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与自由 - 第2章 自由社会中政府的作用

作者:【经济类】 【8,918】字 目 录

影响时,由于它未能向私人财产收取费用或作出补偿,它将部分地造成另外的一些邻近影响。在原先的和新造成的邻近影响中究竟何者更为严重,那只能通过具体情况来加以判流即使如此,判断也只能是大致的。此外,使用政府来克服部近影响本身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与政府行动的特殊场合没有关系的邻近影响。政府的每一个干预行动直接限制了个人自由的范围,并且由于第一章里详尽阐述的理由而间接地威胁了自由的保存。

我们的原则并没有提供明确的界线来规定:应该在何种程度上来利用政府以便共同完成我们各自通过严格地自愿交换难于完成或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在任何企图干预的具体情况下,我们必须编造一个平衡表,个别地列出其优点和缺点。我们的原则告诉我们.哪几个项目放在一边,哪几个项目放在另一边。原则也给了我们一些决定各个项目的重要性的基础。特别是,我们总是要把政府干预的企图以及它威胁自由的邻近影响记在缺点的一边,并且给这个影响以相当的份量。至于给它和其他项目多少份量,得取决于具体情况。例如,假使现在政府的干涉是次要的,我们将把较小的权数给与增加政府干预的消极影响。这是为什么很多早期的自由主义者,如h.西蒙斯在那时的政府规模小于现在的标准的时候,愿意让政府从事今天的自由主义者所反对的活动,因为,现在的政府已经过份地扩大了。

政府根据家长主义理由而采取的行动

只有对负责任的个人而言,自由才是可以维护的目标。我们不主张对疯子和儿童的自由。在负责的和不负责的个人之间不可避免地必须划出一条界线。然而,这意味着:在我们自由的最终目标中,存在着一种基本的含混之处。对我们认为是不负责的那些人来说,家长主义是不可避免的。

最明显的或许是疯人的情况。我们既不愿意他们有自由,也不愿意枪毙他们。假使我们能够依靠个人的自愿的活动来照顾疯人的生活,这当然是很好的。但是我认为:我们不能排除这种慈善活动不够多的可能性。不够多的原因至少在于其中牵涉到的邻近影响,即:如果另一人对照顾疯人作出贡献大,我便得到好处。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可能愿意通过政府来安排疯人的照顾。

儿童提供了较为困难的情况。在我们社会中最后起作用的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然而,把家庭作为一个单位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由于权宜之计而不是由于原则。我们相信:双親一般是最适当的人来保护他们的孩子并且提供一切使孩子发展成为适合于自由的负责任的个人。但是我们不相信:双親具有可以任意对待其他人的自由。儿童在胚胎中是负责任的个体,而一个相信自由的人认为:应该保护他们的最终的权利。

以不同的和似乎是生硬的方式来说,儿童同时是消费品和社会的潜在地负责任的成员。个人随意使用他们的经济资源的自由,包括他们使用资源来生育孩子的自由——好象是购买儿童劳务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消费品。但是,一旦作出了这种选择,儿童本身便具有他们自己的价值和他们自己的不单纯是双親自由的延伸的自由。

支持政府行动的家长主义方面的理由在很多方面对一个自由主义者来说是最有问题的,因为,它涉及到承认一个原则——即:某些人可以为别人作出决定。对于这个原则在许多方面的应用,自由主义者是反对的,而且他还正确地把这原则看作为他思想上的主要对立面,这种或那种形式的集体主义的标志,不论集体主义是否为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或福利国家。然而,假装认为问题比实际情况更为简单是无济于事的。对家长主义的办法的需要是回避不了的。正象边塞于1914年写的关于一个保护智力不健全的人的法令那样:“智力缺陷法案是沿着没有一个健全的人会拒绝进入的途径的第一步,但是假使在这条路上走得太远,它会使政治家碰到如果不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干预个人自由就难以克服的困难。”现在没有公式可以告诉我们应该停止在何处。我们必须依靠我们的靠不住的判断;而在一经得出判断后,我们必须依靠我们的能力去说服我们的同胞使他们相信这个判断是正确的,或者依靠他们的能力来说服我们改变我们的观点。在这里和在其他地方一样,我们必须具有信心,相信不完善的和有偏见的人们会通过自由讨论和逐步地改正错误而达到一致的意见。

结论

从事了刑事项的政府:包括维持法律和秩序、规定财产权的内容、作为我们能改变财产权的内容和其他经济游戏的规则的机构、对解释规则的争执作出裁决、强制执行合同、促进竞争、提供货币机构、从事对抗技术垄断的活动和从事广泛地被认为重要到使政府能进行干预的邻近影响的消除,同时,又包括补充私人的慈善事业和私人家庭对不论是疯人还是儿童那样的不能负责任的人的照顾——这样的政府显然可以执行重要的职能。在思想上不自我矛盾的自由主义者并不是无政府主义者。

然而,同样真实的是:这样一个政府的职能显然有限,而且会约束自己,不从事于象美国联邦和州政府以及西方其他国家的相应的机构现在所从事的那样繁多的活动。下面几章将略为详细地论述这些活动的一部分,而某几种活动已经在上面加以讨论,但是,在本章的结尾,简单地列出美国政府现在从事的而根据上述的原理我看不出有任何正确的理由来从事的某些活动也许会对自由主义所认为的政府应有的作用,提供适当的范围和比重;

1.对农业的评价支持方案。

2.进口关税或出口限制,例如当前石油进口的限额,精的限额等。

3.政府对产品的控制,例如通过农业方案或通过得克萨斯铁路委员会对石油的摊派。

4.租金控制,如目前纽约仍然在执行的那样,或对价格和工资比较尊遍的控制,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和在其后所实行的那样。

5.法定最低工资率,或法定最高价格,例如商业银行能付给活期存款的法定最高利息率为零,或者能付给储蓄和定期存款固定的法定最高利息率。6.具体调节工业的条例,例如州际商业委员会对交通运输业的调节。当最初对铁路行使调节时,由于技术垄断的原因,调节具有某种程度的必要性,而现在,对任何交通工具都没有必要。另~个例子是对银行业的具体调节。

7.一个类似的例子。但是,由于它所含有的审查和对言论自由的侵犯而特别值得注意。它是联邦通讯委员会对电台和电视的控制。

8.目前的社会保险方案,特别是老年人和退休方案。它们实际上迫使人们(a)用他们收入中规定的部分来购买退休养老金,(b)从公众经营的企业中购买年金.

9.在不同的城市和州里对提供执照加以限制,从而把特殊企业或职位或职业限制在有执照的人的范围以内,而任何愿意参与上述活动的人在支付规定的费用以后又不一定能得到执照。

10.所谓“公共住宅”以及大量的其他津贴方案,目的在于促进住宅的兴建,如联邦住宅管理局和退伍军人管理局所保证的抵押贷款和类似的事项。

11.和平时期的征兵制。适当的自由市场的方式的安排应该是志愿的军队,也就是说,募兵制。为了吸引需要的数量的人员,没有理由不为之而支付应有的价格.目前的安排是不公平和无原则的。它严重地干扰了年轻人形成他们生活的自由,或许甚至于比市场的代替办法要支付更大的代价.(为战时提供储备的普遍军事训练是一个不同的问题;它的必要性可以为自由主义者的观点加以论证。)

12.上面提到的国家公园。

13.法律上禁止以营利为目标的邮件传递。

14.上面提及的为公共所有和经营的收费的公路。

这个清单是远远不够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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