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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造福你我 科学减灾,人人有责:火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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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灾害治理编委会 编
出版社:
地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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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暂缺《平安中国,造福你我 科学减灾,人人有责:火灾篇》作者简介
内容简介
我国《消防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该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所以一旦失火,要立即报警,报警越早,损失越小。报警时要牢记以下要点:1.要牢记火警电话“119”。2.接通电话后要沉着冷静,向接警中心讲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什么东西着火、火势人小以及着火的范围。同时还要注意听清对方提出的问题,以便正确回答。3.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姓名告诉对方,以便联系。4.如果足人面积区域起火,如单位、居民小区等,打完电话后,要安排专人等候、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剑火灾现场。5.迅速组织人员快速撤离火场,清除障碍物,以便消防车到火场后能立即进入位置灭火救援。6.如果火情发生了新的变化,要及时报告消防队,使他们能及时采用有效的灭火战术,取得效果。7.在没有电话或没有消防队的地方,如农村和边远地区,可采用敲锣、吹哨、喊话等方式向四周报警,动员乡邻先控制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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