟贞女传》略:己巳秋,泖滨邹氏女未昏夫殇,请于姑扶栗主成昏。其父砚乞余文纪其事。余证经引史,举《国朝会典》以示之。盖以邹氏女年甫十八,屈指守节三十年,获旌之例,期甚远也。夫古之贞女少,今之贞女多,何也?古男女议婚晚,聘与取一时事,故如卫宣夫人者偶也。今人龆龄议婚,或迟五年,或迟十年,甚至二三十年,聘与娶县隔甚远,其中死亡病疾,自不能免。且古之婚礼以亲迎为定,今则不然,国律:“许嫁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笞五十。”虽无昏书,但曾受聘财者,夫妇之分已定,则一纳采,而夫死,嫁之不可也。今春,邹少尹霞轩过村居,为余述钟贞女事,属文传之。钟氏女,字秀姑,青浦珠里人。生而幽静,年十九许嫁同邑顾某。顾贫且病,旋卒。女闻之号泣如不欲生者,水浆不入口,母日夜慰谕,遂麤服蔬食,矢志不更字。勤苦纺织,以养母,且佐弟贫乏。四十余年来,未尝踰户限。年六十二,卒于嘉庆十七年二月某日也。卒时谓弟曰:“礼,女未庙见而死,归葬于女氏之党。吾死,勿以棺归顾。”乃葬母侧。周子曰:自《后汉书·百官志》纪贞女,后之守贞不嫁者得以旌表。而穷乡僻土,翦发剺面以终,力不能表见于世,亦莫有为之阐发,百年后,声名寂灭,欲搜访而无从者,又当不少也。贞女死,予悲其志,恐久而不传,故叙之,告于史官。〕

吴氏,珠里国子生吴洪宗女。乾隆三十年,氏年二十,适小圩王斌为室。越两载,夫亡。明年,一子又殇。氏誓不欲生,舅姑谕以承祧事重,乃抚再从子承业为嗣,教养成立。至孝翁姑,恤亲族,好济施,尤乡党翕然同称。嘉庆八年请旌,十二年建坊,现年七十。

〔吴应畴《序》略:我姑母归王氏,再期而寡,守节历三十七年,例膺旌典。因白于大府,奏请表闾,以为风俗劝。越明年,得旨,拜白金之赐,俾建坊,以彰苦节。内兄承业择孟娵之吉,备言燕私,以为亲寿,盖以慰劬劳,荣宠锡也。应畴谊均子姓,窃念姑母之持身事长,与夫相夫而教子,已闻于当宁,而诸君子复为之大书特书,屡书不一,书无待不文之赘述。惟是应畴髫鬌时,祖母怜爱,较诸孙为最,姑母念母氏春秋高,岁归宁必三四。承祖母命,以应畴为螟蛉、舄履之赐,梨栗之馈,岁时不懈,恩谊之周且挚,视犹子也。暨应畴兄弟抱鲜民之痛,姑母恐失坠先业,以贻前人羞,故举昔时之所以教子者,晨夕训示,不啻师保之耳提而面命焉。应畴方书绅铭座,惧不克遵姑母之至训。而姑母以危苦备尝之身,上邀纶綍,以为闾里光宠。益自幸我家自祖姑慕汴女、郑娥之为人,撤其环瑱,至老不字前大令杨公卓微显阐幽,载诸邑志,越十数年,姑母复以柏舟之操,表著于朝。后先晖映,抑亦谓宗族之荣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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